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内诸人见陈兵站出来说话,顿时都闭紧了嘴巴,竖起耳朵听着。
“诸位大人,从目前的态势来看,议和使团恐怕是不能再往前行,咱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大同府城只有两三天的路程,得想办法回到大同府,林国元应该会帮助我们回到大宋境内。”
李文国皱眉道:“辽国骑兵只需半个时辰便能追上我们。”
“所以,咱们得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引开对方的主力,另一路负责带着其他人等往大同府方向跑。”
“可是,在旷野中,他们的行动速度太快,根本无法逃脱追踪。”
陈兵点头:“若我所判没错,咱现在的位置距离桑干河不远,得想办法从水路回大同府。”
“我们没有渡船怎么办?”
有人焦急地问道。
陈兵对于这种问题根本不予理会,逃命的事,难道还让老子给你准备好鞋子吗?
“我带领一队骑兵,负责引开辽人的主力,另一队由李文国将军带领,务必带他们回到大同府城。”
赵悟点头同意,知道陈兵是因为李文国常年在边境,熟悉辽人的作战方式,才让他为主。
“陈大人需要多少人马?”
“我只带十几个家人护卫即可,其余都交给李将军。”
“好,陈大人放心,咱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趁现在天黑,我带人先绕到辽人身后去骚扰他们,最终让他们追着我向西跑,与你们拉开距离,争取时间到达桑干河。”
“然后呢?”
“然后,如果咱们都还活着,大同府城见。”
李文国闷声说:“我只担心陈大人,辽国骑兵奔跑速度很快,咱宋人在战场上屡次吃这样的亏。”
“放心吧,我会跟他们兜圈子,最终让他们无暇顾及你们。”
就连荆王都知道,在旷野上跟辽骑比速度,无疑自取死路。
“陈大人,你一定要活着,咱京都城见,兄弟与你不醉不休。”
陈兵笑道:“兄弟之称不敢当,王爷放心,陈兵与人争斗,还没吃过亏。”
荆王坚定地说:“你这哥哥我认定了,无关家族背景。”
“好,兄弟保重。”
赵悟也激动地说:“陈大人舍身为了大家,我赵悟也认下你这兄弟了。”
又有人想上前说话,陈兵连忙拦住。
“时间无多,大家立刻回去准备,听从李将军号令。”
说完冲李文国点点头,示意他该发令了。
李文国连忙招呼诸人,带头走出帐篷。
等人都走光了,赵良嗣最后一个,他也不说话,伸开双臂将陈兵抱在怀里,用力拍打了几下他的后背。
然后扭头走了出去。
陈兵让焦广海准备武器装备,除了他们五个人外,还带上了十几个家丁护卫。
席珠珠派了几个护卫和侍女过来,牵了马车,将一直藏在卞喜儿马车里的茂德帝姬带回她的营地。
尽管茂德帝姬一身戎装,哭着喊着要与陈兵一起行动。
却被陈兵硬塞进了席珠珠的马车里。
这样的行动,在旷野中与辽国骑兵兜圈子,任何人都知道与送死无疑,哪里敢带这么个拖油瓶。
不提陈兵的黑马,其余人的战马都十分精良,相信在旷野中不输于辽骑。
当然要排除骑术耐力等因素。
带好了必备的物资,战马四蹄被包了厚厚的棉布。
一行二十骑悄悄出了营地。
因为进入了辽国腹地,耶律德昕全部军卒都放在了和亲队伍这边,根本无暇顾及议和使团,所以陈兵等人一路奔出营地,也无人发现。
他们兜了一个大圈,寻找好一个隐藏地点,焦广海带着护卫们和马匹在此隐匿。
然后陈兵带着李花羽、卞喜儿、蝶儿三人,一齐步行往辽国军队营地摸过去。
耶律德昕早已列好军阵,等待使团炸营,如果使团护卫队冲过来想跟他拼命,则两翼合围,全歼对手。
剩下的文官等人便成了他的奴隶。
此时他正坐在中军帐中,火把松明子照得铮亮,面前的大案上摆了酒肉。
宽大的帐篷内,铺了厚厚的地毡,有七八个身上几乎不着寸缕的女子,正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弹琴奏乐的是和亲队伍中的随队乐师,而跳舞的则是从和亲队伍中挑拣出来的侍女。
耶律德昕一只脚蹬在一张矮凳上,身子半躺在狼皮大椅上。
在他下半身处还趴伏着一个披头散发,浑身赤果的女子,正在努力服侍着他。
耶律德昕被弄到兴奋处,哈哈大笑起来,扬手灌下一碗酒。
一只手抓住那女子的头发,往后一拉,让女子被迫仰起脸来。
耶律德昕凑近了,盯着女子满脸的污秽物。
“茂德帝姬,哈哈哈,没想到吧,皇帝没见到,先服侍了老子,哈哈哈...”
那女子表情木然,眼神呆滞,全然不知他在说什么。
耶律德昕一松手,女子立刻伏下身子,继续机械地蠕动着。
陈兵四人在营地附近分散开,各自选了一个空隙,钻进了辽军营地的后方。
辽军营地中很是松懈,除了列在前面等待战斗的军卒,后方辎重和看守军卒,有的在睡觉,站岗的也伏在马车上进入半迷糊状态。
在进入营地前,陈兵已经交代过,进入杀戮时刻,辽军营地中杀人和杀马同样重要。
如果在旷野中没了马匹,辽人就没那么可怕。
四个人早已配合默契,一进入营地后,立刻展开行动。
陈兵身穿一件黑色大氅,他是跟朱小娥学的,这样的着装,在天空中御风而行确实更加爽利。
他左手持了沉默,右手是一把三尺长剑。
这把剑是荆王的宝剑,也是荆王心爱之物,临行前郑重赠与了陈兵,希望代他多杀几个辽人。
陈兵的杀戮习惯是专刺咽喉,让对方无声逝去。
李花羽不用说,羽箭也是专取咽喉。
卞喜儿本来是大开大合,根本不管击中对方身体何处,只要让她的大枪沾上,非死即伤。
现在也学着陈兵,惯取咽喉。
蝶儿就不改初衷,大刀挥处,身首分离。
都知道今晚是一场艰苦的战斗,偷袭时,尽量拖延被对方发现的时间,也尽量节省体力。
陈兵的速度最快,他一路飞过去,两把兵刃将路过的军卒一一戳漏了喉咙。
他在寻找中军大帐,偷袭习惯了,擒贼必须先擒王。
如果运气好,让他将耶律德昕弄死了,辽军在无主的情况下,会好对付很多。
当然,如果能擒住耶律德昕,会不会效果更好。
他不时被这个想法**着,一路杀进了营地纵深。
任何军队的首领,都会将自己的驻营大帐放在营地中心,而且不约而同,都是最大最高的帐篷。
一千人的营地,占地方圆不足二十亩,如果在白日,一眼就能看到中间的高大帐篷。
可惜这是在黑夜里,陈兵用了一刻钟的时间,才摸到了中军帐前。
他也庆幸,在这段时间内,另外三人没有暴露行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