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谁呀这大半夜的?”

刘军打着哈欠,一边穿衣服一边来开门。

“大队长,打扰你休息了,但这事儿等不了明天。”

夏婉枫把夏春花往刘军面前一扔,刘军吓得后退一步。

“哎呀我的妈,啥呀!”

“偷鸡贼。”

夏婉枫指了指在地上跟个蛆似雇佣的夏春花。

夏春花手脚都被绑了起来,嘴里也塞了块儿破布,眼里含泪的看着刘军,瞅着挺可怜的。

陆远山小心放下看着没多少气儿的鸡,“这是我家的鸡。”

他把怎么发现鸡骨头的,又是怎么蹲到夏春花的经过一说。

刘军也生气了。

“真是胆大包天,一偷就偷五只鸡,就是不枪毙也得关个十年八年的!”

“知不知道这些东西老百姓用了多少心血才养这么大!”

他让夏婉枫把夏春花嘴里的破布拿出来。“夏春花,你说老陆家的鸡是不是你偷的?”

“不是啊!!大队长我冤枉,我咋能干这事儿?我偷人家鸡干啥?”

“那你说你大半夜拎着老陆家的鸡上山干啥?”

这事儿被夏婉枫和陆远山逮了个正着,她再怎么狡辩也没用。

夏春花只好隐瞒了一部分事实,说道,“确实是我,但我没偷,他家的鸡我是捡到的”

“我都好长时间没吃肉了,所以才鬼迷心窍,带鸡到山上去吃了,我真的没偷,大队长,我真没偷啊!”

“偷没偷不是你说了算的。”

连夜,刘军把大队部其他的干部都召集了起来,紧急开会。

妇女主任单独问夏春花,她先是柔声细语安抚夏春花的情绪。

夏春花着实有点被吓到了,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妇女主任曾经做过民兵队长,怎么可能看不出她有问题,她厉声问道,“夏春花,你要是再不老实说清楚事情经过,你让我怎么帮你?你还真想我们报警?!”

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报警的,除了是想给犯罪的人一个机会以外,还是不影响他们集体的荣誉。

但如果夏春花真死扛着不说,只有报警这一条路可走。

“等报了警可就不这么简单了,审讯、坐牢、枪毙都逃不了!”

妇女主任一拍桌子,夏春花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大汗淋漓。

她哆嗦着说,“我说!我全都说!鸡,是我偷的……”

大队部的灯亮了一晚上,闹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安安静静的解决。

第二天,就连村里的狗都知道夏春花大半夜偷了陆家的鸡,不止偷了,还藏起来偷偷的吃掉。

明明宋清风也吃了鸡,但宋清风选择对这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肉他照吃。

但怎么回事儿丁点儿不打听,夏春花也把所有事情都揽在自己身上。

这下她在周边这些村子的名声算是臭了,以后不管她在做什么,都摘不掉脑袋上顶着的偷窃的名头。

宋清风作为她的丈夫,名声也跟着臭了,他不再是宋清风,他成了“那个小偷的男人”。

夏家也不太待见夏春花,甚至反感夏春花回家。

就因为夏春花,夏耀祖刚说好的亲事黄了,夏保国因为这事大骂了夏春花一通,王桂兰也哭唧唧的没给夏春花好脸。

在宋清风那儿,夏春花得不到任何温柔对待,回娘家家门又进不去。

走到哪儿,都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夏春花发现自己就这么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比上一世还惨,那时好歹她还有个地方住,有顿好饭吃。

最让夏春花心凉的是宋清风的态度。

她为宋清风承担下所有,宋清风却一个笑脸都没给她,哪怕对她说一句暖心的话,夏春花都不能这样。

她突然醒悟了,靠谁不如靠自己,这些男人都一样。

她有着领先这个时代几十年的思想和经验,为什么不靠自己去外面闯出一番天地,而总想着要靠男人?

夏春花这才明白过来,自己或许重来一回,不是要做依附男人的菟丝花,而是要自己拼出一片天的女强人!

于是,在某天夜里,趁着宋清风熟睡,夏春花摸走了他仅有的几毛钱以及几件儿衣服,悄悄离开了刘家堡子。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儿,也没有多少人在意。

就连王桂兰这个亲妈也只是哭了几声,刘军建议她去警局报警,王桂兰嘤嘤嘤的说不想麻烦别人。

她相信夏春花不是那不懂事的孩子,会自己回来的。

王桂兰想的很简单,再报警事儿就闹的更大了,她家耀祖还咋娶媳妇儿。

刘军:……

没办法,他只能自己跑一趟,把夏春花这个失踪人口报上去,跟警察说了些具体细节。

警察那边给了一个他们一定会尽力,让刘军回去等通知的话,这事儿就算这么结束了。

夏春花一解决,夏婉枫就得劲多了,只要离开这个村子,其他的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外面的世界哪有那么好混。

鸡都让夏春花吃了,还有一个活口当天晚上也嘎了,只能补偿方丽娟五块钱。

拿着五块钱想想还是挺心疼,方丽娟呸了一口,“我养那么肥的五只鸡,全都吃了,腻不死你!”。

……

夏婉枫准备走了。

陆远水的腿正常恢复着,只要坚持锻炼,再好好吃着药,每隔一段时间给他重新调配一次药就好了,不用夏婉枫时时守着他。

陆小五也是,经过这些时间吃药,加上药膳以及运动计划的调养,陆小五的身体素质一天天提升上来。

底子已经打好,剩下的交给时间。

陆远山就更不用提了,他脑袋里的弹片移到了一个安全位置,只需要做一个很小的开颅手术,把弹片取出来他就可以想做什么做什么。

再想回到部队也没问题。

这天晚上吃饭,总是看不见人影的陆远画难得在家,人非常齐,夏婉枫就在饭桌上说了自己要去城里的事。

她把上次吴病来时跟她讲的话都一一说明,家里的人积极响应,都举手同意支持她去,大家都挺高兴。

唯有一人例外。

“大哥,你能不能乐呵乐呵,大嫂都要去城里了,这多好的事儿啊,你瞅你驴脸拉的多老长。”

小六用筷子戳了戳陆远山的胳膊,陆远山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他要和媳妇儿分开了,他实在是高兴不起来。

他当然是支持夏婉枫去城里,这个小山村留不住夏婉枫,也不应该留住她。

“啥时候收好东西啥时候走,说一声,我好去送你。”

夏婉枫疑惑的看了他一眼,“你不和我一起去?”

“啊?”

这回换陆远山呆愣了,“和你一起去?”

“对呀,这回去城里还有一个重要事儿,得把你脑袋里的弹片取出来,你不能总带着它过日子。”

巨大的喜悦砸中陆远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他就这么望着夏婉枫,突然发现,他之前一切的思虑都多余。

看夏婉枫理所当然的样子,完全把他们当做一家人在考虑问题,压根儿没把自己当做外人,更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

他要是再不识好歹就是辜负夏婉枫。

有那个心思,不如想想该怎么让自己能更配得上夏婉枫!

他决定了,等手术完,他立刻回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