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滇缅路的禁运与解禁
1940年6月,英法军队在西欧战场惨败,法国沦陷。英国本土因地处欧陆之外,得以幸免,但也面临着德军进攻的威胁。欧战的这一局面,刺激了日本扩张的野心,日本企图趁此有利之机从英法手中攫取其在远东的权益,尽快解决远东问题。日本向英法提出了蓄谋已久的关闭滇越铁路和滇缅公路等要求,企图以此孤立和封锁中国,迫使中国屈服,同时也以这种公然的挑衅作为其以后南进的探路石。
6月16日,日本首先向法国及法属印度支那当局提出禁止通过滇越铁路向中国运送军事物资的要求,并要求允许日本向印度支那派遣军事观察员,监视禁运令的执行情况。败降后的法国立即接受了日本的要求,于6月17日便封锁了边界,禁止运载汽油和卡车的车辆通过,并表示将进一步把禁运范围扩大到其他物资。
滇越铁路封锁之后,滇缅路的重要性就更显突出。它与西北公路成为中国仅存的两条国际补给线。它不仅运送着中国抗战所急需的各种军用物资,还在相当程度上起着鼓舞中国军民士气的作用。因此,在迫使法国关闭滇越铁路后不久,日本军方和外务省又向英国提出了滇缅路禁运的要求。
6月19日,日参谋本部情报部长土桥勇逸首先向英国驻东京武官提出了关闭滇缅路、关闭香港边界和从上海撤退英军的要求。土桥声称:如果英国拒绝这些要求,日本军方将坚决要求对英国宣战。与这一威胁相配合,日军在邻近九龙英租界的边界地区集结了一支5000人的部队。次日,日本外相有田八郎通过外交途径正式提出同样的要求。有田声称:如果英国不答应这些要求,他将无法控制日本的极端派,这些极端派将不惜向英国宣战,那种局面对英国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日方明确提出了要求禁运的物资种类,如武器弹药、燃料、卡车及铁路器材等。
英国起初并不想接受日本的要求,但此时它的实力及处境使其无法在远东与日本抗衡,因而决定寻求美国的支持。英国驻美大使洛西恩(Lothian)奉命向美国政府表示,英国不能独立无援地在东西两个半球进行战争,它在滇缅路问题上现在正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处境,而共同阻止日本在远东的进攻无疑是符合美国的利益的。英国提出了对付日本的强硬办法和妥协办法两套方案,而美国在其中都要扮演重要角色,或对日本全面禁运,派遣美国军舰到新加坡;或美英联合向日本提出解决远东问题的妥协性建议。
但美国此时并不想为了英国而使已经处于紧张状态的美日关系更加恶化。它不准备采取强硬措施支持英国反对日本,但又不赞成对日本采取绥靖政策,使日本得寸进尺,因此它采取了一种颇为含糊的中间立场。美国国务卿赫尔表示:美国不能采取积极措施,如派舰队到新加坡去;也不想以牺牲第三者的利益来向日本作出让步。鉴于美国不想采取实际行动予以支持,英国外交部考虑对日本作出部分让步,如从上海撤出英军。但英国仍坚持拒绝关闭滇缅路。英国担心,关闭滇缅路会促使蒋介石倒向日本。
中国方面要求英方采取坚定立场。7月1日,中国驻英大使郭泰祺拜访英外务次官巴特勒,强调“缅运与我抗战及英自身利害关系之重大,在道义及现实政治各方面而论,万不可不维持”,并指出:“英方愈决心,日本愈不敢犯”。英方表示:英国政府不会出卖中国而自毁立场,英方当坚持原则而与日本周旋。
对此,日本再次发出威胁。7月4日,日本陆军省官员对英国驻日陆军武官助理直言:拒绝关闭滇缅路将肯定引起战争。7月8日,日本外相有田对通报英国政府答复的克莱琪态度强硬地表示:日本政府极不满意英国政府的回答,推迟解决这一问题将引起日本国民感情的恶化,对日英两国的关系产生严重影响。有田以最后通牒的口吻提出:“我方要求英国政府在一周或10天之内解决问题。"7月9日,克莱琪向英国外交部发去电报,称与日本发生战争的危险已近在眼前,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制止这一趋势。
在日本不断的压力之下,英国政府最终根据克莱琪的建议对日作出妥协,同意封锁滇缅路,但对日本的要求作了两点修正:(一)禁运是临时性的,为期3个月;(二)禁运是有条件的,在3个月中双方作出特别努力在远东达成公平与公正的和平协定。如果这一努力失败,3个月后英国将自由决定是否允许战争物资通过滇缅路。
7月17日,英日达成《关于封闭滇缅公路的协定》。协定规定:自7月18日起的3个月内,将禁止通过缅甸向中国运输军械、弹药、汽油、载重汽车及铁路材料。关于香港,自1939年1月后已经禁止向中国输出武器弹药。协定规定此后军需物资亦不得由此输出,即滇缅路所禁运的物资亦禁止由香港输出。
英国的这一妥协举动在中国激起了轩然大波,受到中国朝野各方的严厉批评。7月16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声明:“对于英国政府所作之决定,不得不表示最严重之关切,并认为此种举动不独极不友谊,且属违法。……缅甸运输之继续维持,对于中国之抵抗侵略,至关重要,自不待言。英国接受日本之要求,已给予侵略者以巨大利益,故英国之举动,无异帮助中国的敌人。”
英国关闭滇缅路是战时英国对日妥协行动的顶点,也是最后一次重大的妥协行动。英国此时确实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英外务次官一再对中国驻英大使郭泰祺表示:“英国处境困难,不愿与日本发生正面冲突。”丘吉尔在下院报告这一协议时强调:英国政府在研究日方要求时考虑到了英国所应负的各种义务,“但英国政府也须顾及目前的国际形势,不能忽视一种英国正在作存亡绝续的苦斗这样一个主要事实。”
对于中国,滇缅路的禁运,其政治和心理方面的影响要大于物资方面的实际影响。如前所述,滇缅路禁运的是军火和部分交通器材,并未实行全面物资禁运。例如,时为中国抗战所急需的药品及救护车等仍可从滇缅路运入。关于这一点,缅甸政府曾于8月初明确发布通告,宣布“运非禁品去华者,可照常通行”。因此,宣布禁运之后,中缅边境的运输仍然保持着相当的规模。据8月6日西南运输处报告,该处在这一天向缅海关注册从事中缅边境运输的车辆就达200辆。此外,还当有相当数量的缅方车辆从事过境运输。
中国政府担心临时性的禁运会演变成长期的封锁。外交部的一份电报称:此事如处置不当,“所谓暂时的某种货物之停运,势必成为长期的全部禁运”。因此中方从禁运一开始就竭力促使英方重开滇缅路。7月15日,郭泰祺往见英外交部政务次官,就英方准备实施禁运一事提出抗议。英外务次官再三表示歉意,说英方此举实是迫不得已,“但仅为迁延待时办法,不妨害其将来之行动自由”。丘吉尔在下院发言时也指出,与日本的正面冲突“终不能避免,只冀稍缓时日”。
8月下旬,英外交部内部就3个月期满后的对策进行讨论,9月初便得出了不再延长这一协定的意见。10月3日,丘吉尔正式向郭泰祺通报了英方重开滇缅路的决定。丘吉尔说:英国现在的处境远胜于3个月前,当时英对滇缅路问题若不让步,恐怕日本将会对英宣战;现在英政府决定期满重开,并将于8日在议会宣布。
10月8日,克莱琪向日本外相口头通告了英方重开滇缅路的决定。克莱琪解释说:就英国政府而言,7月17日协定的目的是留出时间以便为中日间达成一个公平与公正的协定作出真正的努力,但这一目的并未达到。相反,日本政府在这一时期内却获得了驻军印度支那以便对中国发动新的进攻的便利,并与轴心国结盟。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政府认为,没有理由在3个月期满后再延续这一协定。
二 中英军事合作的磋商
早在1939年初,国民政府就曾提出过与英国的军事合作问题。1939年3月,德国公然吞并捷克斯洛伐克,这对一直主张对德妥协的张伯伦政府不啻是一沉重打击。为了表示制止德国进一步扩张的决心,4月初,英国与波兰签订了互助协定,规定当波兰受他国侵略而决定抵抗时,英国将给予全力援助。此后,英法又陆续对希腊、罗马尼亚、土耳其等国的安全作出担保。同时,英法与在意识形态上完全对立的苏联也开始进行有关集体安全的谈判。据此,密切关注着欧洲局势发展的中国政府判断,“民主阵线或可由此而形成”。
受此鼓舞,中国政府积极展开了在远东建立反侵略阵线的活动,要求英法同意将正在策划中的欧洲反侵略阵线扩大到远东。中国政府先是与法国秘密商量在印度支那进行军事合作的办法,派两广外交特派员与法国驻远东特务机关负责人频繁接触,商洽中法军事合作的具体计划。这一计划得到了印度支那总督的同意。3月下旬,中国政府又进一步提出了一个中、英、法军事合作的计划草案,并决定在提交英法的同时,要求美国予以协助,以促成英法同意合作。该方案的要点是:(一)中、英、法之军事及经济合作,应于适当时期邀请苏联参与,并通知美国,请其作平行行动,以期对敌采取一致步骤,共同维持在远东之权益。(二)参与对日作战各国不得单独与敌停战或议和。(三)在军事方面,中国允许尽量供应兵力、人力及物力,其他各国允许尽量调遣海空军至远东,为共同之作战。其详细计划及实施办法,由参与各国各派军事全权代表一人,商议决定,分别执行。(四)在经济方面,参与各国允许尽量共同维持各该国法币及商务,并共同对敌实施制裁。
国民政府的以上努力未获成功。对于中方的提议,法方表示,他们认为中、法、英合作时机已经成熟,可以进行,但希望能得到美国的合作,否则难有成效。英国方面则直率地表示:目前远东局势尚未到需要认真研究中国建议的阶段。在欧洲局势渐趋紧张的情况下,英法此时实际上是不可能再在远东承担任何重大军事义务的。中国吁请军事合作的要求未能获得预期结果。
英国决定滇缅路重开之后,其对华政策转趋积极。10月14日,英国大使卡尔在与蒋介石会谈时表示:“英国国策今已改变,目前形势已使讨论中英两国合作问题定可得有效之结果。”卡尔主动提出:英国方面可派重要军官来华与中方讨论军事合作问题。他以个人身份建议中国向英国提出提供武器弹药和飞机等军事装备的要求,即使英国不能提供飞机,它也可以转商美国供给。中国还可以要求英国对华贷款100万英镑。作为回报,中国可以考虑派遣壮丁30万——40万人协助英国作战;或在日本进攻马来亚及新加坡时,以大军攻击广州地区,牵制日军南下。中国这一军事行动所消耗的军火,英美可以给予补充。
于是,与英美的军事合作问题再次提上议事日程。最初,中方提出建立中、英、美三国军事同盟的建议,但英方认为此举困难重重,“其最巨者,为美国深恶痛绝军事同盟,由来已久”。中方当然明了美国参加这种同盟的困难,遂搁下不提,另行考虑三国合作方案。11月9日,中方提出《中美英三国合作方案》,将合作分为三步骤:(一)中、英、美三国发表共同宣言,宣布以下三原则为其共同立场,即坚持《九国公约》门户开放与维护中国主权领土完整之原则;反对日本建设“东亚新秩序”或“大东亚新秩序”;认定中国之独立自由为远东和平基础,亦即太平洋整个秩序建立之基础。(二)英美两国共同宣言,声明以上述三原则为共同立场,因此英美两国当尽力援助中国,确立其主权与领土、行政完整,恢复国际和平之秩序。(三)中英两国订立同盟,并要求美国共同参加;如美国无意参加,亦须先征得美国对此项同盟之同意与赞助。该方案提出的三方协作的具体事项是:英美共同或分别借款给中国,总额为2亿——3亿美元;美国每年以信贷方式售给中国战斗机500-1000架,1940年内先运200-300架,其他武器的数量及种类另行商定;英美派遣军事与经济、交通代表团来华,组织远东合作机关,这些代表团的成员可由中国政府聘为顾问;英美或其中任何一国与日本开战时,中国陆军全部参战,中国全部的空军场所都归联军使用。
中方显然高估了英方此时的合作意愿。英国此时并不想刺激日本发动对英战争,它无意在与中国合作的道路上走得如此之远。英国外交部11月10日拟定的应对中方提案的备忘录表示:既然中、英、美三国建立军事同盟为不可能,中英结盟的作用便很有限。为了不刺激日本,英国不应当与中国结盟,且不应发表刺激日本的声明。英外交部同意给予中方一些贷款或物资的援助,但认为不应该派出经济和交通代表团,也不宜派出军事代表团;可以考虑派遣一位高级别军官到中国担任使馆武官并增加武官处人员,由武官处与中国讨论军事合作问题。
1941年2月,英军少将丹尼斯出任英国驻华武官。此后,中英展开了有关军事合作问题的实质性讨论,其内容包括英国训练和指挥中国游击部队及英国空军的援华问题,但双方在何时为中英军事合作实施起点的问题上意见有分歧。中方要求把日本进攻云南或新加坡作为起点,届时英国须向中国提供空军援助,中国则向英国提供陆军援助。但英国不愿因中日间的战事而卷入战争,它坚持仅以日本进攻新加坡为中英合作的起点。无论中方提出何种理由,英国始终拒绝以日军进攻云南为合作起点的建议。但为了表示对中国的支持,英国决定把其在美国商订的144架战斗机让予中国。
实行特定区域的联防,这符合中英两国的共同利益,双方商讨了这一重要问题。为商定具体的军事合作计划,中国军方组织了对缅甸、印度、马来亚的考察。1941年1月,“中国缅印马军事考察团”组成,其成员包括陆、海、空三军将校。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商震任团长,军事委员会参谋次长林蔚任副团长。考察团于2月初出发,历时3个月之久,遍搜有关缅、印、马的经济、政治、军事资料,撰写出30余万言的《中国缅印马军事考察团报告书》。考察团提出的《中英缅共同防御计划草案》判断,日军在攻占马来亚、新加坡后会进攻缅甸,中国军队应及早入缅布防。但英方对此持不同看法,认为日本不敢轻易向英国挑衅,只会去截断中国境内的滇缅路,因而不同意中国军队先行入缅。
1941年7月,日本为进军印度支那南部问题与法国维希政府展开逼迫性的谈判,其南进意图已十分明显。此举推动了中英关于军事合作的讨论。7-8月间,商震、林蔚及航空委员会主任周至柔等与丹尼斯连续举行了4次关于联合军事行动的具体问题的商谈。8月中旬,双方就组训15连游击部队,协防香港、缅甸等问题达成初步协议。英方同意派遣游击战术、爆破、电雷等专家,协助中国训练,待英日开战时,将成立15连的游击部队,派往各战区。每连派1名英籍顾问,并派1个英军技术班。英方还同意为中国飞机在缅甸的装配、飞行训练和射击演习提供便利。中方同意,当日本进攻香港时,中国军队将在临近的华南地区对日军发动攻击,以协助英方防守香港;当日军进攻缅甸时,中国军队将从云南出击缅甸,攻击日军的侧背。
但英方仍坚持须以英日间爆发战争为实施合作的起点。蒋介石对英国援华不如美国积极而提出批评,指出美国距中国路途遥远,但派遣军事代表团来华,其空军志愿兵也纷纷来华;而新加坡离中国如此之近,却不见英国空军派一人来华助战,这让中国那些主张加紧与英国合作的人所大惑不解。蒋希望“英国政策之决定,高瞻远瞩,看到50年或100年之后,勿局限于当前权宜之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