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迟了

2006年5月11日的早晨,六点多,陈沧海就到了武昌火车站,413公交上没什么人,路上车也很少,沉睡中的大武汉还没有完全醒来。一路非常顺畅。

他下了车,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往学校走。

学校里非常安静,一切还是老样子,高大的梧桐树又在“飞毛”,那些过敏的同学又要遭殃了;彼岸花长得很茂盛,想必今年秋天开起来会特别热烈;樱花早就谢了,绿叶荫浓,但是没有果子……

他想起那年年初的大雪,按照医生的嘱咐,叶心每天必须保持一定的运动量——所谓运动,也就是围着操场走走。他一大早就去她房间——那是叶心外婆的老房子,为了方便照顾她,他也配了一把钥匙。

叶心早就醒了,睁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见他进来就嘟囔:“好冷啊,今天不锻炼了吧?”

“冷才要锻炼呢,冬练三九,快起来,不然,哼哼哼。”他伸手去冰她,叶心惊叫,赶紧缩进被子,陈沧海笑嘻嘻把手按在她脸上,当然不冷,他一路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早出了一身汗。

好不容易拉她起来,两个人慢慢朝操场走,积雪有十来厘米厚,一路都是上坡,叶心体力不好,走得很吃力。他蹲到叶心前面:“来,我背你。”

“我现在可是重量级美女哦,你要考虑清楚。”

“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你上不上来,1——2——3!”

叶心真的很重,又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才几分钟,陈沧海头发都汗湿了,叶心脱了手套,帮他擦掉额头的汗,她的手指凉凉的,摸上来特别舒服。

“早跟你说过我很重的。”

“只要我背得动,你就不重。”

陈沧海拖着沉重的箱子走在樱花大道上,箱子里有许多带给叶心的小礼物,国家博物馆出的京剧书签,跳蚤市场上淘来的手工熏香,长城模型,景泰小挂件……收拾东西的时候,他自己都吃了一惊,不知不觉竟然买了这么多。

想到叶心会很高兴,会乐滋滋抱怨他乱买东西,他就忍不住嘴角上翘。

叶心的病确诊以后,他整个人都静下来,不再纠结于各种小烦恼,似乎连林素都抛开了,他想尽一切办法,竭尽所能只想要叶心开心。

突然前面**起来,有人喊:“人文大楼有人跳楼了!”

陈沧海立刻想到了叶心,而且几乎马上肯定,那就是叶心。他扔下箱子,向前飞跑,心里一直默念,叶心,千万不要是你!千万!

“那段路只有两百来米,我却像跑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等我跑到,人文楼下面已经围了好多人,我拼命挤进去,警戒线已经拉好,地面清洗过,只有一大片水迹,还在向四周蔓延。要仔细看,才能发现那一点点红色,非常非常淡,一点都不像血,你知道鲜血有多粘稠。

很多人都在说话,声音嘈杂。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就问旁边的人跳楼的是谁?有人回答,好像是新闻院的。我就知道,迟了,没什么希望了。我走过去跟保安说,那是我的女朋友。后来,有人带我到办公室,让我坐在一张很硬的椅子上。他们都很忙,不停的打电话,我每次站起来,都立即有人跑过来安抚我,可是他们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进去,我知道他们很着急,所以我又坐下来。我等了很久很久,再后来,有人带我走到楼上,我看见,阳台上放着她的诺基亚翻盖手机,前一天,她用还这个手机给我发过短信。她的红色钱包,她过生日时他爸爸买给她的,粉蓝水晶手链,是我送的。小熊钥匙扣,下面压着一张折好的纸,我伸手想去拿,他们制止我,说不能碰。我听见有人低声说,那孩子把这些东西放在十六楼的窗台上,放得好好的,摆得整整齐齐,可惜了。

林素,我不明白,我这么多年都没法明白,一个人,连这些身外之物都不舍得摔坏,她怎么舍得摔死自己?你那么聪明,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陈沧海终于也开始流泪,他一点也不掩饰,就那么坐着,嚎啕大哭。林素从来没有见过成年男子的眼泪,上一次王逸在黑暗中默默流泪,她知道,可是她没有看见。这是第一次,原来男人女人哭起来都是一个样,那么无助,那么伤心,就像小孩子被抢走最心爱的玩具熊。

有谁能回答这个问题呢?

八年了,陈沧海第一次有机会向人诉说这件事,其他人都同情他,怜悯他,都不敢提这个话题,偶然不小心触及,也总有善解人意的人赶紧岔开。那时候,老三和老六倒是常常来找他喝酒,学校门口的大排档,冷锅鱼,油焖虾,干锅王,他们都吃遍了。啤酒白酒轮着来,醉了,一醉解千愁,当然不可能说什么,连怎么回的宿舍都不知道,有时候就在路边躺一躺。醒了,酒肉穿肠过,那蚀骨的的痛却还在向身体最深处噬咬啃食,却又觉得无由说,无从说起。就这样一直闷在心里,慢慢长成一颗毒瘤。

叶心离开之后,他才慢慢意识到,他们彼此嵌入对方的生命有多深。他成长的每一步都有叶心的影子,连在幼儿园尿了床都瞒不过她。他抢了叶心的乐高玩具,至今还好好收在老家;叶心给他叠过一大玻璃瓶星星,他去福建姑姑家过暑假,却玩得太疯忘记帮她捡贝壳,所以叶心书桌上有个空罐子,贴着标签“陈沧海捡的贝壳”,他一直没有给她填满;他为她打过架,她为他撒过谎……

这是差不多二十年相伴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时间自有它碾压一切的魔力。要命的是,陈沧海是在一天天的回忆和懊悔中慢慢明白,他曾经拥有过什么,他又失去了什么。

基地班的培养计划是六年,可以选择其他学校,但他坚持留在这里读完了研究生。虽然导师极力劝说他继续读博,但是,四年的自我折磨持续下来,他没法再留在这里,就像他当初坚持要留下来一样,他坚持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重新开始平静生活。

他读的是所谓的大文科,文史哲什么都涉及了一点,找工作不是那么容易,还好,名校招牌还有点作用,他敲定了工作,就这样来到A市。A市离武汉有多远?在火车上,他听见广播,说是1169公里,足够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