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第一次离开钱德拉是在1997年,他们从芝加哥搬回剑桥三年之后。她给他的房间打了电话,告诉他,她在布里斯托她妹妹那里。她已经安排女佣去接十岁的拉达。
“为什么,珍妮?”他问道,“这是干吗?”
“等我们回来时再谈,查尔斯。”
那时钱德拉担任系主任正好一年。在获取这个职位时,他像个被困在敌人战线后面的武士。他宣称,像他们这么有名气的一个系,在排名上反倒不如巴黎经济学院,实在是奇耻大辱。他表示,他要找出系里最为薄弱的环节,也就是那些在剑桥拥有终身教职的人。他们认为终身教职让他们有权二十年都教同样的课,或把英语文章写得那么差劲,仿佛他们也一直生活在巴黎。
他的措施得到了相对著名、多产的教员的欣赏,但他也成了平庸之辈的众矢之的。那些摆谱儿的夸夸其谈者觍着脸,打着黑领结,一屁股坐在教师联谊活动室的天鹅绒座位上,仿佛置身于一座圣丹尼斯青楼,在晚餐前那段被别人称作“工作日”的漫长空闲里,一份《泰晤士报》甚至能翻来覆去地看两三遍。很多人也曾才思敏捷,但现在他们已年过半百,成了虚荣、环境和学院酒窖的牺牲品。他决心揭露他们,把隐形的傻瓜帽子钉在他们锃亮的脑门儿上,希望这会刺激他们,让他们再次成为学者。他有时候亲自批改他们的著作,怀着油漆工般的热情使用迪美斯修正液。很多人也的确从麻木状态中走了出来,但只有一个目标:毁灭摧残他们的人,让生活重回“暴政”之前的轨道。
于是,他的生活成了一场战争。在此期间,他继续发表文章、出版专著。他为此不仅减少了咨询时间,还压缩了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这是除咨询时间之外,他唯一能承受得了的时间压缩)。总之,他在家里成了麻烦制造者,成了暴脾气的恶棍。在找不到他的眼镜的时候,他冲着孩子大喊大叫。到了星期天,他经常气冲冲地离开家,躲到办公室里去。有两次,由于引擎发动不了,他用脚把车的侧面踹出了凹痕。
在珍妮离开后的那个晚上,十五岁的苏尼问妈妈去哪儿了。钱德拉回答道:“不要想起什么就说什么!”苏尼耸耸肩,说:“我就是问问。”钱德拉喊道:“你总是瞎问!”那天苏尼待在他的房间里,不肯下来吃晚餐。
三天后,珍妮回来了,就好像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没发生过。到他们上了床,关了灯,她才撂出了炸弹。
“去找婚姻顾问!”钱德拉说,“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因为我想去。”
“可我没揍过你。我也不是个酒鬼。”
“我没你那么知足,查尔斯。我们的婚姻让我不快乐。”
“我的上帝呀,”钱德拉说,“你觉得我知足?”
“我觉得你满脑子都是你做的事情。我觉得那就够了。”
“我没法不一门心思,”钱德拉说,“我不得不那样。你懂吗?我不得不。”
“那我们就走着瞧好了。”珍妮说。他用手挤着脸,她看着。他觉得她好像在剖析他,还就他的症状做了笔记,以备将来查询。
他们在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去见了婚姻顾问。珍妮自己约的,没有征询他的意见。顾问是个女的,辛西娅敳本森女士。她十分同情地聆听了钱德拉讲述的情况。他承认珍妮不想成为一个专职太太,但他说她本人也同意的,她同意搬到芝加哥,再搬到剑桥,同意在苏尼出生后不出去工作。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辛西娅敳本森认为这很重要。
“这是真的吗,珍妮?”
珍妮点了点头。
“那你就怨不得别人了。”
“是呀,”在沉默片刻后,珍妮说,“是呀,那挺公平的。”
“要为我们的决定负责,这很重要。”
“我同意。”钱德拉说。
“那你选择的那份工作,征得你妻子同意了吗?”
钱德拉先看了看珍妮,她盯着他;又看了看本森女士,她正在擦眼镜。这当然是没有办法选择的:如果他不工作,那他怎么付购房款,怎么付购车款,怎么付电视费,怎么接济那些个印度的亲戚(有些他甚至从未见过)?谁又知道他在系里的状况,知道他多么遭那些平庸之辈的恨,知道除了那些几乎根本不工作、在教师联谊活动室混日子的人,他比他们所有人都要更加倍努力?如果不工作也是一种选择,那你也完全可以把呼吸称作一种选择。
“喂,钱德拉?”辛西娅敳本森说。
“是的,”钱德拉说,“我们达成了一致。”
“还有呢,”珍妮说,“查尔斯是不会说这个的,但他认为规则不适用于他。他觉得他不是凡人,他的工作必须排在第一位,因为那对人类至关重要。要是他的孩子不得不遭罪,那就让他们遭罪好了。”
那是她对他说过的最冷酷无情的话。如果他是个才华横溢的人,那他又能怎么办呢?对了,为什么不说说这个呢?才——华——横——溢。就连比辛西娅敳本森大得多的权威都承认这一事实。没错,他的工作很重要。正如他从来不厌其烦地对珍妮说的那样,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国度里。它真的贫穷,不是她抱怨的那种微不足道的贫穷,而是那种数百万人死于饥荒的贫穷。那里的无家可归就是无家可归,而非对劣质酒、户外生活方式的喜好。钱德拉的工作救了人命。这并不意味着他比珍妮重要,或意味着他不爱他的家人,但这是事实。
“我的工作很重要。”他说。
“对你来说重要。”珍妮说。
“是呀。”钱德拉说,他又在心里补了一句,“对世界也是。”
“我想知道,如果你牺牲一些工作时间,陪陪家人,珍妮是否会把这视为一种爱的举动。”辛西娅敳本森说。
“我会的,”珍妮说,“绝对会的。我觉得被忽视了,查尔斯。就好像你只看见你的工作,看不见我。我的意思是,你知道我在那儿,但你视而不见。我不过是你的妻子。像一把扶手椅,也像一块垫子。”
钱德拉摇了摇头。“不,”他说,“我的确看见你了。”
“但你必须承认,珍妮有这样的感觉。”辛西娅敳本森说。
钱德拉点了点头。
“你怎么样,钱德拉?”辛西娅敳本森说,“你希望她怎么做?”
他盯着珍妮的眼睛,摆出一副宽宏大度的姿态。他歪着头,仿佛在模仿一顶文艺复兴时期的贝雷帽:“什么也不希望。”
“好的,”辛西娅敳本森说,“那么,我认为我们都同意,珍妮要为她自己的决定负责,不要因为过去的事情而责备你,这样比较好;至于你,钱德拉,你也同意早点儿回家,少在办公室里待着。我们可以谈得具体点儿,具体到每小时、每天,等等,或者我们可以暂时不去管它。第三……”
在头几个星期里,钱德拉和珍妮都坚持了他们各自作出的承诺。珍妮毫不掩饰地说,她曾经多么希望自己能在婚后继续学业,但她逆来顺受,成了个专职太太,因为她害怕打自己的仗,而不是因为钱德拉反对她这么做。但是,不管怎么说,战斗对她来说没多大意义,她对他说。化学从没让她兴奋过。她从没想过在实验室里工作,或去教书,或加入一家生产她叫不出名字、不在意其功能的产品的公司。她之所以学习化学,是因为她擅长这个,因为女人通常不从事科学,因为她想与众不同。与搞清她究竟想干什么相比,嫁给钱德拉要容易得多。
“那你嫁给我是想图点儿什么?”钱德拉问道。
“我可没这么说,查尔斯。”
珍妮曾答应不表现出辛西娅敳本森所谓的“被动攻击”行为,虽然钱德拉仍不确定这种行为究竟意味着什么。钱德拉总能找出她很多真正具有攻击性的行为,拿不准这究竟有没有区别。
他自己则真心实意地做着尝试,少在办公室待一些时间。他开始在家里的壁炉前工作,要不就在**工作。珍妮似乎对这一点很满意,苏尼和拉达也是如此。苏尼有时候会坐下来,和钱德拉读一些文章的草稿,做些晦涩难懂的评论,分享钱德拉对同事们别具一格的语法、句法的愤怒,重复些“如果这是个本科生写的,就会被当成胡言乱语”“这真是不错,我想知道他是从哪儿剽窃来的”之类的话。拉达尽管年龄不大,对情况的了解却更透彻。她会单臂抱住钱德拉,或拍拍他的后背,仿佛为他在家里向他道贺。“我们和你在一起真开心,你知道的。”她曾经一边对他说,一边用她那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
钱德拉和珍妮也履行了他们的协议的第三个条件,即每个星期“约会”一次。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这是治疗专家的要求。钱德拉一般会提议去看电影或看戏剧,担心如果他们去吃晚餐,他们就没什么可聊的,并且由于这些“约会”就定义而言是不自然的,他们只会面面相觑,感到越来越焦躁,然后决定不吃甜点,回家用录像放映机看《海神号遇险记》。
正是在这样一个晚上,珍妮撂了她那年的第二颗炸弹。他们当时在一家西班牙餐馆用餐,她在谈花园,谈他们该不该把那棵挡住东边光线的冷杉树砍掉。他插话说:“你也知道,珍妮,我们也许真应该实事求是,停止这种做法。”
“停止什么,查尔斯?”
“这些约会呀。我们太老了,不适合这个。我们又不是不懂。”
“这就是你想干的吗,查尔斯?”
“我不过是想让一切恢复正常。”他说。他意识到,他给最后一个词加的重读让他听起来像个孩子。
“你想让一切恢复正常?”
钱德拉点了点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里奥哈葡萄酒。珍妮还没碰过这种酒。
“如果还来得及的话。”他说。
他想告诉她,他爱她,但要他说这样肉麻的话,还真不容易。在印地语电影中,只要情侣互相靠近,他们之间总会出现一朵玫瑰。那是一种象征,意在提醒人们,浪漫之爱是一种虚构的娱乐,真正的爱远没有那么外露。
“好吧,我觉得可能真的来不及了。”珍妮说。
“什么来不及了?”
珍妮叹了一口气:“我都有达夫[1]了,查尔斯。”
回过头来看,珍妮肯定知道,这样的表达超出了钱德拉的理解范围。但是,她仍旧沉默了很久,直到他承认,他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即使在她解释之后,他所能想到的也只是那个短语本身。等他们回到家,他查了《格林俚语词典》,发现“达夫”指的是“生面团”,由“生面团”而及“布丁”,然后又提及“扯某人的布丁”。“扯某人的布丁”是俚语,意思是**。当你把所有这些词源全都搅在一起,那么珍妮那句话的意思是,她怀孕了。
“你感觉怎么样?”他问道,企图掩盖自己的困窘。
珍妮耸了耸肩:“犯不着难过,犯得着吗?”
钱德拉断定,珍妮感到厌倦了。这是一种西方病,是由数代同堂的大家庭解体和节省劳动的装置的发明造成的。但是,现在所有人都又要来帮忙,所有时间都要被一个红着脸、大喊大叫、攥着拳头的小独裁者霸占。这意味着,谁也不会有时间指责家里的顶梁柱为履行他的义务而退到办公室里,因为现在一切行动都要服务于家庭的共同事业。没错,他断定,一切都有可能回到“大洪水前”的常态。
接下来的星期五,他们去看了医生。医生警告说,这次怀孕可能与以往的怀孕不同。珍妮现在四十四岁了。但是,钱德拉并不担心。珍妮年轻时是游泳冠军,拉达出生时就很顺利。“她几乎连一滴汗都没出。”他在电话里对她的妹妹詹妮弗说。
但是,在妊娠早期就要结束时,珍妮看上去更憔悴、更虚弱了。她吐得厉害,一天至少发两次脾气。到了夜里,他经常发现她在看电视,要不就在给花草浇水。他怀疑她是不是在梦游,但当他和她说话时,她又非常清醒。
“别管它了,”有一次,他发现她在凌晨两点倒垃圾,就对她说,“让我倒吧。”
“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吗?”珍妮问道。她的睡衣拍打着她的身体。她虽然怀着孕,但体重依然过轻。
“我很抱歉,珍妮,”他说,“让我来吧。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你究竟想干什么,查尔斯?”她一边说,一边把垃圾袋放在她的膝盖上,“就让我干吧。”
“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吗?”
“这和时间有什么关系?”
“回**去吧。”
“那我到早上还会醒的。”
“你说什么?”
“我说,反正我还会醒,那我为什么要睡觉呢?”
“珍妮。”钱德拉一边说,一边朝她走过去,拉住她的胳膊。
“好吧。”珍妮说。她从他身边挤过去,上了楼。
等钱德拉去咨询医生时,医生告诉他,不,这不太正常。“她是不是有些抑郁?”医生问道。钱德拉摇了摇头。珍妮从没得过抑郁症。她那种性格就得不了抑郁症。她拥有第三世界移民的价值观,虽然这种价值观是通过北方的工业化获得的。他们俩谁都没有任性到得抑郁症的程度。所以,在珍妮说她想去看治疗专家时,他很吃惊。
珍妮分娩是在星期天。一位秘书匆匆到马歇尔图书馆找钱德拉,他正在寻找一期他其实并不需要的《印度经济杂志》(但发现图书馆没有,他还是感到惊骇)。他打车去了医院。巴顿博士见了他说:“你能来太好了。”钱德拉回答道,“应该的[2]”。他在紧张时习惯于说冒牌的法语。
当珍妮见到他时,她只是盯着他,仿佛想弄明白他是谁。钱德拉抓住她的手,她紧紧地握着。她摆着医疗行业所谓的首选分娩姿势,她的蓝睡衣拢在她的腰间。钱德拉最近读过一篇文章,里面说这完全是一种专制姿势,可以归因于路易十四的窥阴癖。蜷缩或蹲坐姿势要自然、有效得多。他对珍妮说了这个,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婴儿就要出生了。
让钱德拉惊奇的是,珍妮在整个分娩过程中几乎一声不吭。不过,等到把婴儿抱在怀里时,她哭了。他给她们俩拍了一张照片,但让闪光灯闪着,婴儿有些畏惧,甚至闭上了眼。他经常对这一情景感到好奇,怀疑贾斯敏后来在生活中比较胆怯与此有关。他后来总是声称,他们是根据珍妮头后面花瓶里的花给贾斯敏取名的,整个房间都弥漫着那种独特的芳香。“胡扯,查尔斯,”珍妮会说,“那里根本就没花儿。”但是,钱德拉记得有一个蓝花瓶,娇艳的白花瓣伸展着,迎接他的凝视。
贾斯敏体重不足,在恒温箱里待了五个星期,但等她到家时,她仍然是钱德拉见过的最小的婴儿。珍妮几个星期就把怀孕时的体重降了下来,又变得像他们初次相遇时那么苗条,只是她的皮肤有些松弛,仿佛在等她再次发胖。她人生中第一次开始出现偏头痛。她会用湿毛巾捂着脸,在**一躺就是几个小时,还轻声呻吟。钱德拉雇了个保姆,想减轻她的负担,尽管她看上去没那么疲惫,脸色也没那么苍白,但她的情绪还是老样子。她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脾气,对他说话凶巴巴的,让他觉得他好像在没完没了地伸手够雪茄,只为了把烟盒拿在手里,啪地盖上。她有时候一连几天不言不语,甚至连电话都不打。只是在喂婴儿或轻摇婴儿时,她才显得比较平静。
作为一种震慑策略,钱德拉建议他们再去拜访辛西娅敳本森一次。老实说,这是他最不愿意干的事情。但是,珍妮回答说:“我没病,查尔斯,我就是生气。”他提议养一条狗。她想养一条狗有好几年了,但由于他不愿意,她放弃了这种想法。当他这么提议时,她说:“那正是我需要的,再弄个动物照料一下。”
钱德拉和莫诃尼谈了谈。莫诃尼是他的嫂子,住在德里,也是医生。她向他保证说,这一切都会过去。“产后抑郁症太常见了,”她说,“你千万别计较。那是一种化学作用。就随她好了。会过去的。”
在一些方面,莫诃尼说的是对的。珍妮上午不再睡懒觉了。过了一段时间,她又变回了老样子,风风火火,勤勤恳恳。但是,即使过了十八个月,她的火气还是比他印象中的大,白天开始经常叹气,有时候一个小时叹气七八次(他数过),她总是无意识地叹气,仿佛生活在她自己的隔音气泡里。
此时,贾斯敏成了一个漂亮、迷人的婴儿,但她的身体依旧虚弱,个头儿小,容易受惊,碰到一点儿小刺激就哭。在开始蹒跚学步时,她还是这个样子。当钱德拉躲到他的书房,待在弥漫着雪茄和咖啡气味的污浊空气里,她会走进来,一只手按在她的屁股上,一只手指着楼下,说:“玩不,爸爸?”钱德拉会拉住她的手,让她把他带到她想去的无论什么地方,除了他太专注于工作忙得抽不出时间的时候。碰到后一种情况,她会可怜巴巴地盯着他,盯那么一会儿,然后才离开。
只要珍妮“有了一个转折”(珍妮自己的话),贾斯敏一般都比钱德拉先发现。贾斯敏会说:“妈妈难过。”珍妮会抱她一会儿。与此同时,贾斯敏的脸色会变得像天使一般严肃,宛如从文艺复兴画作上向外凝视的圣徒。
2003年,在贾斯敏过四岁生日的几个月前,钱德拉决定去多伦多大学休假。他们在芝加哥时,珍妮就一直想去那里。苏尼在上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拉达的举止仍比较得体。贾斯敏还小,去度假对她的学业几乎没有影响。
他在吃早餐时跟珍妮说了他的想法,“不去,”她说,“说什么也不去。”
钱德拉已经接受了那个职位。他挖掉他的流黄蛋的顶端,把塔巴斯科辣椒酱倒进“休眠火山口”里。
珍妮叹了一口气,这是她早上的第三次叹气:“你得到了它,不是吗,查尔斯?”
“你不想去旅行?”
“我当然想去旅行。”珍妮说。
钱德拉忘了他的鸡蛋,透过窗户凝望着外面的雨。他的手在轻轻抖动。
“我二十年前就想去加拿大,查尔斯。”珍妮说。
“我知道,”钱德拉说,“我一直在努力弥补。我一直在努力。”
“也许真的太迟了,”珍妮说,“说不定我现在根本不喜欢它了。”
“珍妮,求你了,”钱德拉说,“我觉得你会喜欢的。我们都会喜欢的。”
“让我想想吧。”
钱德拉心里没着没落地忍受了两个星期,他们甚至都没提过休假。他给多伦多的系里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情况有些复杂,但没有作进一步解释。然而,他的确试图以微妙的方式改变他妻子的想法。他买了上着枫树糖浆的熏猪肉,把它放进冰箱,早上一起来就放《爱无止境》这首歌,就像在夏令营里吹起床号。
就算珍妮注意到了这些东西,她也没说什么。但是,最后一击还是来了。他“不经意地”告诉孩子们,他们有可能要去加拿大度个“长假”,将见到世界上最高的大厦;那里冬天很冷,他们有可能把鼻子冻掉。从那时起,孩子们一直叽叽喳喳地说度假的事,珍妮却只是变得更加沉默寡言。钱德拉惴惴不安地等着,直到有一天夜里,在他昏昏欲睡时,他终于听见她哈哈大笑起来。
“好吧,查尔斯,”她说,“那我们就去加拿大吧。”
他打开灯,看着躺在他旁边的妻子。她就像个突然被赋予了知觉的机器人,在咧着嘴笑。
“感谢上帝。”
“我从一开始就想去,查尔斯。你知道这一点,不是吗?”
“我肯定不知道啊。我怎么能知道呢?”
“我只是不想让人告诉我,我非去不可。”
“我很抱歉,我想给你个惊喜。”
“是呀,是呀,我的确吃惊了。挺好的。我一直盼着呢。”
钱德拉关了灯。他觉得自己就像希腊的那个斐迪庇第斯。为拯救他的王国,斐迪庇第斯从马拉松平原出发跑了二十六英里(后来死了)。
“可我有个条件,查尔斯。”
他又打开了灯。
“什么条件?”
“我们随后要来一趟公路旅行。多年以来,我一直盼着能来一趟公路旅行。”
“没问题。”钱德拉说,多年以来,他也一直知道她有这个心愿,“没问题,当然了。”
“和詹妮弗一起。”
钱德拉关了灯。“没问题,”他说,“没问题,当然了。”
这些年来,钱德拉和珍妮的妹妹詹妮弗保持着一种纵然有些冷淡但还算真诚的关系。詹妮弗从没结婚,对苏尼和拉达也不亲近。在他们还是婴儿时,她似乎喜欢冲他们扮鬼脸,但当他们学会了顶嘴,她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詹就是这么个人,”珍妮曾经说,“她和我们不一样。她比较冷淡。”钱德拉也有过这样一个姨妈,但他觉得那不是冷淡,而是一种气哼哼的愤世嫉俗。不过,与其相信她尤其看不惯他,这样想反倒好一些。
詹妮弗几乎不再直接冲他开火了,也许是因为孩子。但是,当她和她姐姐一起喝酒时,她们经常拿他开涮。珍妮第一次离开他时,去了布里斯托詹妮弗家里。詹妮弗在布里斯托开着一家卖3D打印机的公司。和詹妮弗一起公路旅行轻松不了。
让他感到宽慰的是,在多伦多,珍妮真的笑逐颜开了。那是一座非常宜人的城市,但钱德拉觉得那里的东西让人无法忍受。十一月份,在珍妮和拉达乘火车去蒙特利尔期间,他待在家里,身上裹得严严实实,坐在散热器对面,像一件忘了晾干的羊毛衫。等到春天来了,他如释重负。不过,詹妮弗也来了,还有他以前答应过的公路旅行。他们租了一辆福特银河,先去了温哥华,然后跨过边境,去了西雅图。
他曾经预料旅行很困难,但在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他意外受到了更加残酷的嘲弄。詹妮弗和珍妮简直把他当成了宫廷代鞭童[3]。她们操着叽叽呱呱的兰开斯特方言,总是拿学者或剑桥教师开涮,甚至取笑钱德拉本人。让他最为气愤的是,她们还试图拉着拉达一起拿他取乐。他觉得这种做法是暗箭伤人,违背了交战规则(当然了,在抵达西雅图之前,他根本没意识到他们在交战)。
“我们应该去看看亨德里克斯展览。”有一天,詹妮弗说。
“查尔斯怎么办?”珍妮问道。
“吉——米——亨——德——里——克——斯,”詹妮弗一边说,一边模仿弹吉他,“你知道吉米敳亨德里克斯[4]吗?”
“知道,”钱德拉说,“谢谢你。我知道吉米敳亨德里克斯。”
“我就说一下,信不信由你,詹,”珍妮说,“查尔斯根本不知道你说的是谁。”
“我知道吉米敳亨德里克斯,我也知道科特敳柯本。[5]”钱德拉说。那天早上,他才在他的旅行指南上查看了西雅图的历史。
“我们能不能在这儿看一场柯本的演唱会?”詹妮弗说着,冲拉达眨了眨眼。
“哎哟,打住吧。”珍妮说。她强忍着,才没笑出声来。
“他于1994年4月5日去世。”钱德拉说,他的记忆力仍然无懈可击,“死于自残的枪击伤。”
“哦,上帝呀,没错,”詹妮弗说,“那我们去看一场阿巴[6]的吧?”
“你爱怎样就怎样。”钱德拉说,他知道那是个陷阱,他朝门口走去,“我根本不在乎。”
第二天,嘲弄仍在继续。钱德拉终于受够了,于是在星期五这天,他编造了个要和“甘达帕敳维斯瓦纳斯教授”(其实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位杰出的板球运动员)共进午餐的借口,带着贾斯敏逛了华盛顿大学,去了书店,在一个角落里给她读了《好饿好饿的毛毛虫》。
等他回到宾馆时,珍妮和她妹妹心情正好。她们去了美国最早的星巴克店,在那里和两位精神病医生共用一张桌子。他们俩是兄弟。她们不停地拿弗莱泽和尼尔斯[7]开玩笑,拿钱德拉头脑里的“参考文献”开玩笑。她们第二天去了一家酒吧,然后醉醺醺地回来,操着元音浓重的北方口音争吵。他发现詹妮弗好像对珍妮的某个做法不满,在那个假期里头一次站在了他这一边。
等他们回到剑桥,珍妮又变了。她不再叹气,也不疲惫,但她也不按时上床了,而是盯着电脑屏幕到很晚,浑身散发着她通常在晚饭后喷的香水味。这也许是钱德拉还不理解的一种明显现象:二十一世纪宽带时代的私通。直到多年后,他才意识到,珍妮一直在和史蒂夫——她在西雅图结识的两兄弟之一——聊天。
随后几年,史蒂夫和珍妮保持着笔友关系(如果这个词用在这里还算正确的话)。但是,他们也见过几次面。当然了,钱德拉后来才琢磨出了这一点。他意识到,珍妮不只去了布里斯托,还去了伦敦,住在一家宾馆里。他当时只知道她不太关注他,同时又快乐了一些,但他从来都没想到,另外一个男人卷了进来。
在她永远离开他之后,他才知道史蒂夫的存在。她把实情对他和盘托出。然后,他开始和他枕头下的白兰地瓶子一起睡觉,虽然他知道她手机夜里静音,但还是在凌晨三点、四点、五点时给她打电话。他最终同意离婚,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要把她赢回来,这是最有效的方式。只有关了门,上了锁,她才会意识到,她跟另一边的那个男人不可能真正分开。
问题是,钱德拉接受了南亚千百年来的传统的熏陶。这让他相信,无论珍妮说什么,在内心深处,他和她都共享着一种神圣的爱和忠诚,就好像他们手拉手在大地上行走,经过了几个轮回。但现实是,珍妮宣布她要搬到博尔德。钱德拉不同意,辩解说贾斯敏太小,这样的变化对她伤害太大。珍妮虽说一辈子都在妥协,但这一次她不会让步。
“贾斯想去。”她说。
“她当然想去了,”钱德拉说,“她一向是你想要什么她就想要什么。”
其实,贾斯敏一向也听他的话。她就是那种孩子,而这种状况可以被称作“所罗门的判决”。鉴于所罗门已经作古,钱德拉断定,为了贾斯敏,他别无选择,只能屈膝投降。
在婚礼前,珍妮甚至都没有告诉他,她要结婚。钱德拉很震惊,过了几天才缓了过来,他意识到,这与爱无关。出于法律原因,如果他们三个要在美国一起生活,珍妮就不得不嫁给史蒂夫。在需要运用她所谓的“街头智慧”时,她一向比钱德拉更现实也更狡诈。回过头看,如果史蒂夫真的想和珍妮在一起的话,他应该打官司,迫使史蒂夫来英国。要不是他仍然认为他们只是暂时分居,他说不定已经这么做了。
那几年,他非常想念他的孩子们。苏尼当时在中国香港。尽管钱德拉认为离婚对苏尼伤害很大,但他们俩很少聊起它,仿佛谁都羞于承认他们自己的弱点,抑或基本的人性。他希望他可以向拉达一吐心扉,但她已开始讨厌他,毫无怜悯之心。他不知道这是和离婚有关,还是像她声称的那样,和政治有关。至于贾斯敏,她说起话来越来越像美国人。她的口音慢慢从标准语音转向了笼统的美国中西部语音,显得生分了。他只能通过电话间接地,或通过假日里的事后叙述,获悉她人生成长阶段的关键情况。他知道她朋友的名字,或至少知道其中一些人的名字,但从未见过他们。他一听说脸书,就立即开了账号,只为拥有一种可以观察他女儿人生的方式。
大约正是这时,他对诺贝尔奖的痴迷开始了。他一门心思地认为,只要他能举起令人垂涎的奖杯,其他问题都将迎刃而解,他也会跻身“大神”之列。那些“大神”永远感受不到疼痛、寒冷、饥饿、孤独,而是从早到晚痛饮天国毋庸置疑的高智商玉液琼浆。他满脑子都是这样的想法,即使在不恰当的场合,也三句不离这一点。每年的落选,他都有一种非常惨痛的感觉,但不是因为失败,而是因为对存在的恐惧。如今,在接受了永远获不了奖的现实后,他最害怕的是,他的生活中少了那种不顾一切、极其强烈的希望。他就像一只兔子,在兔子灭绝后,仍朝思暮想着同类的幻影。
[1] “达夫”是“duff”的音译,它的意思见于下文。
[2] 原文为法语“Mon plaisir”。
[3] 英国旧时宫廷里陪王子读书、代王子受罚的少年,在这里是出气筒的意思。
[4] 吉米敳亨德里克斯(1942—1970),美国歌手。
[5] 科特敳柯本(1967—1994),美国歌手。
[6] 瑞典的一支流行乐队,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人气很旺。
[7] 美国电视喜剧《欢乐一家亲》中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