在这个故事第二部分叙述的事件发生后的八九年,在神庙大街和水塔一带,常能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嘴角挂着他那年龄所常有的笑容,正是前面勾画的流浪儿典型的化身,相当准确,只是他的心灵完全凄苦而空虚。那孩子确也穿着一条成人长裤,但不是他父亲的;他确也穿着一件女人上衣,但不是他母亲的。一些普通人出于行善的目的,给他穿上了破衣烂衫。然而,他却有父有母。不过,父亲想不到他,母亲根本不爱他。有父母而又成为孤儿,他这种孩子真值得可怜。
他一向觉得,待在街上最自在。铺路的石块也不如他母亲的心肠硬。
他父母早就一脚将他踢进人生。他干脆独自飞走了。
这孩子脸色发青,爱吵闹,也爱嘲笑人,他又敏捷又机警,一副病态而又快活的样子。他来来往往,哼唱歌曲,玩赌铜板,掏水沟,有时还偷点东西,但是就跟馋猫和鸟雀一样,只为好玩,听人叫他淘气鬼,他就嘻嘻笑,听人叫他流氓,他就恼火。他没有住处,没有面包,没有爱,但是他很快活,因为他自由自在。
这些可怜的孩子一旦长大成人,几乎总要滚进社会秩序的磨盘,被磨碎:不过,只要他们还是孩子,因为个子小,就能逃脱。一个小小的洞就能救他们。
这个孩子,尽管完全被抛弃,但每隔两三个月,他还是会说一句:“咦,我得去瞧瞧妈妈!”于是,他离开大街,离开马戏场、圣马尔丹门,来到河滨马路,过了桥,往郊区走去,走过硝石库,到达什么地方呢?恰恰是读者所熟悉的戈尔博老屋50-52那个双号。
当时,50-52号老屋常年空着,总挂着“房屋出租”的牌子。有时里边也住了几个人,但这种情况是罕见的;那些人彼此之间毫无关系,也不来往,这在巴黎也是常事。他们全属于穷困潦倒的阶层,原本是生活艰难的小市民,在社会底层越混越悲惨,最终沦为清淤泥的阴沟工和收破烂的小贩,这两类人最后接收人类文明的所有物质的残渣。
冉阿让居住时的那个“二房东”已经死了,接替的人也一模一样。不知哪位哲学家说过:“什么时候也不缺老太婆。”
新来的老太婆叫布尔贡太太,她一生中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事,唯有三只鹦鹉的王朝,曾相继统治她的心灵。
老屋住户中最穷困的是一个四口之家:父母领着两个已经长大的女儿,四人挤在一间破屋里,那种单间屋我们已经介绍过了。
第一眼望去,这家人除了一贫如洗,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租房时,户主自称容德雷特。他搬家的情景,出奇地像二房东讲的一句令人难忘的话,借用来就是:“什么也没搬进来。”二房东可以当他的长辈,既看门,又打扫楼道。容德雷特住下后不久,就对老太婆说:“我说大妈,万一有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者意大利人,再或者西班牙人,那就是找我的。”
这就是那个赤脚的快活小孩的家。他到了家里,看到的是穷困、愁苦,更可悲的是见不到一丝笑容;炉膛是冷的,亲人的心也是冷的。他一进门,家里人就问他:“你从哪儿来?”他回答:“从大街上来。”他要走时,家里人又问他:“你到哪儿去?”他回答:“到大街上去。”母亲还对他说:“你到这儿干什么来啦?”
这孩子就生活在这种缺乏亲情的环境里,就像地窖里长出的苍白的小草。他并不因此感到难过,也不怨恨任何人。他还弄不清楚父母应该是什么样子。
况且,他母亲爱他姐姐。
我们忘记说了,在神庙大街上,大家管这孩子叫小伽弗洛什。为什么叫伽弗洛什呢?大概是因为他父亲叫容德雷特吧。
割断骨肉关系,这似乎是一些穷苦家庭的本能。
容德雷特住的那间屋,位于戈尔博破房走廊的最里端。隔壁的单间里住着一个很穷的小伙子,名叫马吕斯。
下面谈谈马吕斯先生是何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