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多次强调,拣选和竞争是新自由主义的原理。它给竞争者带来了优胜劣汰、自我决定、自我负责的原则。请大家回想一下“男女雇佣平等法”是如何狸猫换太子,变成《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的。
“机会均等”地争夺同一个目标,这种竞争必然产生赢家,也必然产生输家。一方面,胜者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而赢得胜利,赢得败者心悦诚服,这就是公平竞争的规则。另一方面,败者别无选择,只能将失败的原因归咎于自己不努力、没能力。这样一来,即使败者明知自己处于不利地位,也只能忍气吞声。换言之,所谓“机会均等”的原则,实则是大量败者支撑少数赢家的原则。
在优胜劣汰的原则之下,赢家因自己而赢,输家因自己而输,因而胜者对败者不抱丝毫的理解和同情。但同时,败者对胜者怀有极大的羡慕和嫉妒。这样,在“女女格差”之下,女性群体一旦分裂,她们再想结合为利害一致的同盟就变得非常艰难了。
年轻的社会学家妙木忍出过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女性之间的争端因何而起》(青土社,2009年)。这本著作指出,随着生活方式选择的多样化,女性之间的对立往往会加剧。是否结婚生子,区别了“胜犬”“败犬”;而是否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划分了“赢家”“输家”。当初,女性的人生是人人一样的固定套餐;而现在,同样是20年前的同窗,有人升职加薪做高管,有人结婚生子当主妇。落差越大,嫉妒和焦躁就越强。这就叫人比人,气死人。
实际上,大量数据表明,日本的职场既不“公平”,也完全称不上“机会均等”。不过,学校之类的教育机构表面平等,学生意识不到性别歧视的存在。比方说,偏差值竞争是平等的,考试成绩也不会按照男女分开公布。如果男女同学结为夫妻,妻子往往就有底气对丈夫说“那时候我成绩比你强多了”。
我在教育领域中观察到这样一种现实:在考试战争中过关斩将的“赢家”女生,往往早已将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深刻地内化了。在这种已经渗入骨髓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下,这些女生一味地自责、自伤。每每看到这些年轻的女性因自己的缺点而自我谴责、自我孤立,看着她们刻意远离他人,自己摧残自己的身心,心中便升起毫无希望的暗淡之感。
倘若自己的处境真的是“自我决定、自我负责”的结果,那么即使对自己的境遇不满,也完全无法归咎他人。这样一来,女性就不能发现和谴责自己外部的敌人。这是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处境。女性也无法面对共同的敌人而结成统一战线。看到她们被分裂、被孤立,我不由得怀念起过去那段女性一致对外、痛骂父权社会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