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的汉代乐府诗里有几首动物题材的诗。它所反映的生活、思想,它的表现方法,在它以前没有,在它以后也少见。这是汉乐府里的一个独特的组成部分,是文学史上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除了《枯鱼过河泣》,有《雉子班》、《乌生》、《蜨蝶行》。另,本辞不传,晋乐所奏的《艳歌何尝行》也可以算在里面。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当时所流行的一种题材,散失不传的当会更多。

雉子班

“雉子,

班如此!

之于雉梁。

无以吾翁孺,

雉子!”

知得雉子高蜚止。

黄鹄蜚,

之以千里王可思。

雄来蜚从雌,

视子趋一雉。

“雉子!”

车大驾马滕,

被王送行所中。

尧羊蜚从王孙行。

一向都认为这首诗“言字讹谬,声辞杂书”,最为难读。余冠英先生的《乐府诗选》把它加了引号和标点,分清了哪些是剧中人的“对话”,哪些是第三者(作者)的叙述,这样,这首难读的诗几乎可以读通了。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我们说是“伟大的发现”,是因为用了这种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把原来一些不很明白或者很不明白的古诗弄明白(古代的人如果学会用我们今天的标点符号,会使我们省很多事,用不着闭着眼睛捉迷藏)。余先生以为这首诗写的是一个野鸡家庭的生离死别的悲剧,也是卓越的创见。

但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悲剧,剧中人共有几人?悲剧的情节是怎样的?在这些方面,我的理解和余先生有些不同。

按余先生《乐府诗选》的注解,他似乎以为是一只小野鸡(雉子)被贵人捉获了,关在一辆马车里。老野鸡(性别不详)追随着马车,一面嘱咐小野鸡一些话。

按照这样的设想,有些辞句解释不通。

“之于雉梁”。“雉梁”可以有不同解释,但总是指的某个地方。“之于”是去到的意思。“之于雉梁”是去到某个地方。小野鸡已经被捉了,怎么还能叫它去到某个地方呢?

“知得雉子高蜚止”。这一句本来不难懂,是说知道雉子高飞远走了。余先生断句为“知得雉子,高蜚止”,说是知道雉子被人所得,老雉高飞而来,不无勉强。

尤其是,按余先生的设想,“雄来蜚从雌”这一句便没有着落。这是一句很关键性的话。这里明明说的是“雄来飞从雌”,不是“雉来飞从雉子”呀。

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在余先生的生动的想象的基础上向前再迈一步。

问题:

一、这里一共有几个人物——几个野鸡?我以为一共有三只:雄野鸡、雌野鸡、小野鸡。

二、被捉获的是谁?——是雌野鸡,不是小野鸡。

对几个词义的猜测:

“班”,旧说同“斑”。“班如此”就是这样的好看。在如此紧张的生离死别的关头,还要来称赞自己的孩子毛羽斑斓,无此情理。“班”疑当即“乘马班如”、“班师回朝”的“班”,即是回去。贾谊《吊屈原赋》:“纷纷其离此邮兮。”朱熹《集注》云:“音班,……,反也”,“班”即“”。

“翁孺”,余先生以为是老人与小孩,泛指人类。“孺”本训小,但可引伸为小夫人,乃至夫人。古代的“孺子”往往指的是小老婆,清俞正燮《癸巳类稿·释小补楚语笄内则总角义》辨之甚详。俞正燮此文甚长,征引繁浩,其略云:“小妻曰妾,曰孺,曰姬,曰侧室,曰次室,曰偏房,曰如夫人,曰如君,曰姨娘,曰姬娘,曰旁妻,曰庶妻,曰次妻,曰下妻,曰少妻,曰姑娘,曰孺子……。”“《汉书艺文志·中山王孺子妾歌》注云:‘孺子,王妾之有名号者。’……秦策志云:‘某夕,某孺子纳某士’。《汉书·王子侯表》:‘东城侯遗为孺子所杀。’‘则王公至士庶妾通名孺子’。值得注意的是同前条引《左传·哀公三年》,季桓子率,南孺子生子,谓贵妾,注云桓子妻者非是。这一条误注倒使我们得到一个启发,‘孺子’也可以当妻子讲的,——否则就不至产生这样的错注。”我以为“翁孺”是夫妇,与北朝的《捉搦歌》“愿得两个成翁妪”的“翁妪”是一样的意思。“吾翁孺”即“我们老公姆俩”。“无以吾翁孺”,以,依也,意思是你不要靠我们老公姆俩了。“吾”字不必假借为“俉”,解为“迎也”。

“黄鹄蜚,之以千里王可思”,我怀疑是衍文。

上述词意的猜测,如果不十分牵强,我们就可以对这首剧诗的情节有不同于余先生的设想:

野鸡的一家三口:雄野鸡、雌野鸡、小野鸡,一同出来游玩。忽然来了一个王孙公子,捉获了雌野鸡。小野鸡吓坏了,抹头一翅子就往回飞。难为了雄野鸡。它舍不下老的,又搁不下小的。它看见小野鸡飞回去了,就扬声嘱咐:“雉崽呀,往回飞,就这样飞回去,一直飞到野鸡居住的山梁,别管我们老公姆俩!雉崽!”知道小野鸡已经高高飞走,雄野鸡又飞来追随着雌野鸡。它还忍不住再回头看看,好了,看见小野鸡跟上另一只野鸡,有了照应了,它放了心了。但这也是最后的一眼了,它惨痛地又叫了一声:“雉崽!——”车又大,马又飞跑,(雌雉)被送往王孙的行在所了。雄雉翱翔着追随着王孙的车子,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