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年来,在以西方思想为主导的现代体系中,人们普遍认为:平等和自由是人类最伟大的终极理想,而最早提出它们的当然也是西方人。自爱琴文明、迦太基、迈锡尼,再到古希腊,由商业推进的人类文明天然地形成了“等价交换、自由买卖”的社会契约。于是,平等成了古希腊智者派的诡辩高论,自由也成为了斯宾诺莎的纸上创想。然而,古老的东方世界,在沃野千里的河洛平原的泥土里,在男耕女织的农耕文明的岁月中,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一片土地,高耸起这样的一座王城。那就是商王的土地和商王的王城。
商,商王的子民们以这片沃土的名字作为国号,称呼自己的国家。它既是商王的封地,又是遥远又失落的王朝,可是它更是一种根植于东方农耕文明中的别样经济业态。相传,在茶马古道和丝绸之路崛起之前的数千年,曾经有过这样一条沟通“东西方”的商路通往商王朝的第一座王城,那便是天下商人的故乡——南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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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字“商”,本意是交易,但根据“商”字字义的演化,是先有了商方国、商王朝和商人,及其特殊的经济业态,而后“商”字才被赋予了交易的字义。因此,要了解“商”字真正的本意,必须要回到甲骨文中的“商”字上。
甲骨文的“商”字有许多变体,但其字形基本是由两个或三个部分组成的,即上部的辛字、中部的丙字和下部的口字。甲骨文的商是一个会意字,它比喻古代计时所使用的漏壶当中有刻度的箭,并由此引申为计算、计量,即《正字通·口部》云:“商乃漏箭所刻之处。”故《集韵·阳韵》云:“商,刻也。”
今天河南省的东部,号称豫东门户的商丘市打出了一张特别的城市名片——“三商之源”。三商,指的是商人、商品和商业。商丘市是殷商王朝的祖源,史载商部族封地的中心“汤都南亳”——商王朝的第一座王城亳(南亳)也在这里。在考古发现上,商丘市保存了大量先商文化遗存,这也从侧面证实了历史记载的可靠性。
以“三商之源”称今日之商丘,这表明商王朝和商人氏族在历史中独特的生活方式与后世的商业经济业态之间可能存在着较为清晰的承继关系。简单说,就是自西周以后到如今,在汉语中,我们之所以将做生意的人称作“商人”,将被买卖的物品称作“商品”,将商品买卖的经济业态称作“商业”——这一系列的词汇都被冠以“商”,确实与3000余年前那个兴盛的商王朝、那些神秘的商王和他的臣民们息息相关,与那座被掩埋在今日商丘市土层下面的商都南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史记·殷本纪》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於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商部族的始祖契因辅佐禹治水有功,受封于商地,即今河南商丘一代,并被赐姓子氏。至此,开始了商国,即商方国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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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和古代都城。尧、舜、禹时代,商王的始祖契因为辅佐禹治水有功,被虞舜(一说是尧)封为司徒,赐子姓,并分封到了商这个地方。契死后,葬于商地之阏伯台下。阏伯台是契生前所建观星台,位于山丘丘顶。因此,有人认为,后世所称之地名“商丘”由此而来。
在殷商王朝定都商丘(南亳)之前,先后有燧人氏(燧明国)、栗陆氏、朱襄氏(炎帝别号)、葛天氏、颛顼、帝喾(高辛氏)和少康(夏后)等定都于商丘;之后亦有诸侯国宋(周朝)、诸侯国梁(东汉、西汉、西晋、北魏)和两宋等国(朝)在商丘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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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太康二年(281),汲郡(治所在今河南卫辉市西南)盗墓贼不准盗挖了一个古墓,从古墓中得到了10车竹简,而书写在竹简上的文字全都是先秦小篆。中书监荀勗、中书令和峤奉命将这10车散乱的竹简排定次序,并用当时通用的文字考订释文,发现这批竹简上共记载了13篇史料。这些史料按年编次,完整记述了夏、商、周三代至魏襄王二十年的先秦历史。其中,周平王东迁后,以晋国纪年,三家分晋后,又以魏国纪年。据此,荀勗、和峤二人认定,盗墓贼不准所盗掘的应是魏襄王的墓葬,而这10车竹简便是中国古代唯一留存下来、未被秦火焚毁的编年体通史,即由春秋时晋国史官和战国时魏国史官编写的《竹书纪年》,亦称《古文纪年》《汲冢纪年》。
夏立国后,商成为臣服于夏的方国。商方国传至第7任商王,商王契的六世孙王亥(商王亥,子氏,因为商王,故史称“王亥”,非姓王)时,发生了一场重要的变故。这场变故无论对于商方国和它之后的殷商王朝,还是对于中国的历史与商业文明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3000多年之后的今人,依旧能够通过对一些先秦文献、史料和出土的甲骨文记载还原当年发生在商方国之外、黄河以北的那场变故。古籍《竹书纪年》保存了关于王亥与商方国那场重要变故的最早记载,云:“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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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轻重戊》云:“立皂牢,服牛马,以为民利。”华夏民族很早就学会了驯化动物,以畜力取代人力,实现马拉车、人拉车。
商人崇鬼神,视死如生,因此商朝的贵族活着时要驾乘马车出行,死后也要有车马陪葬。商王陵遗址中的车马坑和车马坑中的马遗骸、马车、马具和车饰等文物证实了“相土作乘马”的真实性。
在华夏民族的历史中,关于车、马等交通工具和畜力的利用,主要依靠以下几位先公、先王:如发明马车(双轮马车)的人是夏朝时的薛国人(薛方国的人、东夷人)奚仲,即“奚仲造车”;发明马拉车的人是商王相土(契之孙,第三世商王),即“相土作乘马”;发明牛拉车的人是商王亥,即“亥作服牛”;还有最后一位发明骑马和骑兵的人是战国时的赵武灵王,即“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也就是说,在战国中期以前,中原华夏民族虽然懂得驯化马,利用马的力量来拉车,但是却不会骑马。而马因为饲养成本极其高昂,所以通常只为少数贵族使用,就像以车马坑作为贵族墓葬的象征一样。因此,在先秦三代,主要被用作人力替代品的畜力是牛。牛拉车的实用性强,成本更低,对社会经济的拉动也就更大。
殷王子亥客死于有易,有易氏的酋长绵臣杀死了王亥。方国的王被异族杀死,这显然是震惊方国的大事。《竹书纪年》对这场剧变的记述不够详实,但好在通过对另外一些先秦文献的梳理,我们依旧能够还原王亥被杀前后发生的事情。先秦古籍《山海经》中也有一些关于王亥、有易氏生平与“有易杀王亥”的相关记载,如《山海经·大荒东经》云:“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河念有易,有易潜出,为国于兽,方食之,名曰摇民。帝舜生戏,戏生摇民。”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有个人叫王亥,他用两手抓着一只鸟,正在吃鸟的头。王亥把一群肥牛寄养在有易族人、水神河伯那里。有易族人把王亥杀死,获得了那群肥牛。河伯哀念有易族人,便帮助有易族人偷偷地逃出来,在野兽出没的地方建立国家,他们正在吃野兽肉,这个国家叫摇民国。另一种说法认为帝舜生了戏,戏的后代就是摇民。”
而在《山海经·海内北经》中,还有另一段关于“王子夜之尸”的描述,云:“王子夜之尸,两手、两股、胸、首、齿,皆断异处。”日本学者小川琢治在《穆天子传地名考》中指出,“夜”即“亥”之形讹。也就是说,《海内北经》中所描述的王子夜的尸体,就是被有易氏的首领绵臣残杀的商王亥的尸体。他的两只手、两条大腿,还有胸、头和牙齿,全都被斩断,可谓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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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的“车”字在甲骨资料中出现颇多,且包括多种变体。这些变体生动地描绘了商代时各种不同结构的车,如货车、战车,等等。在这些甲骨文“车”字中,圆圈或“田”字代表车轮,而连接车轮的结构则表示车的轿厢。因此,通过这些字,我们可以猜想到品种繁多的商车,它们大多是两轮车,也有个别可能是三轮车。它们有些有封闭的轿厢或遮阳、避雨用的顶棚,有些则是无顶的“敞篷车”。与金文“车”字对比,甲骨文和金文的“车”字字形保持一致,不过代表车轮的两个或三个字,金文的圆润,更接近车轮的原貌,而甲骨文的“田”却横平竖直,只在横竖连接处或有短弧。
这样的字形体现了甲骨文特殊的书写方式,即先用笔墨在龟甲、兽骨上书写,然后再用铜刀刻划。因为最终呈现所使用的工具是刀,所以甲骨文善于表现平直的直线,不善于表现圆润的弧线。
屈原所作的《楚辞·天问》中有这样一段诗,对王亥之死和有易杀王亥的历史呈现得颇为全面,云:“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肥之?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昏微循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眩弟并**,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而后嗣逢长?”这段诗所反映的历史事件大概是:“王亥秉承其父商王子冥的经济发展方式,在商方国大力发展畜牧业,饲养牛和羊。他和其弟王恒及随从驾着牛车,驱赶牛、羊来到有易氏的领地,受到了有易氏首领的热烈欢迎。席间,王亥载歌载舞,却因‘**乐’被有易氏杀死。王恒向有易氏首领求情,要回了本已被有易氏抢走的牛羊,返回了商方国。后来,王亥的儿子上甲微得知此事,兴兵伐有易,为父报仇,并成为了新的商王。”诗中所说的有扈、有狄,指的都是有易氏,昏微指的是王亥的儿子上甲微。王亥、王恒和上甲微,以及《楚辞·天问》中所记载的历史,分别有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吴其昌(《卜辞所见殷先公先王三续考》)等前辈学者通过甲骨文卜辞考证其真实性。
不过,商王亥的惨死和上甲微的复仇,这件改变商方国的重大变故的前因后果虽然已经明了,可这一事件之于历史,其意义却不止于此。值得关注的是,有易氏杀王亥,其根本原因不在于“**乐”,而在于有易氏见财起意,他们是为了谋夺商方国的牛才杀死了商王。牛才是导致“有易杀王亥”的关键。
史书《世本》载“相土作乘马”“亥作服牛”。商王相土被认为是驯服野马、发明马拉车的人,而商王亥则懂得驯牛,还善于以牛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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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至殷商时,马、牛、羊、鸡、犬和豕(猪),这6种动物便已经被中国人驯化并普遍饲养,它们被合称为“六畜”。不过和今天不同,先秦三代,六畜除了用来“吃”和用来“使用”(如兽皮制衣、兽骨占卜)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用途,即用作祭祀。其中,以牛、羊和猪作为祭品的祭祀称作“太牢”,即大牢。以羊和猪为祭品的祭祀称作“少牢”。而一场祭祀活动究竟要使用太牢还是少牢,这要取决于被祭祀者的宗法身份或神职地位。正如《礼记·王制》所云:“天子社稷皆大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庙之祭,有田则祭,无田则荐。”以牛、羊为祭品的祭祀不仅局限于先公、先王和氏族的祖先,太牢和少牢还普遍用作地方神、自然神的祭祀。在《山海经·山经》中便有很多祭祀山神的相关记载。因此,先秦三代的王朝及其周边方国对牲畜的需求量很大,但是由于所处不同的文明进程和不同的自然气候,很多方国在牲畜的需求上无法自给自足,这就为畜牧业和贸易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王亥和王恒兄弟二人带着随从,赶着牛羊和牛车,来到了有易氏的酋盟。《大荒东经》云“王亥托于有易、河伯”,其所说的河伯是黄河的河神,与洛河的河神并列,是文献中所载的最早、最原始的水崇拜的地方神。又由有易氏与河伯的并列出现,以及河伯对有易氏的“哀念”,不难推断,有易氏应是以河伯为自然崇拜的,生活在黄河流域的氏族部落。而商王的封地商,即今商丘市属淮河流域,距黄河最近处也超过100公里。可见,王亥驱赶着商方国的牛,不辞劳苦到达了黄河流域的有易氏属地,并被有易氏谋夺牛群而残杀。这又印证了《竹书纪年》中“殷王子亥宾于有易”之“宾”字。然而,原本应生活在自己封地淮河流域商方国的王亥,为什么要赶着牛群前往黄河流域,并闯入有易氏的属地?
《尚书·酒诰》云:“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商人驱赶着牛车,去遥远的地方贸易,用贸易所得的利润来赡养自己的父母。殷商时,一些以从事商业交易为职业的人开始从社会生活中分离出来,成为了职业的买卖人。商业成了殷商社会和经济生活领域内一种必要的社会分工。也恰恰是在商亡之后,当越来越多失去封地的殷商中小贵族重新赶起祖先的牛车,奔走在南来北往的商路上,后来的人才以“商人”称呼这个以买卖为生的阶层。因此,以买卖为生的生活方式无论是在商王朝,还是在商王朝之前的商方国,都应该是由来已久的现象,而古籍中纷纷记载的客死他乡的商王亥,他与他的弟弟王恒驱赶牛车前往有易氏的目的也就不言自明了。他们要带着商方国的牛羊去黄河以北进行贸易,却在途经有易氏时被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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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卜辞中,出现过不少“大邑商”,如:“……【告】于大邑商,亡,在。”(《合集》36507)“……于兹大邑商,亡,在……引吉。在十月,遵大丁翌。”(《合集》36511)
……
在甲骨学研究论文和著作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标注卜辞出处的词条,这些被括号括起来的“书名号+编号”的组合表示上述卜辞的出处及其甲骨拓片的编号。前面的“书名号内容”是拓片集名字的简称,如最早的甲骨拓片合集、刘鹗汇编的《铁云藏龟》简称《铁》,民国国立中央研究院史语所汇编的《殷墟文字甲编》《殷墟文字乙编》和《殷墟文字丙编》分别简称《甲》《乙》和《丙》,由郭沫若任主编、胡厚宣任总编辑汇编的《甲骨文合集》简称《合集》等。
由此,王亥的另一重身份得以率先揭开,他不只是商方国的首领,是自始祖契后的第7代商王,他还是一位鞠躬尽瘁的商人,一位从事牛羊出口的贸易商。也恰恰因此,王亥成为了迄今已知的、中国乃至是全世界最早的商人。而牛、羊等牲畜,也就成为了最早的商品。
除了畜牧业之外,夏商之际,还有一大批手工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比如酿酒、缫丝、纺织、制陶、石器和玉器加工、青铜器冶炼和铸造等等。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加剧,一个人、一个家庭已经不可能再在衣食住行等所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自给自足,家庭生产开始被社会生产所取代,每个人只能完成一个或少数几个类型的生产方式,而个人生产出的产品则必须要进入市场当中,实现人与人、行业与行业间的互通有无。于是,方国之中、城邑之内的商业蓬勃发展,在商方国的国度南亳城中,一些专门的交易场所被设立起来。这些交易场所被称作“市”。市的繁荣直接反映了商方国和商王朝城市商业的空前发展,正如《诗经·商颂·殷武》所云:“商邑翼翼,四方之极。赫赫厥声,濯濯厥灵。”从亳、殷、嚣到朝歌,商方国、商王朝的每一座王城无一不是当时东方最恢宏的商业性城市。城市为商业提供了空间与市场的保障,而商业也为城市提供了财富与文明的源泉。因此,商人骄傲地称自己的王城、商王的王畿为“大邑商”。“大商邑”,相对于“小”;“邑”,城邑也,即城市。也就是说,商人认为只有自己的王城可以称作“大城市”,而其它方国的国都无非是些“小邑”,也就是小城市、小城镇。
《易经·咸卦》曰:“憧憧往来,朋尔从思。”
夏商之际,商方国与夏王朝或其它方国间的贸易日益繁荣,除了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外,贝币作为一种“国际货币”也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贝币是中国最早的实物货币形式,是古代钱币的始祖。大约在夏末时,贝成为了商品交易的交换媒介。贝,以“串”“朋”为计量单位,5贝串成一串,两串则为一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