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约定的时间,我再次来到哈维沙姆小姐家,我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按了门铃,艾丝特拉过来开门。她像上次一样让我进去后便锁上了门,又领我走进她放蜡烛的黑暗过道。她一直不搭理我,后来她拿起蜡烛,才回过头,傲慢地说了句“你今天走这边吧”,就带我去了房子里的另一个地方。

这条过道很长,似乎贯穿了整个四四方方的曼诺庄园。不过,我们才只走了这座四方庄园的一边。走到尽头,她停住脚步,放下蜡烛,打开了一扇门。阳光再度照射进来,我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路面平整的小院子,对面是一所独立的房子,像是废弃酒坊的经理或领班住的地方。房子的外墙挂着一面钟。就像哈维沙姆小姐房间里的钟和她的表一样,那块钟表也停在了八点四十分。

我们从敞开着的门进入,来到房子一楼后面的一个房间,里面十分昏暗,天花板很低。房间里有人,艾丝特拉走到那些人边上,对我说:“小家伙,你去那儿站着,有事叫你。”她说的“那儿”是窗户,于是我走过去,站在“那儿”向外张望,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是一扇落地窗,正对着这座荒芜花园最萧索的一角,可以看到一片腐烂的卷心菜茎,一棵很久前被修剪过的黄杨树现在活像一块布丁,树顶长出了新枝,整棵树都走了形,色彩也不一样了,仿佛一部分布丁黏在炖锅上被烧焦了。我注视着黄杨,便产生了这种朴实的联想。昨天夜里下了一阵小雪,据我所知,别的地方都没有积雪;然而,花园这片角落阴影幢幢,寒气逼人,积雪竟没有融化,风打着旋儿卷起雪花,吹到窗户上,仿佛嫌弃我到这里来,要用雪丢我。

我猜是因为我来了,屋里的其他人便不再说话,全都望着我。除了投射到窗玻璃上的火光外,我什么也看不见,不过我能感觉到所有人在仔细打量我,紧张得连关节都僵硬了。

房间里有三位女士和一位先生。我在窗边站了还不到五分钟,就看出他们一个个都是马屁精,满嘴空话,只是假装不知道彼此只会溜须拍马,因为承认了别人是这样的货色,就等于承认他们自己也一样。

他们等着别人赏脸接见,这会儿都没精打采的,看起来很疲倦,最饶舌的一位女士聒噪个不停,以免自己哈欠连天。她叫卡米拉,我觉得她很像我姐姐,不同的是她年纪大一些,五官比较扁平(我一看到她就发现了)。后来我仔细端详了她一番,发现她的脸就像一堵光秃的高墙,如此看来,她的五官一样不少,那还真是幸运了。

“可怜见的!”这位女士说,那种粗鲁无礼的态度与我姐姐如出一辙,“谁也没有和他作对,他的敌人就是他自己!”

“那还是有人与他为敌好,这才合乎自然。”那位男士说。

“雷蒙德表哥,”另一位女士说道,“我们应该有一颗仁爱之心。”

“萨拉·波克特。”雷蒙德表哥回答道,“如果一个人连仁爱之心都没有,那还是人吗?”

波克特小姐大笑两声,卡米拉(强忍住哈欠)也笑着说:“简直不可思议!”我却觉得她们似乎认为这没什么不可思议的。另一位一直没开口的女士神情严肃,断然道:“确实如此!”

“可怜的人哪!”卡米拉马上接着说(我知道这时他们在看我),“他真怪!汤姆的妻子过世了,大伙儿都告诉他一定要给孩子们穿重孝,说这很重要,他偏偏就听不进去,这事说出去,有谁能相信呢?‘老天!’他是这么说的,‘卡米拉,那几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穿黑衣就好了,再穿重孝,又有什么意义呢?’跟马修一个样!简直不可思议!”

“他有优点,是有优点的。”雷蒙德表哥说,“上帝不容我否定他的优点。可是他全然不顾礼仪,过去没有,将来也永远不会有。”

“我不得不坚定立场,你们知道,我这也是迫不得已。”卡米拉说道,“我说:‘为了家族的名誉,你这么干可不行。’我这么告诉他,要是不穿重孝,家里的脸面就丢尽了。为了这件事,我从早餐一直哭到晚餐,都哭得消化不良了。最后,他大发脾气,气哼哼地说了句‘那就随你的便吧’。我听了,立即冒着倾盆大雨,去买了重孝服回来,真是谢天谢地,每次想起这件事,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安慰。”

“钱是他出的吧?”艾丝特拉问道。

“我亲爱的孩子,这不是谁付钱的问题。”卡米拉答道,“是我买的。当我在夜里醒来想到这件事,我总是问心无愧的。”

远处传来一阵铃声,还有呼喊声在我来时经过的走廊里发出回响,打断了他们的谈话,艾丝特拉对我说:“你去吧,小家伙!”我转过身,只见他们向我投来极其轻蔑的目光。就在我走出去的时候,我听见萨拉·波克特说:“我呸!简直莫名其妙!”卡米拉又愤愤不平地补充道:“太奇怪了!简直不可思议!”

我们拿着蜡烛穿过黑暗的过道,艾丝特拉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把脸凑到我跟前,用嘲弄的口吻对我说:

“嗯?”

“什么事,小姐?”我回答道,差点儿摔到她身上,连忙站稳。

她站在那里看着我,当然,我也站在那里看着她。

“我漂亮吗?”

“是的,我觉得你很漂亮。”

“我爱侮辱人吗?”

“比上次好一些。”我说。

“比上次好?”

“是的。”

最后一个问题问出口,她已经火冒三丈了,在我给出回答的时候,她狠狠地扇了我一耳光。

“现在呢?”她说,“你这个粗俗的小怪物,现在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不和你说。”

“这么说你要去楼上告我的状了,是吗?”

“不。”我说,“没有。”

“你为什么不哭了,你这个小坏蛋?”

“我再也不会为你哭了。”我说。不过我这话说得太假了,因为我在心里又被她惹哭了,后来,她又叫我吃了不少苦头,我也都清楚。

这段小插曲过去后,我们继续上楼。半路上,我们遇到一位绅士正摸索着往下走。

“是谁?”那位先生停下来看着我问道。

“是个孩子。”艾丝特拉说。

他身材魁梧,肤色特别黑,脑袋特别大,手也很大。他用大手托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抬起来,借着烛光看了看。他的头顶过早变秃,又黑又密的眉毛一点儿也不顺溜,反而根根直竖。他的眼睛深深地嵌在眼窝里,目光犀利而多疑,叫人看了很不舒服。他戴着一条很大的表链,下巴上布满了明显的黑色胡楂,他要是任由胡子疯长,准是长出络腮胡子。我并不认识这个人,我当时不可能预料到我的命运将与他息息相关。这会儿,我只是碰巧有这个机会好好观察他一番。

“在这附近住?嗯?”他说。

“是的,先生。”我说。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哈维沙姆小姐叫我来的,先生。”我解释道。

“好吧!给我老实点儿。男孩子是什么样,我清楚得很,你们就是一群下流坯。现在给我记住了!”他对我皱着眉头,咬着他的大食指说,“给我老实点儿!”

说完,他就放开我继续往楼下走了。我很高兴他放开了我,这样我就不必闻他手上的香皂味了。我琢磨着他是不是大夫,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是,他不可能是医生,不然的话,他会安静很多,也更叫人信服。留给我考虑这个问题的时间并不多,我们很快就到了哈维沙姆小姐的房间,无论是她,还是其他的一切,都和我那天离开时一模一样。艾丝特拉让我站在门边,我一直站在那儿,直到哈维沙姆小姐把目光从梳妆台上投向我。

“哎呀!”她说,语气一点儿也不惊讶,“日子过得真快呀,是吧?”

“是的,女士。今天是……”

“好啦,好啦,好啦!”她的手指不耐烦地摆动着,“我不想知道。你准备好玩了吗?”

我慌了神儿,只得说:“我想还没有,女士。”

“玩牌也不行吗?”她带着探究的神情问道。

“可以的,女士。你要我玩,我就玩。”

“这房子在你眼里既然那么古老,那么沉重,孩子,”哈维沙姆小姐不耐烦地说,“你不愿意玩,那你愿不愿意干活儿?”

对我来说,回答这个问题,比回答上一个问题要轻松些,于是我说我愿意。

“那就到对面的房间里去。”她说,用她那干瘪的手指着我身后的门,“在那儿等我。”

我走过楼梯平台,进了她指的房间。那里也不见一点儿阳光,空气沉闷,叫人喘不过气。老式炉膛里很潮湿,新生了火,那火苗看起来不会越烧越旺,倒像是快熄灭了。烟雾迟迟不散,弥漫在房间里,似乎比清新的空气更为寒冷,就和沼泽地里的雾霭一样。高高的壁炉架上点着几根蜡烛,将昏暗清冷的烛光投向房间,说得更形象一些,仿佛是烛光轻轻地搅动了房间里的黑暗。房间很大,我敢说这儿曾经很是美观漂亮,然而,每一件辨认得出的物件上都覆盖着尘土,布满霉斑,无一不是破烂不堪。最显眼的东西是一张铺着桌布的长桌,就好像一场盛宴即将开始,这幢房子和房子里的时钟却一起定格不动了。桌布中间有一个分层饰盘似的东西,那上面结满了蜘蛛网,简直看不清形状是怎样的。我还记得我看着发黄的桌布,感觉饰盘活像个黑色的蘑菇,似乎越长越大,我还看到腿上长着斑点、身上有斑纹的蜘蛛从那儿跑进跑出,仿佛蜘蛛圈子里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件。

我还听到老鼠在嵌板后面哧溜哧溜乱窜,仿佛蜘蛛圈子的大事对它们也很重要,与它们休戚相关;然而,黑色甲虫对这样的**视而不见,只顾着在壁炉边摸索,笨重老态,仿佛它们不光眼神不好使,耳朵也有点儿背,彼此之间没什么交流。

我从远处观察这些爬虫,正看得不亦乐乎,突然,哈维沙姆小姐把一只手放在了我的肩膀上。她用另一只手拄着拐杖,看上去就像这个地方的女巫。

“就是那里。”她用手杖指着长桌说,“等我死了,尸体就停放在那里,等着人们来瞻仰我的遗体。”

我隐约有些担心,生怕她会当场躺在桌上,马上咽气,变成集市上那可怕的蜡像。她碰到我时,我吓得一缩。

“你认为那是什么?”她问我,又用拐杖指着,“就是那个,蜘蛛网下面的东西。”

“我猜不出是什么,女士。”

“是一个大蛋糕。婚礼蛋糕。我的婚礼蛋糕!”

她恶狠狠地环视了一下房间,然后靠在我身上,一只手揪住我的肩膀说:“好啦,好啦,好啦!扶我走,扶我走!”

听了她这话我才明白,哈维沙姆小姐要我干活儿,其实就是搀扶她在房间里绕来绕去。因此,我立刻干了起来,她靠在我的肩膀上,我们走得那么快,简直就像坐着彭波乔克先生的马车一样(我第一次来哈维沙姆小姐家那会儿,就一时心血**,想要模仿彭波乔克先生的马车)。

她的身体撑不住,走了一会儿,她就说:“慢点儿!”然而,每次一慢下来,过不久又会加快速度。在我们走来走去的时候,她搭在我肩上的手一直在抽搐,嘴巴也噘着,我认为我们之所以走这么快,是因为她的思绪转得太快了。俄倾,她说:“去把艾丝特拉叫来!”于是我走到楼梯平台上,像上次那样大声喊出了艾丝特拉的名字。见到她的烛光出现,我便回到哈维沙姆小姐身边,我们又开始绕着房间一圈又一圈地转着。

即使只有艾丝特拉一个人来看我们转圈,我也极为不自在,然而,她竟然把我在楼下见过的三位女士和一位男士都带了上来,这下,我更是慌了神儿,不知该干什么了。出于礼貌,我本想停下来,但哈维沙姆小姐拽了拽我的肩膀,我们继续往前走,我知道他们准认为是我在搞鬼,不由得面露愧色。

“亲爱的哈维沙姆小姐,”萨拉·波克特小姐说,“你看上去气色真好!”

“才不是。”哈维沙姆小姐答,“我皮肤蜡黄,都瘦得皮包骨头了。”

见波克特小姐吃了瘪,卡米拉喜笑颜开。她故作哀怨地注视着哈维沙姆小姐,喃喃地说:“可怜的人哪!你的气色怎么可能好,可怜见的?简直不可思议!”

“你怎么样?”哈维沙姆小姐对卡米拉说。这时,我们正好走到卡米拉跟前,我本想停下,只是哈维沙姆小姐不肯。我们便继续走,我觉得卡米拉一定烦透我了。

“谢谢你,哈维沙姆小姐。”她答,“还是老样子。”

“哎呀,你怎么啦?”哈维沙姆小姐极其尖刻地问。

“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卡米拉说,“我本来不愿表露自己的想法,可是我每晚都念着你呢,心里甭提多难受了。”

“那就别想我了。”哈维沙姆小姐反驳道。

“说得倒是容易!”卡米拉说道,她本来就在哽咽,只是一直强忍着,这时她的上唇一阵**,泪水马上从眼眶里滚落下来,“我晚上喝了多少姜汁酒哇,闻了多少嗅盐[11]哪,雷蒙德可都是亲眼所见。我的双腿抽搐得多么厉害,雷蒙德可也是亲眼所见哪;然而,一想到我关心的人,我就不免焦虑,总喘不过气,身体也跟着抽搐,这对我而言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要是我不那么重感情,再少几分敏感,我的消化功能肯定会好点儿,神经也肯定更强韧。我当然希望是这样。可是,要我夜里不念着你是不可能的,简直不可想象!”她说到这里,泪水已经止不住地往下流了。

据我所知,她口中的雷蒙德就是在场的那位先生,想必他就是卡米拉先生。他连忙过来给卡米拉解围,用安慰和恭维的口吻说:“卡米拉,我亲爱的,大伙儿都清楚你非常牵挂家人,弄得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看看你的腿,都不一样长了。”

“我倒不知道,想念一个人,就是要从那人身上捞大笔的好处,亲爱的。”那位严肃的夫人终于开口了,我只听她说过这么一次话。

萨拉·波克特小姐也加入了谈话。这会儿,我才看清她是一个身材矮小的干瘪老太婆,皮肤黝黑,满脸都是皱纹,她的小脸像是用胡桃壳做的,还有一张像猫一样的大嘴,只是她没有胡须而已。“当然不是了,亲爱的。哼哼!”

“再没有比念着一个人更简单的事了。”那位严肃的女士说。

“还有比这更容易的吗?”萨拉·波克特小姐表示同意。

“啊,是的,是的!”卡米拉叫道,她的情绪激动起来,从**上升到了胸前,“确实如此!感情用事确实是弱点,但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如果不是这样,我的身体无疑会健康得多,但即使我可以,我也不会改变我的性格。我这样的性情,确实是许多痛苦的根源,但当我在夜里醒来,想到自己是这么个性子,却颇感安慰。”说到这里,她又掉了几滴眼泪。

我和哈维沙姆小姐始终没有停下来,一直在房间里转哪转,时而蹭到客人的裙子,时而走到这个阴森房间的最深处,离客人们远远的。

“我还要说说马修!”卡米拉说道,“他这人哪,从不跟亲戚来往,从不到这里来看望哈维沙姆小姐!我对沙发那是爱极了,还解了束腹的带子,在上面躺了三个钟头,昏睡不醒,脑袋都歪到了沙发外面,头发全垂了下来,脚也不知道搁在哪儿了……”

“你的脚搁得比你的头高多了,亲爱的。”卡米拉说。

“马修行为奇怪,净干一些无法解释的事,我一连几个钟头处于这种状态,全拜他所赐,但没有人感谢我。”

“说实在的,我看也不会有人感谢你!”那位严肃的女士插嘴说。

“听我说,亲爱的,”萨拉·波克特小姐补充说(这人表面温柔,心思却十分恶毒),“你要问问自己,你想要谁感谢你呢,亲爱的?”

“我不指望任何人感谢我。”卡米拉又说,“我这样昏昏沉沉地一躺就是好几个钟头,我窒息得有多严重,雷蒙德都是亲眼所见,生姜酒对我来说已经不起作用了,就连街对面的钢琴调音师也听到了我的声音,他家那些可怜的孩子不明所以,准以为是远处的鸽子在咕咕叫呢……现在竟然有人说……”说到这里,卡米拉把手放在喉咙上,开始用化学的方法在那里制造出全新的化合物。

听人提到马修,哈维沙姆小姐停下了脚步,也不让我继续走,她站在那里看着说话的人。这个变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卡米拉的化学反应戛然而止。

“等到我的尸体停放在这张桌上,马修一定会来看我的。”哈维沙姆小姐严厉地说,“他的位置在那儿……就是那儿,就站在我的脑袋边上!”她用手杖敲着桌子,“你的位置在那里!你丈夫在那儿!那个位置是萨拉·波克特的!还有乔治亚娜,你在那里!等我成了这桌上的筵席供你们分享,你们现在都知道各自该站在哪里了。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每提到一个名字,她就用拐杖敲一下桌子,每次敲的地方都不同。这会儿,她说:“扶我走,扶我走!”于是我们又继续往前走。

“想来我们没什么可做的了,只能听话告辞。”卡米拉大声说,“能见到自己关心和该去孝顺的人,哪怕时间不长,也算得到了些许安慰。夜里醒来,我虽然还是会忧愁,但也将感到心满意足。但愿马修也能得到这样的安慰,他却偏偏瞧不上。我本来下定决心,不表露出自己的感情,但现在听到什么要以亲戚为食,就像吃人的巨人一样,还被人赶走,我心里太不是滋味了。简直不可想象!”

卡米拉太太用一只手捂住自己起伏的胸膛,卡米拉先生连忙过来搀扶她。那位夫人装着一副强打精神的样子,依我看,她是打算一走出我们的视线就昏倒、窒息。她吻了吻哈维沙姆小姐的手,便被搀扶出去了。萨拉·波克特和乔治亚娜你争我夺,都想留到最后。萨拉精明世故,占了上风,她在乔治亚娜身边磨磨蹭蹭,手段圆滑巧妙,后者无奈,只得先走一步。就这样,萨拉·波克特可以单独告别,她说了一句“祝福你,亲爱的哈维沙姆小姐”,说完,她那胡桃壳似的脸上还露出一抹微笑,彰显她有一颗慈悲之心,很怜悯其余几个人。

艾丝特拉举着蜡烛送他们离开,哈维沙姆小姐仍然搭在我的肩膀走着,不过她走得越来越慢了。最后,她在炉火前停下,盯着炉火嘟囔了几秒钟,接着说:“今天是我的生日,皮普。”

我正打算祝她长命百岁,她却举起了手杖。

“我不允许别人谈起这件事。我不许刚才来的那些人谈,也不允许任何人谈论。他们每年这一天都来,就是不敢挑明。”

于是我也没有再提起。

“就在那一年的今天,当时你还没出生呢,这堆腐烂的东西被送到了这里。”她用拐杖戳着桌上那堆结满蛛网的东西,但没有用手去碰,“这东西和我一起被消磨殆尽。老鼠咬它,而啃咬我的,是比老鼠牙齿更锋利的牙齿。”

她站在那儿,用手杖头顶着胸口,望着桌子。她穿着曾经洁白如今已经发黄发皱的礼服。曾经洁白无瑕的桌布也已发黄发皱了。周围的一切都好似一碰便会化为飞灰。

“等到这片废墟彻底毁灭了,”她说,脸色难看至极,“我也死了,就穿着新娘礼服躺在这张为新娘准备的桌子上。到时候就这么办,也算是对他最后的诅咒吧。要是能赶上我生日这天,就更好了!”

她站在那里看着桌子,仿佛是站在那里看着自己的遗体躺在上面一样。我没有吭声。艾丝特拉回来了,她也保持沉默。我觉得我们好像这样站了很久。房间里空气沉滞,远处的角落里弥漫着沉重的黑暗,我甚至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想:我和艾丝特拉马上也要腐烂了。

最后,哈维沙姆小姐终于摆脱了癫狂的状态,不过她不是逐渐走出来的,而是突然恢复的。她说:“我要看你们两个玩牌。怎么还不开始?”就这样,我们回到她的房间,像以前一样坐下来。像以前一样,我所有的牌又被吃光了。也像以前一样,哈维沙姆小姐一直注视着我们,还撺掇我留意艾丝特拉有多迷人。她拿着珠宝一会儿戴在艾丝特拉的胸前,一会儿戴在她的头上,这下我更无法不去注意艾丝特拉的美貌了。

艾丝特拉对我还是那副态度,不过这次连话都不肯纡尊和我说上一句。我们玩了六把,哈维沙姆小姐定下了我下次来的日期,然后,艾丝特拉把我带进下面的院子,像上次一样把我当成狗,丢给我一点儿吃的。我又在那里随意逛了逛。

上次我是爬上围墙偷看花园,围墙上的门是开是关根本无关紧要。当时我其实没看到有门,现在我看到了一扇。门是开着的,我知道艾丝特拉把客人送走了,因为她已经拿着钥匙回来了。于是我从门走进花园,闲逛起来。园子里一派荒芜,甜瓜架和黄瓜架现在残破不堪,不过它们仍攀着一些破旧的帽子和靴子在生长,时而长出一枝,形状像极了一口破锅。

我在花园里逛了一圈,又去暖房里转了转,里面什么也没有,只剩下一株倒下的葡萄藤和几个瓶子。最后,我来到了我之前从小屋窗口看到的那个阴暗角落。我以为小屋里没人了,便从另一扇窗向屋内张望,叫我深感惊讶的是,我看到了一位面色苍白的年轻绅士,这人眼圈发红,留着一头浅色的头发,正瞪大眼睛瞧着我。

面色苍白的年轻绅士一转眼就不见了,随后又出现在我身边。我刚才看到他正在读书,这会儿,我发现他身上沾满了墨水。

“嘿!”他说,“小东西!”

“嘿”是个笼统的说法,我通常觉得最好的回答便是重复一下这个字,于是我说了句“嘿”,礼貌地省略了“小东西”几个字。

“谁让你进来的?”他说。

“艾丝特拉小姐。”

“谁允许你四处游**的?”

“艾丝特拉小姐。”

“那来和我打一架吧。”苍白脸年轻绅士说。

除了跟他走,我还能怎么办呢?从那以后,我常常问自己这个问题。可是,我还能做什么呢?他的态度那么坚决,而我仍处在震惊当中,只能乖乖跟着他走,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

“等一等。”还没走出多远,他就转过身来对我说,“我应该给你一个和我打的理由。有了!”他立刻把双手拍在一起,那副神态气人极了,他姿势优美地把一条腿向后甩去,还扯着我的头发,他又拍了拍手,低下头,撞到我的肚子上。

上述这种公牛一样的行为毫无意义,十分无礼,况且我刚吃了面包、喝了牛奶,被他这么一撞,我感觉尤为不舒服。就这样,我给了他一拳,正要再给他来一下,他却说:“啊哈!你来真的吗?”他说完便开始时而往前跳时而往后跳,根据我有限的经验,我确实第一次见他这样的招式。

“得先立好规矩!”他说,说着将身体的重心从左腿换到右腿,“要遵循正式的规则!”说到这里,他又把右腿腾空,左腿落地:“我们找个地方,做好热身。”他前前后后地跳动躲闪,做出了各种各样的动作,我无可奈何地望着他。

见他动作敏捷,我心里还真有点儿发怵。但是,无论从道德上来说,还是从身体上来讲,他那长着浅色头发的脑袋都没有理由来撞我的肚子,他不分青红皂白地冒犯我,我自然有权认为他这么做有失体统。因此,我一句话也没说,就跟着他走到花园的一个僻静角落里,那是两堵墙的交会处,有一堆垃圾挡着。他问我对这地方满不满意,我回答说满意,他就请求离开一会儿,很快拿了一瓶水和一块蘸了醋的海绵回来了。“我们两个都可以用。”他说着,把这些东西放在墙边。然后,他脱掉了上衣和背心,连衬衫也脱掉了,那样子既轻松愉快,又一本正经,同时又很嗜血。

他看上去不太健康,脸上长了很多粉刺,嘴边还有一颗疹子,可他这番准备工作实在可怕,使我大为惊骇。我估计他和我年龄相仿,但他的个头比我高出许多,他跳过来跳过去,也很有气势。至于其他方面,他是一位年轻绅士,穿着灰色衣服(在为打架脱掉之前),他的胳膊肘、膝盖、手腕和脚后跟都比他身上的其他部位发达得多。

他摆出进攻的架势,每一招都很利落,恰到好处,与此同时,他牢牢地注视着我,仿佛是在仔细挑选要击打我的哪个部位,见到他这样,我顿时吓得魂不附体。可我刚出了第一拳,他就被我打得仰面躺在地上,鼻血横流,五官扭曲,瞪着一双眼睛瞧着我,见到他这样,我这辈子都没有这样吃惊过。

不过,他立刻站了起来,非常灵巧地用海绵擦了擦,又开始摆出进攻的姿势。可他再度被我打倒在地,瞪着一只被打青的眼睛瞧着我,这是我这辈子第二次这么吃惊。

见他不肯服输,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他似乎没什么力气,每次打到我,力道都不大,还总是被我打翻在地。不过他每次都是马上站起来,用海绵擦脸,要不就是拿着瓶子喝几口水,根据规则给自己加油,还觉得挺心满意足。然后,他就会气势汹汹地朝我冲过来,见了他那样子,我总以为他终于要打得我满地找牙了。他被我揍得鼻青脸肿,我实在抱歉,我的拳头落在他身上,一拳比一拳狠,然而,他一次次地爬起来,最后,他重重地摔了一跤,后脑勺撞到了墙壁上。哪怕他撞得晕头转向,还是站起来,迷迷糊糊地转了几圈,竟然都不清楚我在哪儿。最后,他跪在地上,爬过去抓起海绵抛了起来,同时气喘吁吁地说:“我抛了海绵,就是说明你赢了。”

他摆出进攻的架势,每一招都很利落,恰到好处。(第89页)

他那么勇敢,那么天真,尽管这次决斗不是我主动提出来的,我虽打赢了,反而很沮丧,并不觉得有多满足。说实在的,我甚至希望在穿衣服的时候,我能骂自己几声,说自己是一匹野蛮的小狼,或者其他的野兽;然而,我穿好衣服,不时阴郁地用手揩着自己脸上的血渍,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他说“不用了”,我便说“再见”,他也对我说了“再见”。

我走进院子,发现艾丝特拉正拿着钥匙等我。但是,她既没有问我到哪儿去了,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让她等。她的脸上泛起了明亮的红晕,仿佛发生了什么使她高兴的事。她没有直接向门口走去,而是回到过道,示意我过去。

“到这儿来!如果你愿意,可以吻我。”

她把脸转向我,我在上面亲了一下。现在想来,只要能吻她的脸,就算经历再大的痛苦,我也心甘情愿。但是,我当时觉得她赏给出身微贱的野小子一个吻,就跟赏一个铜板差不多,根本没什么珍贵的。

碰上了来祝贺生辰的访客,又是玩牌又是决斗的,这么一来,我在哈维沙姆小姐家耽搁得久了一些,等我快到家的时候,沼泽地黄沙岬角上的灯塔已经在黑色天空的映衬下闪着光亮了。乔的熔炉在路对面迸发出了一串串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