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才破晓不久,毛毛雨又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了。
明明昨日傍晚才下过一场大雨。俗话说得好,一场秋雨一场寒。这突如其来的寒潮冻得路人个个都缩紧了脖子。在十六铺码头上,四处都是苦力和商贩的吆喝声。他们踩着地上的积水,迎着那溅起的水花,为生计匆匆往来。
霍森左手撑着一把油纸伞,右手拎着一个手提皮箱,正在往候船大厅的方向赶。因风大的关系,细密的雨水从侧面灌进霍森的脖子里,冷得他打了个寒噤。他身上披着一件厚重的黑色呢大衣,里面照例是一套挺括的西装,西装里面还穿了一件羊毛开衫,饶是如此,还是抵不过上海初冬的挞骨阴湿。
两天之前,他在麦高包禄路上的步宅破获了一起轰动上海的大案,上了报纸的头条。报上称其为“洋房血案”。被害人步维贤是个法国人,也是法租界的著名商人,而杀死他的人竟是总巡捕房的探长叶智雄。这桩奇案十分曲折,但破案的手法却干净利落。霍森仅仅用了一个晚上就找出了凶手的漏洞,并将其绳之以法。不,用“绳之以法”这个词或许还言之过早。这位凶手先生此时还躺在广慈医院里抢救,目前生死未卜。受伤这件事也怪不得别人,谁让他拒捕逃逸,督察长也是被迫开的枪。
候船大厅里没几个人,四周一片沉静。霍森找了一把干净的椅子坐下,然后从烟盒里取出一支香烟,放入口中。他伸手入内侧袋寻了片刻,发现自己竟忘了带自来火。
“需要借火吗?”
一个女声从他头顶传来。霍森抬起头,瞧见说话的人是黄雪唯。
“你也来坐船啊?”霍森没有表现出惊讶的样子,语调平和地问了一句。
黄雪唯没有答话,而是挨着他坐下来。她从皮革手提包里取出一盒自来火,递了过去。霍森接过,从其中抽出一支划燃,把烟头凑了上去。
烟雾腾起,霍森转过头,对黄雪唯道:“你要不要来一支?”
“我自己有烟。自来火,你也留着吧,我还有。”黄雪唯摇摇头。
“你不是来坐船的吧?”霍森嘘了口烟,将烟盒和自来火盒一起收入大衣的内侧袋里,“为了那个叶探长而来?”
黄雪唯笑了笑,没有回答。
霍森叹道:“当我发现凶手竟是叶探长的时候,我也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但真相就是如此,不容我们感情用事。黄小姐,你是个出色的侦探家,应该明白我在说什么。”
“杀人犯自然是要被缉捕归案的,这无可厚非。”
“你明白就好。”
“但前提是叶智雄确实杀了人。”说到这里,黄雪唯收起了笑容。
霍森将烟灰点在地上:“你的意思是我的推理出了问题?”
“您觉得呢?叶智雄杀步维贤的动机何在?如果说是被唐先生买通了,叶智雄就完全没有必要封锁洋房,这样不是徒增谋杀的难度么?”
黄雪唯提出的这一点确实不合常理。面对她抛出的问题,霍森应对得不紧不慢:“这就要问问叶智雄本人了。如果他能醒过来,我就有办法让他说出真相。可惜,他现在躺在病**,我们无法知道他最终是死是活。”
“我认为他没有杀人动机。”黄雪唯道。
霍森若有所思地沉默了片刻,突然摇着头笑起来,接着转过头对黄雪唯道:“你的意思是我的推理错了?杀死步维贤的人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
“是的,我认为你错了。”黄雪唯从手提包里取出一张相片,递给霍森,“以防你质问我‘凭什么这样认为?’‘有没有证据?’,所以这次我有备而来。”
相片拍摄的是步维贤洋房的外立面,相机的镜头正好对准了三楼卧室的窗户和二楼卫生间的窗户。相片不是特别清晰,但隐约能够看清二楼卫生间的窗户呈关闭的状态。霍森起初并没有在意,但他渐渐发现了这张相片的玄机,眉头不由自主地皱成一团。
黄雪唯向他解释道:“这张相片是一家报社的记者拍摄的,时间是在案发当晚的十点五十分。按照霍先生的推理,这个时候叶智雄应该已经完成了谋杀。但相片所呈现的场景显然与您的推理有点出入,不晓得您怎么解释这个问题?”
霍森定定地瞧着相片,说不出话来。
他当然说不出话。如果这张相片不是黄雪唯伪造的话——事实上她也没本事伪造一张这样的相片——那么他之前对叶智雄的一切指控就都变成了污蔑。相片照得清清楚楚,卫生间的窗户上长满了爬山虎。如果是叶智雄打开的窗户,这些爬山虎的藤蔓就会遭到破坏。从相片来看,它们当时显然没有,都长得很好。但后来大家去检查卫生间的时候,窗户却已经被人打开过了。
“我问过女佣艾琳,她告诉我,二楼卫生间的窗户,他们从不打开。换言之,步维贤先生被杀的时候,卫生间的窗户是关着的,但是有人在他被杀之后偷偷去开了窗。那个人之所以要这么做,恐怕就是为了栽赃叶智雄。”
别说是一个有经验的侦探,就算换作是任何一个普通人,面对这种自相矛盾的证据,也会得出和黄雪唯同样的结论。
“你没错,错的人是我。”霍森将相片还给了黄雪唯,“看来凶手另有其人。”
“到底是谁,你不好奇吗?”黄雪唯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
“这个案子太复杂了。说实话,我感觉我们被这个凶手玩得团团转。”霍森吐着烟圈,脸上隐隐现出一丝不安,“凶手应该就在那些人里面,但究竟是谁,我实在不敢胡乱推测。哎,没想到我竟害叶探长落得这种下场。我实在不能算是个优秀的侦探。”
他将烟头丢在地上,用脚狠狠踩灭。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保持了十多分钟的沉默。
霍森站了起来,用手指弹去大衣上的烟灰:“对不起,黄小姐,我的船要开了,我必须走了。如果叶探长醒过来,请你代我问他一声好。等我下周回上海的时候,我会去医院探望他,到时候再当面向他道歉。”
黄雪唯对霍森说的话没有做出任何回应。她就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霍森只道她心里还在怨他害了叶智雄而正在气头上,所以也不再多言,转身就要离去。
便在此时,另一个人从大门口朝他走来,来人竟是另一位侦探罗思思小姐。
“这就要走了?我们的话还没说完呢!”罗思思走到霍森面前,伸出双手,将他重新按回椅子上,“霍先生,这次的事件关乎叶探长的清白。你是我们这儿头脑最好的侦探,一定要帮帮忙,可不能一走了之。”
“我有急事……”
未等他把话讲完,罗思思就打断道:“什么事比叶探长的命更重要呢?对了,霍先生这么匆匆忙忙的,是要去哪儿啊?”
霍森感觉到了她的敌意,冷笑道:“我去哪里,恐怕和罗小姐没有关系。”
“没错,确实与我无关。但你也晓得,本小姐的职业是侦探,职责就是要抓出杀死步维贤的凶手。所以,我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嫌疑人,你说是不是?”
“你怀疑我?”霍森突然放声大笑起来,“你倒是可以出去说说,或者让你们的记者朋友写成文章登在报纸上,看看上海滩有谁会信你?”
“不是怀疑你。”黄雪唯立起身,俯视霍森,一字字地说道,“而是确信你就是凶手。”
霍森止住大笑,问道:“你们疯了吧?步维贤被杀的时间是十点三十分,我在此之前就离开了洋房,去屋子外面透气了。在洋房门口守卫的巡捕可以证实这一点。”
罗思思道:“这只不过是你耍的诡计罢了,可惜当时我们都被你蒙蔽了,没有察觉出来。”
黄雪唯接着她的话说了下去:“管家亨利说过,他在十点十分潜入步维贤卧室盗画的时候,步维贤已经死了。但你却认为这是他为了自保而说的谎话。那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当时步维贤没死,又怎么会眼睁睁看着老管家把这幅名画带走呢?”
“也许他睡着了呢?九点二十分的时候,亨利曾带我上楼去拜访步维贤。当时我敲门敲了很久,也不见他来应门。”霍森解释道。
罗思思完全不信他的话,反驳道:“这都是你的一面之词。确实是亨利领你上的楼,可下楼的却只有你一人。因此,最有可能的是,亨利将你领到门口,然后离开了,你就是在这个时候进入了步维贤的卧室,杀死了他!”
“我在九点二十分就动手杀了他?你在开玩笑吗?当时没有枪声!”
黄雪唯冷笑道:“我们没说你用枪杀了他。”
“可是验尸报告……”
“验尸报告确实写的是枪杀,但你用的却是刀。”
听到她这么说,霍森就不再争辩了。
黄雪唯继续道:“这当然也是你的诡计。你在九点二十分时用刀刺中了步维贤的心脏,使他毙命,继而又将一枚弹壳放在卧室中,用来误导我们。不过你没想到的是,在你走了之后,管家亨利竟然偷偷潜入卧室偷画。他的行为撞破了你的诡计,也启发了我们,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呢。随后,你下楼与我们聊天,并借机窃取了叶智雄的配枪。你坐在他身边,偷像叶智雄这种粗枝大叶的男人的枪,并不是什么难事。在他讲述完童工的故事后,你假意离开洋房透气。其实你是去做一件更重要的事——准时在十点半的时候开响那一枪,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是的,你在洋房外开了一枪。因为我们在保护步维贤,听见枪声,下意识会认为是从他的卧室传出来的。于是我们立刻赶去了三楼卧室。开枪之后,你用方巾收起子弹的弹头,回到洋房内部,与我们会合,而后趁我们一不留意,下到二楼卫生间,打开了那扇窗户,又顺手将手枪放回了叶智雄身上。我不知道你是临时起意,还是蓄谋已久,但我挺佩服你随机应变的能力。法医初步验尸,确认了步维贤因心脏受损而死,但不能确定伤口是否是枪伤。于是你便自告奋勇地护送步维贤的尸体回巡捕房,然后抓住时机,用你自己的手枪对准尸体刀伤的位置,又开了一枪,从而完成了你的整个杀人计划。这样一来,即便是再老到的法医,也瞧不出问题了。因为步维贤的心脏确实遭到了枪击,只是在他死亡之后。
“最后,你假装识破了这个诡计,装模作样地在我们面前进行推理,将凶手的罪名栽赃给了叶智雄。其实你根本没有爬上屋顶去找子弹。你一早就准备将那枚子弹作为决定性的证据拿出来,毕竟这枚子弹上有弹道痕迹,只要检查一下,就能确定子弹是从叶智雄的那把斯密司惠生转轮手枪中射出来的。这种手枪在上海滩本就不多见,大都是巡捕房探长的配枪。如此一来,铁证如山,叶智雄不想死也得死。”
霍森安静地听完黄雪唯冗长的推理后,鼓起掌来,脸上似笑非笑地道:“黄小姐,你的想象力可真丰富,不去当侦探小说家,我都替你感到可惜。我倒要问问你们,我与步维贤和叶智雄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何必大费周章地去害他们?我图什么?”
“你为的是除掉步维贤。”
从身后又传来一个男声,声线很熟悉。霍森不用回头也知道,说话的人是李亦飞。
“你们都来了?好大的阵仗啊!”
汽笛几声长鸣,轮船准备起航。候船大厅里的人大都跑去登船,只剩下他们四位侦探。除了霍森之外,其余三人都站着。
李亦飞对霍森怒目而视,口中道:“大……大侦探霍森与步维贤当然是两个世界的人,互……互相之间也不会有什么恩怨。即便有,身……身为侦探的霍森也不会杀害他。”他说话的时候涨红了脸。
霍森苦笑道:“你这是在替我申辩吗?”
李亦飞摇了摇头:“不,我……我是在替大侦探霍森申辩,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黄雪唯接过李亦飞的话头,高声道:“对不起,也许我们不应该再称呼你为‘霍先生’,而叫你‘唐先生’才更合适。”
罗思思也笑道:“是啊,冒牌货,就别再装大侦探啦!”
那位“霍森”虽然面无表情,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笑意,但额上青筋都已暴起。若非内心愤怒到极点,他绝不会有这样的表现。
“你伪装得很好,举……举手投足之间颇有霍森的风……风范,却犯了两个错误。这……这两个错误使我们起了疑心。”李亦飞对假霍森竖起两根手指,“霍森先生是个爱国者,一直倡导大家要用国货,所以抽的烟是白金龙香烟,喝的是张裕白兰地,穿的也都是中国产的衣服。而你却抽哈德门香烟,穿英吉利的手工皮鞋,实在与霍森的行为不符,这是其一。那次我们在宝利咖啡馆见面,并决定一起去步维贤家,你却推说有事。在麦高包禄路上的洋房里也是如此。只要步维贤露面,你就消失。呵呵,你当然不能让他见到你的真容,因为他一眼就能认出你便是那位叫‘唐先生’的骗子!真正的霍森,现在人还在苏州,并未回到上海。怎么样,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唐先生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站起身子,对李亦飞道:“说了那么多,你有证据吗?没有证据的指控就是污蔑。”
罗思思不给他喘息的机会,立刻道:“当然有证据啦。我们不仅有物证,还有人证!‘赵慕英’这个名字,你应该不会陌生吧?‘富华’号客轮,听说过没有?”
唐先生沉着脸,没有回答。
罗思思继续道:“我哥已经派人将你那艘驶往宁波的客轮截停了。船上的科学家们及其家属也都已被解救。当然啦,你手下那些喽啰也都被一个不留地一网打尽!你真的很聪明,想用调虎离山之计来迷惑巡捕。当初叶探长截停的那艘轮船根本是个傀儡船,船上被杀的人质也根本不是科学家们。你安排了一个替死鬼——赵慕英为你殿后。真是差点被你蒙混过关了呢!现在证据确凿,你就准备好在监狱里度过下半辈子吧!”
原来,在了解到案件的真相后,罗闻就立刻向警务处高层申报了这一情况,并得到拦截船只的批准。他们与华界警方联手,在“富华”号客轮靠岸之前,逮捕了一干匪徒,并成功解救了一部分科学家及其家人,成功捣毁了以唐先生为首的诈骗团伙。
“闭嘴。”唐先生怒喝了一声。
此时的他已经红了眼,额上的青筋暴起。他一改之前儒雅的形象,整个人散发出一股暴戾之气,令人胆寒。
“你……你想干吗?”李亦飞到底是个学生,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唐先生单手紧了紧领带,冷眼看着他们:“你们胆子不小啊!三个人就来抓我?信不信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们。”
黄雪唯却不怕他,微微仰起脸道:“信啊。不过,唐先生,你该不会蠢到以为,我这次来找你,只带了他们两个人吧?”
随着李亦飞的一声哨响,原本沉静的候船大厅里蓦然响起了橐橐的脚步声,空****的大厅瞬间被三四十个荷枪实弹的巡捕填满了。巡捕手持枪械,将他们四人团团围住,带头的人正是萨尔礼的翻译薛畊莘。
见到此情此景,唐先生只是苦笑:“你们太愚蠢了,实在是太愚蠢!”
罗思思对他道:“在监狱里继续做长生不死的美梦吧!”
唐先生突然仰天长啸起来,声音中充满了不甘、愤怒和仇恨。他这突如其来的行为惊得巡捕们纷纷举起了手枪,将枪管对准了他的脑袋。啸声停止后,唐先生又开始歇斯底里地狂笑起来。他弓着背,将双手插入头发,搅乱了涂满发油的头发。
“差一点就成功了,就差一点。”唐先生疯疯癫癫地说道,“你们放我走,我让你们都长生不老,好不好?我真的就要成功了,只差最后一步。不信你们可以去问那个叫‘陈应现’的教授,他亲口和我说的,人可以不死,我是可以不死的。”
话说到这里,他突然顿住,用警惕的目光扫视在场的人。
“不,你们不行。”他又改口了,“你们这群底层人凭什么和我一起长生不死?不行!不可以!只有我这样的人才有资格不死。我拥有这么多,我凭什么该死?你们什么都没有,死了也无所谓,是不是?哈哈哈哈!”
李亦飞凑近罗思思的身旁,问道:“他……他是不是疯了?”
罗思思道:“谁晓得呢?这家伙诡计多端,说不定是在装疯卖傻!”
李亦飞又问:“那参加五老会是……是不是真的管用?”
罗思思白了他一眼,嫌弃道:“你不会连这种都信吧?当然是虚构出来、用来敛财的组织!你连这都不懂,真笨!”李亦飞被她骂得不敢回嘴。
“是啊,”他看着罗思思的侧脸,心想,“在你面前,我总是这么笨。”
薛畊莘抓准时机,对巡捕们下令道:“把他拿下!”
众巡捕得令,一拥而上地扑向正自癫狂的唐先生!谁知这唐先生身手了得,四五个巡捕都近不了他的身,有几个还被他一拳一脚打晕了过去。薛畊莘见他们久攻不下,心里十分焦急。这样一来,不仅巡捕因伤者太多而丢了面子,而且他回去也不好向萨尔礼交代。于是他便端起手枪,瞄准唐先生的右腿,打了一枪。
中弹后的唐先生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就在此时,十多个巡捕像叠罗汉般,一个个扑到他身上。唐先生功夫虽好,但因手脚受制而无从发力,就这样被他们擒住了。有几个方才被他打伤的巡捕站起身来,朝他脸上狠狠跺了几脚,又啐了几口唾沫。唐先生虽然被他们踢得狼狈不堪,却兀自大笑不止。他癫狂的模样让罗思思和黄雪唯心生几分恐惧。
四个人将唐先生从地上架起,往候船大厅外走去。薛畊莘走到黄雪唯、罗思思和李亦飞面前,向他们三人道谢:“辛苦了。若不是三位神探出手相助,我们都要中这厮的诡计!”
“他会被定什么罪?”黄雪唯问道。
薛畊莘摇了摇头:“不知道,这得看会审公堂怎么判了。不过他既然敢在法租界杀洋人,这罪就轻不了,多数是要赔命,除非……”
罗思思注意到他的神情有一丝犹豫,便追问道:“除非什么?”
薛畊莘话到嘴边,却咽了回去,只是笑了笑:“没什么。总之谢谢各位!十分感谢!”
他既有难言之隐,他们也不好意思再继续追问。与薛畊莘互相道别后,三人便离开了候船大厅。大厅里又再次恢复了宁静。
薛畊莘回到总巡捕房后,接到一个关于唐先生的电话。打电话的人希望总巡捕房能够立刻放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起初,薛畊莘以为这是某人的恶作剧,因为巡捕房常常会接到这种电话。他刚想出言责骂,谁知对方直接亮明了身份,并让他别再插手此事。之后,唐先生案件的相关材料都被移交到了警务总监费沃利的手中。
从此之后,关于这个案件的始末,巡捕房就再也没人提起了。
夜色渐浓,黄浦江上一片雾气。即便打了探照灯,江面上的能见度还是很低。
平静的江面上波光粼粼,一艘小渔船在江面上缓缓行驶。渔船的船长坐在船尾的船舷上抽着烟斗。有个船员正在检查渔网,还有几个正准备去睡觉。除了捕鱼,船长偶尔还会用这艘船接一些摆渡的工作,赚点小钱。甲板上那位绅士正是这次搭他船的乘客。
这人打扮入时,身上穿着一件笔挺的西装,衬衫如同打过蜡般光洁,领带当然是鲜明的红色。江风太大,所以他把帽子戴上,接着又把襟角间的花手帕抽出来,折叠齐整后再小心地插好,最后还悠然地整理了一下他的那条红领带。他的耳轮上有一颗鲜红如血的红痣,面貌很是英俊,双目散发出一种令人不敢逼视的威棱。
船长别过头,不去看他。像他这样体面的客人坐这种船,着实很少见。但近五十年的人生阅历告诉他,在上海这座城市,想要活得长久,就少管闲事。
船身随着波浪缓缓起伏,不少江水也涌上了甲板。
“船家,稍微慢一点!”那位绅士忽然叫起来。
“为啥?”船长立刻来了精神。
“水里厢有个人,在右艏方向。”
循着绅士所指的方向看去,船长果然看见有个白色的小点漂在水面上。他没想到这位绅士的视力竟然这么好,离得如此远,就能看清那是个人。
船长控制着船的舵轮,让船身渐渐靠近那个漂在江面上的人。
只见那人双手紧紧抱着一块残木,面色一片惨白,身上还流着血。若不是看见他双手还死命抓着木板,简直就要以为他是一具已溺死的尸体。船长忙指挥船员用绳子将他套起,从江面拉回船上。那人已经昏迷了,但手还是死命地抓着木板,无论如何就是不松手。船员只得让他带着木板一起回到舱内。那位绅士也紧随其后。
渔船上的汽笛鸣响了一下,声音十分尖锐。
也许是被这汽笛声惊到,那人慢慢睁开双眼,眼神迷茫地看着他们。
“我……我死了吗?”他断断续续地问。
“差一点就死了。”绅士说完这句,又问了他两句,“你是谁?怎么会掉江里的?”
有个船员多嘴,说了一句:“大概是自杀。”接着被船长狠狠地瞪了一眼,就不敢再说话了。
那人用双手捧着脑袋,脸上现出痛苦的表情:“我不知道,我……我头好痛……你们是谁?”
“我姓罗。”绅士发现,这人竟有六根手指,“你还记得点啥事情?”
“我好像在一个杂技团工作……”他拼命回忆自己的过去,“没错,我是在杂技团工作。我怎么会到这里?这是哪里?”
“黄浦江上。”船长回道。
“上海?”
“是的,你在上海。你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落水的吗?”绅士又问。
那人先是吐了口气,接着用一种极为缓慢的速度摇了摇头。
“那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吗?”绅士关切地问道,“或者你在杂技团里从事怎样的工作?”
“小丑。”他很快答道。
他又想了半天,还是没能想起自己的名字。最后,还是只能回这两个字。
而这“小丑”两个字就是他对自己身份的唯一印象。
(本书完)
NO.1 霍桑
程小青笔下的霍桑是当之无愧的民国第一名侦探。按照小说《江南燕》中助手包朗对霍桑的介绍,我们可以对霍桑的外形、经历与性格特点有一个大致的了解:“霍桑是我的知己朋友,也可称之为‘莫逆之交’,我们在大公中学与中华大学都是同学,前后有六年。我主修文学,霍桑主修理科。霍桑体格魁梧结实,身高五尺九寸,重一百五十多磅,面貌长方,鼻梁高,额宽阔,两眼深黑色,炯炯有光。性格顽强,智睿机警,记忆力特别强,推理力更是超人,而且最善解人意,揣度人情。”
探案能力无人能及的大侦探霍桑一方面被称为“东方福尔摩斯”,以凸显其出色的探案能力,另一方面霍桑又和福尔摩斯有着很大不同:“霍桑的睿智才能,在我国侦探界上,无论是私人或是职业的,他总可算首屈一指。但他的虚怀若谷的谦德同样也非寻常人可及。我回想起西方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他的天才固然是杰出的,但他却自视甚高,有目空一切的气概。若把福尔摩斯和霍桑相提并论,也可见得东方人和西方人的素养习性显有不同。”(《无罪之凶手》)而根据文史掌故名家郑逸梅的说法,霍桑与包朗这一对组合其实是有着现实生活的原型的,即霍桑就是以程小青自己为原型,包朗则是根据程小青的好友赵芝岩而设计出来的人物:“小青的侦探小说主脑为霍桑,助手为包朗,赵芝岩和小青过从甚密,又事事合作,所以吾们都承认他为包朗。”(《记侦探小说家程小青轶事》)
在探案能力方面,霍桑固然擅长现场勘探、逻辑推理、跟踪嫌疑人,乃至追拿罪犯等当时侦探的全套本领,可谓“文武双全”。此外,他还特别擅长乔装易容,程小青就曾在《案中案》中专门强调过霍桑易容手法的熟练与迅速:“霍桑有一种特技,在紧急的关头,举动的敏捷会出于人们的意想之外。有一次我见他卸去西装,换上一身苦力装来,又用颜料涂染了脸部,前后不过两分另六秒钟。”
与此同时,霍桑还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情结。比如霍桑的吃穿用度与日常生活用品都被明确地声明为“中国制造”“国货”。程小青的儿子程育德就曾回忆说:“对于霍桑这样一个人物,我父亲十分注意宣扬他的爱国行动,连霍桑的衣着、生活也要突出其爱国的一面。看《霍桑探案》不难发现,霍桑吸的纸烟是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生产的白金龙牌纸烟,用的牙刷是梁新记双十牌牙刷,牙刷杯是江西景德镇的产品,穿西服的面料是章华毛纺厂出品的羝羊牌毛料,甚至连他寓所会客室里的地席也注明是温州产。这样不厌其烦地描述霍桑,无非是我父亲一片爱国之心在其作品中的反映。”(《程小青和〈霍桑探案〉》)甚至于程小青还会专门在小说中强调“这时候黄包车夫也在吃大量销行的外国烟了,他吸的还是那快近落伍的老牌子”,“纸烟还是白金龙”(《雾中花》),其爱国侦探的形象由此可见一斑。
NO.2 鲁平
“鲁平”是作家孙了红笔下塑造出来的“另类”侦探形象,被称为“侠盗”。鲁平一方面有着绝对醒目和与众不同的“商标”——永远打着鲜红的领带,左耳廓上有一颗鲜红如血的红痣,左手戴着一枚奇特的鲤鱼形大指环,酷爱抽土耳其香烟。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感到难以捉摸,比如他行踪不定,有着至少一百个名号,更有着高超无比的乔装易容手段,在江湖上被称为神秘莫测的“第十大行星”。同时,鲁平还是一个神秘组织的“歇夫”(chef,法文“首领”之谓),手下有胖律师老孟、“上海百科全书”韩锡麟、“小毛毛”郭泽民、“黑鸟”等一班得力干将。
在不同的案件故事中,鲁平几乎都是以不同的形象、身份和相貌出现,令对手防不胜防,他甚至还曾多次假扮侦探霍桑来获取情报、迷惑警方,甚至连霍桑的助手包朗有时都“难辨真伪”,是一个令“东方福尔摩斯”都感到十足头痛的“东方亚森·罗苹”式的人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鲁平自身的“本来面目”还是非常英俊潇洒的,比如在小说《乌鸦之画》的开篇,某公司地下餐饮部的一群年轻女服务员就对鲁平究竟是像劳勃脱杨(Robert Young,现一般译作“罗伯特·扬”,好莱坞男明星,曾与秀兰·邓波儿合作电影《偷渡者》)、乔治赖甫德(George Raft,现一般译作“乔治·拉夫特”,好莱坞男明星,曾主演《疤面人》《热情如火》等影片),还是贝锡赖斯朋(Basil Rathbone,现一般译作“巴兹尔·拉思伯恩”,好莱坞男明星,曾主演《出水芙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影片)而争论不休。她们还时时不忘用眼神与话语和鲁平调情,鲁平也经常向她们做出电影银幕上常见的“飞吻”手势,浪漫与魅力十足。而女服务员们拿当时最流行、最当红的好莱坞小生和鲁平的外貌做比较,足可见出鲁平长相帅气迷人之一斑。
此外,鲁平身为“盗”,绝对是手段高超、无人可及,他经常能通过绑架、冒充、诈骗、撬保险箱等手段从囤积居奇者或者富家大户那里大捞一笔“横财”。比如在小说《鬼手》中,鲁平假扮霍桑,一下子就拿走了十二颗大钻石。但鲁平身上又确实少有余财,经常是左进右出,口袋空空,更不用说置有产业。小说《三十三号屋》一开始就交代了“那位神秘朋友鲁平,生平和字典上的‘家’字,从不曾发生过密切的关系。”甚至于连烟不离手的鲁平抽的也只是低等而廉价的土耳其纸烟,他自己便亲口承认:“你知道,我是专吸这种下等人所吸的土耳其纸烟的。”
当然,我们不能将鲁平简单地视为一名“盗贼”,而更要看到他身上“侠”的一面,比如他所“盗窃”和惩办的对象,通常都是那些为富不仁、唯利是图、在战争时期通过囤货居奇大发国难财,甚至里通外国的“恶富”与“豪强”。而在对待弱势群体(孤儿寡母或者被欺凌的底层舞女等)时,鲁平则经常是“义务”出手相助,甚至自己慷慨解囊。同时鲁平还抱有一颗拳拳爱国之心,比如在《蓝色响尾蛇》一篇中,他就曾冒着生命危险和女特务黎亚男斗智斗勇。
NO.3 李飞
李飞是民国文人陆澹安创造的侦探形象,最早在小说《棉里针》中登场时年仅十七岁,是一名和工藤新一同岁的学生侦探。他与王韫玉女士结婚后,又陆续破了《古塔孤囚》《合浦还珠》《三A党》等知名疑案。
相对而言,李飞是头脑派侦探类型,最擅长的还是“通过灰色的脑细胞”(波洛语)进行逻辑推理,而非追击、格斗与抓捕罪犯。其在《夜半钟声》中“戴一副罗克式的玳瑁边的眼镜,披着一件厚呢的大衣,左手插在衣袋里,右手却拿着一顶哈德门的呢帽”的登场造型,似乎也说明了他的文质彬彬和“小开”气质。
此外,李飞还是一名十足的“电影迷”,很多客户和警察登门委托李飞帮忙查案时,他都泡在电影院里看电影,并且还不一定在哪一家电影院。因此,想要李飞帮忙找出犯罪凶手,你首先得能找出李飞又躲到哪家电影院里“撸片”去了。
NO.4 徐常云
徐常云是著名作家张天翼在十六七岁时以“张无诤”为笔名创造的侦探形象。徐常云既善于观察推理,又能够亲自参与抓捕行动,可谓文武双全,再加上助手龚仁之的相助,更是如虎添翼。
徐常云较为擅长密室类案件(比如《空室》《玉壶》),大概是民国时期最早破解密室犯罪的侦探。而在《X》一案中,他成功破获了神秘匿名案、医护被袭案、河边枪杀案,并最终将八年前的黑社会组织“二十五人团伙”查得水落石出,从此成为一位堪与霍桑比肩的名侦探。
但徐常云为人性格特别“闷骚”,经常通过刻意的“有话不说”来制造一种悬疑感与自己“高深莫测”的姿态,甚至经常连自己的生死搭档龚仁之也一并蒙在鼓里。有时候,到了大家一起潜伏在指定地点等待凶手出现的关键性时刻,却只有徐常云自己一个人知道到底谁才是凶手。所以,结果往往是徐常云看到凶手出现后就率先扑上去,然后警察一众人等再一起跟着蜂拥而上,抓捕凶犯。其过分自大与个人主义的性格或许是徐常云的致命弱点。
NO.5 宋悟奇
宋悟奇是张碧梧“家庭侦探宋悟奇探案”系列的侦探主角。这一侦探系列小说有五十多篇,在民国时期可以说是除了“霍桑探案”之外故事最多的本土侦探小说创作。不同于霍桑、鲁平经常需要面对重大案件,比如连环杀人、甚至是间谍案等,宋悟奇被称为“家庭侦探”,他所破获的案件的背景、主要线索及相关人物多囿于家庭内部,故格局相对较小,情节也普遍比较简单。争夺遗产是最主要的犯罪动机,下毒杀人是最常见的杀人手法(有时甚至就是仆人偷主人财物一类鸡毛蒜皮的小案子)。而身为“家庭侦探”, 宋悟奇也没有鲁平等一票团队手下,甚至没有一个助手帮忙,全靠自己一个人侦查、搜证、谈话、推理、破案。或者我们可以视宋悟奇为“蜘蛛侠”一般的“邻家好侦探”。有他在,虽不一定能对付得了“江南燕”或者“蓝色响尾蛇”,但起码能够保卫一众街坊邻里的平安生活。
杨芷芳是民国侦探小说评论家朱“杨芷芳探案”系列中的侦探主角。杨芷芳与其助手吴紫云的破案能力或许并不如霍桑-包朗、徐常云-龚仁之这样的名侦探与助手组合,但却可以称得上是民国时期最痴情的侦探与助手。在小说《伊人》中,杨芷芳有一个梦中情人,每日睹像思人,难以自持,整篇小说也正是围绕着这个梦中情人而展开的。而在另一篇小说《情痴》中,助手吴紫云也陷入了恋情,甚至还对女友(后成为其夫人)励操有过一段颇为直接的“表白”,这在当时的侦探小说中非常少见,大概可以称得上是“言情侦探小说”了。
与此同时,杨芷芳所破的案件也多半是“情杀”案,《自杀之人》《可怜虫》《歌舞场中》《银海明星》等都是一些“关涉着暧昧的案件”,“是一幕恋爱活剧,酸化发作罢了”。不过话说回来,由“情种”侦探去破情杀案件,或许是再合适也没有了。
NO.7 叶黄夫妇
长川的“叶黄夫妇探案”系列以警察叶志雄和妻子黄雪薇作为夫妻侦探来进行破案。其实早在二十年代陆澹安的“李飞探案”系列中,侦探李飞与助手王韫玉女士就是以夫妻的面貌出现的。但实际上,当时的“李飞探案”本质上仍是在模仿福尔摩斯探案中福尔摩斯与华生的组合模式,只不过陆澹安把华生的身份置换成了李飞的妻子,以便其更容易且合理地见证、参与和记录李飞所侦破的每一桩案件。但“叶黄夫妇探案”则不然,他们夫妻二人在案情分析和案件破获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旗鼓相当的,完全脱离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侦探+助手”模式,而采取了较为新颖的“双侦探模式”,可以称得上是“夫妻双双把案破”。
在很多案件的破获过程中,妻子黄雪薇在探案能力上还要更胜丈夫一筹。在角色设计方面,长川将丈夫叶志雄设定为警察,干练、勇武、随身配枪,是警界的一名得力干将。而妻子黄雪薇则由于爱读侦探小说而渐渐成长为一名私人侦探家。并且在具体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长川一反中国传统故事里“夫唱妇随”的基本模式,而让妻子黄雪薇表露出了更多的侦探才华(详见《一把菜刀》《怪信》等),并且在有意无意间将黄雪薇的这种侦探才华和女性的纤细、敏感、善于观察等特点联系在了一起(如《翡翠花瓶》)。
NO.8 狄大头
狄大头是郑狄克“大头侦探案”系列中的警察名侦探。不同于民国侦探小说或模仿福尔摩斯,或师从亚森·罗苹,“大头侦探案”更充分学习和借鉴了西方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写作手法,比如小说里经常能看到诸如模仿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等作家作品的痕迹。比如侦探“狄大头”的形象:“狄大头是个肥胖有经验之侦探,他的头特别大,有人给他一个绰号曰‘大头侦探’,此人年约四十左右,天性幽默,喜说笑话,穿着一套半旧西装,裤带上挂着一支六寸白郎宁(即勃朗宁)手枪。”这样一个生得肥肥胖胖、动作摇摇摆摆的侦探,显然是借鉴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名侦探波洛(Hercule Poirot)的相关特点。而郑狄克也的确曾经阅读过甚至亲自翻译过阿加莎“波洛系列”的侦探小说,可为参证。
NO.9 夏华侦探事务所
在位育笔下的“夏华探案”系列小说中,侦探夏华有着自己的侦探事务所和分工明确、各有所长的助手及探案团队做后备支撑。按照小说中的描述,夏华的侦探事务所名为“夏华侦缉事务所”,地址在上海静安寺路一〇〇〇一号,主要侦探是夏华,助手有郑旦(专门负责验尸)、郭中(专门负责调查和行动)、许良(夏华的秘书)等人。此外,还有警察总局刑事警察处科长葛世弘做外援支持。其团队规模和正规化、职业化程度甚至连霍桑、徐常云、李飞都无法比拟。
NO.10 胡闲
作为民国时期最著名的“失败的侦探”胡闲的创造者,赵苕狂本人有着“门角里福尔摩斯”的称号,而在其早期(20世纪20年代)的“胡闲探案”系列小说中,几乎处处可见其有意为之的对经典侦探小说(从“福尔摩斯探案”到“霍桑探案”)的“戏仿”(Parody)。比如,在人物形象上,侦探胡闲的助手是一个跛子:“这位助手,唤作夏协和,是个二十多岁的少年,生得一表人才,但是我所以选取他的,却不在此,实因为他是一个跛子。”司阍则是一个“天聋地哑”之人:“讲到这位司阍,那更妙了。他姓皮,并没有什么名儿,因为是寅年生的,乳名就唤作老虎,大家也就唤他皮老虎,倒是一个大名件,天聋还兼地哑。”这就与传统侦探小说中的助手和司阍(看门人)即使不如侦探神勇智慧,却也起码是“得力帮手”的形象设定形成了有趣的差异和对照。
至于侦探胡闲本人,其实也完全不像是一个侦探。而这种“不像侦探”的人物特点,竟然成为了胡闲被邀请去查案的理由:“因此我到你这里来,想把这桩事烦劳你。因为你的外貌,绝不像是个侦探,使他见了,不致起疑呢。”而在具体的查案过程中,胡闲也是处处犯蠢,比如在小说《榻下人》中,胡闲在勘查犯罪现场时,一方面忙着模仿福尔摩斯等名侦探趴在犯罪现场的地上找头发和指纹,另一方面却竟然没有看到“靠墙的地上的一柄手枪”以及“塌下”藏了一个大活人,其“眼大漏神”的程度实在让人惊叹!而到了四十年代,胡闲则好像变得靠谱一点了,无奈命运捉弄或案件确实太过疑难(如《少女的恶魔》),他仍然没有逃脱“失败的侦探”的名声与“噩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