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五年冬,李自成等部起义军已经稳定地控制了河南省的广大地区,开始派遣地方官吏,建立同明政府相对峙的农民革命政权。起义军南下湖广,使其占领的地方越府跨省,取代朱明王朝的形势逐渐成熟。再加上起义军本身实现了统一,就为建立中央政权创造了条件。崇祯十六年春,起义军改襄阳为襄京,建立了中央机构,同时在政治上、军制上和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建立全国政权奠定了基础。

在政治上,主要是普遍地建立各级政权。中央政权设立于襄阳,暂名为“昌(倡)义府”(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府的简称)。[26]李自成以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的名义担任最高领导人。[27]这时还没有建国号,也没有改元,文移布告俱以干支纪年。[28]中央机构中设丞相一人,以牛金星任之。[29]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分理政务。各政府置侍郎一人,以喻上猷为吏政府侍郎,萧应坤为户政府侍郎,杨永裕为礼政府侍郎,丘之陶为兵政府侍郎[30],邓岩忠为刑政府侍郎,姚锡胤为工政府侍郎。侍郎之下有从事等官。

地方政权设置的情况是:由于当时所占领的地区只有河南省的大部和湖广省的一部,所以暂不设省一级机构;在原来明朝道一级的管辖地区,取消分守道和分巡道的名称,设防御使一人,主管该地区的行政和治安。各府设府尹,另据事务的繁简,酌情设立府同、府判等官;州设州牧,大州增设州同;县设县令、主簿等官。各级官员都分别颁给印信或札付,逐步走上正轨。[31]为了镇压地方上反革命势力的叛乱和其他破坏活动,除在军事要地部署劲兵驻守以外,还在县一级以上地方设立都尉、掌旅、部总、哨总等武职官员,统领地方武装。过去一般史籍中,只注意李自成派设的地方文职官员,便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大顺政权及其前身不重视巩固地方,除孤零零一两名文职官员外没有什么护卫力量。这是不正确的。在地方志和一些文献里,可以查到不少大顺政权地方武装的记载。到崇祯十六年五月,李自成的襄阳政权派设官员的地方,已经北至黄河南岸,南达湖广的澧州、安乡、华容[32],可以说是颇具规模了。

大规模地建立政权机构,需要大批知识分子。李自成便通过征聘和调集诸生考试,以选拔人才。如占领荆州后,在崇祯十六年正月考试诸生,题为《三分天下有其二》。参加考试的共九十人,中试者七名。首名赏三百两银子,其余六名赏一百两;未中试者也赏给十两以资鼓励。[33]在河南,也移文“防御使考取生员,一、二等者送伪吏政府选官,又提调府州县在籍乡绅,量材擢用”[34]。

在军制方面,随着起义军组织上的统一而做了重大的整顿和改革。其主要措施是:一、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把起义军划分为担负攻城野战的五营和镇守重要城市和战略要地的地方军;二、授予各级将领以正式的职称。

先说五营。按照吴伟业在《绥寇纪略》中的记载,可知其大致情形如下:权将军二人,即田见秀、刘宗敏。[35]据说田见秀“为人宽厚”,能得众心,所以命他“提督诸营事”[36]。刘宗敏的主要职责是,充当李自成的左右手,并指挥总部的直辖部队——中权亲军。[37]

中权亲军:在刘宗敏之下有帅标正威武将军张鼐[38],威武将军党守素副之;帅标左威武将军辛思忠,果毅将军谷可成副之[39];帅标右威武将军李友;帅标前果毅将军任继荣;帅标后果毅将军吴汝义。

左营:制将军刘芳亮,左果毅将军马世耀,右威武将军刘汝魁。[40]

右营:制将军刘希尧(当作袁宗第)[41],左果毅将军白鸠鹤[42],右果毅将军刘体纯。

前营:制将军袁宗第[43],左果毅将军谢君友,右果毅将军田虎。

后营:制将军李过,左果毅将军张能,右果毅将军马重禧。

贺锦也被任为制将军,“在诸将之右”[44]。

以上就是吴伟业所说的“五营二十二将”[45]。五营是肩负攻城野战的主力,随着农民革命的迅猛发展,起义军占地日广,许多原属五营的将领也转变成了镇守地方的大将。《绥寇纪略》说,“凡进战,视中权所向,四营制将军各率其偏裨以从”,不符合事实。当时李自成起义军兵员已达百万,各营在作战时基本上是独当一面,不是什么“视中权所向”一哄而上。彭孙贻记“百万之众,惟闯马首是瞻”[46],也反映了类似的错误。下面通过对起义军进军情况的叙述,将继续阐明这一点。

再谈分镇地方的军队和主将的情况。由于李自成起义军当时占地日广,设立了各级地方政权;在兵力对比上也已经占了压倒的优势,早先随占随弃的流动作战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于是李自成便开始部署将领统兵镇守地方。襄阳时期,受命分镇地方的情况在《绥寇纪略》中是这样说的:

其次则分地以定卫帅。自成在中州所略城辄烧夷之,无意守。既渡汉江,长驱入荆,念天下莫予难者,谋先守荆襄,次守承天、德安,渐以及于汝宁。而增置卫帅十有三人。襄阳者,贼之腹心根本地也,设襄阳卫,左、右威武将军高一功、冯雄,各领三千人为久戍(原小字注:又有杨彦昌守襄阳)。荆州,襄之上游,设通达卫,用任光荣为制将军,配以六千人守荆州。彝陵,楚蜀之门户,分通达卫左、右威武将军蔺养成、牛万才兵千四百人,佐以都尉张礼水师六百人共为守。守荆门者,都尉叶云林,本郏县诸生,所将止六百人,则以荆门有彝陵为之蔽也。马守应于己贰,改用威武将军王文耀,配以荆州兵六千守澧州。承天特置扬武卫,以果毅将军白旺守安陆。而献陵,我师所必争,即左营都尉马世泰为分驻。又以威武将军谢应龙守汉川,防左帅之溯流而上也。汝宁卫威武将军韩华美守信阳,北扼孔道。均平卫果毅将军周凤梧守禹、郑二州,西备关中。[47]

这段记载有不够准确的地方,也有不少遗漏,但是基本上勾画出了李自成在襄阳时期为巩固地方所做的军事部署。后来的事实表明,大顺军在湖广和河南屯驻的镇守军队,对于官军的进犯和当地官绅地主的叛乱活动,是一支有效的威慑力量,保卫了农民革命的胜利果实,基本上稳定了后方的局势,从而保证了大顺军主力在西北、华北的胜利进军。直到1645年李自成在优势清军的攻击下从陕西败退时,这些地方仍然处于大顺政权的管辖之下。事实证明,那种认为李自成等起义军领导人不重视巩固地方的观点,是违反历史真相的。

在经济方面,起义军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取消明政府的横征暴敛,为农民安心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起义军出示安民,宣布“不催科”[48],“三年不征粮”[49]。二是采取切实步骤保护和恢复农业生产。对于缺少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起义军及其政府为之提供耕牛、种子,还规定了保护耕牛的政策。崇祯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明给事中李永茂在题本中说:起义军“禁杀人,偿命;且约杀牛一只,赔马十匹”。又说:“贼以禁杀课耕,张官设吏,簧惑民心,立定根脚。”[50]同年二月明湖广郧阳府监纪推官朱翊奏本中亦说“贼又给牛种,赈贫困,畜孽牲,务农桑,为久远之计”,出现了“民皆附贼而不附兵,贼有食而兵无食”的局面。[51]起义军还在一些地方实行屯田,除了“募民垦田”以外,义军战士还直接占领明宗室、官僚地主以及无主荒地进行屯种,借以解决部分军需,免除或减轻群众的负担。上引李永茂题本中就说道“刘、贺二贼,将南阳迤南并西北楼寨庄田俱已占完”,又说起义军“占襄阳地土耕种”[52]。《平寇志》卷六也记载当时明政府有人得到消息说,起义军“欲取河南、河北牛只,屯田皖(宛)、叶”[53]。

历来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史家及文人,对于起义人民所做的利国利民的好事总是噤若寒蝉,竭力抹杀,甚至颠倒黑白。只是在他们的内部谈论到革命风暴之可畏,需要采取对策的时候,才偶尔透露一点他们所获得的情报。这就使后来的人在探讨历史上群众革命时期创造的业绩造成了材料上的困难。只有了解这一点,才能明白封建史籍中保存下来的零星记载,有如吉光片羽,是何等珍贵。透过它们才使我们多少能够看到一点历史的真相:起义军建立的农民革命政权是非常注意恢复社会生产,重视解决民生疾苦的。由于文献资料之不足,我们对于李自成起义军所实行的保护和恢复农业生产的规模与效果,已无法做更具体的叙述。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可以肯定的,在拥有百万大军的大顺政权所管辖的地区里,军民生活是有保证的。除了地主阶级的叛乱事件以外,没有看到贫苦农民由于饥寒所迫而起来反抗农民政权的记载。在明末社会生产凋敝已极,大规模用兵之际,能够既保证兵员的供给,又使农民感到“安舒”,应当承认是个奇迹。这同明廷控制地区内极目荒凉的衰败景象形成鲜明的对比。崇祯十六年五月,明保定巡抚徐标入对时说到他的见闻:“臣自江淮来,数千里见城陷处**然一空,即有完城,仅余四壁,蓬蒿满径,鸡犬无声,曾未遇一耕者。土地、人民,如今有几?皇上亦何以致治乎?”崇祯皇帝听了也为之“唏嘘泣下”[54]。正因为历史事实如此,所以我们才无法同意那种指责起义军不重视生产,只是像游牧部族逐水草而居一样,今天把这里吃光了明天又到别处去吃的所谓“平均主义”而导致“流寇主义”的错误说法。

[1] 《明清史料》乙编,第十本,第九八○页。

[2] 同1。

[3] 同1。

[4] 《豫变纪略》卷五。

[5] 顺治十六年《绛县志》卷下,《艺文》,胡在恪:《撖君赐传》。

[6] 乾隆六十年《钟祥县志》卷八,《兵防》。

[7] 乾隆六十年《钟祥县志》卷二○,《杂记》。

[8] 关于李振声被俘以后的政治态度,诸书分歧很大。许多史籍都说他投降了起义军,出任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兵政府侍郎,甚至说他曾经随大顺军进入北京。这种说法是不可靠的。实际情况是,李振声是陕西米脂县人,和李自成同乡同姓,在明末官场中以清廉自许,颇得虚誉。被起义军俘虏后,李自成曾经把他留在营中,呼之为“大哥”,一再劝降,并要他上表朝廷代李自成“讨楚、豫、秦、蜀四省”作为议和条件(参看《巡视陕西茶马御史徐一抡题本》,见《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一二页)。由于李振声始终冥顽不化,甚至利用李自成的宽厚待遇,密谋策动叛乱,妄图同明陕西三边总督孙传庭勾结,李自成才下决心将他处死于河南裕州(见《明乡贤湖广巡按米脂李公表忠录》所载李上林、陈明圣在顺治年间写的《见闻侍御李公节烈录》)。民国《米脂县志》卷九,《艺文》,收有李振声《贼中见伪檄感题》诗,诗前小序云:“崇祯癸未八月,时陷贼中,寓襄阳檀溪寺。一日忽传伪檄授兵政府侍郎,投檄于地,感忿题此。”如果这首诗不是后人伪托的话,那么李自成确实曾任命他为兵政府侍郎,但他没有接受。同书同卷还收入了康熙二十九年清圣祖《赐湖广巡按李振声从祀乡贤敕》,说明到康熙年间已经弄清楚了李振声并没有投降李自成。

[9] 据乾隆六十年《钟祥县志》卷二○,《杂记》载,发掘献陵时,适逢“雷雨大作,击死数人,遂止”。一些封建史籍却添枝加叶,竭力神化,如邹漪《明季遗闻》中说:“贼遣伪将王克生抉显陵求宝,伪阳五知县(当作扬武州)张联奎多备锹锄,献策求欢。贼方举事。欻风雷大作,昼晦。联奎见金甲将手持金瓜当顶一击,即昏迷跌地,口鼻流血,一夜而死。……闯大惧,不敢动。曹贼罗汝才闻之,以天命未改,潜谋归顺,欲杀自成献功。”说得神乎其神。其实,张联奎是北直隶滦县人,康熙《续滦志》有传,云其逃回故里卒。可见均属谎言,不可信。

[10] 魏赏廷:《竹中记》。

[11] 《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一二页。

[12] 《平寇志》卷六。

[13] 堵胤锡:《堵文忠公集》卷一。

[14] 堵胤锡:《堵文忠公集》卷一。

[15]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二,《流贼》条,记李自成于三月初七日设宴,趁贺一龙醉后将其拘捕,“初八日五鼓,即统兵薄曹营,曹贼无备,亦被闯所杀”。李自成进京时,孙承泽投降了大顺政权,被任为四川某地防御使,他一贯留心掌故,所记时日很可能得自大顺军将士或较早参加大顺政权的人,比较可信。钱甹只在《甲申传信录》卷六里,也有相同的记载。《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八记,三月“癸卯,李自成袭杀革里眼(贺一龙)、左金王(贺锦),并其众”。“夏四月,李自成杀罗汝才,并其众。”这里至少有两点错误,一是左金王贺锦并没有被杀,相反在“罗、贺事件”中他站在李自成一边,为善后工作出了不少力,后来在李自成整编军队时被任命为制将军;二是谷应泰把处死贺一龙记在三月初十日(三月初一为甲午,癸卯即初十日),杀罗汝才记于四月间,这是不大可能的。因为罗、贺当时的处境差不多,如果杀贺一龙后不在罗汝才未得到消息之前动手,罗汝才势必提高警惕,或是率部他往,或是加强防范,李自成的计划就难以实现了。《平寇志》所记时间与《明史纪事本末》大致相同,于三月初十日下,记酒宴上杀“革、左……曹、回慑服不敢动。革里眼名贺一龙,左金王名蔺养成”。又于四月初一日下,记“闯杀曹操”。这里的错误除了与谷应泰相同者外,又误以为蔺养成也被处死。其实蔺养成同贺锦一样,并没有被李自成所杀,后来也成为李自成部下的大将。马守应当时不在襄阳,并没有出席宴会,所谓“慑服不敢动”不过是好事者增饰之辞。

[16] 康熙四十四年《商丘县志》卷一五,《杂著》,又见侯方域《壮悔堂集》。

[17] 乾隆四十九年《韩城县志》卷六。

[18] 周在浚:《大梁守城记》。按,白愚:《汴围湿襟录》也记载了这件事,文字略有不同,如高名衡的伪书作:“前接将军密札,已悉转祸为福之举,及见对阵打炮向上,不伤我军,已见真诚。本院已密题,首功元勋,无出其右,封拜当在旦夕耳。所约密札,河北兵马于八月二十九日子夜由朱家寨南渡会合,专听举行。”

[19] 蒋德璟:《悫书》卷三,《处置曹操部将投降及救援各土寨揭》。按,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一九,《李自成杀罗汝才》条记:“汝才死,所部多散亡,部将杨承祖素骁勇,率众尽走郧阳,投守臣徐起元。起元守郧数年,处强敌之间,竟保残疆无恙,皆罗兵力也。”这段记载失实的地方比较多。杨承祖、王龙等是投降于陕西总督孙传庭,不是郧阳知府徐起元。明郧阳道高斗枢、知府徐起元赖以抗拒起义军的,是叛徒王光恩等人,并不是罗汝才的部将。

[20] 《绥寇纪略》卷九。

[21] 康熙五年《德安安陆郡县志》卷一,《兵事》。

[22] 康熙六年《安陆府志》卷三二下,《艺文》;李起元:《钟祥邑侯萧公殉难记》。

[23]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四二,《流贼》。又见钱甹只《甲申传信录》卷六。

[24] 康熙三十五年《松滋县志》卷八,《战守》。

[25] 一般史籍都说袁时中是崇祯十三年聚众起义的,但是,乾隆十九年《淮宁县志》卷十一《杂志·兵寇》载:“十一年,开州贼袁时中领万众掠陈。兵备道关永杰领官兵捕剿,遁去。”顺治十七年《陈州志》卷十一《事纪》也说:“十一年,开州贼袁时中领万众拥陈。兵道关领官兵堵剿,退去。”很可能袁时中起义的时间早于通常说法。至于李自成攻杀袁时中的时间,《平寇志》《怀陵流寇始终录》《国榷》《明史纪事本末》,都载于崇祯十六年五月丙辰日(二十四日)。可是,崇祯十六年六月保定巡抚徐标题本中说,五月二十三日据大名道副使朱廷焕塘报:“袁时中为闯贼杀死,侦探甚确。”(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第一二四页)可证诸书之误。袁时中被攻灭,必在五月二十三日以前。平定的地点和经过,据康熙三十二年《睢州志》记载:“十六年癸未,袁时中盘踞新河南岸常冈等处,李自成遣其伪将白姓者领千余骑突至,擒时中磔之,余众皆散。”(卷七,《存遗·兵寇》)《平寇志》卷六未叙明事件发生地点,仅云:“闯贼大怒,以步骑二万攻时中,擒而杀之,小袁营遂灭。”《豫变纪略》卷五,记袁时中被袭杀于崇祯十五年九月,肯定是错误的。

[26] 《巡视陕西茶马御史徐一抡题本》,见《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一二页。

[27] 许多书上都说李自成在襄阳建立政权时,自称“新顺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可靠的直接史料能够证明“新顺王”之说。上引徐一抡题本中说,自成在襄阳“盖房,伪名昌(倡)义府”,并不是“新顺王府”。康熙四年《续修商志》卷九记载:崇祯“十六年,延安米脂县巨寇李自成混名闯将……伪称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是岁九月,败秦督孙公于河南,十月初旬入关中”。康熙《咸宁县志》记载,同年十月李自成进入西安时,“称奉天倡义大元帅,据秦府”。(按,咸宁是当时西安府两个附郭县之一,明秦王府位于咸宁县管辖范围之内)既然直到崇祯十六年十月,李自成起义军进入陕西以后,商州和西安都仍称他为“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看来“新顺王”的说法很可能是一种讹传。又,《平寇志》卷七说,是年七月初一日,李自成“在襄阳修殿不完,铸钱不成,斩一谋士;因术士乩有‘自成不是真天子’句,故诛之。自成无子,立养子双喜为太子,更名洪基”。疑不可靠。当时没有改元,以什么年号铸钱呢?立李双喜为太子事也难以置信。李自成当时还没有称帝,估计不会立太子。

[28] 如崇祯十六年十月山西巡抚蔡懋德题本中,报告起义军在陕西韩城县芝舡镇贴出布告说:“为抚安万民事:芝舡官民人等已顺矣,骡马献矣,此后人马不许进城。为此特示。癸未年芝舡镇张挂。”(见《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一六页)又现存李自成在西安时颁发的“辽州之契”,背上有“癸未年十二月日造”字样,次年正月建国大顺以后颁发的符契,就都用“永昌”年号了。

[29] 不少史籍说,李自成的襄阳政权以张国绅为上相,牛金星为左辅,来仪为右弼。看来不可靠。张国绅投靠李自成,是在起义军攻占西安以后。谈迁在《国榷》卷九九中记,崇祯十六年十月,“前漕储道参政安定张国绅居西安,自成召见。称殿下。语次,自成大悦,曰:‘予不喜得陕西,喜得先生。’授刑政府侍郎”。参考其他材料,有相当的准确性。因此,张国绅不可能在襄阳时期出任上相。据康熙十三年《山东通志》卷四二和康熙十一年《临朐县志》卷三,来仪是山东临朐人,崇祯十四年任河南兰阳知县。李自成攻克该城时,来仪被俘,他坚持反动立场不肯同义军合作。后来在河南荥泽逃走,依旧投入明政府怀抱。谈迁《北游录·纪邮下》的记载稍有不同:来仪在起义军中没有受任官职,“李自成陷襄阳,令来教诸生四十余人,称先生或称师。从下河南,同保宁王逃入京,奏贼始末”。可见说来仪在李自成襄阳政权中任右弼,很可能是一种讹传。

[30] 《绥寇纪略》卷九说,李振声为兵政府侍郎,丘之陶初任兵政府从事,“寻改为兵政侍郎”。李振声事前面已经说过。大概自成初意,如果李振声肯降,则任之以兵政府事。后来劝降未成,才把李振声处死,以丘之陶升任侍郎。

[31] 《明清史料》乙编,第十本,第九六三页。

[32] 崇祯十六年《兵部为寇报交驰防河孔亟事题本》中,引保定巡抚徐标的报告说:“据顺广道副使宋权塘报,五月二十一日,闯寇回至洛阳,凡府、州、县俱另安官。又报大寇在汴梁朱仙镇等处逼近黄河……二十三日据大名道副使朱廷焕塘报,流贼安设伪官已至红土铺,濒河二十余里。”(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第一二四页)李自成在湖广澧州、安乡派设官员的情况,可参考《澧州志林》和《安乡县志》。

[33] 顾炎武:《明季实录》附录《苍梧兄酉阳杂笔》。

[34] 康熙三十二年《内乡县志》卷十,《兵事》。

[35] 《国榷》卷九九作:“提营总督权将军田见秀,帅标权将军刘宗敏。”

[36] 据乾隆五十年《绥德直隶州志》卷八,《杂记》,田见秀为绥德县福乐里人。他在李自成起义军中地位很高,原因大约是追随李自成较早,为人又宽厚。但是,他的战功见于记载的并不多,后来在抗清斗争中,他的动摇变节给大顺军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37] 吴伟业在《绥寇纪略》卷九中说,李岩是中营制将军。实际上中营即中权亲军,由刘宗敏统率,直到进入北京时仍是如此。杨士聪说“余睹其衔云:中吉营左军都督府左都督”(《甲申核真略》)。中吉营就是中营,为李自成西安建国时改定的名称(见康熙十二年《延绥镇志》卷五之四,《僭国列传》)。但是,刘宗敏的权限并不仅是统率中营,在中营和他营共同承担一项战斗任务时,也往往由他指挥。关于刘宗敏参加起义以前的情况,目前知道得很少。《绥寇纪略》说他是蓝田县人;王世德在《烈皇帝遗事》中,说是陕西商南县人(见《野史无文》卷三)。赵士锦《甲申纪事》中说:“宗敏者,冶夫也,苍颜骨脸,目不识丁,为贼寇军将军。”其他史籍,也多说刘宗敏是铁匠出身,比较可信。

[38] 据笔者的初步查考,张鼐很可能就是李双喜。张鼐是本名,李双喜是李自成收他为养子后改的名字,永昌元年正月在西安大封功臣,有的书记张鼐被封为义侯,有的则说义侯是李双喜;李自成牺牲后,明督师何腾蛟给隆武帝的奏疏内称之为张双喜,都透露了其中的一些蛛丝马迹。

[39] 这条记载可能有错误,因为果毅将军高于威武将军。另外,谷可成就是谷英,几个月之后被封为蕲侯,在大顺军里地位相当高。说他在襄阳时期充当威武将军辛思忠的副手,似乎不大合于情理。

[40] 《绥寇纪略》卷九,在刘汝魁的名字下面,加了个小注说“称灶营”,其实当作“皂营”。因为这个营的旗纛规定为黑色。康熙二十五年《滑县志》卷十,《丛志·荒乱纪略》内,两次提到“贼将皂旗刘汝魁”,可资证明。

[41] 根据右营经过的一些州县的地方志,右营制将军肯定是袁宗第,而不是刘希尧。

[42] 《绥寇纪略》和《见闻随笔》写作“白鸣鹤”,《平寇志》写作“白九鹤”,均误。

[43] 上面已指出袁宗第是右营副将军,前营制将军究竟是谁,还弄不清楚。吴伟业把刘希尧列为制将军之一,是否将袁宗第、刘希尧两人的营别弄错了,也存在疑问。就目前所见史料而言,左、右、后营的制将军刘芳亮、袁宗第、李过,都曾经独当一面领兵作战,贺锦也曾统兵负责平定甘肃、青海,而刘希尧却没有这类事迹的记载。《国榷》卷九九,记刘希尧为“左营副制将军”,录以备考。

[44] 据《国榷》卷九九,贺锦为“帅标制将军”,帅标也就是中营。从后来贺锦统军西征甘肃、青海的情况来看,他指挥下的党守素、辛思忠都是中营将领,与此相符。

[45] 按照吴伟业开列的名单,包括田见秀、刘宗敏在内,恰符二十二将之数。可是,他在这个名单前面又加上了李锦、高必正、李岩、李牟四个人名。我们知道,李锦就是李过,高必正是后来大顺军联明抗清时隆武帝给高一功改的名字。吴伟业在下文里说高一功守襄阳,可见他在李过、高一功的问题上都误一人为两人。吴伟业网罗史料用力甚勤,可惜不注意考订核实,以致真伪莫辨。他搜集到的五营二十二将的名单,虽然有不够准确的地方,大致是可靠的。由于博采诸家说法,不注意鉴别,结果画出了四条蛇足。所谓“李岩”任中营制将军之说,只见于《绥寇纪略》,为他书所不载。即按吴伟业的说法,“李岩”既然是中营制将军,应该排列在中权亲军将领之首,而不至于脱离其他四营制将军,而在两名权将军的前面单独挂上一笔。何况加进“李岩”就多出了一人,同“五营二十二将”的说法也不相符。《平寇志》关于襄阳时期李自成部将的记载是:“亲信大帅二十九人。中权大帅四人:田见秀、刘宗敏、党守素、张鼐;中权标将四人:谷可成、任继宗(荣)、吴汝义、李友;左营大帅五人:刘芳亮、马世耀、贺锦、刘希尧、王良智;右营大帅三人:袁宗第、白鸠鹤、刘体纯;前锋大帅一人;田虎;后军大帅六人:李过、骆应标、贺兰、马重喜、张能、高一功;分汛地将领六人:杨彦昌守襄阳,任光荣守荆州,白旺守承天,周凤梧守郑州,马守应据澧州,罗戴恩在标下。”所记虽不如《绥寇纪略》准确,也有可供参考的地方。其中明显的错误是,在左营大帅中列出王良智的名字。据查考,王良智原名王根子,是明朝西安守将之一,李自成起义军进攻西安时他开门投降,襄阳时期他还不在李自成部下。

[46] 《平寇志》卷六。

[47] 《绥寇纪略》卷九。

[48] 崇祯十六年三月明郧阳抚治李乾德的奏疏中说:“盖因连年大旱,百姓逃亡,十存四五,仅留皮骨。而官府以粮饷紧急,尽力追呼;将领以虎狼牙爪,无端掳掠。小民痛恨,深入骨髓,汹汹思逞,已非一日。贼固明于此也,因其所恶,与之以好,假为不杀掳,不催科,较(校字,避明熹宗讳)士安民,种种愚弄,故所到之处,望风迎顺。”(《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第一一四页)

[49] 康熙二十四年《荆州府志》卷四〇,《备遗》。《平寇志》卷八记工科给事中彭琯的奏疏说:“往者逆贼犯楚,实由人心惑于‘三年免征,一人不杀’之伪示耳。”

[50] 李永茂:《枢垣初刻》,《襄阳再陷疏》。

[51] 《明清史料》乙编,第十本,第九六三页。

[52] 《枢垣初刻》,《襄阳再陷疏》。

[53] 宛指河南省南阳地区,叶即叶县。

[54] 《平寇志》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