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宪章》
白宫儿童健康和保护会议承认儿童权利是公民的首要权利,并承诺为美国儿童实现这些目标。
1.给予每个儿童精神方面和道德方面的训练,帮助他们在生活的压力下站稳脚跟。
2.帮助每个儿童理解和保护自己人格,因为这是最宝贵的权利。
3.确保每个儿童都拥有一个家,以及一个家所提供的爱和安全;对于那些必须接受寄养的儿童,要尽量提供一个最像家的替代品。
4.每个儿童出生前都要做好充分准备,其母亲要接受产前、产中和产后护理,并制定保护措施,使生育更加安全。
5.为每个儿童提供从出生到青春期的健康保护,包括:定期体检,必要时提供专家护理和住院治疗;定期进行牙科检查和牙齿护理;提供预防传染病的保护措施;确保提供无污染的食品、牛奶和纯净水。
6.促进每一个从出生到青春期的儿童健康成长,包括提供健康指导和健康计划、有益身心的娱乐活动,并对教师和领导进行充分培训。
7.为每个儿童提供安全、卫生、有益健康的住所,有合理的隐私保障;避免孩子受到不利于成长的环境影响;家庭氛围要和谐美满。
8.为每个儿童提供安全、卫生、设备齐全、照明和通风良好的学校。为更小的婴幼儿提供托儿所、幼儿园,以及额外的家庭护理服务。
9.为每个儿童提供生活的社区,这个社区能了解并满足他们的需要,保护他们免受人身危险、道德风险和疾病的伤害;为他们提供安全和有益健康的玩耍及娱乐场所;并为他们的文化和社会需要提供条件。
10.为每个儿童提供教育,通过发现和发展孩子的个人能力,以便为生活做好准备;通过培训和职业规划指导,使他们能够过上最满足的生活。
11.为每个儿童提供课程和培训,使他们为成为成功的父母、做家务和享有公民权利做好准备;为父母提供额外的培训,使他们能够明智地处理为人父母的问题。
12.对每个儿童进行安全和防护教育,使他们免于遭受现代环境所造成的事故—那些他们本人遭受,或因父母丧生或致残而直接影响到他们的事故。
13.对于每一个失明、失聪、跛足或其他身体残疾的儿童,以及对于智力残疾的儿童,应及早发现并诊断其残疾,提供护理和治疗,并对其进行培训,使其成为社会的资产而不是负担。这些服务的费用如歌个人无法承担,则应由公共资金扶持。
14.对于每一个与社会发生冲突的儿童,社会应担起应有的责任,令其得到明智公正的对待,而不是被抛弃。家庭、学校、教会、法院和公共机构在必要时需提供支持,帮助其尽可能地回归正常生活。
15.每个儿童都有权在一个收入稳定、生活水平适当、安全的家庭中成长,这是防止发生社会问题的最可靠保障。
16.保护每个儿童免受苦力压迫(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的),因为这会阻碍儿童成长,使教育受到限制;也会剥夺儿童的同伴关系权利,玩耍的权利和享受快乐的权利。
17.为每一个农村儿童提供与城市儿童一样令人满意的教育和健康保障,并向农村家庭提供社交、娱乐和文化设施。
18.为家庭和学校提供额外的青少年教育培训,让他们意识到回归原始乐趣的重要性以及现代生活对儿童成长的欺骗性。应扩大和发展青少年志愿组织,并给予一切激励和鼓励措施。
19.为了使各地儿童的健康和福利得到最低限度的保护,应当设立地区性(市级、区级)或社区组织,负责开展卫生、教育和福利项目,并配备全职官员,与全国范围内的各个项目组进行计划协调,这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般信息、统计和科研数据共享。它们应包括:
(1)有资质的全职公共卫生官员,包括公共卫生护士、卫生检查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
(2)可用的医院床位;
(3)为贫困、伤病或行为困难的特殊需求儿童提供救济、援助和指导,以及保护儿童不受虐待、忽视、剥削或道德风险的专职公益服务。
每一个儿童,不论种族,不论肤色,不论处境,只要是美国公民,就享有上述这些权利。
《儿童宪章》
白宫儿童健康与保护会议
193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