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政权的各级文职官员基本上是由地主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组成的。它的高级官员差不多都是明朝廷的投降官僚,中级和低级官员则以没有出仕过的举人、生员占绝大多数。例如,在中央机构中除牛金星、顾君恩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以外,都是从投降的明政府官僚里选拔的;省一级的节度使除了真保节度使马重禧是李自成手下的一员大将以外,其他如宁夏节度使陈之龙、甘肃节度使周伯达、榆林节度使周士奇、四川节度使黎玉田、太原节度使韩文铨、顺天节度使宋权、徐淮节度使吕弼周都是从明政府投降过来的。防御使、府尹、州牧和县令里面也有少数曾任明政府官职,但绝大多数是在明王朝统治下不得志的知识分子。
在襄阳时期,李自成主要是采取礼聘当地有点名望的举人之类的人物出任地方政权官职。占领西安以后除了礼聘以外,更大规模地举行考试,选拔生员授以官职。如崇祯十六年十一月在西安时,“十六日考在省秀才,十八日考各州县秀才”[58]。“牛金星在华州考诸生……文体改八股为议,中格者为县令。”[59]永昌元年在山西,“调生员赴府考官”[60],“驱科贡生员考授伪官”[61]。进京后也曾大规模举行考试:“先是,贼入秦晋,孝廉子衿悉行考试授官。旬日内都下诸生求试者比比。初三日于顺天府出题考试,次日揭榜,送吏政府擢用。”[62]甚至外地的举人也闻风而至,陈济生这年五月初二日就在山东德州地区碰到“前科举人,知北京闯王即位,赴京听选”[63]。
大顺政权的地方官吏既然差不多全是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这就提出一个问题,由他们组成的政权机构能够执行违反地主阶级利益的农民革命政策吗?我以为从根本上来讲,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对于起义农民是一种异己的力量。他们参加大顺政权只是把这一政权看作一个新的王朝,他们活动的最终结果必然是把农民政权转化成地主阶级的封建政权。但是,这并不排除他们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在政治上执行农民起义领袖所制定的政策。我们知道,根据李自成的规定,大顺政权是实行“右武”的制度的。早在襄阳时就“设立伪官,右武”[64]。直到在北京时仍规定“文官俱听大将节制”。连刘宗敏手下的一个旗鼓,也出现这样的场面:“诸公争往投刺,或称门下,或称晚学,或用手本蝇头小字,伛偻跪拜,皆名下士也。”[65]史料还表明,李自成手下的大将在领兵独立作战时有权在占领的地区内选授官吏,如刘芳亮率军占领河南怀庆地区就选授了“防御使、府尹、六邑令”[66];进抵山西长治地区后又在府属各县“分设伪官”[67]。其他如贺锦进军甘肃、袁宗第在由河南进入陕西时都委派了地方官吏。既然大顺政权的政策是由李自成等革命领袖人物制定的,各级地方官员又处于起义军将领的节制之下,这就为大顺政权执行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提供了基本保证。事实上,大量有关大顺政权地方官吏活动情况的记载都可以归结为免赋、追赃助饷、为起义军筹集军需物资、捉拿敌视大顺政权的分子以及为大顺政权征聘人才,等等。这些活动应该承认是有利于农民,不利于地主的。正因为大顺政权的地方官吏绝大多数认真执行了农民革命政策,他们才被当地的地主豪绅视若寇仇,不少人在反革命叛乱中遭到杀害。
还应当指出,大顺政权的地方官吏一般说来是廉洁奉公的,同明末吏治的腐败形成鲜明的对比。就连一些封建文人也不能不承认这一点。如光绪《定兴县志》转引旧志说:“崇祯十七年逆闯陷京师,伪县令刘钟泰自山右来任……时贼法严,吏不敢舞文,民不敢犯禁……履任二十余日,邑甚安之。”《甲申传信录》也说李自成“号令严切,所遣守土之吏,无敢暴民,亦旬月之雄也”。为什么同样是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在明末清初的官场中绝大多数都贪赃枉法、草菅人命;而在大顺政权里却能做到“无敢暴民”“不敢舞文”呢?应当承认这是由于大顺政权的领导权一直掌握在贫苦农民出身的起义军领袖人物手中,它的宗旨在于保护人民而且号令严明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