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德国保持中立

中德关系在战前已有长足发展。由于中德贸易具有互补性,中国需要德国在经济和军事方面的技术和经验,德国扩充军火工业需要从中国进口其必不可少的钨、锑等稀有金属,中德关系的发展势头极为迅速。到1936年上半年时,德国对华出口额已超过英国和日本,仅次于美国。中德关系中最为密切的合作是在军事领域。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建立军事工业和使军队现代化的过程中,德国发挥了显著作用。它帮助中国扩建和新建了一批兵工厂,并先后派出了以前国防部长赛克特和前参谋总长法肯豪森为团长的军事顾问团,协助中国进行军事改革和军事训练。到抗战爆发前,约有30万中国军人接受了德式训练和装备,整个中国军队都采用德式操典、训练和组织方法。中国的军火供应大部分也来自于德国。1936年,中国从德国订购6405万马克的军火,占德国出口军火的28.8%,占中国自国外输入军火武器的80%。中方对中德关系的发展颇为满意。1936年11月,时任外交部部长的张群曾如此对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评说:“德国迄今在同中国友好的国家中处于首位。”

中德关系的这一状况,使德国在远东冲突中处于一种非常微妙的境地。一方面,维护中德关系的继续发展无疑符合其国家利益。随着德国在华利益的不断增长,它也不希望日本独占中国,使自己的在华利益被取而代之,因此它不赞成日本大举侵华。但另一方面,德国在战略利益上与日本有较大的一致性,它在争霸欧洲乃至争霸世界的过程中需要得到日本在东方的协助。德日在1936年11月已订立了《反共产国际协定》,形成了一种非正式的盟友关系。因此,德国的远东战略就具有两个层次:第一,如果可以在中日的战与和之间选择,它将赞成和解;第二,如果必须在中日之间作出明确的舍弃选择,它将偏向日本。在中日关系演变趋势明朗之前,德国的上策是在中日间保持中立。

1937年7月20日,德国外交部在给其驻英、美、法、意、日、中、苏等国使馆的电报中表明了德国对中日冲突的立场。德国外交部认为:“中日之间的决战将使苏联政府得利,它很乐意看到日本在其它地方受到牵制,并由于军事作战而受到削弱”,“为了我们在远东的经济利益并考虑到我们的反共产国际政策,我们对事态的发展极为关注,并真诚地希望这一事件能早日得到和平解决。"7月28日,德国外交部在给其驻日大使狄克逊的电报中进一步表明了它不赞成日本扩大侵华作战的观点。该电指出:“我们认为日本的行动是与反共产国际协定背道而驰的,因为它将阻碍中国的团结统一,导致共产主义在中国的进一步蔓延,其最后结果将驱使中国投入苏联的怀抱。”德国外交部明确地通知:“日本人没有任何理由期望我们赞同他们的举动。”

国民政府意识到了德国的这一担心,它很注意利用反共这一点来取得德国的支持。中国驻德大使程天放曾对德国外长牛拉特说:“日本侵略中国就是替共党制造机会,世界上真正反共的国家,应该出来阻止日本的侵略。”国民政府向德国保证,它不会让共产主义在中国发展。孔祥熙在一封致希特勒的信函中暗示中国的制度更接近于德国的制度。他说:中国有一个“唯一的民族主义的执政党,一个强有力的领袖”,这样的国家决不会成为苏俄式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日本有一个“日益腐朽的议会制度,国内无产阶级力量日益增长,随时都有可能爆发革命”。孔祥熙还曾明确地对德国人说:假如中日间的和谈不成功,中国将抗战到底,即使国家经济崩溃,中国人民投入苏联的怀抱也在所不计。德国对中苏关系的改善和苏联对华援助的增加惴惴不安,他们感到“俄国对中国日益增加的援助很快将使我们面临抉择——是撒手离开中国,还是促使敌对行动停止?”

中日战争扩大之后,德国仍决定尽可能保持中立的态度。9月下旬,牛拉特会见程天放时,表示了德国将继续中德合作现状的态度。牛拉特说他曾与希特勒总理“商议远东时局多次,决定仍严守中立,只须双方不正式宣战,德对于中国之经济合作办法必仍继续。”牛拉特表示,尽管日本曾对此事提出异议,但德国的态度“丝毫不变”。他还要求程天放保持这一绝对秘密,以免引起麻烦。

其时,关于德国在中日战争中应持的立场,德国政府内明显存在着两种意见。一是以希特勒、戈林及里宾特洛甫等纳粹或亲纳粹者为代表,持比较亲日的立场;一是以外交部长牛拉特、国防部长白龙柏、经济部长沙赫特等人为代表的一些政府人士,他们主张持谨慎的中立立场。在抗日战争的最初阶段,实际主持德国对远东政策的是这些务实的政府官员。但希特勒也不时进行干预,使德国政策不断从中立向亲日方向倾斜。10月上旬,希特勒发出指示:“在目前的中日冲突中,武装部队要避免采取可能以任何方式妨碍和阻止日本实现其目标的任何行动。”他决定“要对日本采取毫不含糊的态度”。根据希特勒的指示,此时主管德国经济工作的空军元帅戈林发布了停止向中国出口战争物资的命令。但军方一些重要人士,如参谋总长凯特尔上将、国防部长白龙柏元帅等对此持有不同看法。经与军方和外交部磋商后,10月20日戈林指示托马斯上校“仍以目前的方式继续与中国的贸易”。随后,白龙柏向有关军事机关发出命令,许其“继续以迄今沿用的伪装方式与中国进行贸易”。

此后,德货常常由第三国的船只通过第三国港口转运。当日本获得有关情报而向德国提出抗议时,德外交部回答说:对于中立国船只运送外国武器,甚至德国私人船只运送德国出口武器之事,德国政府不承认有任何责任,因为远东“没有战争”,不存在禁止此类活动的法律。德外交部政治司司长魏茨泽克表示:“不仅日本无权控制或质问德国武器输华,就连德国政府亦无权阻止私人对华军售”。牛拉特则强调:“德国武器输往中国,保持适当之限量。中德经济之发展,是基于纯粹商业基础,并非经由德日谈判所能解决。”

在此方针指导下,德国继续维持对中国的军火供应。由于日军封锁中国沿海,中国进口的军火大部分途经香港转运。据估计,在战争爆发的前16个月中,平均每月有6万吨的军火经香港运入中国。其中德国军火约占60%左右。根据德国资料,德国易货供应中国的作战物资,1936年为23748000马克,而1937年则增为82788600马克。据一些史学家统计,在抗战的最初几个月,中国对日作战的军火有80%左右来自德国。美国国务院的情报也表明,德国确实是中国进口军火的最大来源。据1938年7月5日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制成的一份《中国输入军火备忘录》统计,自卢沟桥事变以来,各国输入中国的武器,包括步枪、重炮、飞机、坦克、载重汽车、防空武器等,德国军火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品种上都占据第一位,其次为苏联。应该说,在英美观望之际,在苏联大批援华物资到达之前,德国军火对于维持中国初期的抗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在这同时,总数达30人之多的德国驻华军事顾问仍在继续活动。军事总顾问法肯豪森等人积极参与了中国军事计划的制订,他们对华北、华东的作战以及日后对华北、东北甚至朝鲜西岸的空袭都提出过他们的设想和计划。德国顾问不只是在后方从事图上作业,他们还常常深入到前线的战区指挥部参赞戎机。华北战争爆发后不久,法肯豪森便奔赴保定,淞沪战争中又多次前往淞沪前线。法肯豪森还参与了台儿庄战役的战略规划。

日本对德国的远东政策非常不满,一再向德国提出抗议,强烈要求德国停止对华供应军火,并撤回驻华军事顾问。日本认为德国的行动“是对1936年秋德日条约继续存在的一个威胁”,并声称:德如继续以军火支援中国,日本将不惜退出德日反共协定。然而德国的回答却是劝日本“不要言过其实”。德国外交部拒绝了日方提出的撤出其驻华军事顾问的要求。他们表示:“在目前情况下召回驻华军事顾问,即意味着与南京政府为敌,德国不考虑采取这一行动。”另一方面,德国政府也对驻华军事顾问的行动加以限制,命令他们不得参与中国前线的作战。

二 陶德曼调停

实际上,处于两难境地的德国一直期望中日能坐到谈判桌子上来,结束正日益扩大的战争。10月21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会见德国驻日大使狄克逊,表示“日本随时准备和中国直接谈判,假如有一个和中国友善的国家,如德国、意大利,劝说南京政府觅取解决办法,日本是欢迎的。"10月28日,日本外务次官堀内谦介再次对狄克逊表示,日本不赞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联合调停,但如果德国能够推动中国政府来和谈,日本政府是欢迎的。

在收到日本发出的欢迎德国出面调停的信息之后,德国外交部几乎没有什么犹豫便担当起了“递信员”的角色。10月29日,德驻华大使陶德曼会见中国外交部次长陈介,表示德国愿作中日之间的联系途径,陶德曼并指出现在正是解决中日问题的时机。陈介以中国希望先知道日本所提条件作答。针对中国对即将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所寄予的期望,陶德曼指出该会议不会产生任何实际结果,奉劝中国不可抱有幻想。

这时中国方面也正在考虑停战问题。至10月下旬,中国军队在南北两个战场上均处于不利状态,集中了31个师、13个旅在北线所进行的太原会战和集中了70万兵力在南线所进行的淞沪作战,失败的征兆已很明显。面对国内军事的严重情况,10月25日,中国国防最高会议讨论了停战问题,从军事角度分析了它的可行性。会议讨论了停战对于中国军事的利弊,认为“停战对士气不利”,但同时又指出:“目下现役部队略已使用完尽,此后补充者多系新募,未经训练,故战斗力益见低劣,故以适时停战为有利”;“械弹器材、被服粮秣之积储已用至半数,后续补充堪虞,故以适时停战为有利”。会议还认为:由于目前晋、鲁、沪方面作战成败尚未最后决出,“故在目前停战,外交形势尚不恶劣”。会议还就停战对于中日双方的利害进行了分析和比较,认为敌我双方都会利用停战来进行调整补充,但对中国有利的因素更多一些,诸如:“增筑防御工事及设备,于我有利,因我方为防御。组织民众及游击队,于我有利,因在我国土作战。增强各地防空组织与设备,于我有利,因我空军劣势,不能袭击敌国。整理后方交通,于我有利,因无空袭。军械弹药器材之输入,于我有利,因我方所购之弹药等,愈迟则到者愈多。”因而,国防最高会议的结论是:“综观以上利害比较,停战或短期停战于我物质上均较有利。故在有利之条件下,自可接受。”

日方在经过一番试探后,11月2日,外相广田会见狄克逊,正式提出日方的议和条件。该条件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一)内蒙古自治,建立一个与外蒙古相似的自治政府;(二)扩大华北非军事区,由中国警察和官吏维持秩序,中日如能缔结和约,则华北行政权交给南京政府,但要委派一亲日首长,如不能缔结和约,华北将建立新的行政机构;(三)扩大上海非军事区;(四)中国停止反日政策;(五)共同防共;(六)减低对日本货物的关税;(七)尊重在华外侨权利。

11月3日,德外交部电令陶德曼将日方条件转告中国。11月5日,陶德曼会见蒋介石,转告了日方条件。其时,布鲁塞尔会议刚刚开始,中国力争在英美列强的参与下解决中日问题,无意立即与日本直接谈判。对于日方的要求,蒋介石虽未明确拒绝,但表现出相当冷淡的态度。蒋介石的回答主要表示了中国方面的三点意见:(一)如果日本不愿意恢复战前状态,中国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二)日本人现在执行的政策是错误的,假如日本继续作战,中国不会放下武器;(三)中国现在不能正式承认收到日本的要求,因为中国现在正是布鲁塞尔与会各国关切的对象,各国“有意要在九国公约会议的基础上觅取和平”。蒋介石还声称:如果中国政府被打垮了,“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共产党势力将在中国占据优势”。这就意味着日本无法与中国议和,因为共产党是从不投降的。蒋介石表现出对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军事行动更感兴趣。他向陶德曼提出:“在敌对行动继续进行的时候,是不可能进行任何谈判的。”他表示:假如德国“向中国和日本提议停止敌对行动,作为恢复和平的最初步骤,中国愿意接受这一提议”。鉴于国民政府反应消极,德国的调停行动暂时中止。

中国曾寄希望于九公约会议伸张正义,结果大失所望。会议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制裁日本,而只是呼吁中日双方以克制态度来实现和平。这对国民政府的战和政策,不能不产生重大影响。布鲁塞尔会议之后,中国对陶德曼调停显示出较大的兴趣;中国军队在淞沪会战和太原会战中的失败,也迫使最高当局利用停战喘息的问题。蒋介石本人此时显然已有意接受德国的调停。他在1937年11月29日的日记中写道:“为缓兵之计,不得不如此耳。”

12月2日,蒋介石召集高级军事将领会议,参加者有白崇禧、顾祝同、唐生智、徐永昌等人。会议听取了外交部次长徐谟关于此事的报告。各将领询问有无别的条件,是否限制中国的军备。徐谟回答说:德使称别无条件,只要中方答应即可停战。于是,各将领陆续表示同意就此条件进行谈判的态度。最后,蒋介石表示两点:(一)德国调停不应拒绝,如此尚不算是亡国条件;(二)华北政权要保存。

同日下午5点,蒋介石会见了陶德曼,表示中国愿意接受德国的调停,同意以日本先前提出的各点作为谈判的基础。但他同时表示,他不能接受“那种认为日本在这场战争中已经成为胜利者的看法”,中国愿以协调和谅解的精神,讨论日本的要求,但日本切不可以胜者自居,将所提条件视为最后通牒,“中国不能接受日本的最后通牒”。蒋介石还明确表示了中国政府的最低立场,即“华北的主权、完整和行政独立不得侵犯”。

战场上的胜利,使日本军方的强硬派的势力更为壮大。他们对中国政府的谈判姿态很不满意,要求根据新形势重新研究以后的新条件。内相、预备役海军大将末次信政就曾在大本营与政府联席会议上声称:“除非把和平条件订得十分强硬,否则,我们的人民就会不满。”他认为南京政府已经陷入困境,“如果我们稍微放松作战,蒋政权显然会恢复元气,但如果我们再推它一把,它就会倒了。”日本首相近卫也认为此时不宜对中国显示宽宏大量。12月14日,日本政府发表声明,声称“国民政府毫无反省之意,日本决心提携亲日政权,彻底惩罚抗日政权,从而根本上解决日华问题。”

日本军政首脑经过多次讨论,于12月21日的内阁会议上正式议定了《为日华和平交涉致德国驻日大使的复文》及有关谈判条件的极密的具体解释。次日,广田据此约见狄克逊,提出了日方新的谈判条件:(一)中国应抛弃亲共、反日、反满政策,并与日本及“满洲国”合作,实行反共政策;(二)在必要的地区建立非军事区和特殊政权;(三)中、日、满缔结关于在经济上密切合作的协定;(四)中国偿付日本所要求的赔款。狄克逊对这四项条件的具体内容提出询问,广田对他作补充说明:第一条意味着中国承认满洲国,并希望中国废止中苏条约或参加《反共产国际协定》;第二条指在华北和长江流域建立非军事区,在内蒙古建立特殊政权,华北政府将拥有广泛的权力,它不属于中央政府,但是在中国的主权之下;第三条指中日订立关税协定、一般贸易协定等;第四条即中国赔偿战费和日本财产损失费。广田要求德国暂不要让中国知悉他对这四项条件的补充说明。此外广田还向狄克逊表示:中国如接受条件,须派代表来日本,在一定的时期和指定的地点进行和谈。在和谈期间,日军将继续进行军事行动。只有到和约缔结时,才有停止军事行动的可能。同时,广田还声明,日本要求在年底左右获得中方的答复。从这些条件来看,日方此时已自居于受降者的地位。

12月26日,陶德曼将日方的四项要求(不含具体解释)转告孔祥熙。由于这四项要求过于广泛和模糊,日本可以在这四条之下提出若干苛刻要求,中国政府即使此时很想妥协,也不敢贸然接受这些条件。蒋介石在这一天的日记中写道:“倭所提条件如此苛刻,决无接受余地。”次日,孔祥熙对陶德曼说:日本提出的是无所不包的条件,它犹如一张空白支票,日本也许需要十个特殊政权和十个非军事区,没有人能够接受这样的条件。

中国外交部还将上述日本条件电告中国驻外各使节,令其转告驻在国政府,以听取各国的意见。中国外交部在向苏联驻华大使通报情况时曾表示:“我国政府认为这些条件没有考虑余地。”英国外交大臣艾登在听了郭泰祺的通报后表示:日本的这些条件是严酷的,甚至是残暴的,他完全赞成中国拒绝予以考虑的态度。法国外交部秘书长莱热向顾维钧指出:中国唯一正确的政策就是继续抵抗,并且拒绝同日本议和。他感到中国谈和平已经谈得太多,其实只要继续进行游击战,中国最后是能把日本拖垮的;如果目前向日本求和,就等于甘心投降,因为日本不愿意接受低于投降的条件。

12月27日,蒋介石召集汪精卫、孔祥熙、张群等要人到其寓所会谈,讨论应付办法。蒋介石表示:“国民革命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决不能屈服于敌人,与之订立各种不堪忍受之条件,以致我国家与民族永远受其束缚。只要我国政府不签字于任何不平等条约之上,则我国随时有收回国土、恢复主权之机也。”众人一致同意,对日本所提条件一概不予理会。29日,蒋介石又对于右任等人表示:“倭寇所提条件,等于征服与灭亡我国,与其屈服而亡,不如战败而亡。”

12月30日,陶德曼奉命将广田对狄克逊的补充说明,作为德国驻日大使与日要人的“谈话印象”转告中国。但中国政府迟迟未作答复。1938年1月5日,广田会见狄克逊,指责中国政府向列强透露日本所提的和谈条件,他表示“日本无法忍受中日和平谈判条件演变为国际性之探讨”,要求中国政府迅速作出答复。

日本于1938年1月11日召开了御前会议。日本首相、陆相、海相、外相、枢密院议长以及参谋本部和军令部的总长、次长等出席了会议。会议议定了《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方针》,决定:“如中国现中央政府反省醒悟过来诚意求和,则根据附件(甲)所开日华和谈条件进行交涉”,“如果中国现中央政府不来求和,则今后不以此政府为解决事变的对象,将扶助建立新的中国政权”。

1月12日和13日,陶德曼三次约见王宠惠,催问中国政府的明确答复。王宠惠最后宣读了一份声明,内称:“经过适当的考虑后,我们觉得,改变了的条件范围太广泛了。因此,中国政府希望知道这些新提出的条件的性质和内容,以便仔细研究,再作确切的决定。"1月14日,狄克逊将中国声明全文转交广田,广田对中国政府的不明确态度大为不满。他认为中国方面已经知道了作一个肯定或否定答复所需要的一切细节,现在作这样一个不置可否的声明,“简直是遁词”。他觉得中国方面没有和平诚意,是在采取拖延战略。他把中国政府的答复提交给正在召开的内阁会议。内阁得出的结论是:“再不能理睬这样的拖延政策,应按预定方针发表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采取下一步措施。”

1月16日,近卫内阁发表政府声明,宣称:“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正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和发展。”两天后,日本政府再发表“补充声明”,声称“所谓‘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较之否认该政府更为强硬”,“意在否认国民政府的同时,把它彻底抹杀。”

1月18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中国抗战之目的为求国家之生存,为维持国际条约之尊严。中国和平之愿望虽始终未变,中国政府于任何情况下,必竭全力以维持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复和平办法,如不以此原则为基础,绝非中国能承受。”至此,被后世历史学家称为“陶德曼调停”的德国斡旋无果而终。

三 中德关系的逆转

陶德曼调停失败后,德国就不得不面临着在中日战争中作出公开抉择的问题。在长期化的战争面前,它不可能长久地既忠实于盟友,又交好于中国,德国的远东战略更需要的是日本而不是中国。因此,当中日和解的希望彻底断绝之后,德国远东政策的调整势在必然。1938年2月,希特勒对内阁进行重大改组,主张在中日战争中持中立态度的国防部长白龙柏和外交部长牛拉特相继去职。希特勒亲自执掌德国武装部队的最高指挥权,主张亲日的里宾特洛甫接掌外交部。德国对华政策随之发生转变。2月20日,希特勒在国会发表演说,宣布承认“满洲国”,并正式承认日本宣扬的入侵中国是为了反共的观点。希特勒认为日本是防止东亚赤化的中坚力量,是东亚安定的因素。

中国驻德大使程天放同日致电蒋介石,认为德国“以突然手段承认伪国,其袒护日本不复顾全我国友谊之态度已昭然若揭”,德国政府已决定采取亲日政策,此后不会再有变更的可能,“我国再事敷衍,恐亦无效果可言”。因此,他建议中国政府明令召回大使,以表示对德之不满,同时向德方提出严重抗议,并通知其他各国,以示中国态度之坚决。但是,国民政府由于希望继续得到德国的军火供应及不使其召回军事顾问,而采取了一种基本上是委曲求全的态度,尽量不使事态扩大,只是由程天放在2月24日向德外交部送交一照会,对德国的这一做法表示抗议便作罢。

中国政府采取低姿态的用意在于指望能继续从德国得到军火。3月初,蒋介石还致电中国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要他向德国再订购一批武器,包括迫击炮300门、炮弹90万发、手枪2万枝、子弹4000万发、高射炮300-500门(每门配弹5000发)。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德国仍然对华提供一定数量的军火。2月间,有12架德国的轰炸机和战斗机运抵香港。3月中,又有一批价值3000多万马克(约合1000多万美元)的军火由德国船只运到香港。

然而,中国政府在具体问题上的忍让并不能阻止德国在总的战略上疏华亲日的步伐。3月3日,德外交部次长魏茨泽克约见谭伯羽,称德国“决定为保持中立计,在中日两国纷争期间,不收两国军事学生”。他通知谭伯羽,德国将停止接受赴德深造的中国陆、海军学生,已在德国就学和受训者,限于8月31日结束。4月27日,魏茨泽克又向程天放表示了要召回其驻华军事顾问的意愿,他表示:“德政府为对中日战争采取完全中立态度起见,觉得德国军事顾问此时在华服务,殊有偏袒一方之嫌疑,故甚愿其离开中国。”

其时,德驻华外交官和军事顾问都不愿中断中德关系。陶德曼在2-3月份多次上书德国外交部,要求继续援华。陶德曼建议应继续向中国提供战争物资,以换取外汇,这样的活动可以通过私人商号来进行。他反对从中国撤出军事顾问,他指出:如果这样做,它“在这里所产生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结果将是苏联顾问取而代之,那时,中国军队将成为一支苏联的军队。”德国军事顾问也不愿从中国撤出。4月30日,法肯豪森在给德国外交部的答复中陈述了撤回军事顾问的困难,他解释说:德国军事顾问是根据顾问个人与中国政府之间签订的合同而应聘的,单方面中止合同除了要在法律上承担破坏合同的责任之外,还得损失钱财,为未满期限作出赔偿。但德国外交部决心已定,回电表示:德国政府准备为这些顾问们支付回程路费,并对与此有关的所有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同时又威胁说:“此间正在考虑针对有关顾问的严厉措施,以防止有人拒绝同意撤离。”

5月21日,陶德曼奉命会晤王宠惠,希望国民政府允许德国顾问解除契约回国。王宠惠当即表示:如果撤回德国顾问,中国国民必将以为德国将间接袒日而反对中国;“德国顾问系以私人资格在华服务,他国国民亦有以私人资格在吾政府机关服务,该顾问与各该国政府,实无任何联系,自不至于涉及中立问题,望贵国政府再加考虑。”王宠惠还再次打出苏联这张牌,声称:“如果中央政府岌岌可危,就会出现这样的危险:被驱往绝境的人民将会背离政府的意愿投入苏联的怀抱。”

但德国政府不为所动。6月13日,里宾特洛甫指令陶德曼向中国政府声明:如果中国政府反对让德国顾问回国,德国将立即召回驻华大使。同时,德国政府对其驻华顾问亦施加高压。6月21日,德外交部发出严令他们尽快离开中国的电报称:“留华全体德籍军事顾问凡职务未停者一律立即停止,并尽速离华,必要时虽违反中国政府意旨,亦在所不恤。”德国外交部警告说:“顾问中如有违反此令者,即认为公然叛国,国内当即予以取消国籍及没收财产处分。"7月初,德国顾问终于离华。在此同时,德国与中国的军火交易也被叫停。

尽管4月27日掌控德国经济大权的戈林公布禁止向中国运送武器的通告;5月3日希特勒密令国防部全面禁止军火输华,至此德国半公开的对华军火供应宣告结束,但中国政府仍力图尽可能地维系已被大大地削弱了的中德关系,不使之过于恶化,以图继续秘密地得到一些德国的物资。5月13日,孔祥熙请示蒋介石:是否对德国下令禁止军火输华一事提出抗议或正式质问。蒋介石在此件上批示:“对德事暂作静观。”中国仍在争取业已成交的德国军火能启程运华。5月27日,托马斯对谭伯羽表示:中国已经订购的军火仍然可以秘密起运,但不能直接运往中国,须经另一国家转手,另外续订新的军火则再无可能。

这以后仍有少量军火得以从德国运出,如原定7月初交付运华的一批军火,就假借芬兰订货的名义,秘密起运赴华。这批军火内有榴弹炮炮弹6000发,47厘米炮弹18000发,毛瑟枪5000枝,枪弹3700万发。据《国际事务概览》载,广州失陷之后,滇越铁路所运输的物资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德国军火。

国民政府仍在积极谋求维持两国间一定程度的经济联系。经过多次的秘密接触和谈判,1938年10月4日,孔祥熙与德国合步楼公司(该公司此时实际上已成为德国所有在华厂商的监管机构)的代表佛德博士口头达成了一个暂定以1年为期的易货贷款合同,议定中国向德国提供矿产等原料,德国向中国提供1亿马克的贷款。这一协议显然是与德国的总的国策相背离的,因此它并未得到德国政府的批准,1亿马克的贷款协议遂成泡影。

尽管这一协议未获批准,但不少德国军火及设备等仍通过香港运入中国。此事由合步楼驻港代表和中国军方设在香港的一家商号负责接洽。在他们的安排下,德货通过广东和海防运往广西和云南。根据德国外交部的要求,这些军事装备只能以零部件的方式运出,待运抵中国后再行装配。在中国政府的努力下,中德间以货易货的交易仍在断断续续地进行着。据统计,1938年德国从中国进口钨砂8962.2吨,超出了1937年的进口量,占该年德国钨砂进口总量的63%;进口桐油7293吨,占该年德国进口总量的99.7%。即使到1939年,德国从中国获得的钨砂在1至8月间也达到了3700吨,占同期德国进口量的50%。在这同时,德国的军火和武器等则通过易货形式不断流入中国的大后方。

1939年9月,欧洲战争爆发,但中国政府仍力图维持中德经济关系。由于德国与英法已处于交战状态,受英法控制的缅甸和印度支那通道便对中德间的贸易加以禁止。其时苏德订有中立条约,形成了某种事实上的协作关系,于是苏联便成为中德间贸易联系的一个重要渠道。中国输往德国的物资,便假借苏联订货的名义,从两个方向上通过苏联运往德国:一条线路是先由内地运到香港,再由苏联船只运至海参崴,然后穿越西伯利亚,通过苏联境内的铁路运往德国;另一条线路是通过陆路,由新疆运往苏联的阿拉木图,再经由莫斯科运往德国。1939年中,尽管德国对华贸易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仍达到了11020万马克(其中有一小部分系输往沦陷区)。德国在中国的进口额中仍占有12.64%的份额,居于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