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俞无霜走了,给女儿留下一份书函,独身一人离开了天霜城。
书函中俞无霜让女儿保重,或许她有朝一日会回来,也或许永远不会回来,天霜城交给了季芙蓉。
而在书函的最后,俞无霜是对孟秋雨所说的话,没有太多的言语,只是表达了一个意思,就是希望孟秋雨能够看在女儿对他的深情上,可以留在天霜城守护季芙蓉。
俞无霜的离开,不仅是心结的解开,压在她身上的几世血仇得以解脱,另外也是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孟秋雨。她希望女儿有一个好的归宿,可这个人偏偏又是灭杀她先人满门的仇人,她可以放下恩怨,可过不去心中的那道坎。
而她选择离开,也是为了成全女儿,孟秋雨如果对女儿有情,就不会抛下季芙蓉不管。
母亲的离去,再次让季芙蓉心情低落了下来,连城内事务也没有心情处理,她害怕从此以后连最后的一个至亲也会失去。
莽荒之地到处都是凶险,即使俞无霜是天阶巅峰的强者,独身一人在外,也并不安全。
孟秋雨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安慰俞无霜,倒是这时候他无法狠心离开天霜城,他不想让季芙蓉有种被遗弃的感觉。
孟秋雨打通了季芙蓉全身的经脉,如今的季芙蓉同样是天阶巅峰的强者,而且体内元气颇为凝实,除了经验不足,她的实力比之俞无霜和被孟秋雨斩杀的三大屠戮者军团团长都要略胜半筹。
孟秋雨虽然没有提出离开,但也在为离开做着一些准备,首先他要保证天霜城足够强大,牢不可破,他要帮季芙蓉培养一些心腹强者,江云凤和沈无涯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江云凤同样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而且目光远大,可以成为季芙蓉的智囊,沈无涯性情直率,沉稳干练,孟秋雨让他成为天霜城副城主之一,统领天霜城军士。
另外原属于三大屠戮军团中的左手剑凌浩,快刀王沙猛以及另外几名天阶强者也被孟秋雨重点提拔成为天霜城军中干将,统归沈无涯掌管。
孟秋雨暗自将江云凤和沈无涯的全身经脉也全部打通,两人实力修为达到了天阶巅峰,他还让江云凤重新组建了城主府护卫军,由原先季芙蓉的贴身护卫银秀和孟秋雨亲自选拔出来的一批强者组建。
这些人经受住了孟秋雨的考验,孟秋雨全部提升了她们一到两个境界的实力,有这些人亲自保护季芙蓉,加上季芙蓉本身修为,她的安全将不会有任何问题。
而经过孟秋雨整顿三军,天霜城的军士素质整体提升了一大截,他也将收服的三大屠戮者军团原班人马打乱重组,杜绝了这些人叛乱的可能。
经过孟秋雨半个月的整顿,如今的天霜城整体实力比之俞无霜夫妇在的时候还要强大了许多。
在此期间,季芙蓉的情绪也逐渐恢复,经常带着江云凤和莫梓涵前往军营内观看孟秋雨练兵。
孟秋雨将现代化的军事战略运用到了天霜城,虽然很多条件无法满足,可经过他的一些改革,天霜城军士打起仗来,将会发挥出更大的整体作战能力。
就连城内一些条令规定,孟秋雨也加以改变,比之先前更加有了人性化,让天霜城的居民能够感受到她们生活在这里的安逸,提高了她们的生活质量。
在这种情况下,天霜城一旦被外敌入侵,城内居民势必踊跃参战,全民成兵,共同守护他们的家园。远比城主府发出号令,许以奖赏得来的人心更为可靠。
经过孟秋雨的一系列改革,天霜城旧貌换新颜,不论是军士还是居民,都有了蓬勃的朝气。
看着天霜城一天天的变化,江云凤和沈无涯几人对孟秋雨心悦诚服,连季芙蓉也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孟秋雨为天霜城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她。
季芙蓉是个聪慧的女子,孟秋雨虽然从未提起离开,但她却能感受的出来,孟秋雨很思念外面的妻儿。
这个男人并不属于这里,这一点,季芙蓉心知肚明,只是她不想打破心中美好的梦,一直装着糊涂,不愿意点破。
她也知道孟秋雨还没有提出离开,是不想让自己伤心,母亲离开后,孟秋雨成了她最大的依赖。
但她终归需要成长,终究要面对两人之间的离别,除非她愿意放弃一切,跟随孟秋雨离开,但她做不到,天霜城是她父母一生的心血,她需要在这里守护天霜城。
“孟大哥,今天早点回来,我有事情和你商量。”
在孟秋雨清晨离开城主府去军营的时候,季芙蓉眼神温柔的看着孟秋雨说道。
两人这段时间并没有再次发生过亲密的事情,孟秋雨也一直对她呵护照顾,却从未走进她的卧房,只是在另外的房间内安歇。
“好,我早一点回来。”孟秋雨看着季芙蓉那柔美的脸蛋,微笑着点点头。
这是两人清晨的对话,而孟秋雨平日里都是很晚才从军营回来,今日回来的果然很早,天色还没有暗下来的时候,他已经返回了城主府。
不仅季芙蓉有事情想和他商量,他其实也准备告诉季芙蓉,他准备离开了,儿女情长不是孟秋雨现在能够享受的事情,他莽荒之地待的越久,林慕雪众女便会越担心。
他这次入魔进入莽荒之地,不仅得到了金本源珠,也了却了昔日的一桩恩怨,还结识了季芙蓉这位红颜知己,他已经很满足了,而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必须得离开这里。
“孟大哥,我去帮你弄热水,你沐浴更衣后,我们一起吃饭。”
看到孟秋雨这么早回来,等在城主府的季芙蓉笑颜逐开,犹如温柔的小妻子,开心的为孟秋雨弹去肩膀上的灰尘,一阵香风般跑了出去。
随后不久,季芙蓉让银秀来请孟秋雨去另一间用来沐浴的房间,房间内弥漫着水雾,屏风后是一个很大的木桶,里面已经盛放了多半桶温水,季芙蓉还洒下了很多花瓣,在水汽的蒸腾下,阵阵花香弥漫。
“银秀,你出去吧。”挥退银秀后,季芙蓉脸颊羞红的走到孟秋雨面前,小声道:“孟大哥,让我为你沐浴更衣吧。”
“芙蓉,我自己可以来。”孟秋雨脸现尴尬,虽然让美女伺候洗澡十分享受,可他不敢和季芙蓉再次有更加亲密的接触,他害怕自己下定的决定会动摇,也担心季芙蓉无法忍受自己离开。
“孟大哥,让我为你做最后几件事好吗?我想将这些美好留作回忆。”季芙蓉没有停止自己的动作,眼神期待的看着孟秋雨,白皙双手却是放在了孟秋雨的腰上轻轻解着他的腰带。
孟秋雨没有再拒绝,他听出了季芙蓉这番话的意思,似乎她也预料到了自己会离开,看情形她不会强留自己。
对于季芙蓉最后的这些要求,孟秋雨岂能狠心拒绝。
随着一件件衣袍的滑落,孟秋雨健壮匀称的身体展现在了季芙蓉的面前,男人独有的气息让季芙蓉眼神迷离,呼吸也微微有些急促,目光羞涩的扫过孟秋雨每一寸肌肤,看着男人独有的特征在蓬勃而起,她的脸颊愈发红艳了起来。
孟秋雨也是一阵尴尬,面对季芙蓉这种天媚之体的女子,原本就没有多少男人能够抵挡这种诱惑,现在季芙蓉还如此摸样的为他宽衣解带,柔滑的小手在他身上每一次碰触,都让孟秋雨体内的火热在喷发。
“你先进入木桶吧。”季芙蓉小声说道。
孟秋雨急忙跨入木桶之内,只露出一个脑袋来掩饰自己身体的尴尬,不过紧接着,他便看到季芙蓉的衣袍也滑落而下,美丽的毫无瑕疵的身材再次出现在孟秋雨的眼帘,孟秋雨目光瞬间凝滞,喉咙里发出一声咕噜声响。
季芙蓉也缓缓跨入木桶,也幸亏这木桶很宽大,坐两个人也不会拥挤,季芙蓉面对面坐在孟秋雨对面,香肩外露,脸如胭脂,眼神灼灼的凝实着孟秋雨轻声道:“孟大哥,今晚就让我尽心尽力的服侍你好吗?我说过你是我的男人,而且是唯一的,不管今后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我这一生和你在一起的这些天,都将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芙蓉……”孟秋雨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他除了体会季芙蓉这一刻的美丽和温柔,他无法做出太多的承诺,因为他不想给季芙蓉太多幻想,却又害怕这些幻想他无法实现,失信于一个爱着自己的女人,孟秋雨做不到。
“孟大哥,我知道你的心不在这里,你留在这里这么多天,只是为了照顾我的心情,你终究会离开,于其等到我无法离开你的那一天,还不如让这一天早日来临,我已经让人为你备好了一切,过了今晚,你就可以离开天霜城。”
“芙蓉,对不起。”孟秋雨声音干涉的苦笑道。
“你没有对不起我,而是给了我从未体会过的幸福,也让他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爱,每天看着你,我会感觉到温暖,踏实,安全,是你让我懂得了如何去爱,你是我生命里唯一的爱,这份爱虽然前路渺茫,可我很珍惜这短暂的幸福。”
季芙蓉温柔的话语让孟秋雨即感觉到不是滋味,也融化着心灵,他不再克制自己的感情,缓缓上前,将季芙蓉拥入了怀中。
此时无声胜有声,两颗心紧紧依偎在一起,水波荡漾间,充满了无限春光旖旎,也道不尽的缠绵炽烈。
沐浴之后,孟秋雨直接抱着已经瘫软在他怀里的季芙蓉回到了内屋。
这一夜,彻夜不眠,春风数度!
这一夜,孟秋雨用全身心的爱融化着季芙蓉,而季芙蓉也在享受着最后一夜的不眠不休,醉生梦死。
天色微亮的时候,一匹骏马飞驰离开了天霜城,孟秋雨没有和任何人道别,在季芙蓉历经风雨昏睡而去的时候,孟秋雨走了。
他给季芙蓉留下了一封信,也没有带走莫图祖孙,他已经用神丹医治好了莫图的伤势,而莫图也不愿意再四处奔波,他选择留在天霜城。
莫梓涵虽然很想和孟秋雨在一起,可也不舍的离开爷爷,所以孟秋雨也救不强求她们,于其随着自己历经危险,还不如让他们留在天霜城过安逸的生活。
以莫图祖孙的修为,去了修仙世界也只能呆在孟秋雨的本源世界内,留在天霜城对他们也是一件好事。
季芙蓉睡到中午的时候才醒了过来,脸上还残留着无尽欢愉后的满足和幸福,瞥了眼身旁空无一人,她眼角滑落下一滴泪水,孟秋雨即使没有和她道别,她也已经猜到孟秋雨应该离开了。
床头处留着一封书函,季芙蓉任由绝美诱人的身躯暴露在空气中,双手颤抖着拿起书涵打开。
里面的内容很简单,是孟秋雨叮嘱季芙蓉照顾莫图祖孙,也让她安心在天霜城等候。
孟秋雨离开后给了她承诺,终有一天,他会回来看望季芙蓉。
看着男人刚劲有力的字迹,季芙蓉泪如雨下,将头们在被子里嘤咛哭泣,她虽然有了期盼,但这一天又何其遥远,哪怕一个时辰,她也会度日如年,在思念中度过。
话说孟秋雨策马扬鞭奔出数百里后,这才将马匹停下,在一个树林边歇息,他自然不累,但马匹却需要休息。
就在孟秋雨要再次启程的时候,林中隐隐传来打斗声,这片树林很大,孟秋雨也了解过莽荒之地的各处地域,这里不属于任何势力范围,而他绕过这片树林后,便进入了蛮夷部落的食人族。
孟秋雨不打算再去流沙城,但却需要通过食人族的地域范围,这是离开莽荒之地最简短的距离,否则他要绕很大一圈,孟秋雨可不想浪费太多时间。
至于食人族的可怕,孟秋雨没有放在眼里,大不了打不过他进入洞府法宝,只要在洞府法宝内,蛮夷部落各族人马都来,孟秋雨也无惧。
怀着好奇之心,孟秋雨将马匹拴好,悄无声息的摸进了密林之内。
密林深处,一名青年正在被围攻,围攻他的三人状若野人,浑身赤铜色的肌肤l露在外,一个个健壮而魁梧,全身上下除了腰上裹着一块兽皮,再无他物,就连他们的脚上也没有穿鞋。
而在他们的脸上,岸涂抹着花花绿绿的颜色,手中的兵器也颇为古老,皆是坚硬的石头打磨而成的石斧。
在不远处的地面上,还倒着十几名同样装扮的男子,显然是被黑衣青年先一步干掉的。
此时黑衣青年显然有些力不从心,不仅速度慢了下来,后背也已受伤,呼吸有些浓重,在三名野人疯狂的攻击下,只剩下了招架之功,而没了还手之力。
孟秋雨暗自摇头,看来这些野人就是食人族的人了,个个力大无穷,虽然攻击没有章法,却胜在力气大,而且悍不畏死。
这名黑衣青年实力并不强,只是地阶中期境界,能干掉十几人坚持到现在,也算是难得。
孟秋雨正在犹豫该不该出手相救的时候,黑衣青年便已经发现了他,愣神之际,腿上被劈了一下,一头栽倒在地,惨哼了一声。
三名野人抡起石斧再次砸向了他的全身,黑衣青年就地翻滚,避开了其中两斧,确实没能躲开第三斧,肩膀被扫了一下,一片血肉飞了出去。
“朋友,如果你叫孟秋雨,请来帮我,我有你想知道的消息。”
看见孟秋雨没有出手相助,黑衣青年急忙呼喊了起来。
孟秋雨眼神一凝,此人竟然知道自己的名字,不管对方是什么人,此时他也只能出手相救,或许这家伙嘴里还真的有自己需要的消息。
于是孟秋雨不再犹豫,身形一闪,黑色长枪划破了空间,磅礴的枪纹涌出轰向了三名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