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的符号体系都是人工的、数学化的,每个概念都有消除了歧义的定义。在这样条件下的逻辑操作才是有意义的。

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家们,他们中的多数是“两栖型”的学者——既是自然科学家,又是哲学家。如,罗素是数学家,维特根斯坦是数理逻辑学家,石里克是物理学家,卡尔纳普是数理逻辑学家,很自然会把数理逻辑那套方法论引申到人文学科中来。他们试图给哲学等换一套“人工语言”,以用来治疗自然语言的先天性歧义之病。经过他们几代人的工作,还真形成了一个“人工语言学派”。

其成效如何呢?

《西方文化百科》[1]一书对此介绍如下:

人工语言学派是分析哲学中的一个派别。这一派认为,日常语言是模糊不清的,因此主张借助数理逻辑的符号体系造出一个理想的人工语言。最早提出这一主张的是弗雷格。罗素和怀特海在《数学原理》一书中,实际构造了这样一个人工语言系统。前期的维特根斯坦和维也纳学派的成员们,也持这一观点,特别是卡尔纳普做了大量的工作。

他设想过两套具体方案。一套是“现象主义的语言理论”,注重个人的直接经验,注重对经验和现象的直接描述。但它解决不了一些自然科学理论性概念无法直接观察的问题和个人经验缺乏的公共性问题。于是他又提出第二套“物理主义的语言理论”。主张证实一个科学命题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它翻译成物理语言。凡是不能翻译成物理语言的命题都是没有意义的。物理语言指的是以观察为根据并描述时间空间状态的语言。这种语言的最大好处是具有公共可观察性,即用这种语言描述的事件,在原则上可以被所有人共同观察到。他们提出用物理语言统一全部科学的口号。但是,物理主义语言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尤其是对于思想、精神、观察不到肉体变化的感知觉、心理现象的研究,都使它无能为力。

“人工语言”的设计终于以失败告终了,没能为哲学和所有人文学科的符号歧义病找到仙丹灵药。

可能有些人文学家很不以为然,嗤之以鼻,称他们早就有了解决概念歧义的法门。在立论之首,他们就对自己使用的概念进行了精确的界定,从混沌的日常语言概念中独立了出来。在这个外延和内涵都确定了的概念体系下,所进行的合乎逻辑规则的推理,当然就能得到具有学理性的真理。

不,人文学者根本不可能打开这个法门,是空想。

人文学者在界定自己的概念时,必然要应用混沌的日常语言中的“类概念”和“种概念”。例如,黑格尔给“自由”下的定义是“主观意志和客观规范合二而一”,他使用的日常语言中的种概念是“主观意志”和“客观规范”,使用的类概念是“合二而一”。无论种概念“主观意志”与“客观规范”,还是类概念“合二而一”,在日常语言中又都有着上百个以上的定义,充满歧义,这又得再给它们下定义。可是在对它们进行定义时,又必须在日常语言中选择相关的种概念和类概念,而这些种概念和类概念又充满歧义……这样无限循环下去,完全是一个没有尽头和毫无结果的界定过程。因此,人文学者大言要对自己使用的概念做到“无歧义的界定”,那是一个自欺不欺人的“乌托邦”。

[1]孙鼎国主编:《西方文化百科》,第102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