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小城市,尤其是海滨蒙特伊,总有一帮青年,他们在外省蚕食一千五百法郎年金,如同其他青年在巴黎每年吞掉二十万法郎一样。他们是那个中性大族类的成员,是去了势的、寄生的、一无所长的人;他们有一点田产,有一点愚蠢,又有一点小聪明,在沙龙里显得土里土气,在茶楼酒肆又以绅士自居。他们嘴边常挂的话是:我的牧场,我的树林,我的庄户;他们在剧院里给女演员喝倒彩,以便表明他们有欣赏眼光;他们向卫戍部队军官寻衅吵架,以便表明他们也是军人;他们打猎,抽烟,打呵欠,酗酒,嗅鼻烟,打台球,看旅客下驿车,泡咖啡馆,到乡村饭馆吃饭,养一条狗好在桌下啃骨头,有个情妇好往桌上端菜,而且一毛不拔,过分追求时髦的装束,喜欢幸灾乐祸,蔑视妇女,旧皮鞋不穿破了不扔掉,通过巴黎模仿伦敦的时尚,又通过木松桥模仿巴黎的时尚,终生不工作,冥顽到老,一无用处,但也无碍大局。

菲利克斯·托洛米埃先生若是待在外省,从未见识过巴黎,就会是这样一个人。

如果他们再富有一些,别人就会说:这是些公子哥儿;如果他们再穷一点儿,别人就会说:这是些二流子。他们无非是些游手好闲的人。在这些游手好闲的人当中,有讨人嫌者,有了无生趣者,有胡思乱想者,还有一些怪里怪气的人。

那个时期,所谓公子哥儿的打扮,就是大高领、一条大领带、一只链子带饰物的怀表、三件颜色不同的套背心,蓝色和红色的穿在里面,外面穿一件橄榄色的短燕尾服,燕尾服上两排紧紧相连的银纽扣,一直排列到肩头;下身穿一条浅橄榄色裤子,两侧裤线缀饰有数量不等的条带,但总是奇数,从一条到十一条,从不超过十一的限度。除此之外,还要穿一双后跟钉了铁掌的短筒皮靴,戴一顶高筒窄檐帽,头发要蓬松下来,要拿一根粗手杖,谈话中常用杂耍演员波蒂埃式的文字游戏。最突出的,还是鞋跟上的马刺,嘴唇上的髭须。那个时期,髭须代表有产阶级,马刺代表有闲阶级。

外省的公子哥儿的马刺更长些,髭须也更粗犷些。

那个时期,南美洲一些共和国正在展开反对西班牙国王的斗争,即玻利瓦尔[227]同莫里洛[228]的较量。保王党人戴窄檐帽,叫作莫里洛帽;自由党人戴大檐帽,称作玻利瓦尔帽。

上面叙述的事情发生之后,又过了八个月或十个月,约莫1823年1月的上旬,雪后的一天晚上,一个那样的公子哥儿,一个那种无所事事的人,一个戴着莫里洛帽,因而“思想正统的人”,身上暖暖地穿着一件冷天用来补充时装的大衣,他正在调戏一个女人,那女人穿着舞裙,上身开领很低,头上插着花,在坐满军官的咖啡馆玻璃窗前走来走去。那公子哥儿吸着烟,不用说,那很时髦。

那女人每次从他面前经过,他就喷她一口烟,同时甩一句自以为诙谐有趣的风凉话,诸如:“你可真丑啊!”“你还不快躲起来!”“你没牙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那个先生叫巴马塔林。那个愁眉苦脸、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女人,在雪地上走来走去,并不搭理他,连瞧都不瞧一眼,照样默默地徘徊;她的脚步均匀而沉郁,每隔五分钟就受一次嘲弄,如同受罚的士兵按时来受鞭笞一样。那个闲得无聊的人见他的嘲笑没什么效果,不免恼火,就趁她转过身去的工夫,憋住笑,蹑手蹑脚地跟了上去,弯腰从地上抓起一把雪,猛地从她**的肩膀中间塞进后背里。那妓女吼叫一声,转过身来,像豹子似地一蹿,扑到那男人身上,用指甲抓破他的脸,同时臭骂他,骂的话十分下流,不堪入耳,从她口里倾泻出来。那嗓音因酒精中毒而嘶哑,而口里又缺两颗门牙,的确非常丑恶。她便是芳汀。

那些军官听见打斗的喧闹声,都蜂拥着从咖啡馆里出来,行人也聚拢来,他们围了一大圈儿,又笑又叫,还为之鼓掌;而圈里那两个人扭作一团,很难分清是男女相斗:那男人只有招架之功,帽子掉在地上;那女的拳打脚踢,帽子也丢了,只见她豁牙露齿,又没有头发,脸色气得发青,扯着嗓子喊叫,真是可怕极了。

突然,一条大汉从人群里冲进去,一把揪住那女人沾满泥水的缎衫,对她说了一声:“跟我走!”

那女人抬头一看,她那咆哮声戛然止息,眼睛也没神了,脸色由铁青转为死灰,而且吓得魂不附体。她认出那是沙威。

那个公子哥儿乘机溜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