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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弃听过的所有评书故事、坊间小说里,似乎都不会缺少青年男女之间的浪漫故事。所以当他躺在自己冰冷的被窝里畅想着自己日后仗剑江湖、快意逍遥之际,总不会忘了在自己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身影旁再加上一个美丽的女子。该女子形象多变,有时候是古怪精灵娇俏可喜,有时候是温柔腼腆柔情似水,甚至于是热情如火放浪大胆,让他一想起来就禁不住浑身燥热。唯独像易离离这样的女人,他从来没想过,也不愿意去想。但老天偏偏安排他和易离离同路,实在让他抓耳挠腮苦不堪言。这就是艺术和生活的本质差异吧?对艺术一窍不通的小木匠想。

需要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姑娘长得挺漂亮,走在路上总能引人注目。但除此之外,安弃再没在她身上发现一点符合“故事里的女主角”的特质。那些“故事里的女主角”,也少不了冷若冰霜的冷美人,但那一定都是伪装的,是讲故事的人安排的常见套路,当她们死心塌地地爱上男主角之后,其转变之迅速比冰化成水还快,前后反差之大好比小木匠这样的粗人突然从嘴里吟出一首好诗。

然而易离离绝不是这样的。她从来没有故意冷淡过安弃,也从来没有刻意去保持什么距离,她只是头脑里压根就没有男人和女人这样的概念而已。她也并不沉默,和安弃说起话来就能滔滔不绝,然而所有的话都只围绕着一个中心:登云之柱。仿佛她生命的全部就剩下了发掘登云之柱的真相,而其他的一切都只是无关紧要的附属品。这要真是个故事,安弃觉得自己一定会把那个白痴作者活生生掐死。

“咱们能找点别的话题说么?”他终于忍不住抱怨说,“现在我看到一根鸡腿都觉得它长得像登云之柱。”

易离离有些发愣:“别的话题?什么话题?”

“比如你喜欢吃什么,你小时候最喜欢捉弄哪个邻居,你怎么收拾你养的狗,你觉得什么样的男人你才愿意嫁,诸如此类。”安弃循循善诱,虽然他举出的例子一个比一个不成话,只能算作循循恶诱。

易离离继续发愣,愣完之后开口说:“吃什么……吃什么是无所谓的,能填饱肚子就成。邻居……我从来没有邻居,从小就和我娘在路上走,找我失踪的父亲,从没安定下来;后来跟了师父也是东躲西藏,哪儿人少往哪儿去。狗……我没养过狗,养自己就很麻烦了,养狗干什么?”

真是个木头脑瓜子!安弃火透了。人言举一反三,这位看起来挺聪明的大姑娘却恨不能举三反一,自己想要撩她说话,实在是自讨苦吃。微一分神,易离离已经答到了最后一个问题:“嫁人……我不想嫁人。”

这个答案早在安弃的意料之中,只是这四个字从寻常少女嘴里吐出,要么满怀羞涩、似嗔实喜,其实恨不得立马就跳上花轿;要么充满怨怼感伤,一听就知道受过感情伤害,似易离离这般仿佛叙述“我今天不想吃晚饭”一样的平淡口气,实在能让听到此话的任何男人心头火起。所以他只是没好气地哼一声:“因为您老眼界太高看不上男人?”

“不是,因为我害怕。”易离离老老实实地回答说。

“害怕什么?男人还能吃了你不成?”安弃更是恼火。

易离离摇摇头:“那倒不是。我只是怕嫁了个男人之后,他也像我父亲那样,丢下老婆孩子跑得无影无踪。与其那样,还不如不要嫁人。”

话题总算打开了,在安弃恰到好处的追问下,易离离简单讲述了一下自己的身世。安弃这才明白过来,易离离之所以如此殚精竭虑地研究登云之柱,不仅仅是为了她师父,更加是为了她的父亲母亲。这个坚强独立、不会受他人左右的少女,却也有着那样悲惨的过去。

“原来那一天夜里,我在北水镇见到的就是你,”安弃说,“难怪一直觉得你面熟。不过你比那时候漂亮多了。”

易离离丝毫不理会他的恭维话:“那一夜之后不久,我遇到了我的老师,并且帮助他躲开了登云会的追杀,以后就一直跟着他。”

“真巧啊。”

“不是巧,而是我先听到他和追杀者的对话,后决定要帮他。只要是能和登云会做对的事情,我都会去做。”

安弃打了个寒颤,心里想着:幸好老子没得罪过她。那样的执念太可怕了。

两人此时一路南行,已经离开纠缠不清的宁国与雒国,进入了皇室的属地,位于中原腹地的青州。皇室虽已逐渐衰微,名义上仍然是天下的拥有者,是所有诸侯国的大老板,所以其在青州的这块辖地虽小,至少暂时没有刀兵之祸。但另一方面,正因为皇帝本人不具备什么势力,所以这块属地里的江湖中人不少——反正一般情况下惹祸也没人管,也不会有方仲那种战时杀敌闲时捉贼的精力无限充沛者。

“你这个朋友好像挺不错,”易离离说,“我发现你总喜欢谈论他。”

安弃的第一反应是:易离离在挖苦他,或者变相抗议这个话题的无聊。但再一想,易离离这样的姑娘,想要学会挖苦人或者旁敲侧击地说话,大概是件挺不容易的事,所以他随口回答:“大概是因为我这辈子也就只有这么一个朋友而已。”

转念又想,好容易遇到这样不会挖苦人的听众,某些话在肚子里都快憋烂了,再不倾吐出来实在难受,于是又补充说:“其实还因为……我对不起他。”

不等对方发问,他就把自己遇到方仲之后的种种事由说了一遍。小木匠平日里张嘴就是谎话,这一次居然没什么粉饰,一切照实叙述,实在不易。

“你也看得出来,我不是什么好人,”他最后郁闷地总结说,“但当我发觉我总是一肚子坏水对人、旁人却对我真诚相待时,还是难免觉得很别扭。也许是我这种人很难交到朋友,所以碰上一个,就好比穷人捡到了金子——但这个穷人却把金子当成黄铜,然后扔掉了。”

“你并没有扔掉,”易离离摇摇头,“至少到了最后,你向他说了真话,那就很不容易了。”

“是啊,很不容易。”安弃咕哝着,并且又觉得这话似乎是在暗讽他——凭什么老子说句真话就叫“很不容易”?这就是所谓的做贼心虚吧,他想。

现在两人即将进入青州著名的大城市覃丰城,路上时常路过各式各样的武人,这让做贼心虚的小木匠颇有些紧张,唯恐其中藏着登云会捉拿他的人。易离离倒是很想得开:“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登云会,所以怕也没用。再说我的乔装技能还算不错,没那么容易被认出来。”

“那我们这样逃跑还有必要么?”安弃喃喃地说,“反正到哪儿都是他们的人。”

“我们并没有在逃啊。”易离离奇怪地看他一眼。

“那我们是在干吗?”

“再往南走一段,就可以折向西行,去西疆沙漠。”

安弃停下了脚步,带着一丝侥幸问:“去哪儿?我可能耳朵不大好使,没听清楚……”此时他正向一个路边卖炸糕的流动小车走去,闻着那诱人的香气,食指大动。但这句话却让他胃部一阵**。

易离离慢慢地、清晰地重复了一遍:“西疆沙漠,克鲁戈。我们要去克鲁戈探访登云之柱的踪迹。”

安弃失魂落魄地听着,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后会有期。”说完转身就走。易离离赶忙追在他身后:“你干什么?为什么要走?”

小木匠一摊手:“你愿意去西疆送命是你的自由,但我肯定不会去给你做垫背的。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在结伴逃命而已,闹了半天,你想把我带到死地里去。”

易离离一把扯住他:“什么意思?死地又怎么了,你难道……一点也不想弄清楚你身世的秘密?”

“当然想,”安弃回答,“但那不应该以送命为代价。与其拿小命去开玩笑,不如糊里糊涂地活着。”

“那你每天不停地削木鸟,也是想糊里糊涂地活着吗?”易离离问,“我还以为那代表了你对自己身世的渴望呢。”

安弃的脸色变得比黄瓜还绿:“想知道是一回事,怎么去知道是另一回事。西疆沙漠那种地方,十个进去,十一个死在里面,要我去不如现在就把我的脑袋先砍了。”

易离离的眼神黯淡下来,似乎是完全没有料到小木匠会是这样一个胆小之辈。她辛苦数年,终于找到了这个关键人物,已经想当然地以为该关键人物会成为她生死与共的伙伴,共同在登云会的天罗地网中寻找生机,寻找能策动致命反击的利器。到了这时候她才终于明白过来:人与人终究是不一样的。

“我和你不一样啊,”安弃嗫嚅着说,“你死了娘,丢了爹,有着明确的目标要去找登云会的晦气。可我连自己从哪儿来,父母是谁都不知道。快二十年了,我身边没有任何亲近的人,好容易遇到一个愿意保护我的人,还早早地死掉了。所以对我来说,能活着就不错了,即便我跟着你发掘出了所谓的真相,甚至证明了我就是什么狗屁神赐之子,又能怎样?我没见过神,对他们没有感情,哪怕他们被登云会杀了,也没法激起我的仇恨。何况我身上从来没有半点特殊的能力……”

“我只是个混吃等死的普通人而已。”他总结说,然后摆出引颈就戮的姿态,等着易离离抨击他。但易离离只是忧郁地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人各有志。祝你好运吧。”

这倒大大出乎安弃的意料:“你……你不准备揍我一顿?就这么放过我?”

易离离摇摇头:“我这一生都是这么过来的,早习惯了什么事都靠自己。我就是杀了你,也并不能帮助我解决问题。”

安弃反倒生起了内疚之心,几乎就要冲口而出“那我跟你去”。但上次一时头脑发热离开了方仲的庇护,已经让他一路上后悔不已,克鲁戈那种玩命的地方,真要冒失答应了,只怕到时候肠子都要悔青。所以这话在喉头滚了两转,终于还是吞回了肚里,他只是苦笑一声:“我们一路同行,总算有点交情,吃顿告别饭吧。”

他咬咬牙,以壮士断腕的悲壮情怀补了一句:“我请客。”

易离离无可无不可,痛快地点点头答应了,然后看着小木匠转身向着来路走去,忍不住问:“我们要去哪儿?”

“你不打算在覃丰城里吃饭吧?”小木匠诧异地说,“会贵死人的。我们不是刚刚路过一个市集么?在那里请客可以挽救我的钱包……”

易离离无可无不可,于是跟在他身后,心里嘀咕着,要找出一个比小木匠更抠门、更厚脸皮的东道,大概比寻找登云之柱也容易不到哪儿去。

坐在这家兼营酒楼的市集客栈里时,气氛很怪异。易离离越是显得若无其事,安弃就越觉得如芒在背。他几次都要心软改变主意,但想想那炼狱一般的克鲁戈大沙漠可不是闹着玩的,终于没能鼓起勇气。想要把方家父子送他的钱转赠一点给易离离,聊作补偿——可他又实在舍不得。

“你真的打算,一个人去克鲁戈?”他问道,想要尽最后一点努力劝说易离离回头,“那些传说也许都是编来骗人的,不是真的……”

“你知道那些都是真的。”易离离淡淡地回答。

安弃颓然:“是,虽然我没读过你读的那些书,但我相信,那些记载不会约好了一起来骗人。但是……但是……你找到他们又能有什么用?比如你真的赶在登云会之前发现了登云之柱,你能做些什么?登天变成神仙再回过来收拾他们?”

“我不能,”易离离平静地说,“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即便我找到了登云之柱,击败登云会的机会也约等于零。但是如果我不去做,机会就肯定是零。”

安弃哀鸣一声,继续循循善诱:“更何况,也许你找到了之后,局面反而会很糟。也许他们本来不知道那破柱子在哪儿,结果跟着你就找到了;又也许……”

其实他原本没有什么“又也许”了,只是抬杠的习惯促使他的脑子飞速运转,寻找着强词夺理的说辞。就在这时候,一个原本是胡搅蛮缠的想法忽然间跳了出来,让他立马冷汗直冒,说不出话来。他越是强迫自己把这个念头压下去,这个想法蹦的就越固执。

最后他只能把头转向窗外,装作从靠窗的二楼欣赏楼下风景的样子,虽然这个小小的市镇不可能有什么值得一赏的玩意儿。这不是适合略有点钱的人长期居住的城市,甚至也不是能吸引旅人驻足几天的风景名胜。这只是一个在大陆上一捡一大把的小地方,出现在安弃视野里的无非是些粗手大脚的娘们,愁眉苦脸的汉子,满手泥土的孩童,以及行色匆匆不肯稍作逗留的江湖客。除了最后这一点,其余的在三陇村与土塘村都并不少见。

“楼下有那么好看吗?”易离离问。

安弃愣了愣:“也不是那么好看,只不过……只不过……你看,刚刚进镇来的那帮人派头好大,好像挺有钱的。”

这个刚刚到来的马队正好替他解了围。他本来不过是顺嘴一说,但话出口后,自己也发现了该马队的特异之处。马队共有三四十匹马,队形排成了几个圈子,最外面一层是二十余名全副披挂的骑士,腰悬刀剑等兵刃,手中都握着一根长长的套马索,杆头的套圈都由坚韧的牛皮制成。

这些骑士的中间,另有十人,各自骑着一匹毛色深紫、背上一溜黑的高头大马,也围成了一个圈。仔细看去,每一匹马都被粗大的铁链拴住脖颈,而铁链的另一端则归拢到——一块黑布里。

这的确是个奇特的景象,在十匹马形成的圈子中央,十根从马颈延伸出的铁链不知道拴着什么物事,被一块黑布蒙住,跟随着马匹一同前进。从黑布的大小来看,里面遮住的东西块头并不大,但那十匹高大的骏马却仿佛要用很大力气才能拖动它,因为每一匹马都在疲倦地喘气,走起道来歪歪斜斜,印在地上的蹄印也很深。所以整支马队虽然都是好马,前进却很缓慢,吸引了无数路人的目光。

易离离本来对一切与登云会无关的事物都不大关心,看到这幕场景,也不禁有些好奇。安弃再仔细瞧了瞧,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都是紫乌金啊!这帮孙子真有钱!”

对于见不多识不广的小木匠而言,遇到一个卖弄见识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自然不容错过。他摆出一副行家的嘴脸,絮絮叨叨地介绍说:“你看这些马,都是不多见的紫色毛皮,背上还带有一溜黑毛,那就是罕见的名马紫乌金了。普天之下,只有紫乌金才有这样的毛色。据说这种马的祖先是早已灭绝的黑风野马的一支,毛色本来都是黑色,几百年前迁到北方紫云原上,因为长年吃的都是紫云原上深紫色的牧草,所以有这样的毛色。但在这其中,偶尔会有些马驹出生后,背上有一溜黑毛,据说那就是祖先的血脉复苏的标志,称为紫乌金。这种马体魄……呃,体魄……”

“体魄雄健,极擅长力,但由于数量稀少,可谓千金难求,”易离离替他补充说,“这些都是书面用词,你记不住也不奇怪。是谁教你的?”

诚然,类似“体魄雄健,极擅长力”“可谓千金难求”之类的词句,从小木匠嘴里钻出来实在有点奇怪,难怪他记不住。他只能灰头土脸地叹息一声:“原来你早认出来了,读书多就是有好处……我的朋友方仲的老爹有一匹紫乌金,是国主赐给他的,所以我听方仲讲过这种马。他们宁国大将王爷虽然不少,能得到国主赐马的,还真没几个。”

“可是这一帮人……一下子就凑足了十匹,”易离离若有所思,“那不是比宁国国主还有钱?”

安弃点点头:“而且这十匹马居然被拿来像骡子一样拉东西,真是暴……暴什么天物。”

他一直生活在穷困的山村,村里人买头骡子还得几家人凑钱,全村都找不出一匹马来,但听到故事里的大侠们鲜衣怒马、提缰驰骋,实在是羡慕得半死。此时一下子见到这么多好马,一阵眼馋,就想下去看看。易离离扯住他衣袖:“当心惹麻烦。”

这话提醒得正及时。楼下碰巧有一个镇民出于好奇,跑到马队旁边探头探脑,先盯着那十匹神骏的紫乌金看了一阵子,目光又顺着铁链挪到了那蒙着黑布的神秘物事上,不免多站了一小会儿功夫。一名骑士二话不说,上前兜头就是一马鞭,打得这位仁兄一声惨号,滚倒在地,脸上留下一条又深又长的鞭痕。

旁人知道厉害,纷纷让出道来。安弃吐吐舌头:“真狠,果然是惹不起的大麻烦,赶紧过去吧,不然还得有人挨打。”

“好像……过不去了。”易离离也朝下瞥了一眼。安弃往远处一看,原来是从小镇南面来了一个赶牛人,赶着十余头大黄牛,想要入镇,正好与准备出镇的马队迎面相逢。这小市集弹丸之地,街道能有多宽敞?几十匹马与十余头牛就这样堵在路口,你进不去,我也出不来。

安弃一脸坏笑,等着看赶牛人倒霉。果然刚才鞭打路人的那位骑士又策马上去,凶神恶煞地喝道:“你瞎了眼了?没看到大爷们在赶路么?还不赶紧让开,不然拿你的人头去喂狗。”

安弃摇摇头:“真没创意。为什么所有反派张口闭口永远只有这一句词,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养了多少狗……”

易离离却没有理睬他的聒噪,只是紧盯着那个赶牛人。安弃这才注意到,此人并不像是寻常的农夫,他穿着一身扎眼的白袍,头上戴着宽大的斗笠,压得低低的完全看不见脸。骑士的问话响亮清晰,赶牛人却置若罔闻,一声也不吭。他一下子恍然大悟,这一定是个专门来找麻烦的,想到有热闹可看,幸灾乐祸之心更浓。

骑士也看出了不对,收回鞭子,手握在了腰刀上。但出乎所有人意料,赶牛人居然并没有发难,而是用很谦卑的语气说:“挡了大爷们的路了,真是抱歉。”

然而他嘴上这么说,却没有任何行动去让路。骑士不由得火起,正想说话,赶牛人已经抢先开口了:“本来应该按照您说的,把我的人头送给您喂狗,可是我没有头,怎么给呢?”话音刚落,他伸出手,把自己的斗笠摘了下来。斗笠下面,赫然是一个无头的身体,脖子上面空空****,什么也没有。

不等对方反应过来,这个无头人已经把手中的斗笠猛然往前一送,在那骑士的颈上看似轻轻地一抹,一道血光喷出,骑士的头颅竟然已经被生生割断。而他的身体还骑在马上,没有倒下去,两个无头人对面而立,其景十分诡异可怖。

骑士们惊怒交集,纷纷拔出兵器,却又不知对方底细,不敢轻易上前。安弃却已经忍不住开始骂:“这帮笨蛋,这么简单的玩法都看不懂。”

易离离不解,安弃解释说:“那是个矮子,把整个身子都藏在一件大衣服里,所以乍一看就是个没头的人。这点小把戏,我当年在三陇村吓唬人早用过无数遍……天,矮子要干什么?”

那个把头都藏紧了衣服里的矮子扔下斗笠,缓缓伸出双手,并在一起轻轻一搓。也不知他玩弄了什么手法,随着这一搓,那十余头黄牛的尾巴上竟然全都亮起了火光,似乎是早就藏了烟花一类的易燃物。火一燃起,黄牛个个受惊,开始撒蹄狂奔,向着对面的马队猛冲了过去。

“好玩好玩!”安弃喜动颜色,差一点就要手舞足蹈起来。

“有什么好玩的……”易离离只觉眼前这缺心眼的小木匠不可理喻,“这么大声势闹起来,怕是这间客栈都要被拆掉。你喜欢被摔死?”

2

抛开是否会被摔死不谈,眼前的这一幕好戏的确很难遇到。牛这种生物一向给人以温驯、忠厚的感觉,但所谓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牛急起来的声势,可就不是兔子所能比了。这十余头黄牛被火焰惊吓后冲将起来,当即将外围的二十余匹马全部冲散。骑士们虽然玩命地用鞭子抽打,也无法驾驭,反而有几人被从马背上生生顶了下去,好在身手还算敏捷,一落地便跳了起来,没有被黄牛踩伤。

不幸的小镇瞬间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临街的商铺和民居本来早在那队骑士出现之时,便已经关门闭户,唯恐惹上麻烦。但现在奔牛和惊马一阵冲撞,周围的房舍都被撞得一塌糊涂。这还不算最糟糕的,令人揪心的在于被铁链拴在一处的紫乌金也受了惊扰,一阵乱挣乱扯之下,那块黑布掉了下去,藏在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从骑士们惊慌失措的表情,可以猜到此物非同小可。

安弃很是好奇:“能够让这帮人把紫乌金当成骡子使唤的东西,这一定是件很了不起的玩意儿吧。”

易离离皱起眉头:“照我看……这东西似乎……就是一头骡子。”

安弃仔细一瞧,未免稍有郁闷——黑布下面露出来的,真的只是一头骡子,而且还是只病怏怏的瘦骡子,看来就像一只小毛驴,比周围的紫乌金矮了两个头都不只。

——能够动用那么多天下名马来拖拽运送的东西,竟然是这么一头小骡子?易离离感到不可思议。但此事原本与己无关,还是趁着这件陈旧的客栈被推平之前速速离开为妙。想到这里,她拽了拽安弃的衣袖,示意对方跟她走,不料安弃纹丝不动,反而用一种怪异的腔调说:“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啊……你快来看!”

易离离一回头,才发现安弃的眼睛正抵在一个长长的圆筒上,那是他自制的千里镜,与探地镜一样,都是用来观察羊群并伺机偷羊的看家工具。

“这不是普通的骡子,”安弃说,“你来看看,脑袋上顶了个什么?”

易离离接过千里镜,终于看清了那头骡子的模样。这骡子果然与众不同,头上还生了一根短而弯曲的角,藏在毛发里,在远处不容易看到。那只角虽短,却是鲜艳的赤红色,上面还带着若紫若蓝的斑纹,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易离离的神色骤然变得严峻起来:“这是个大麻烦……比这群人可怕得多的大麻烦。虽然我第一次见到,但它和书上记载的一模一样。”

“这头骡子?”

“不,骡子本身没什么特殊,它不过是个被寄居的宿主,”易离离说,“它身上的赤纹龙蚁才是要命的。那根赤红色的角,正是赤纹龙蚁寄居后所形成的异征。”

赤纹龙蚁是让天下武人既梦寐以求又心惊胆颤的至宝。这种异虫通体雪白,上有一圈一圈的红色纹路,背上有翅,形体极小,目力稍差的人都很难看到。据医书记载,此蚁内蕴神通,服食后可令人功力激增,犹胜苦练四十年。修为越深湛的人,服用此蚁,效果越佳。

但问题在于,能有机会服食赤纹龙蚁的人少之又少,因为它太小,飞得太快,反倒是不少生物会被它寄居——赤纹龙蚁自己不能筑巢,不会觅食,只能寄生。被其寄生的动物,行动不由自主,只能受此蚁的控制,但却力大无穷,极难捕捉。眼下这帮人不惜动用十匹紫乌金,绝非小题大做。

安弃听完,有点明白了:“这么说,这帮人好容易找到了这个宿主,想要把它抓回去,从中捕捉出赤纹龙蚁来。而赶黄牛的矮子就是专门来和他们做对的。”

两人说话间,楼下已经变得更加热闹。骑士们在短暂的慌乱后迅速镇定下来,一半人手勒住马匹,以便稳住已经受到惊扰的赤纹龙蚁,剩下一半已经向着那无头人逼了上去,刀、剑、短戟、钢鞭……五花八门的武器一齐招呼过去。

无头人扯掉身上外袍,果然如安弃所料,是一个矮小侏儒。他的身法异常灵活,眼见前方敌人一枪刺来,右足微抬,已在那间不容发的一刹那踩到了枪尖上,借力一弹,身子飞得更高。他袖子一挥,数道寒芒从袖中激射而出,击向了连接紫乌金与赤纹龙蚁宿主的铁链。

只听得叮叮当当一阵响声,那些暗器碰撞到链子上,耀起无数火光,但链子却分毫不损,看来材质特殊。侏儒落到地上,眉头一皱:“我只为赤纹龙蚁而来,并不想多杀伤,你们却偏不想让我如愿。”

骑士们听到他说出“赤纹龙蚁”的名字,知道这一场死斗无法避免,反而并不吃惊了。他刚刚现身挑衅时,马队的后方始终有三名骑士一动不动,即便是黄牛冲散马队时,也一副视若无睹的神态。此时三人却从马背上纵跃而起,好似三只大雕扑到侏儒面前,来势凶猛,看来武功远比其他骑士要高。

这三人都是老头子。按照安弃听故事总结出的经验,这样的老头多半是一门一派中压阵脚的角色,果然其中最胖的老头开口了:“屠先生,我们白川门和你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何苦为了赤纹龙蚁伤和气?”

屠先生大摇其头:“邓胖子,既然你也知道我是为了赤纹龙蚁而来,还提什么和气?为了它,天王老子我也敢砍。更何况你们白川门经商起家,除了金钱之外一无所有,就你们少主那点微末功夫,拿了赤纹龙蚁去也是暴殄天物。”

安弃心想:原来那个字读殄。微一分神,下面三个老头已经围将上去,和侏儒屠先生噼里啪啦打作一团。打了一小会儿,即便安弃这样的废物也能看出来,三个老头合力一处,也不是屠先生的对手。屠先生一面和他们动手,一面屡屡抽空去对付那些铁链。但无论他换用什么手段,也无法切断,胖老头冷笑一声:“这些链子都是用天外陨铁所铸,没那么容易弄断的。”

“那只好弄断点别的东西了。”屠先生淡淡地说。他抛开三老,展开身法,在人群与马丛中穿来穿去,出手狠辣之极,将其余骑士尽数杀伤,再度欺近了锁在一起的众马匹。

只见他出掌抹向一匹紫乌金的颈部,喀擦一声,随即血光飞溅,这千金不换的名马的脖子如刀切豆腐一般断裂开来,而拴在上面的锁链也因此脱落,伴随着马匹轰然倒地的巨响,发出清脆的叮当声。要知道马的肌肉坚韧,骨骼强硬,寻常成年男子要用斧头砍断马头也颇为费力,这侏儒出手却如此轻松,带有一种令人畏惧的邪气。

安弃一把捂住嘴,免得自己惊呼出声,易离离也是面无血色。眼见这侏儒运掌如风,转瞬间已经连续砍断了九匹紫乌金的脖子,安弃一面恐惧,一面在心里不住地破口大骂:“这么会儿工夫,至少上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没啦!这王八蛋!”

王八蛋却不会去在意小木匠的惋惜。他正在对付最后一匹马。只需砍断它的脖子,所有的锁链就都可以取下来了。然而此马甚为机灵,眼见屠先生过来,就迅速躲到骡子的身后,以之作为挡箭牌。屠先生难免投鼠忌器,万一误伤了赤纹龙蚁的宿主,龙蚁就可能逃走,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他略一定神,加快步伐,绕圈狂奔,几乎让人看不清他的身影。那马若是跟着他转圈,必然会把链子越绕越短,最终无法动弹。安弃忍不住喊起来:“别跟着他跑!”

这一声喊完,他就知道坏事了。屠先生头也不抬,朝着他发声的方向飞出几枚暗器。好在他有多年躲避同龄孩童飞石袭击的经验,虽然屠先生的速度比乡村小儿快出不知多少倍,他仍然先知先觉,以笨拙的姿势躲开了这一击。只是这一躲之下,身体失去平衡,小木匠嘴里呜哇乱叫,已经从客栈的二楼摔了下去。

他手上一阵乱抓,感觉碰到了什么东西,不加思索地玩命扯住,那东西减缓了他下坠之势,虽然落地时屁股差点摔成四瓣,好歹还活着。晕晕乎乎地往手上一瞧,原来是凑巧抓住了店外立着的旗幡,勉强逃得一命。

屠先生一击不中,也无暇理会这等小虾米。只是那最后一匹紫乌金虽然肯定听不懂安弃喊了什么,脑瓜子似乎并不比安弃慢,转了一圈后,居然识破了屠先生的计谋,也不知那一瞬间怎么想的,竟猛然蹶起后蹄,狠狠踹在身后的骡子头上。这一踢力量十足,将骡子的半边面颊踢得粉碎。

骡子悲嗥一声,当即痛得蹦了起来,看上去似乎是要晕倒,身子却并不倒下。它的独角突然开始发出灼热的红光,原本黑色的双目也一下子变成了血红色,喉咙里发出一种奇怪的喘息声,仿佛是狮虎之类的猛兽战斗前发出的警告。

目睹此景,那些在旁掠阵的白川门门人都露出极度恐惧的表情。忽然之间,他们纷纷跳上马匹,迅速地逃掉了。那三名老者极力喝阻,却无人听令。

姓邓的胖老头转过头来,一双眼睛恨不能喷出火来。

“你这臭矬子!”他说话已经没有了半点风度,“你他妈的闯大祸了!”

赤纹龙蚁的宿主倏的昂起头来,被踢碎了半边的脸骤现狰狞之色。它侧过头,张口随意的一咬,那坚硬无比的锁链应声而断,似乎只是一根朽烂的绳子。转眼之间,所有锁链都被咬断,它已经完全自由。

三名老者面面相觑,最后作出了一致的选择——和他们的手下一道,逃之夭夭。显然,这些人在捕捉赤纹龙蚁的过程中吃尽了苦头,对它的威力相当了解。屠先生却并不甘心,从地上捡起一根断掉的锁链,向那宿主套将过去,正套在头上。

宿主脖子一甩,他便感到一股绝大的力量在扯动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身子已经被横扯了出去,平平抛起。他知道此时放手必然会撞到街旁的民居中,头破血流筋断骨折,因此咬着牙死命抓着套马索不放。但宿主的力量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只听喀喇一声脆响,他的右臂竟被生生拉到脱臼,口中献血狂喷,已经受了严重的内伤。

只听宿主再怒号一声,声音雄浑嘹亮,有若呼啸而过的狂风,令人听了有为之夺魄的惊悸感觉。它抬起一只前蹄,往地上一顿,登时在地面踏出一个小坑来。

安弃看得心惊胆战,勉强支撑起摔得七荤八素的身体,就要逃命。但不动还好,这一动立即成为攻击目标。宿主抬起前蹄,就朝着他踏过来。

他在地上费力地滚了几滚,躲开这一踏,避免了变成一团肉酱的悲惨命运。宿主更加愤怒,改踏为踢,小木匠觉得自己好似一只皮球,一下子腾云驾雾飞了起来,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离开北谅山的那个多事之夜、丁风带着自己翻山越岭的时候。他感到自己撞上了很多东西,一时间也分辨不清究竟是些什么。晕过去之前,他在心里想着:我究竟是闭上眼睛等死、还是睁着眼睛等呢?转念一想,无论怎么样,被一头臭骡子踢死都是件太没面子的事。

正待长叹一声,渐渐模糊的双眼中却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接着他感到一阵逼人的寒气扑面而来,骡子的动作仿佛一下子缓慢下来。

这是将死的幻觉吗,他想,接着就晕过去了。

3

安弃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没有那么疼过。他知道说书先生讲故事时,总喜欢用“骨头都要散架了”来形容摔伤与撞伤,但他敢打赌没有哪个说书先生真的体会过什么叫做骨头散架。

现在他就快要散架了,全身上下每一块骨头似乎都在震动跳跃,提醒着他赤纹龙蚁宿主的那一脚有多么沉重。自从苏醒过来之后,他就把全副精力用来和这种痛感作斗争。直到逐渐适应这种疼痛后,他才来得及去思考两个问题:第一,我为什么还没死?第二,我现在在哪儿?

这两个问题看来都不好回答。他勉强挪动脖子,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还算精致的房间里,浑身包裹得像粽子,但易离离却并不在身边。

门被推开了,一个小个子男人走了进来,安弃立即大声呻吟起来。男人摇摇头:“你不必装了。没人的时候,你可一直一声不吭。”

安弃讪讪地住口,看着男人走到自己身边,为自己检视伤情。他忍不住问:“我的朋友呢?”

“她现在不在这里。”男人简短地回答。安弃略一琢磨,发现这话答了和不答没什么两样,显然对方并不打算告诉他什么。于是他咬牙忍着疼,任由这小个子男人替他换药、换绷带,最后歪着嘴说:“多谢,你替我做这些可真不容易。”

男人停住了动作:“什么意思?”

“人家不是总说男女有别嘛,”安弃懒洋洋地说,“你一个大姑娘能这么伺候我,当然不容易了。”

对方沉默了一阵,再开口说话时,已经是女人的嗓音:“你怎么认出来的?”

“你身上有一股香气,”安弃回答,“虽然我知道有些男人身上也有香味,但碰巧,这股味道我闻到过。在合安城,平南将军府。”

这个女子,居然就是古董铺血案后的那天夜里来提醒他小心的人。算起来,这已经是她第二次来帮助自己了。

“你到底是谁?”安弃追问。

女子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开了口:“登云会刑堂前副堂主,季幽然。”

她一面说着,一面卸下了脸上的伪装。尽管光线幽暗,小木匠仍然看得两眼发直,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前副堂主?那你现在做什么?”

“我现在专管抓一个肩上带有云纹的人。”她回答。

“但是你显然并不想真正地抓他,”安弃哼唧着,“为什么?违抗教主的命令可不是好玩的。”

“慢慢你会知道。”回答依然是句废话。

此后的几天里,安弃慢慢养伤,季幽然定时过来给他换药,也并不回答他的任何问题。只有当问起易离离时,她简单地回答:“走了。”

“这么说,她真的放弃我了。”安弃叹息一声。

“登云会的起源以及天神的传说,你都已经知道了,是么?”季幽然看了他一眼,突然问。

安弃本想点点头,发现这样做实在太疼,于是回答:“是。不但知道,而且知道得太多了——我听到了我师父的亲身经历,读过了几百年前的先人笔记,还不断听到登云会那些唬人的宣扬。各种版本都有了。”

“你那么聪明,想必已经总结出了一个你所相信的真相了?”季幽然语调里充满揶揄,这一点可和易离离大不相同,安弃不由感到一阵亲切。

所以他这次居然很正经地回答:“差不多。我想,那些什么个‘天神’大概是真的存在的,不然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而且是不同时期的人们都伪造些大骨头来玩?想想也不像。而登云之柱也是真的,也许连通天与地的,就是这么个玩意儿。”

季悠然有些奇怪:“这么说,你相信了?”

“最关键的一点我没信,”安弃说,“这一点也是我不久前刚刚想明白的。当时我本来是想抬杠,可是抬着抬着,却发现把自己噎住了。”

他接着说:“水里游的可能是鱼,也可能是王八;天上飞的可能是鸟,也可能是鸟毛。我确信天上有点什么东西,但那一定就是神吗?”

季幽然的面色忽然变得很难看。她深吸一口气,缓缓地说:“如果不是神,那会是什么呢?”

安弃咧嘴一笑:“我哪儿知道?我还巴不得那是神呢,因为据说我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还他妈是什么神赐之子呢。但我真的不相信神赐之子会是这副德行。”

“不只因为你的德行那么简单吧?”季幽然说。

“不只,其实最根本的在于我不相信神的德行,”安弃说,“我就是个没本事的小木匠,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从小到大一个月都吃不上一顿肉,村里其他人也是那样。我们村本来曾经来过一个私塾先生,可是隔邻四五个村子的学生加起来也没几个,他到最后没有饭吃,半年后也只好走了。后来我离开山村,看见满世界都是拿着刀子你砍我我杀你的,听说连皇帝都整天提心吊胆,害怕一不小心被谁给推翻了……如果真有什么神来主宰世界的话,不会这么离谱吧?”

安弃神色自若:“谢谢夸奖。那么,你相信神的存在吗?”

季幽然想了想,似乎在犹豫着什么,最后她说:“好好养伤吧。”

这次对话后,季幽然终于可以和他多说上几句话。他这才知道,自己被季幽然藏在了登云会的一处分舵里,真是羊在虎口里虎却偏偏不自知。而自己这条性命也是季幽然救回来的。自己被踹了这一脚后,浑身骨头折了好多处,如果不是季幽然及时相救,只怕小命已经不保。

“被赤纹龙蚁寄居的生物都会变得力大无穷,不能硬拼,”季幽然口气很平常,“好在我修习的是阴寒的内功,把它冻住就行了。剩下的白川门的那帮家伙就好打发了,提一句登云会的名头,他们窜得比兔子还快。”

“换了我窜得更快……等等,那样的话,那个什么龙蚁会不会被冻死?”小木匠捡回一条命却仍然难改本性,“那东西要是抓住了,可比紫乌金还值钱。”

“赤纹龙蚁没那么容易死,”季幽然的语气有点吞吞吐吐,“宿主一死,它就……它就飞走了。”

“飞走了?”安弃皱皱眉,“但我听说,这破蚂蚁得有宿主才能活。上一个宿主死了,它是不是得马上去找下一个呢?”

季幽然叹口气:“看来要糊弄你还真不是很容易,可为什么在古董铺子里尼却偏偏会自己送上门?”

这是安弃生平一大丢脸之事,他赶忙打断:“别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了。你跟我说实话,易离离是不是被龙蚁……”

那一刹那他冷汗直冒,似乎找到了易离离不在自己身畔的答案,脑子里冒出一大串恐怖的联想,季幽然欲言又止的神情更像是在印证他的猜测。

季幽然仔细看着安弃脸上的反应,忽然一笑:“你居然也会关心同伴,看来还不算烂到家。事实上,我之所以会把你藏在这儿,又浪费那么时间照料你,和赤纹龙蚁确实有很大关系。”

“‘浪费’这两个字用得真精确,”安弃闷闷地说,忽然吓了一跳,“喂,那蚂蚁不会钻到我身上了吧?”

“为什么不会?”季幽然耸耸肩,“龙蚁找宿主的时候可是饥不择食,逮着谁算谁。”

安弃已经顾不上斗口:“难道……它还在我身上?”他举起恢复得不错的左手,拍拍自己的脑袋,没有感到什么异状。

“已经不在了,”季幽然说,“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赤纹龙蚁钻入了你的体内,却很快地又钻出来离开了,这样的事情很少见,也许是你身体实在太不合赤纹龙蚁的胃口?后来它随便找了匹劣马钻进去了,那些白川门的人大概现在还在追呢。”

当日的对话到此为止。夜里小木匠又开始做梦,飞翔的快感渗入了每一个毛孔,令他忘记了所有的疼痛与忧虑。他幸福地展开宽阔的双翼,追逐着风的脚步,飞得比任何一个同伴都要高。但突然之间,他感觉自己的头顶一阵剧痛,伸手摸了一下,似乎没什么东西,手放下来时,却看见掌缘上附着一只通体雪白,带有红色纹路的飞虫。

——我他妈的到底是谁?

正在毫无头绪之际,季幽然快步推门进来,二话不说,把他拎了起来。安弃虽然并不高大魁梧,好歹也是个成年男子,季幽然这一拎却如同老鹰捉小鸡,毫不费力。

“我得到消息,教主突然来到这一带巡查,”季幽然说,“我怀疑他是冲着你来的,得赶紧把你先送走。”

“教主为什么要抓我?你又为什么要背叛他?”安弃突然问。

季幽然说:“以后再说,现在先走。”

安弃一咬牙,猛然从她手上挣脱,身子落到**再滚到地上。他痛得龇牙咧嘴,却仍然强挺着说:“要么你现在告诉我,要么就让他吃了我好了!我稀里糊涂地活了十六年,又莫名其妙地躲躲逃逃三年,受够了!哪怕做个明白鬼也好!”

季幽然忧郁地看着他,从他的眼神中看出,小木匠这次没有开玩笑。她长叹一声:“我答应你,一到安全的地方,我就把知道的都告诉你,不然我担心你以后也再也睡不着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