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云小区本来也就是个挺普通的住宅小区,普通的公寓式住宅楼,普通的透空式铁围栏,普通的水泥甫道,这一切,都和本市那些住宅小区没有多大的差别。然而,这里每一处能植树的地方都栽种了本市很少见到的芙蓉树,这里每一寸能植草的地方都植上了从国外引种的绿云草,于是,那些藏威袭美遮天蔽日的树冠,那些蓬蓬茸茸无处不在的草坪,就将这个小区围裹成了一团云朵,一团绿色的云朵。

这样,绿云小区也就与众不同,俨然有了在鸡群中鹤立的姿态。

栗琳琳的情形也大体与此相似。当然,她年轻漂亮,但也就是普通的年轻漂亮吧,在这个城市中,像她这样年轻漂亮的女人还有很多很多。当然,她经济自立,她自己开着一家化妆品专营店,但是在这个城市中,像她这样拥有自己的店面甚或公司的女人也为数颇众。但是,栗琳琳是特立独行的,栗琳琳是与众不同的,她的不同,只是通过一番话,就让陆洁感受到了。

那是因为陆洁得知栗琳琳是于潮白的情人,是于潮白最新最近的情人,于是,陆洁就找上了门。陆洁曾经与栗琳琳谈判过,栗琳琳对那种谈判毫无反感,她是开诚布公的,似乎世间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拿来与她讨论。

陆洁的要求很简单,请栗琳琳从陆洁和于潮白的生活中退出去。

栗琳琳笑了,是那种坦诚的、诧异的笑。

“我从来没有进入过你和他的生活,是他进入了我的生活、进入了我和他的生活。你看,你和他的生活,他和我的生活,这完全是两件事。是他来找我的,是我同意他来的。我从来没有去过你那儿,你瞧,倒是你到我这儿来了呀?”

栗琳琳的表情和语气,使得陆洁有那么一瞬间感到,错的真是她自己。

后来,陆洁才慢慢打听到,栗琳琳是那种任何男人都可能出现在她那里的女人,当然,必须是她中意的男人。在这个意义上,是她在选择男人。她是终身总统,而男人们,不过是些由她任命的任期有限的内阁成员罢了。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很高,陆洁在水泥甫道上徘徊了许久,才终于从绿云的浓荫下走出来。

十四号楼五号。陆洁曾经到栗琳琳这儿来过一次,不会记错的。

陆洁已经接连四天没有见到于潮白的人影了,所有那些该打听的地方,陆洁都已经打听过了。所有那些该去的地方,陆洁也都去过了。陆洁不能不到栗琳琳这儿来,陆洁忍不住要到栗琳琳这儿来。

站在安全门外,陆洁听到有音乐声隐约地从屋内传出来。

里边有人,栗琳琳在里边,于潮白在里边……音乐声飘飘悠悠,犹如诱人的食物香味儿,使得陆洁想要进入的欲望愈加强烈,愈加难抑。

她抬起手,按响了门铃。

陆洁恍惚地看到里边的人走过来了,里边的人透过鱼眼透镜向外张望,看到一个变了形的女人。是的,变了形,这焦灼的四夭,陆洁感到她的精神已趋于变形。

门开了,音乐声蓦然增大。

“哦,陆洁,你早,你早。”

栗琳琳穿着居家的睡袍,鬓发蓬松,看上去好像刚刚离开睡床。

“请原谅,我必须来找你。”

“进来吧,快进来。”

起居室的圆桌上放着两个玻璃杯,是两个。椅子也拉出来了,是两张。

陆洁的心不规则地跳了一跳。

栗琳琳将咖啡壶里煮香的咖啡冲入杯子,加奶,加方糖,很西式的。随后,她又打开微波炉,取出冒着热气的包子,圆圆的,周边打着褶的小包子,很中式的。

“吃早饭了吗?别客气,一起来。”

“谢谢,等一会我回去吃午饭。”

“唔,嗬嗬嗬,你瞧我,都睡糊涂了。”栗琳琳开朗地笑。

陆洁勉强扯了扯嘴角。她在留神谛听,女主人的那套健伍音响在播放着激光唱碟,在天衣无缝细腻如脂的乐句中,夹杂着粗糙的沓沓声。是拖鞋在地上擦动,它们是从洗脸间那边传出来的,很重,显然是个男人。

味啦味啦的刷牙声,咕咕嘟嘟的漱口声。“咳咳。”咳起来了,很粗很沉,当然是个男人。

是于潮白么?

陆洁忽然觉得紧张,手心里汗津津的。一些像修整磨饰过的指甲一样的话,一些像菜市场鱼肉摊上淌着的脏水一样的话,一些像手术器械盘里那种寒光逼人的刀剪一样的话,全都颠三倒四地翻腾起来。

踢踢踏踏的拖鞋声近了,就在耳畔。

陆洁慢慢回转头。

是一个很重磅的陌生人, 比于潮白高, 比于潮白胖,也比于潮白年轻。

那男人友好地向陆洁点头,欲要在圆桌前落座。

“你到那边吃,好么?”女主人温柔地指使着她的家猫。

家猫听话地到厨房那边去了。

其实,陆洁已经可以离去,她在这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但是她却稳稳地坐着。那是基于一种奇怪的心理,凡是与于潮白有关连的人,此时她都会觉得亲近。留下来与那亲近聊一聊,心情会好一些。

“请原谅,我想着他可能不会在你这儿。可是,我还是挡不住自己,到你这儿来了。”陆洁说。

“出了什么事?”

“他没有消息, 已经三天多。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陆洁脱口而出。

“唔?”栗琳琳神情很认真地皱了皱眉,“这他可是没有告诉过我,真的。”

这没有告诉过,那什么告诉过呢?他会把什么都告诉她的。陆洁虽然什么都没有说,可栗琳琳却像是什么都晓得。

想到此,陆洁愈发伤心。她黯然地摇摇头,“怎么办,我不知道……”

“想开点儿,干嘛苦自己?他不在,也好啊。”

栗琳琳轻松地用双手朝着室内摊开,仿佛在向陆洁展示她的这份轻松。

嫉妒和敌意隐隐地苏醒了,陆洁含着刺说,“总会吧,累了,老了。”

栗琳琳觉察到那刺了,她不经意地一笑。

“累了,老了,也许会找一个也觉得累了老了的,做伴儿吧。也许,就是养老院呢,挺好的。”

陆洁在迷离中看到那情景了,它们模糊而遥远。

“你怎么了?看上去不太好。”栗琳琳用的是一种怜惜的目光,女人对女人的怜惜。

“睡不好觉,头疼。”

“晚上睡觉前喝点儿牛奶,对睡眠好,对皮肤也好。”

很真诚,像是对着一个亲近的好友。

陆洁受不了这份变异的同情, 自怜的感觉像潮水似的涌上来,她的眼眶濡湿了。

她急忙告辞,她不能再坐,她怕自己会淌下眼泪,她还不想把眼泪流在栗琳琳这儿。

与白昼的炽烈和**不同,浑厚的夜色自有一种沉稳和平静。当黄昏到来之后,陆洁的情绪就随着夜色的降临渐渐变得平和。平和之后的陆洁开始自责,怎么会到栗琳琳那儿去寻求安慰?但是,她又不能不承认,栗琳琳确实将某种安慰给了她。

陆洁在家里信步徜徉,她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书房里。

于潮白的痕迹在书房中留得最多,陆洁坐进书房那把皮转椅里,即刻就被于潮白的存在环围了起来。

随处都能看到“散花”牌香烟的过滤嘴烟头,那些四下散花的飘逸的仙女们最受于潮白的钟爱,他也就时刻带着她们,把她们散落到书房的每个角落。搁物架上摆着锡伯人的银碗,对面是一只探头探脑的苍鹰。那只来自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猛禽标本仿佛又复活了,正旁若无人地勾下脑袋在银碗里喝水。

一只巨大的布骆驼在厚厚的伊犁毯上昂立,它的身上穿着拉枯族姑娘的绣花短衣。与电脑桌相对的那面墙上,悬着一颗羚羊的头颅。两只弯曲的长角犹如机翼般雄健地展开,而机顶却扣着一顶塔吉克姑娘的花帽……

所有这一切,就是于潮白。作为民族学院的教师,他的目光总是投向那些边远少数民族的栖息地,他的神魂总是留恋于那些漫远难考的民风民俗。他虽然身在书房,可他的心却常常浪漫地远游。他应该属于敦煌的石窟,属于帕米尔的冰川,属于横断山的激流,如果他能穿戴起往古的服饰,他就会成为壁画上的人物,从那些遥远的年代向我们凝望。

陆洁猜不出于潮白去了什么地方,这个学期于潮白没有课,在时间上,他完全拥有了他自己,他能去往每一个他可能去的地方。想到这一点,陆洁焦灼地几乎要发疯。陆洁向来自信她是人格独立的,作为拥有自己工作和事业的女性,陆洁从未想过她会依附于哪个男人。婚后渐渐冷却的夫妻关系,也只是让她隐隐地有些不安,况且那种冷却不过是感觉,双方谁也不曾揭开了亮明什么。

然而,此番于潮白忽然出走,却使陆洁认清了一个事实:

她竟然是离不开他的!

惶惶不安的陆洁也不清楚,她怎么会打开了书房里的那台电脑。大概是因为平时于潮白与那台电脑相伴的时光太多吧,陆洁此刻亲近那台电脑,也该算是一种睹物思人。

菜单上列着一串新近打开过的文档的名字,陆洁随便敲了一个,进去了。文件里记的都是些民歌,陆洁没有什么兴趣。

再选另一个,又进去了,是一篇论文的草稿。鬼使神差,陆洁盯住了一个名叫《遥远》的文件,敲一下,却进不去,要求输入密码。

凭着直觉,陆洁感到这个文件有名堂,于是就生出非进去看看不可的欲望。

什么密码?他的生日!陆洁输进去,错了。我的生日。

不对……陆洁坐在那里,不停地想着,不住地试着。仿佛于潮白就坐在对面,狡黯地望着她,和她斗着心眼儿。

陆洁想得头昏脑涨,终于疲惫地闭上了眼睛。遥远,遥远的什么?

再次睁开眼睛时,陆洁看到了书架旁边摆的那根木棒。那木棒色泽紫黑,犹如农家灶头顶上常年烟熏火燎的木椽。木棒上雕有粗糙的图案,从棒尾一直盘绕到棒顶。陆洁曾经好奇地问过于潮白,是龙吗?于潮白告诉她,是人,男人和女人。陆洁当时只注意到了那怪异的图案,不曾留意棒尾还刻有一行数字,95. 9. 20。此时她才发现,这行数字的颜色要浅得多,想来该是以后才刻上去的吧?……

陆洁心里想着,不觉下意识地用手指敲打了键盘。95920,那五个数码输进去了,屏幕的显示在一瞬间忽然发生变换,文件就这样被打开了。

《遥远的吉玛山》,原来这是于潮白写的一部札记。

札记一我喜欢在晴朗的夜晚一个人眺望长空,无边无际的黑暗伸展着膨胀着向你涌来,在一种神秘的感召中,你和你立足的世界就会身不由己地向黑暗迎去, 最终渐渐地溺入那片博大厚重的黑暗里。一切都被这黑暗托举着, 一切都在这黑暗中包容着,一切都在这黑暗中悬浮着。星云流转,亮闪光行,这时候你就会发现,黑暗中蕴涵着一种澄澈一种透明,于是,你对黑暗会产生全新的感知。那被你感知到的,就是混沌。

无涯无际的混沌,涵容一切的混沌才是本质,而光亮不过是走向最终消亡的一个瞬间的过程。人在宇宙中渺如尘埃, 而尘埃却执著地要用思维的光亮,烛照这片混沌,于是就有了英雄意义上的悲壮。这个世界有太多太多的混沌的秘密,让我们永远也参悟不透。比如,事物为什么总是分为两极,有南就有北,有雄就有雌。有了男性和女性,就有了人界的阴阳**,在将生将死的大愉悦的极境中,完成人类的繁衍。宇宙的这种设置,真是匪夷所思,妙不可言。有了男性和女性,就有了一代代男女演绎不完的故事,感情消消涨涨生生灭灭,人世悲悲欢欢合合离离。他们为什么会相互吸引或相互排斤?他们为什么会以这种方式而不是以那种方式相伴相随?……

或许,正是这些永恒的疑问,召唤我去了吉玛山。

正像现在依然保持群居状态的许多动物一样,人类曾经经历过群婚的时代。在如今的父权社会之前,有过一个漫长的母权制社会。许多人都知道,女性权力至上的遗迹至今还保留在宁菠摩梭人的社会中。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云南澜沧拉枯人和永胜一带的他鲁人的“尼查玛”婚姻关系,也都带着明显的母系社会的特色。

然而,人们并不知道,在金沙江的峡谷中,有一座吉玛山,在那里生活的吉玛人,保存着比摩梭人更为完整的母系社会的生活形态。

我们教研室的老尚,搞到了一种结构方式独特的女书,据说它是属于吉玛人的。我以前做过女书的考证,我认为女书的溯源应该始自人类的母系社会, 它是女权在文化方面的表现之一。现今存留的女书,是人类母系社会在文化上的遗迹。老尚的这份资料,是从西昌的一个朋友那里得到的,那是一张四五寸见方的纸片, 空白留黑,形式有些像碑刻的拓片,但是要比碑刻拓片的痕迹模糊得多。这种女书拓片的原初形态究竟是什么?石头?陶器?竹片?.,.…那就不得而知了。

我对这拓片做了复制, 觉得它很有研究价值。或许,正是出于对吉玛人母系社会形态和吉玛人女书的浓厚兴趣,我才去了吉玛山。

从昆明出发,顺着滇缅公路西行。两天后的早上, 我在一个叫做木甸的地方下了车。下一段的路程,就是沿着金沙江蜿蜒而下了。那些崎岖的山路是很难行车的,所幸山路上常有过往的马帮,带我走的,就是一位叫冕诺的吉玛人。冕诺看上去有四十五六岁,麻布短衣的外面套着藏式的反板黑羊皮袄,一条胳膊向外**,脑袋上扣着一顶汉人的灰礼帽。冕诺的牙齿挺白,脖子和脸膛是黑红色的,望上去就像乌木一般挺直而粗犷。

陡峭的山路满是储红色的砂石,短小的走马滑滑歪歪地走在上面,给人一种战战兢兢的感觉。低下头,就看到江槽里涛飞浪卷,对岸峡谷边的岩石层层叠登,让人想到那就是金沙江额上的皱纹。沙沙拉拉的马蹄声单调地响着, 山路旁的枫香树寂寥地晃着,一只孤独的岩鹰在空中凝然不动了。

就在这时候,冕诺的歌声突然从马背上响起来。

“麻布的腰带织好了,赶马的哥哥你还没有回来……”

歌声飘飞着,盘旋着, 驾着江风在峡谷里回**。江上的水雾濡湿了它,于是它就感伤地坠落在那水雾之中。

冕诺唱上几句,就要攀起手里的皮袋囊,咕咭噜噜地往喉咙里灌上几口。

这歌挺有味道,我就跟着学。

冕诺听了,惊奇地说:“于,你学得快。你唱,这样。女楼的窗子,会开。”

“什么女楼, 窗子?”我不解地问。

冕诺的帮手笑了:“落山的时候,太阳, 咱们就进寨子了。

女楼,窗子,你自己就看到哄。”

冕诺没有笑意,他那些雪白的牙齿都隐在了绷紧的嘴唇后面。忽然,他眉头伤感地皱了皱, 眼睛一闭,歌声又飞了起来:

“木楼的门锁着三道锁哟,你不要久久地敲。乌珠把心锁了呀,你就是等到天亮她也不会打开。”

那歌的调子有一种奇妙的**力,我情不自禁地又跟着唱了。

“好,好!”冕诺连连称道,一伸胳膊,把那个皮袋囊递给了我。

我照着他的样子,攀起来向喉咙里灌。皮袋囊里的水犹如活了一般泪泪地向嗓子眼里钻, 即刻间便有绿树叶子一样的清香升起来,继而,舌上又品到了绿树叶子特有的那种淡淡的苦涩,辣的感觉也就在这时候一并袭来。

我碎不及防,连连咳呛。

冕诺和他的帮手笑得差点儿从走马上滚摔下来。

那不是水,是苦荞酒。

用苦荞酒润喉咙, 我跟着冕诺走了一路, 学了一路的歌。

冕诺的帮手说的不错,太阳落山的时候, 我们来到了吉玛人居住的村寨。那是一个依山而筑的大寨子,一座座木楼围就的院落高高低低层层叠叠,散落在苍茫的暮色里,灰蓝色的雾霭袅袅地升腾起来,于是那些迷蒙的木楼就像遥远的梦一般若隐若浮在我的眼前。

用晚饭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冕诺家那间宽大的正室在腥红色的光亮中不停地跳**着,使我对身历的情境生出了亦真亦幻的感觉。

猩红色的光亮是从火塘里发出来的,木板拼排的地铺就搭在火塘周围,一家人全都围坐在地铺土,准备用饭。火塘的右边,坐着这个家里的女人们, 最靠近火塘的上首位置,坐着冕诺的老祖母,然后依次是冕诺的母亲和姐姐妹妹及外甥女们。

火塘的左边坐着这个家里的男人,上首是冕诺的舅舅。我因为是远道的客人,被特意安排在年长的舅舅旁边,接下来是冕诺的兄弟和外甥们。

这是一个十几口人的血亲家庭,这里没有一个姻亲。

冕诺恭恭敬敬地把一个亮皮袋子交给了老祖母,袋子里装着冕诺此行挣来的钱。

老祖母笑了,她摇曳着长裙站起来,虔诚地将那虎皮袋放在火塘边的一块黑黝黝的石头上。那是这个家庭的母亲石, 它圆鼓鼓地隆起着,犹如女性丰满的胸乳。

热气腾腾的饭菜,就摆放在母亲石的前面。老祖母将额头垂下, 口里念念有词。

霎时,所有的人都跟着诵念起来。

诵念完毕,老祖母站起身,开始动手分发那些饭菜。盐水土豆、干菜咸肉、蒸扁头鱼……乌木碗里盛满了饭菜,气氛也松快和热烈了。 “拉努瓦”,“采尔珠”,“采尔珠”,“拉努瓦”。他们嘴里反反复复地出现这两个词,他们向冕诺指着笑着。性格粗犷的冕诺居然红了脸, 只管闷着脑袋扒饭,一句话也不说。

老祖母笑眯着眼,把一根骨头抛过来,打在冕诺的耳朵上:“冕诺呀,你的眼睛被沙子迷住了,你就再看不到别的花?"冕诺急巴巴地想张口说话,不料却被一根鱼刺卡住了喉咙,他连连地咳着。这一来,众人笑得更响。

晚上,我和冕诺睡在畜厩旁边的屋子里,那是吉玛男人通常睡觉的处所。我问冕诺:“‘拉努瓦’是什么意思?"冕诺说:

“那是吉玛人的寨子。”我又问:“‘采尔珠’是什么意思呢?”

冕诺却一口吹灭了油灯说:“睡吧睡吧, 累了,今天实在是太累了。”

旅途的劳顿使我很快入睡,然而,那过度的劳顿又使我睡得很不踏实。四下里总有沙沙拉拉的响声,像是有人在走动。

狗吠声时远时近时断时续地搅着,木楼就在那搅动里若有若无地晃……

我疲惫不堪地从梦的手臂里挣脱。

山里的夜静得犹如一杯透明的水。咯咯吱吱,咯咯吱吱,那声音在透明的静夜的上层飘摇。沙沙拉拉,沙沙拉拉,这声音在透明的静夜的下层晃摆。

“呜, 汪汪。”狗的叫声如此切近,分明就在窗外。

“啪。”什么东西打在了木屋的顶盖上!

一切都不是幻觉。

“冕诺。”我叫着。

没有人应声。我爬起来, 向屋角走去。那里是冕诺睡觉的铺板,毛毡是空的,冕诺没在那儿。我披上衣服,打开门,走到院子里。

沙沙拉拉的响声更清晰了,有清凉的水打在脸上,那是雨。风摇动着蔗菠的树冠,分明看到楼上的窗户里有橘红色的烛光亮着。树冠再摇,光亮又没有了,似乎从来就不曾亮过。

我满心疑惑地重又回到屋内。躺在铺板上, 我大睁着眼睛,等着冕诺。 昏昏沉沉,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睡着了。

“于,兄弟,起来,起来,该吃早饭了。”有人在推我。

屋内白亮亮的,那是炫目的阳光。冕诺的脸在那光晕中显得有些模糊。

“昨天晚上,你到哪儿去7?”我问冕诺。

“哪儿也没去呀?像猪一样,我,整夜都睡在那儿。”

冕诺指着他的那块铺板,徽洋洋地回答。

难道真的是我在做梦吗?

出门的时候,我无意中瞥了一眼冕诺的脚。他脚上穿的那双麻鞋湿浓流的,像是两只淋了雨的大鸟。

吉玛山犹如一个丰满的睡美人,仰卧在梦姆湖边。在她的左边,是甲楚男山,在她的右边,是松拉男山。 甲楚山细长,显得有些瘦弱,松拉山圆矮, 露出几分濒预。按吉玛人的说法,吉玛山是母亲, 甲楚和松拉,都是她的男友。男山在外形和气势止,都无法与母亲山相媲,望着这男山和女山, 我不由得生出了感慨,显然,在吉玛人的心目中,母性占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

“朝母节”是吉玛人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从清晨起, 吉玛人就随着太阳的脚步从各自的寨子汇聚到梦姆湖畔,到了阳光灿烂的正午,梦姆湖畔的笑声也到了最灿烂的时候。于是,祭山的仪式开始了,达曼大巫师披着法衣,戴着尖顶法帽,一手攀起巫棒,一手摇着符咒, 面对高山大湖, 口里念念有词。

在他的身后,吉玛人全都虔敬地跪下,跟着大巫师一起念诵,向母亲山祈福。

是那种千流向海的声势,是那种万物归一的汇融, 我不由自主地在冕诺的身后跪下了。恍惚间我也成了一个吉玛人,远祖的母亲就高踞在上,让你不能不心生敬畏。

祭山的仪式结束之后,湖畔的男男女女们就像欢乐的鸟儿一样,开始自由自在地玩乐。他们形神开放,无拘无束,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幸福和快乐都是母亲给予的。

我和冕诺从树林间走过, 我看到林中挂起了秋千,身穿白色长裙的吉玛姑娘在空中飞来飞去,一个个洒脱得如风如云。

草地上有人在扎花,一篓篓的马樱花,花朵又厚实又鲜艳。姑娘们把花一圈圈地扎在蓝头帕上,于是,蓝头帕就成了颇悠悠的花环。姑娘们把花扎在弯弯的牛角上,于是,弯牛角也成了颇悠悠的花环。

更大的花环就扎在草地上,姑娘们用一根根柔软的树枝扎成了圆弯形的棚架,再把鲜艳的花朵扎上去,于是草地上就出现了一个花的洞穴, 它温柔而秀美,深邃而幽秘。

一个吉玛姑娘就站在那**的入口亮起嗓子唱起来。

太阳升起来了,金盏一样的花儿开了。

太阳升起来了,银盏一样的花儿开了。

金盏花,银盏花,我们开在一起吧,我们是一块草地上的花——

姑娘的歌声刚落,我听到身后不远处响起了一个粗嗓门。

回过头,看到大械树下靠着一个挎腰刀的小伙子。

太阳升起来了,金梭一样的鱼游动了。

太阳升起来了,银梭一样的鱼游动了。

金梭鱼,银梭鱼,我们游在一起吧!

我们是一个海子里的鱼。

他们对了一阵歌,姑娘一转身,进了**,小伙子随后也跟了进去。

另一位姑娘站到**的入口去唱,又有别的小伙子站出来对歌。对了几句,那姑娘忽然离开**,折回女伴中间。冕诺告诉我,这是姑娘不满意小伙子,不愿再睬他了。

看着看着,我心里升起了一个疑问,怎么只见姑娘小伙子们钻进去,却不见他们出来呢?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又一位吉玛姑娘站在了**的入口前。她一开口,我就呆了。我听过太多太多的女性的歌声,可是如此独特的天籁还是即刻攫住了我。她的嗓音像马樱花一样,并不浓美,然而却别具一种淡远的芬芳。那芬芳宛如梦姆湖水,湛蓝湛蓝的, 晶亮晶亮的,一波一波地涌进我的心里。

麻栋一样高高的哥哥呀,只要你的心上真的有妹妹,我会在刀口子上给你铺路,我会在马鹿角上给你搭桥——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开了口, 我接上了冕诺教过我的这首歌。

楷把一样甜甜的妹妹呀,铺路搭桥你的情意深。

我舍不得吃的饭莱给你吃,我舍不得穿的衣服给你穿。

我想,我的嗓音一定也将她攫住了。我的歌声刚落,她就用一种异样的目光定定地望着我。她那土织蜡染的蓝头帕像雨后的芭蕉叶一样鲜亮,她那手绣的花腰带犹如彩虹一般飘在白云似的百褶裙上,她的双耳坠着两颗晶莹欲滴的红玛瑙耳坠,将她那黑玛瑙一样的双眸衬得愈发明丽动人。

啊,人类的男性和女性为什么会用声带发出这种或那种频率的声响?为什么这种或那种频率的声响会让对方耳热心跳如痴如醉?

人类把这种声响叫做歌。

她的歌是峡谷里的风,把皮帆一样的我打动了。我的歌是海子里的浪,让乌木舟一样的她摇**了。

我们就那样呆呆地彼此凝望。

忽然, 我听到了爆发般的哄笑声。在那笑声里,我看到她转身向**深处跑去。

“快,快去追你的哦耶!”

冕诺在我的身边叫着,他使劲儿推了我一把。

我不知道什么是“哦耶”,但我还是下意识地跑了过去。

**并不深长,我跑进去的时候, 隐约地看到尽头处裙据一摆,她就在那里消失了。我随后跟上,也从**的另一端走了出去。

原来,**的后面通着山岗,一棵棵高大的青冈木下,长着茂密的旬柳丛和花朵鲜艳的山杜鹃。她的身影就在那些浓绿和嫣红中晃动,她并没有停下来等我的意思,她只管独自往山上跑。于是,我不无怅惘地停下了脚,然后慢慢地折返身。

当我从**重新钻出来的时候, 冕诺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于,你怎么自己回来了!你的哦耶呢?于, 笨,她是在约你呀!”

冕诺告诉我, 我应该像那些吉玛小伙子一样,跟着姑娘一直跑进那深深的树丛里去。 只要跟过去,她就属于你, 不,你就属于她了。

“哦耶”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夫妻, 不,就是说爱人,不,就是说你可以得到她,或者说,她想得到你。她可是吉玛山有名的姑娘, 多少小伙子做梦都想着她呢。

我笑了,我不知道该惋惜还是庆幸。我想像不出,如果我跟着她到了树丛深处, 我会怎么做。

后来, 我和冕诺离开了对歌的花棚,看赛马去了。

那是在梦姆湖畔的另一处草地上, 与歌场那边相比,这里少了些悠闲,却多了些热烈和紧张。那是一种不分男女、不分年龄等级的混合赛,土枪声一响,一匹匹走马就驮着它的骑手在绿茸茸的草地上奔跑起来。这种赛马没有多少竞赛的激烈,却别有一种欢天喜地的热闹。就像雪山下热气腾腾的温泉, 就像峡谷里满坡满崖开得如火如茶的野杜鹃,看着那些异族的红男绿女们骑在马背上喊喊叫叫笑笑闹闹地拥挤着奔进,你会感到那是生命自身在涌动。

我坐在那里看了很久很久,看着一批又一批的骑手在人们面前展现他们自身的活力。

“于,你也赛一赛,骑着马?”冕诺向我提议。

我饶有兴趣地从草地上跳了起来。

对呀,为什么不去试一试? 当年骑自行车, 只用半天时间就学会了。后来在草原上, 我也骑过几下高大的蒙古马。跟着冕诺到吉玛山来的时候,一路上不都骑着这种小走马么?它矮小温顺,稳当得很呢。

在冕诺的张罗下, 我毫不费力地跨上了一匹黑马。 当我出现在赛手的行列时,立刻赢得了一阵掌声与喝彩。在吉玛人看来,一个外人出现在赛马的队伍里,无疑是件让人好奇的新鲜事。

枪声一响,我就意识到我给自己选择了一件力不能及的事。看别人赛马和自己参加赛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觉。在旁边当观众时,我觉得这种低矮的走马跑得并不太快而且稳当得很,可是坐在马背上,我才感到那种颠簸是多么的剧烈了。黑马的脊背像是一个巨大的拳头,随着每次颠簸不停地向我击打。地下的那些草丛犹如利箭,一支一支飞速地向我射来。

我双腿夹紧马背,两手拼命地扯住缓绳,在万分的紧张之中,仍想竭力做出一个骑手的英武姿态。可是,不行不行,我无法控制局面。摇摇晃晃,后仰前栽,就像一只晕头晕脑的啄木鸟。

观众群里发出了惊慌的喊声。我想跳下来,我想让这匹黑马停下,我使劲扯偏了它的嚼铁。

黑马长啸一声,几乎直立了起来。就在这时, 另一匹马从我的后面冲了上来, 与我的黑马相撞了。

什么东西擦疼了我的脸?那是迎面扑来的篙草。我的一只脚还在马蹬里, 我像擦地板的拖把一样被奔跑的黑马拖拽着我不知道黑马是怎么停下来的。事后冕诺告诉我,是我的哦耶冲出来,拉住了那匹马。那么,她应该是早就从歌场那边的山上下来, 到了赛马场这儿。 当我耀武扬威地骑上马,博得一片喝彩声时,她想必也看到了我。我想像不出她在那危急的时刻冲上来勒住黑马的样子,那形象应该属于被称为英雄的勇敢的男人们。

总之, 当我从草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看到她已经站在了黑马的身边。她用手抚弄着马鬃,于是那黑马就晃着头摇着尾巴,显露出一副温顺的样子。

唔,我的哦耶,雨后芭蕉叶一样鲜亮的蓝头帕,彩虹般的花腰带, 白云一样的百褶裙,双眸明丽得犹如黑玛瑙。

世间常有英雄救美的故事, 而现在英雄和美人都是她了。

她拉着黑马,往旁边的树林里走。我不能不跟着她过去,我不能就那样离开, 我还没有向她道谢呢。

她牵着马来到树林深处,在一片开满野花的草地上独自坐下。我想,她的意思是要我也坐在那儿,于是, 我就在她的旁边慢慢地坐下来。

不能不说话。

“谢谢你了。”我说。

她笑了, 用两颗黑玛瑙般的眸子对我笑。然而,她并不说话。

我只好再说。

“要不是你,我,会出危险的。”

她仍旧只是用黑玛瑙般的眼晴笑。

出现了片刻的沉默。

不能沉默,一沉默,似乎就有什么令人不安的东西滋生出来。

聊些什么呢?

对, 干嘛不聊聊女书, 眼前不就是一位现成的吉玛女性嘛。

“你瞧, 我有一样东西,你能不能给看看。”

我把那份女书的复制品拿出来,递给了她。

她把那东西展开来,仔细地看。忽然,她的嘴角抖动了,她慢慢抬起头,再次向我凝视。

黑玛瑙会燃烧呢! 我模模糊糊地想,要发生什么了……

就在我呆想的时候,她伸出手,在我的胸前摸了一下。

钢笔.我的钢笔!她拿着它, 飞快地跑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