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她舞弄着沉重的拖布为打工的餐厅擦拭着油腻的地面时,就会偷偷地哭两声再悄悄地笑两声,感到拖地这个动作其实象征着自己的人生:徒劳地来来去去不过是为了把一切痕迹抹去,自己竟是没有积累的。以前以为已接近的目标,其实宛若卡夫卡笔下的“城堡”,它本身就不真实,也就不在乎你进不进去。自己从一个圈套跑向另一个圈套,既滑稽又无聊……爱苏在拖地过程中把自己变成了哲人。
爱苏是我出生于五十年代的姐姐——重庆下半城的杂草与玫瑰。我在七十年代的时候第一次见到她——梳着两条大辫素面朝天的美女,她的汗珠也是美的。丰满而结实的身材足以支付女人的开花结果。我一直想如同张爱玲一样点燃一炉香,絮絮叨叨为她们说点什么——这些重庆曾经最真实的美人现在已无处可寻了。可哪有时间让我去蹉跎,一切都只 争朝夕。就这么快,1977年已成了历史。爱苏她们却与历史不沾边,草籽一样的女人,被风吹到哪里就在哪里落脚谋生了。
一
爱苏出生的那天正遇上一代人物斯大林的去世,曾留苏 的父亲便为她取了这个别致的名字。躺在产**很虚弱的母亲却为初生的女儿说了句很不吉利的话。她说,这丫头一出生就遇到哭声一片,恐怕命不会太好。
爱苏今天想起母亲的话还发寒,说简直像咒语。在爱苏以前,母亲已生了三个哥哥,之后又添了两个妹妹。爱苏夹在众多子女之间,像一些默然于墙角的蒿草,很难得到父母的阳光雨露。这使从小就不知爱为何物的她长大后很轻易地失足于“爱河”,成为男人掠夺的对象。第一个掠夺爱苏的是下乡时的大队书记,一个强悍、狡黠,有一口蜡黄烂牙的转业军人。知青进入大队部的那天,锣鼓还没停息,他便一眼瞅中了爱苏。他让爱苏当上了赤脚医生,经常借一点头昏脑涨的小毛病纠缠这个肤色如鲜藕般的重庆妹崽。不多久,整个大队的人都知道爱苏是书记的干妹子,当地民谚“干哥干妹子,干事一辈子。”所以,等于说他给爱苏盖上了私章。
谁知这些传言激怒了与爱苏一块儿下乡的重庆崽儿刘某。刘某1.83米高,腰圆膀粗,真真一个“毛大汉”,在学校就以打架出名,军书包里时刻揣着两把菜刀。人云“两把菜刀闹革命”的刘崽儿一听说模样最乖的女知青被“农伙儿”端了,顿觉得是城里人被乡下人玩了一把,气不打一处来,即刻带着一帮不知天高地厚的男知青“揭竿而起”,围打了大队书记,当晚就带着爱苏逃回重庆,然后又跑去了内蒙古。
当时刘崽儿的事件很轰动,他成为县公安局通缉的犯人, 罪名是“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打击党的干部和贫下中农”……然而这一切于那个天棒崽儿都鞭长莫及,他正悠闲地在不通汽车的大草原上搂着他的战利品——漂亮的女人爱苏放马呢……
多年后我曾在爱苏家见到这个曾经的“天棒”。他白嫩着脸子,腆着肚子,翘着肥肥的脚丫子躺在沙发上看报纸。在这个臃肿、暮气的某局处长的男人身上再也寻不到当年的痕迹。爱苏说,他已异化成女人,甚至成非人。爱苏之所以如此指责前恩人现丈夫,是因为刘崽儿在外闹得很不像话,肆无忌惮地搞了一大帮女人还毫不避讳她。他有他的言语,说:那种破坛子(指当初爱苏与大队书记之事)难道还把她当神来供起?笑话!刘崽儿偶尔也同爱苏**,**的过程是他从心理上折磨爱苏的过程。他会从头到尾地咕哝:你他妈把原装给了农伙儿,给老子的已是假冒伪劣。老子要打假!老子就是要打你这个假……这样一夜后,图书管理员的爱苏只得打电话给单位请假,撒谎说摔了一跤,脸被摔破云云。久而久之,单位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一些嘴巴调皮的人还会时不时故意问爱苏:怎么了?你的大处长好久没让你摔跤了?是不是去摔别的女人了……对这一切爱苏都不吭声,只是默默读着自己的电大。
几年后爱苏拿到了文凭并悄悄考入一家大型报纸做广告部经宣人员。3个月后因成绩显著又提升为广告部副主任。此时,爱苏的人生格局发生一个质的变化,变化的支点是因为有了钱。对女人而言有了钱就有了力量。拿着钱做武器,爱苏与一个机关里每月拿区区几百元的处长较量绰绰有余。何况爱苏才35岁,稍加包装仍娇艳动人。她代表报社出去开会,总有人主动要求同她合影,并问之:你是不是刘晓庆的妹妹,你可比你姐漂亮多了。爱苏当然比刘晓庆漂亮好几倍。刘晓庆看上去总有股子脱不了的乡气,爱苏却像一颗才从土地里拔出来的嫩葱,通体都是灵气和清新。
清贫的处长开始巴结先富起来的老婆,他甚至乖巧到提起菜篮充当煮饭公。他已看到蕴藏于爱苏身上那种潜在的力量:她是为一个折腾的时代创造的——精明又不乏**,泼辣又内携着婉约,一个十足八面玲珑的女人,一个很丰盈的银行。自己的后半辈子将依赖这个女人也未尝可知。最让他不安的是感到了危险咄咄逼来——爱苏身上有了另一个男人的味道。
爱苏生活中的确有了另一个男人,他是该报的广告部主任,爱苏的搭档。与刘崽儿不同,他具有儒雅之气,一双单眼皮的小眼睛定定看你时正应了重庆人的那句话:“小眼睛迷死人”。几年后,当爱苏与这位陈姓男子轰轰烈烈的爱情无从收拾、灰飞烟灭的时候,憔悴的女人对她爱过的男人作出如下评价:本质上他和刘某没有区别,都是天棒加无赖。
二
他们如火如荼地开始一切时并没顾及将来,也没打算与配偶闹破。特别是陈某,家有值得骄傲的美妻和漂亮豪华的住宅,与爱苏这样年岁不小的女人玩玩感情,不过是犯了男人的通病:想多吃几道菜而已。1992年北海潮起,陈某心动,想前往办公司。关于合伙人,他想来想去非爱苏莫属。不但因她手里有一笔钱,也因这女人人才难得,是打天下最优秀的开路先锋。再者,从情感和肉体上自己也愈来愈离不开这女人:比起家里那朵娇滴滴、一碰就要碎的小姑娘,结实的爱苏更刺激、更耐用。
但他万万没想到,家里的小妻此时与他摊了牌:离婚!其实那个比他小许多的“小姑娘”早就知道他的烂事。颇有心计的女人毫不发作,只是悄悄寻找自己的着落。一待尘埃落定便立即反攻清算。所以,当“小妻”与她的情人亲热地搂着站在他面前时,大有一种东风吹,战鼓擂,究竟谁怕谁的气概。倒是陈某的小眼睛被泪水淹没了,简直觉得自己被一场女人的阴谋抛弃和扼杀了。
他到北海之初,完全把自己打扮成受伤的老狼,怀里那本离婚证书就是流血的伤口。为此他觉得有理由四处咬人,以治疗自己的疼。要咬自然先咬爱苏。“谁让她搞得我家破人亡”。却不知爱苏在离婚大战中受到的伤害比他更重——被发了疯的天棒崽儿狠狠揍了一顿,连条**也没带出家门,并且她从真正意义上失去了14岁的女儿。那个性情已很乖巧、嘴巴学得相当刻薄的少女在电话上竟冷冰冰地与母亲告别:你要记住,刘家的门是很容易出却再难进的,你好自为之吧。
面对陈某的“噬咬”她唯有沉默和容忍,因为在她生活中也就剩下这段扑朔迷离的情感了,特别是身处异乡,每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是生存和发展的某张路条,彼此的内耗等于自取灭亡。
应该说陈某和爱苏在北海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仅用半年就让他们的房地产公司成为实力雄厚、大名鼎鼎、极有声誉的大公司。他们两人成了市里大人物和其他款爷的座上客。他们为何能在短暂的时间里发达呢?旁观者以为有两点:陈军的精明加百折不挠地钻营;爱苏的美貌加高超的社交手腕。特别是后者,传闻在北海比比皆是,至今还余音缭绕。人们用“那个40多岁的小姑娘”来称呼爱苏,说她怎么能上天(打进市级领导层)入地(周旋于社会各阶层)地卖弄**、收买人心、编织网络。把她形容成撒切尔夫人和陈白露的基因合成的女人。其中有这么一截段子——说是某海外来的财大气粗的华人老板,有天心血**请北海的名女人们在富丽华海鲜阁吃饭。这些巾帼女杰中包括了女官员、女艺术家、女老板,爱苏自然在座。酒足饭饱之时,男人摸出一大摞钱说要做游戏:谁把他面前残余的半只蟹解决了,钱便归谁。他的话音刚落立即碰到一片相向的怒目。开国际玩笑!你以为这是在你那个资本国家!中国的妇女早就翻身了,由得你来戏弄和侮辱?!当即便有三位女记者站起来愤然退场。然而,同仇敌忾的女人们怎么也不会相信她们之间会出败类:被认为是款娘的爱苏竟上前去,三下五除二把那半只蟹消灭了,利索地抓起钱扬长而去。
“婊子!”“婊子!”女人们齐齐地暗自骂起来,觉得爱苏简直是协犯,帮助那个男人把她们都“强奸”了一把。那几天,北海的名女人们都在无可名状的难堪和痛苦中度过,只有爱苏无事一般,竟兴致勃勃地飞去了深圳,用吃螃蟹吃来的五千元买了一套巴黎时装,回来后还恬不知耻频频穿着在社交场合亮相,使人们觉得这女人不但无耻,甚至可恶了。
事情本该到此打住,偏偏几个月后又生出一段插曲,而且因这插曲使人们对爱苏的看法又翻了个儿。那海外“捞佬”(北海人对外地人的贬称)与一黑社会老头子有纠葛。他听说这老头把谁都不放在眼里,只对爱苏还敬畏几分。一是因爱苏与她女儿有金兰之好,二是他曾经犯事,是爱苏为他游说了市某领导才“宽大”出来的。总之爱苏的面子这老头一定要给的。海外“捞佬”亲自登门来恳求爱苏,爱苏竟满口答应。但又微微笑,用脚踢踢桌下的字纸篓娇声道:“你看我好忙哟,劳驾帮倒倒。”那男人迟疑了半晌,终于像个清道夫一样捧着纸篓穿过走廊,下到三楼底,把一堆废纸和自己的耻辱像丢炸弹样掷向垃圾箱。
最终人们的结论是,爱苏有诸葛亮之智谋,韩信之肚量,而那“捞佬”自然是周瑜了,赔了夫人又折兵。爱苏自己倒轻描淡写地说:我这个人从小就穷怕了,不想浪费一切,螃蟹也罢钱也罢,能为己用,何乐而不为?爱苏在说这些话时,完全像重庆下半城那些被狭窄、灰暗又破旧的吊脚楼房拾掇得非常琐碎又精于算计的家庭妇女。你会发觉她不过是以算计一顿饭如何吃,一件衣服如何做的心劲来算计、对付男人和社会的,而并非三头六臂。
三
爱苏是1995年被迫离开北海的。在北海大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她和陈某的房地产公司一落千丈,举步维艰。最惨的是她无意中得罪了一位腕爷。腕爷发话说:“把这四川 (那时重庆还属于四川)婊子给我赶出北海几百公里以外去。”腕爷没想到,他的一句话竟把爱苏“赶”出了国门,东渡去了日本。
爱苏是独自去日本的,因为她和陈某已分道扬镳。在他俩的公司和她举步维艰时,陈某不但不与她同心同德共渡难关,还视她为祸水,认为是她的太出风头和招眼毁了公司,全忘了当初也正因这两点造就了公司。那段时间陈某开始背着爱苏与公司一些年轻小姐搞点儿偷偷摸摸的勾当。他的举动大长那些小姐的志气,渐渐全不把素日威风十足的女老总看在眼里……
爱苏离开中国时,用了三天的时间与陈某算账。他们算得非常仔细,连几角几分都不放过。偶尔陈某会恨恨地盯着爱苏问:那笔生意是我谈成的,你好意思拿钱?爱苏也用眼睛喷两团火过去:没有我的款做底,今天你恐怕矿泉水都没得喝。他们的整个算账过程都吵吵嚷嚷,肆无忌惮地诽谤和伤害对方,哪像一对恩爱过的情人,完全像两个打家劫舍后分赃不均的土匪。清算最后一笔钱时已是凌晨两点。在他们的相爱之初,每当出差,也是这个时辰,爱苏总是披着银色的月华穿过长长的走廊,抵达陈某的房间,与自己一生中的第一个爱人**……
这样的画面像利剑一样刺得此时的爱苏浑身是血,她以悲哀的姿势站起来把桌上的钱全推给陈某说:都拿去把!钱真的很重要?陈某疑惑地望着这个几天内就凋谢了的女人,还不放心地问:咋回事?你真不要?爱苏真的没要那笔钱,她觉得陈某既然那么喜欢钱就多给他点好了,毕竟自己曾经真心地爱过这个男人。另外,她还觉得拿点钱买对这个男人居高临下的鄙视权也不失为乐事。
爱苏在日本并没找到自己理想的生存方式。依然是支飘摇的芦苇在男人与男人间左奔右突,直到付出得山穷水尽,成了穷人。有时她舞弄着沉重的拖布为打工的餐厅擦拭着油腻的地面时,就会偷偷地哭两声再悄悄地笑两声,感到拖地这个动作其实象征着自己的人生:徒劳地来来去去不过是为了把一切痕迹抹去,自己竟是没有积累的。以前以为已接近的目标,其实宛若卡夫卡笔下的“城堡”,它本身就不真实,也就不在乎你进不进去。自己从一个圈套跑向另一个圈套,既滑稽又无聊……爱苏在拖地过程中把自己变成了哲人。
四
45岁的爱苏去年回到了重庆。今年冬天,南山上的梅花一塌糊涂地开,让山下的人无法回避。我去看梅,却在半山腰的那座学校门口邂逅了爱苏。她刚刚从一片纯洁、干净的琅琅读书声中过滤出来,脸上呈现出清丽的光芒。她轻轻地掸掸袖口上的粉笔灰,如同出家人剃度后拂去缕缕青丝……
(199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