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纲任相的曲折
李纲自被贬后,“十月抵无锡,一宿湛岘,两游惠山,与昆弟啸咏。闻有建昌军之责,即日命驾过虎丘,临剑池,月夜步松江长桥,与亲友为别。渡钱塘江,经严陵濑,自三衢入江西,历上饶、弋阳,游龟峰寺,道金溪,抵建昌,时十二月也”[1]。当时开封已经陷落,而李纲却于此时又得到“移夔州(今重庆市奉节县)安置”的贬责命令。[2]夔州的节镇名为宁江军。[3]“自建昌复闻有宁江之命,即泛舟,由临川如豫章,邂逅故人长老怀宗,同遊翠岩寺,观洪崖井,复游玉隆万寿宫,观许旌阳手植桧,道龙虎山望仙岩。次筠阳、上高,游九峰寺。次宜春,遂由萍乡、醴陵,以次长沙,游道林、岳麓寺,观唐人篇翰。时仲春之初也”[4]。他奔波黄尘,辗转道途,登临山水,观览名胜古迹,藉以排遣极怀,而又极沉重的心境。依李纲自述:“余旧喜赋诗,自靖康谪官,以避谤辍不复作。”[5]其实也反映了他甚至并无心绪赋诗。由于宋时交通通信的迟缓,李纲直至到达荆湖南路潭州(今湖南省长沙市)时,方才得到宋钦宗在去年所发的召命。“次长沙,闻有渊圣皇帝召命,复元官,除资政殿大学士、领开封府事。即率湖南义旅以进,时四月八日也”[6],其时金军已驱掳宋俘们北上了。宋高宗即位后,“尊靖康皇帝为孝慈渊圣皇帝”[7],故宋人一般称呼宋钦宗为“渊圣”。李纲此行,原是有足够的精神准备,“见危思致命,入援裒义旅”[8],“万一不捷,当遂以死报国矣”[9]。《梁溪全集》卷57《节制湖南勤王人兵赴行在奏状》记载了李纲的自述说:
臣昨自观文殿学士、知扬州,责授保静军节度副使、建昌军安置,寻移夔州安置。未到间,蒙恩复元官,除前件职名差遣,系闰十一月三日圣旨。道路艰阻,近方承命。臣自在远方,闻金人攻围都城之久,凡以忠义自奋者,皆募兵入援。况臣荷国重恩,尝被柄用,愿效犬马之力,夙夜不遑,徒以身在罪籍,不敢妄发。及承召旨,即日率湖南提举等司勤王人兵,赴元帅府,禀受节制,会合前进。行次池州,伏睹元帅府檄书,方审都城失守,二圣播迁,臣子之心不胜痛愤。
李纲在另一奏中自述,他得此凶耗,不由当即晕倒,“号恸绝复苏,洒泪作翻雨”,“痛愤彻骨,绝而复苏”[10]。经历北宋末靖康之变的惨重劫难,人们普遍认为,李纲“功业卓伟,忠义奋发,真社稷之臣,天下之所乐从,海内之所推称者也”[11]。“天下人望之所归者”,李纲“一人而已”[12]。“万口一音”,认为“纲之用舍,系一时之轻重”[13],“其德义才力,足以任大事,卫王室,赴斯人之望者”[14]。
宋高宗在即位前,曾给李纲手书说:
构顿首。清暑,伏惟钧候万福。久违瞻谒,王室多故,金人连岁侵逼中(国),诏书已再讲和,所以严戢兵锋。岂谓天未悔祸,乘舆蒙尘,闻之心焉如割。已令会兵追击,冀遂奉迎而归。方今生民之命,急于倒悬,谅非不世之才,何以协济事功。阁下学穷(究)天人,忠贯金石,是用尽复公旧官职。泽被斯人,功垂竹帛,乃公素志。想投袂而起,以拯天下之溺,以副苍生之望。所祝道中倍加保卫。谨启,构顿首。伯纪枢密、观文。[15]
此份书信发于四月,显然微示称帝后命相之意。当时李纲已与荆湖南路安抚使郭三益“偕率本路兵入援”[16]。宋高宗登基后五天,即命“资政殿大学士、新除领开封府职事李纲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趣赴阙”[17]。他固然信用黄潜善和汪伯彦,但两人“新擢执政,人望未孚”[18],考虑到危难的形势,还不打算将两人马上命相,而先命李纲为右相。[19]
李纲“行至太平州”(今安徽省当涂县),得宋高宗登基的消息,立即上封事,主要说了以下两条:
今日待夷狄之策,所谓和、战、守者,当何所从而可也?欲和乎?则前日之和,其效如此;而金人北归,虽宗室亦尽徙以行,其意为如何?而二圣之辱,实不共戴天之雠,和岂可复信!欲守乎?则朝廷已失河北、河东两路士民之心,或为金人之所得,或为豪杰之所据,密迩畿甸,易为侵陵,守岂复易图!欲战乎?则去冬将佐卒伍,乏人抚御,皆散而为盗贼,兵力益弱,经此祸乱,士气益衰。所谓勤王之师,多募之于田亩之间,不习兵革,战岂可必胜!是三者,今日国论以何为宗?顾臣日夜思虑,念之至熟,因时施宜,有策于此,及当今之务数十条,皆急切而不可缓者。非得望清光于咫尺之间,未易殚言也。
恭俭者,人主之常德也;英哲者,人主之雄材也。继体守文之君,则恭俭足以优于天下;至于兴衰拨乱之主,则非英哲不足以当之。惟其哲,故见善明,足以任君子,而不为小人之所间;惟其英,故用心刚,足以断大事,而不为小故之所摇。在昔人君,体此道者,惟汉之高祖、光武,唐之太宗,本朝之艺祖、太宗为然。臣愿陛下深考汉、唐三帝与艺祖、太宗之所以创业、中兴,大过人者,了然于胸次,物至而应之,则天下之事,虽未底绩,固已定于心术之中矣。[20]
这两件事是李纲思虑的中心。他对新登基的皇帝自然不可能像宗泽那样,有透彻了解,但对新帝提出“兴衰拨乱之主”必须具备“英哲”的期望,仍是深中肯綮的。对金“和、战、守”三策,“当何所从”,他“日夜思虑,念之至熟”,则是希望在朝见时面陈。他还特别编著了汉高祖、光武帝和唐太宗的《三君行事纪要录》,后面呈皇帝。[21]
李纲到达江宁府,果断地处置了周德的兵变。[22]但另一方面,应天府的行朝则出现抵制李纲任相的风潮,这主要是由黄潜善、汪伯彦等人所发动的。“黄潜善、汪伯彦自谓有攀附之劳,虚相位以自拟”,宋高宗“恐其不厌人望,乃外用纲。二人不平,繇此与纲忤”[23]。他们编造各种理由,说“李好用兵,今召用,恐金人不乐”[24]。御史中丞颜岐对宋高宗建议说:“邦昌,金人所喜,虽已为三公,宜加同平章事,增重其礼。李纲,金人所不喜,虽已命相,宜及其未至,罢之,以为中太一宫使、兼经筵官,置之散地。”他甚至连上五奏。[25]右谏议大夫范宗尹“力主议和,乃言纲名浮于实,而有震主之威,不可以相。章三上”[26]。
按李纲自述,甚至他到了应天府城南的穀熟县,“颜岐遣人投文字,封以御史台印,开视之,乃论余不当为相章疏”。“前后凡五章,皆不降出,故岐封以示余,欲余之留外而不进也”。李纲到此方知,“外廷所以沮之者,无所不至,益以感惧”。有人劝李纲“遂留”。李纲说:“国家艰危,至此极矣!岂臣子事形迹,避嫌疑,自爱惜之时哉!上知遇如此,得一望清光,敷陈腹心,退就田里,死且不朽,如岐言,何足恤!”[27]
中国古儒从来强调,在官场中,“君子难进而易退,小人反是者也”[28]。“君子难进易退,小人易进难退”。[29]饱读经史的李纲,岂不懂得这个道理?然而在“国家艰危,至此极矣”的情势下,李纲以一身任天下之重,就顾不得这条训诫了,只能毅然挺身进入南京应天府城,而不能有迟疑或反顾。
六月初一日,李纲进入行宫,拜见新帝,他念及家国之奇耻大辱与危难,“不觉涕泗之横流”。鉴于一些人的反对,李纲更感到自己不能腆颜受命。他说,“谓材不足以任宰相,则可,谓为金人所恶,不当为宰相,则不可”。“陛下断自渊衷,特达用臣,而外廷之论如此,臣敢当此任?愿乞身以归田里。至于陛下命相,于金人所喜所恶之间,更望圣虑有以审处”。宋高宗慰谕一番,当即命内侍邵成章“宣押赴都堂治事”。
翌日,李纲再次奏对于内殿,宋高宗说:“朕决意用卿,非在今日,社稷、生灵赖卿以安,卿其无辞。”李纲说:“臣愚陋无取,不意陛下知臣之深也。然今日之事,持危扶颠,以创业为法,而图中兴之功,在陛下而不在臣。”李纲对这位新皇帝的了解其实不深,但某些片断的事实和印象,已使李纲见微而知著。他不得不向官家剀切陈词,以宋钦宗的失败帝业为戒,“夫知人能信任之,而参以小人,犹足以害霸,况于为天下,而欲建中兴之业乎?”“不谓今日遭遇陛下龙飞,初无左右先容之助,徒采虚声,首加识擢,付以宰柄。顾臣区区,何足以仰副图任责成之意。然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如臣孤立寡与,更望圣慈察管仲‘害霸’之言,留神于君子、小人之间,使臣得以尽志毕虑,图报涓埃,虽死无憾。”[30]李纲就此开始了他的相业。
二、宗泽赴任开封府
宋高宗称帝不满十日,当宰相李纲尚未至南京应天府行朝赴任之时,即已打算命王伦和朱弁充大金通问使与副使,傅雱和赵哲充大金通和使与副使。“既而黄潜善、汪伯彦共议改雱为祈请使,閤门宣赞舍人马识远为副,而伦、弁、哲不遣。国书外,又令张邦昌作书遗二帅”。将“通问”和“通和”的使名改为“祈请”,无非是寓自我贬辱之意。命令金人所立伪楚皇帝张邦昌修书,致金左副元帅完颜粘罕(宗翰)和右副元帅完颜斡离不(宗望),也无非是企求对宋朝重新立国而废伪楚有所谅解。史称“时潜善等复主议和,因用靖康誓书,画河为界。始敌求割蒲、解,围城中许之。潜善等乃令刑部,不得誊(宋高宗即位)赦文下河东、北两路及河中府、解州。其(五月)乙未(六日)、丁酉(八日)所遣兵,且令屯大河之南,应机进止”。[31]
以上命令当然是宋高宗和黄潜善、汪伯彦的共同决定。当时,金军仅占领河北与河东的十多个府、州、军,而大部分州县“皆为朝廷固守”[32]。然而“每惟和好是念”[33]的宋高宗,却决定承认北宋末开封城下之盟,与金“画河为界”。黄潜善和汪伯彦提出的“画河为界”,事实上成了宋高宗即位后十四年间基本的政治构想和设计,其目标无非是屈辱媾和,以求苟安一隅,根本不打算恢复故地。
赵士 在宗室中颇有贤名,又是赵构的“皇叔”一辈,他在拥戴宋高宗即位中起过作用。但他对此政治构想和设计,深感忧虞和气愤,遂“首论大臣误国”,力荐李纲任相。宋高宗随即发表赵士 外任知南外宗正事,将他逐出朝廷。监察御史张所反对放弃两河,弹奏黄潜善“奸邪”,也被贬官凤州团练副使,流放到江州(治今江西九江市)“安置”。宋朝台谏官虽然官位不高,但政治地位重要。张所作为一名台官,仅因弹奏一个执政官,而承受如此厉害的惩罚和贬黜,这在以“好谏纳言”为“家法”的宋朝,[34]是相当罕见的。张所和赵士 成为新皇帝“立极之初”首先被逐的端人正士。[35]
宗泽来到南京应天府,宋高宗和黄潜善、汪伯彦当然都不容宗泽干预朝政,认为最妥当的处置,就是外任,遂发表他升任龙图阁学士、知襄阳府。[36]其文职虚衔徽猷阁待制升龙图阁学士,即由从四品升正三品。[37]他与李纲都是在六月初一日,先后觐见宋高宗。自两人在北京大名府不欢而散正好时隔半年,转瞬之间,当时的康王,虽明知不像人物,却已成宗泽必须毕恭毕敬行臣规的皇帝,时事的巨大变迁,一时使这个老臣百味俱陈,百感交集,“气哽不能语,涕泗交颐”,据称宋高宗表面上也“为之动容”“问劳甚厚”[38]。
《宗忠简公集》卷1《条画四事札子》是宗泽对新帝的第一奏,表露了他不得不说,却又不得畅所欲言的复杂思考和感情。《鲁斋王文宪公文集》卷14《宗忠简公传》将前三条概括为“一论人主不可以喜怒为赏罚;二论人主职在任相,(愿)于稠人广众之中,不以亲疏,不以远近,虚心谨择,参以国人左右之言,爰立作相,毋使小人参之;三论臣下有怀奸藏慝,嫉贤蔽善者,当使耳目之官沥心弹纠,毋有所隐”。以上三条其实都是针对皇帝重用把持朝政的黄潜善和汪伯彦,却都说得隐晦曲折,含糊其词。宗泽所陈的第四条说:
臣闻天下之事,为于可为之时,则成,为于不可为之时,则败。成败之机,间不容穟。是以古人有“时哉!不可失”之语。恭惟陛下继离之照,法乾之刚,故见机而作,炳果断而罔后艰,成败之机,不出昭回之鉴,臣复何言。臣诚心,祗思徇国,久荷眷遇,臣非木石,能不自知。然臣每见事有当行,请之必力,言既拙直,势甚孤危。愿陛下察臣之衷,力赐保祐,使全骸骨,以尽余年。臣之悃诚,言不尽意。
按照古代臣规,宗泽不能指摘刚即位的皇帝过错,还须违心地称赞“陛下继离之照,法乾之刚,故见机而作,炳果断而罔后艰,成败之机,不出昭回之鉴”。宗泽也明知自己的处境,“见事有当行,请之必力,言既拙直,势甚孤危。愿陛下察臣之衷,力赐保祐,使全骸骨,以尽余年”。最终“臣之悃诚,言不尽意”一句,活画了他欲言又止的无奈境遇,却只点到为止了。
然而宗泽得知“画河为界”的决策后,他的满腔义愤又不可抑勒地迸发了,他又专门为此上奏说:
臣闻天下者,我太祖、太宗肇造一统之天下也,奕世圣人继继相承,增光共贯之天下也。陛下为天眷佑,为民推戴,入绍大统,固当兢兢业业,思传之亿万世,奈何遽议割河之东,又议割河之西,又议割陕之蒲、解乎?此三路者,太祖、太宗基命定命之地,奈何轻听奸邪附贼张皇者之言,而遂自分裂乎?臣窃谓渊圣皇帝有天下之大,四海九州之富,兆民万姓之众,自金贼再犯,未尝用一将,出一师,厉一兵,秣一马,曰征曰伐,但闻奸邪之臣朝进一言以告和,暮入一说以乞盟,惟辞之卑,惟礼之厚,惟虏言是听,惟虏求是应,因循逾时,终致二圣播迁,后妃、亲王流离北去,宗社蒙耻。臣每念是祸,正宜天下臣子弗与贼虏俱生之日也。
臣意陛下即位,必赫然震怒,旋乾转坤,大明黜陟,以赏善罚恶,以进贤退不肖,以再造我王室,以中兴我大宋基业。今四十日矣,未闻有所号令,作新斯民。但见刑部指挥,有不得誊播赦文于河东、河西、陕之蒲、解。兹非所以新人耳目也,是欲蹈西晋东迁既覆之辙尔!是欲裂王者大一统之绪为偏霸尔!为是说者,(何)不忠不孝之甚也!既自不忠不孝,又坏天下忠义之心,褫天下忠义之气,俾河东、河西、陕之蒲、解,皆无路为忠为义,是贼其民者也!臣虽驽怯,当躬冒矢石,为诸将先,得捐躯,报国恩足矣!臣衰老,不胜痛愤激切之至![39]
在此奏中,他不仅不点名地痛斥“为是说者,(何)不忠不孝之甚也”,并且直接指责皇帝即位“今四十日矣,未闻有所号令,作新斯民”,“奈何轻听奸邪附贼张皇者之言,而遂自分裂乎”!针对“画河为界”,他最为愤慨和忧心者,就“是欲蹈西晋东迁既覆之辙尔!是欲裂王者大一统之绪为偏霸尔”。无比忠荩激愤之情,流自肺腑,溢于言表。但此后的史实表明,此奏对宋高宗本人其实也根本不能有所触动。
六十九岁的宗泽和四十五岁的李纲在南京应天府相会,这也许是两人的初次会见,又终于成为最后的一面。在饱经忧患之余,两个志同道合者互相倾吐衷曲。宗泽“忠义慷慨,愤发至流涕”[40],李纲“与语,衮衮可听”[41]。此后,宗泽又再次在给李纲信中特别强调:
毋蹈东晋既覆之辙,毋安积薪未燃之火。[42]
宗泽不断公开斥责黄潜善为“闽人”,汪伯彦为“徽人”,“朝夕赞(陛)下南幸”,“何故厚于贼虏,薄于国家”[43]。黄潜善、汪伯彦等人自然对宗泽恨之入骨,只望将他尽早逐出朝廷,又设法使宗泽改任知青州(今山东省益都)兼京东路制置使。[44]李纲为此在宋高宗面前力荐他出任知开封府。依《梁溪全集》卷175《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下所述:
是时范讷、王襄罢,而开封府与留守阙官。余荐宗泽于上,以为留守非泽不可。泽,浙东人,自为小官,即卓荦有气节,敢为,不诡随于世,以故屡失官。靖康间,知磁州,上以康邸持节使虏中。时金人已再犯河北,泽力挽留,以为不可行。其后有元帅之命,遂即大位,泽之功为多。同列忌之,谮毁百端,不得留府中,既而除知襄阳府。余到行在,泽适至,与语,衮衮可听,发于忠义,至慷慨流涕,故余力荐之。上笑曰:“泽在磁,凡下令,一切听于崔府君。”余奏曰:“古人亦有用权术,假于神,以行其令者,如田单是也。泽之所为,恐类于此。京师根本之地,新经扰攘,人心未安。非得人以镇抚之,不独外寇为患,亦有内变可虞,使泽当职,必有可观。”上许之,乃除延康殿学士、知开封府事、兼留守。
李纲强调“绥集旧邦,非泽不可”,宋高宗便任命宗泽为开封知府。[45]延康殿学士后又复端明殿学士旧名,就文职虚衔而言,比原有的龙图阁学士高一官。[46]在当时的形势下,宋高宗根本不愿回旧京,开封知府自然是最重要的外任差遣。对宗泽的人事安排,事实上成了李纲相业中一个最重要的部署。宗泽于离南京应天府赴任途中赋诗描写自己的心情说:
泣涕收横溃,焦枯赖发生。
不辞关路远,辛苦向都城。[47]
宗泽在诗中所表述的,其实就是后来岳飞《满江红》词中“待从头收拾旧山河”一样的怀抱。但他却已是年近古稀、气血枯竭的老人,在祖国危难的时刻,仍然以救亡图存为己任,不惮奔赴前沿,进行人生最后的拼搏,何其悲哉!何其壮哉!
三、李纲惨淡经营的相业
经历了北宋末年的祸乱变故后,李纲已成为一个有深谋远虑的政治家。后来朱熹评论所谓“中兴诸相”时说,唯有“李丞相大义分明”,“建炎再造,首登庙堂,慨然以修政事,攘夷狄为己任”,“纲领大,规模宏阔,照管得始终本末,才极大,诸公皆不及,只可惜太粗耳”。[48]所谓“粗”,无非是指他不谨小慎微,对细节的考虑不够周全缜密。这对一个掌大政方针的宰相而言,不过是微瑕和小疵而已。
面对着一个年轻的,既缺乏政治经验,事实上又只图苟安的皇帝,李纲“以一身任天下之重”,“慨然以修政攘夷为己任”。[49]他总结北宋亡国的惨痛教训,审度宋、金力量的对比,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和措施。李纲在六月初二日,最初就提出了十议,将写就的札子面陈皇帝:
其一曰议国是:大略谓中国之御夷狄,能守而后可战,能战而后可和,而靖康之末皆失之。今欲战则不足,欲和则不可,莫若自治,专以守为策。俟吾政事修,士气振,然后可议大举。
其二曰议巡幸:大略谓车驾不可不一到京师,见宗庙,以慰都人之心。度未可居,则为巡幸之计。以天下形势观之,长安为上,襄阳次之,建康又次之,皆当诏有司,预为之备。
其三曰议赦令:大略谓祖宗登极,赦令皆有常式。前日赦书,一切以张邦昌伪赦为法,如赦恶逆,选人循资,责降、罪废官尽复官职,皆泛滥不可行。谓当改正,以法祖宗。
其四曰议僭逆:大略谓张邦昌为国大臣,不能临难死节,而挟金人之势,易姓建号,身处宫禁,南面以朝。其后不得已,乃始奉迎。朝廷尊崇之,为三公、真王,参与大政,非是。宜正典刑,垂戒万世。
其五曰议伪命:大略谓国家更大变故,鲜伏节死义之士,而奉贼旨,爱伪官,屈膝于其廷者,不可胜数。昔肃宗平贼,而污伪命者以六等定罪。今宜仿之,以励士风。
其六曰议战:大略谓军政久废,士气怯惰。宜一新纪律,信赏必罚,以作其气。
其七曰议守:大略谓贼情狡猾,势须复来。宜于沿河、江、淮措置控御,以扼其冲。
其八曰议本政:大略谓崇、观以来,政出多门,纲纪紊乱。宜一归之于中书,则朝廷尊。
其九曰议责成:大略谓靖康间,进退大臣太速,功效蔑著。宜审择而久任之,以责成功。
其十曰议修德:大略谓上初膺天命,宜益修孝悌恭俭之德,以副四海之望,而致中兴。[50]
以下对李纲任相时的几项重大规划和措施,分别予以介绍:
(一)力主对金先守后战,而不应和:对金政策当然是南宋初最大最重的问题。李纲在《议国是》奏中特别强调,“不务战守之计,唯信讲和之说,则国势益卑,制命于敌,无以自立矣”,“昔金人与契丹二十余战,战必割地、厚赂以讲和;既和,则又求衅以战,卒灭契丹。今又以和议惑中国,至于破都城,灭宗社,易姓建号,其不道如此;而朝廷犹以和议为然,是将以天下畀之敌国而后已,臣愚窃以为过矣。为今之计,莫若一切罢和议,专务自守之策,而战议姑俟于可为之时”。“然则今日为朝廷计,正当岁时遣使,以问二圣之起居,极所以崇奉之者。至于金国,我不加兵,而待其来寇,则严守御以备之。练兵选将,一新军律,俟吾国势既强,然后可以兴师邀请,有此武功,以俟将来,此最今日之上策也”。“靖康之间,惟其国是不定,而且和且战,议论纷然,致有今日之祸。则今日之所当监者,不在靖康乎?臣故敢陈和、守、战三说以献。伏愿陛下断自渊衷,以天下为度,而定国是,则中兴之功可期矣”[51]。他既拒绝卑屈求和,又反对轻率冒险,主张先守后战,而不应和,这当然是唯一可行的“上策”。
在李纲的坚持下,黄潜善、汪伯彦等人原拟的祈请使傅雱,[52]改名大金通问使,与副使马识远北上河东。[53]据《三朝北盟会编》卷110傅雱《建炎通问录》说,“参见李丞相纲,首以使事相问”,“李丞相奏知河东奉使,臣与傅雱言,一言而合,即得旨,差雱河东路奉使”。李纲虽迫于皇帝之命,也须遣使,但与傅雱“一言而合”,然后再上奏委派。
(二)人事安排:宋高宗对于李纲的十议,“降出议国是、巡幸、赦令、战、守五札,余皆留中”,并且对李纲说:“执政中有与卿议论不同者,更俟款曲商量。”[54]所谓“执政”当然是指黄潜善和汪伯彦。这表明在李纲任相之初,凡他提出的政见,宋高宗必须再同黄潜善和汪伯彦商量之后,再确定取舍。其实,后来的事实表明,即使对于皇帝“降出”的五议,黄潜善和汪伯彦也同样持反对态度,只是一时尚不便于一切否决而已。
李纲与宗泽会面时的具体谈话内容,后人固然已不可知,但揆情度理,对黄潜善和汪伯彦两执政把持朝政,宗泽不可能不对李纲谈及。李纲又体察各方面的情况,自然已深感自己虽名为宰相,却孤立于朝廷,他盘算着寻找和援引帮手,以求改变此种局面。
在李纲的力争之下,宋高宗“诏亲征行营副使司、河东宣抚使司官属见责降人朝奉郎方元若、奉议郎裴廪、直秘阁沈琯、朝奉大夫韩瓘、刘正彦、奉议郎张焘、承务郎邹柄、宣教郎何麒、从事郎何大圭、刘默、张牧等十七人并与差遣”[55]。如前所述,张焘是他的妻弟。当然,李纲的十七名前幕僚的复官,并授予差遣,肯定不足以解决孤立于朝的问题。
前任宰相吴敏与李纲一直相好,维持了私人友谊。但依吴敏的声望、政绩和资质,也不可能成为李纲举荐的对象。北宋末,与李纲志同道合、密切协同的执政只有许翰。《梁溪全集》卷175《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下说:“其后许翰至,余荐之于上,谓翰外柔内刚,学行纯美,谋议明决,宜在左右,参与大政。上亦喜其论事,乃以为尚书右丞,然翰之来晚,不能有相助也。”许翰“与李纲最厚”,由李纲“力引之”,他在七月就任。[56]李纲力荐的三个最重要的外任官员是宗泽、张所和傅亮。除了成功举荐宗泽之外,另两人的情况留待后面再叙。虽李纲说许翰“不能有相助也”,但黄潜善等人“请罢泽,翰极论以为不可”[57],还是支持了李纲和宗泽。
李纲没有忘记几位曾积极支持他,而被贬黜的言事官。他对宋高宗说:“靖康间,虽号为通言路,然台谏官如李光、陈公辅、余应求,议论鲠峭,皆远贬,其实塞之也。”[58]陈公辅、程瑀和余应求三人,“坐党附李纲,责监川陕诸司商税,至是并召”。宋高宗命“承议郎陈公辅为尚书吏部员外郎,朝奉大夫程瑀行司勋员外郎,朝散郎余应求为考功员外郎”[59]。但三人事实上还来不及赴任。
如前所述,有一早年即与李纲熟识的邓肃。李纲尚未到南京应天府,邓肃就被宋高宗任命为为左正言。[60]李纲拜相,邓肃写信说:“闻入参大政,欣跃之余,连夕不寐。盖非谓大厦已成,预为燕雀计;实幸斯道有传,而海内均福也。国势委靡,无如今日,然纪律已定,夫何患哉!”[61]他又以“门人、左正言邓肃”的名义进贺诗,其序说:“肃不敢效世俗谄语致贺,直述京城围闭,君父蒙尘之状,以见不共戴天之雠,在所必报也。伏乞钧慈特赐采揽。”[62]
邓肃处谏官之位,事实上积极配合李纲的相业。他弹劾开封围城中“受伪命者”,以及耿南仲、耿延禧父子等。[63]他上奏指责,“御药院奉圣旨,下开封府买拆洗女童不计数。且拆洗云者,岂必姝丽耶?”“日差人吏,遍走京城,凡见女童,举封其臂,间有脱者,其行贿已不赀矣。搜求之甚,过于攘夺,愁怨之声,比屋相闻。呜呼!尹开封府者与领御药院者,亦何累吾圣天子如是之甚哉!”[64]实际上是批评宋高宗好色。李纲也积极配合,向皇帝“论开封府封臂买童女”等事,宋高宗表面上只能表示“嘉纳”,内心其实却种下了嫌恶。[65]
(三)整饬军队和抗金军事部署:面对金军的严重威胁,如何强军,无疑是李纲新政的一个重要环节。他决心扭转军法和军纪废弛的局面。在他的主持下,宋廷于当月“颁军制二十一条”,其中有重申的旧法,也有另订的新法。如第一条即是申明阶级之法,第二条是申明禁兵逃亡法。第三条规定:“禁军出战,遇贼敌进前用命者,赏;辄退不用命者,斩;贼众我寡,力不能胜,因致溃散,不归本部、本寨聚集者,斩;因而逃归住营去处及作过者,家族并诛。”这是根据北宋末禁军不战而溃,逃窜各地,乘乱作乱的情况,而制定的新法。第十条规定:“全军胜,则全军推赏,全队胜,则全队推赏。同退走者,尽斩。军、队虽不胜,其间有能自斩贼级,及中伤在前者,自行推赏。”[66]这也是另订的新法。李纲希望通过这二十一条军法的贯彻,以整饬军纪,增强军力,争取抗金战争的全胜。
李纲在《议守》札子中说:
今日守备之策,当以河北、河东之地,建藩镇,立豪杰,使自为守,朝廷量以兵力援之;而于沿河、沿淮、沿江置帅府要郡以控扼,修城池,备器械,屯兵聚粮,坚壁清野,教车战以御其奔冲,习水战以击其济渡,使进无所掠,退不得归,则其势必不敢深入。至于陵边隅,破城邑,则不能保其必无也。但能备御,今冬不至越轶,使国势渐定,人心稍安,则自此得益修军政,吾无患矣。[67]
李纲的基本设想,是须在沿河、沿淮和沿江建立纵深防御,拟定了从河北东路、京东东路到两浙西路、两浙东路等十四路,每路设置若干帅府、要郡和次要郡,各积穀训兵,“如此数年,上下安习,即州郡之兵可用矣”。[68]在他规划之外的只剩下广南、福建和四川七路。后来的战争史表明,只有此七路大致未经宋金战祸,唯有利州路北曾被金军一度入侵,表明了他的远见卓识。
李纲上奏,建议以车战对付金朝女真骑兵:
金人以铁骑胜中国,其说有三,而非车不足以制之。步兵不足以当其驰突,一也,用车则驰突可御;骑兵马弗如之,二也,用车则骑兵在后,度便乃出;战卒多怯,见敌辄溃,虽有长技,不得而施,三也,用车则人有所依,可施其力,部伍有束,不得而逃。然则车之可以制铁骑也,审矣!
他特别详细介绍了统制张行中的“造车之法”“出战之法”“布陈之法”[69]。
北宋一代,并不重视水军,李纲依据战争的形势,很重视水军的建设。他说:
嘉祐中,范仲淹上言,乞于河阳置战舰、水军,以防契丹。当时以为迂阔,不果行。使用其说,创设至今,则大河有备,靖康初,金人岂能遽济渡哉?先事而言,则近乎迂;事至而后图之,则无所及。其实今日之急务也。所有诸路合置战船,募水军,欲乞专差官前去措置。
他还专门拟定水军军号为“楼船军”和“凌波军”[70]。此外,他对于“募兵、买马、劝民出财”,各地“增修城壁、器械”等,也都有具体建议。[71]李纲还采纳张悫等人的建议,号召人民组织“忠义巡社”[72],抵抗金军。
(四)创设河北西路招抚使司和河东经制使司:尽管有靖康之祸,但金军还只是占领河北和河东路的部分州、县。河北失守的仅有西路的怀州(治河内,今河南省沁阳市)、卫州(治汲县,今河南省卫辉市)、濬州和真定府,河东路则失地较多,其他的府、州、军都固守待援。[73]金军连从燕山府南下的通道也未能保持。李纲当然决不能同意宋高宗、黄潜善和汪伯彦遵守靖康城下之盟,与金朝“画河为界”的主张,而坚决主张收地两河。他上札子奏说:
臣窃以河北、河东两路,国家之翰蔽也。唐杜牧谓:“河北视天下,犹珠玑也;天下视河北,犹四肢也。”珠玑苟无,岂不活身;四支既去,吾不知其为人。故王者不得不王,霸者不得不霸,猾贼得之,足以致天下不安,其地势、风俗使然也。而河东实为天下之脊,介于河北、陕西之间,其地险固,其民坚忍,其俗节俭,其兵劲悍。祖宗得天下,削平僭乱,罔不臣服,惟河东最后,再驾而后得之,其难如此。而靖康之初,金人犯阙,以孤军入重地,我之守御固,而援师集,其势不难于和。宰相失策,欲脱一时之祸,而不为久长之计,凡所邀求,一切许之,遂割三镇,而河北、河东之地,几去其半。及贼兵退,三镇兵民为朝廷固守,中山、真定及沿边诸郡既已保全,而贼尽力以围太原,不肯舍去。朝廷遣使,以兵民之意及保全陵寝之故,愿输租税,以易疆土。金人且许且攻,几年而太原陷,犹信谲诈以讲和,不为备御之策。至其渡河,再薄都城,遂尽割两路以与之,画河以为界,遣执政、侍从、郎官数十辈,分诣交割,皆为两路之人所杀。
夫朝廷割地,不足以塞金人贪婪之欲,而适足以失两路士民之心。使地割而和可成,宗社遂安,犹之可也;今乃假和议以款我,既破京师,挟二圣以北狩,胁逼臣僚,僭窃神器矣。而议者犹以割地为然,此何理哉!
河北西路三帅府、二十余郡,靖康末所失者真定、怀、卫、濬,一帅府、三郡而已,其余至今皆坚守。一路兵民,有城郭者依城郭,无城郭者依大河,西山自相结集,多者数万,少者不下万人,各立首领,以相统率,知名号者已数十处,日以蜡书,号吁朝廷,乞师请援,愿为前驱。因而招抚,为吾之用,数十万众,不日可致。而金人留兵怀、卫、濬三郡,以扼吾要津,每郡不过三千人;其余皆胁制吾民,剪发易衣,以疑我耳。大兵临之,遣间要约,必有应者,则三郡不旬月间可复也。三郡既复,则真定可图,而中山之围可解,河北复为我有矣。然后第功行封,以河外郡县,悉议封建,使自为守,朝廷量力以助之,则藩篱固,而中原宁,此今日之要策也。河东之势亦然,但所失州郡,视河北为多。然所以处之之策,亦无以过于此者。
臣愚欲乞于河北西路置招抚司,河东路置经制司,择文武臣僚中有材略名望,素为两路兵民信服者,为之使、副。布宣朝廷德意,以结其心;信赏必罚,以作其气;训练习服,以教之战;量补名目,以旌劝其首领;宽给钱穀,以赈贷其乏绝;辟置僚属、将佐,乘机应变。一切许以便宜从事,则两路可以复全,中兴之功,指日可成,必自此始。犹捍水患于决溢之口,则下流无泛滥之虞;御盗贼于门墙之外,则堂奥有安靖之势,理之必至也。倘舍此而不为,则两路之人,且归怨于朝廷,强壮狡狯者,反为贼用,将何以待之?故臣以谓今日之所当先务者,无急于此。惟睿断不疑,特从所乞,天下不胜幸甚。[74]
此外,《梁溪全集》卷175《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下所载乃其口奏,与书面文字互有详略,今录于下:
至于所当急而先者,莫先于料理河北、河东两路。夫河北、河东者,国之屏蔽也;料理稍就,然后中原可保,而东南可安。今弃置两路,不复料理,而欲自安于东南;譬犹外有寇盗,不为之藩篱,而欲安于堂奥,其可得乎?今河北、河东,虽为金人蹂践而残破,(而)河东所失者,忻、代、太原、泽、潞、汾、晋,其余犹存也;河北所失者,不过真定、怀、卫、濬四州而已,皆靖康之末失之。真定以新易李邈为帅,怀以折彦质遁去,卫以朝廷遣使交割,濬以无城郭之故。其余中山、河间、庆源、保塞、[75]雄、霸、深、祁、恩、冀、邢、洺、磁、相、信安、广信二十余郡,皆为朝廷守。两路士民、兵将所以戴宋者,其心甚坚,在州郡者依城郭,无城郭者依大河,西山结山寨以为固,皆推豪杰以为头领,多者数万,少者亦不下万人,如此知名字者已十数处。
臣愚以谓莫若于河北置招抚司,河东置经制司,择有材略者为之使,宣谕陛下德意所以不忍弃两河于夷狄者。措置经营,结连其豪杰而用之,救援危急,收复州县。朝廷应副钱粮、告敕,有功者即命以官,其能保全一州,收复一郡,随其高下,以为节度、防御、团练使,如唐方镇之制,使自为守。非特绝其从贼之心,又可资其力以御敌,朝廷久远无北顾之忧。此最今日之先务也。
李纲对两河得失与天下安危的关系,说得十分透彻,特别批判了“议者犹以割地为然,此何理哉!”他对河北的情况显然了解较多,而宗泽给李纲的书信中,则可补充他到开封后所知的河东的情况,“前过京师,有河东数百姓来,日诉乞收复河东州县。有数太学生并太学正王择仁来相见,言收河东事。于今月二十九日,有王择仁附书并谘目来,与某”。“所有王择仁札子,谨此缴纳”[76]。当时两河地区的抗金斗争如火如荼地展开,[77]宗泽和李纲都主张因势利导,收复失地。面对李纲的正论,黄潜善和汪伯彦尽管内心反对,却无以正面提出驳议,表面上只能“佥议亦颇以为然”。宋高宗问:“谁可任此者?”李纲口奏:“陛下倘采用臣策,臣当询访其人,续且闻奏。”[78]《梁溪全集》卷175《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下叙述了询访和委任张所为河北西路招抚使的经过:
既退,询于士大夫间,多谓张所可以招抚河北,傅亮可以经制河东,而余亦颇闻其为人。张所者,山东人,以进士擢第,有材气谋略。当靖康间,为监察御史。朝廷以金人再犯阙,欲割弃河北,既遣使矣,虏骑薄城,京师围闭。所在围城中,独上言,乞以蜡书募河北兵,渊圣许之。蜡书至河北,士民皆喜曰:“朝廷欲弃我于夷狄,犹有一张察院,欲救我而用之乎!”应募者凡十七万人,故所之声满河北。部勒既定,会都城破,谋弗果用。上即位于南都,所首至行在,见上论列,且条具应募首领姓名人数,合措置事件以闻。朝廷欲以为郎官,奉使河北,以董其事。会所以察官上章,论黄潜善及兄潜厚奸邪,不可用,恐害新政。潜善引去,上留之,乃谪所凤州团练副使、江州安置。是时,余尚未至行在也。
是时所已赴谪所,遣使臣赍札子召之,二十余日而后至。上召对,摹画称旨,赐五品服,内府赐缗钱百万,以备募兵半年钱粮,给空名告千余道,以京畿兵千人为卫。将佐官属,听自辟置,一切许以便宜从事。有朝请郎王圭者,真定府人,真定既破,率众数万保西山,屡胜金贼。闻上登极,自山寨间道来,献其所谋,正与朝廷同,能道河北事尤详。有旨,除直秘阁、招抚司参谋官,使佐所。凡留行在者又二十余日而后行。
在北宋与南宋之交,张所无疑是位“有才气谋略”之士,由于弹奏黄潜善,而彼此有私隙,一时使李纲颇感为难。但他也未想到,“潜善欣然许诺”,张所出任河北西路招抚使一时显得相当顺利。
李纲另外荐举的傅亮,是同州冯翊县(今陕西省大荔)人。[79]靖康时,御史中丞陈过庭为上奏介绍,“房州文学傅亮博通古书,深晓时事,论议慷慨,智略纵横。昨充制置司勾当官,未几,以轻儇与陕西监当,又改湖南掾官”,建议“稍加试用”[80]。北宋亡国后,“房州文学傅亮以所募兵数千人入援”,“亮自朱仙镇直抵(开封城南)青城”[81]。《梁溪全集》卷175《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下叙述说:
傅亮者,陕西人,以边功得官,谙练兵事。靖康初,至京师,上封事,请以亲王为元帅,治兵于河朔。渊圣不喜,令押出门。其冬,复有荐者,再召之。亮至,而都城已破,率陕右、京西勤王之师三万人,首至城下,屡立功。统御将佐、士卒如古人,斩斩然整一,无敢犯令者。上即位,亮诣行在,召对,除通直郎、直秘阁。而亮之为人,气劲言直,议论不能屈折,执政不喜之,除知滑州。滑两经残破,无城壁,亮上疏自陈曰:“陛下复归东都,则臣能守滑;陛下未归,则臣亦不能守也。”执政摘其语,以为悖傲不逊,降通判河阳府,亮愤懑而去。余至行在,亮已行,使人召之,乃来,与语连日,观其智略气节,真可以为大将者。欲且试之,乃荐于上,以为河东经制副使,而以观察使王 为使。亦陕西人,累立边功,佥谓在武臣中可用者。
宋高宗对傅亮的直言,显然十分不满,但经过李纲的开陈和劝说,也同意委任傅亮为河东经制副使。至于充任河东经制使的王,虽曾在陕西“累立边功”,又“佥谓在武臣中可用者”,而往后的军事实践表明,他无疑只是个贪财和畏怯的庸将。
(五)力主对失节事仇者给予处分:任何民族都会有优点和缺点,有积极面和消极面。问题在于缺点和消极面占多大比例,特别是否占了主导地位。中国古代儒家一直强调士大夫的气节问题。孟子就总结出了“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极可珍视的古训。[82]“然而在专制政治下,士大夫失节是正常状态,而守节却是非常状态”[83]。陈公辅自靖康以后,一直被指为李纲同党,他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今日之祸,实由公卿大夫无气节忠义,不能维持天下国家,平时既无忠言直道,缓急讵肯伏节死义。”[84]
在北宋末的变故中,固然也有如李若水、梅执礼、程振等死难者,如前所述,梅执礼和程振都是李纲的朋友。在开封围城中,也有如张所、马伸、吴给等参与吴革谋划起兵靖难者。[85]但也出了一大批卖国求荣的无耻之徒,如张邦昌伪楚政权初立时,“工部侍郎何昌言请更名善言,避邦昌名也。其从弟通直郎昌辰亦请于吏部,更名知言”[86],一时引为笑料。
前第二章已介绍,李纲是特别强调节义者。他在《议伪命》札子中说:
臣闻运会之阨,何代无之。为臣子者,不幸而遇其时,则仗节死义,有死而已。国家涵养士类,垂二百年。适遭金人之变,劫质二圣,拥銮舆而北迁,逼立臣僚,易姓建号。而近臣百官,忘朝廷之厚恩,惜性命于俄顷,稽颡屈膝,奉贼称臣。有为金人之股肱,驱逼道君太上皇帝、皇太子、后妃,及搜捕宗室、戚属者;有为金人之喉舌,传命令,废本朝,而建伪楚者;有因为奸利,汙染国戚者;有为伪楚之辅翼,总其政事者;有受伪楚之官爵,与闻议论者;有肆为恶言,以辱本朝,以谄邦昌者;或为之草劝进之表,或为之定册立之仪。视之恬然,不以为怪。
夫节义者,天下之大闲也。近年以来,士知利而不知义,故平居无事之时,惟以保家谋身为得策;而一经变故,坐视君父如行路之人。自非一振国威,大变其风,天下未易理也。[87]
道理说得如此透彻,但如前所述,此议与另一《议僭逆》,即对张邦昌处分等,当即被宋高宗“留中”,说是“执政中有与卿议论不同”,即黄潜善和汪伯彦不同意,不便执行。
李纲拜相后提出的一系列大政方针,表明他的确是一位能以大勇敢、大气魄、大器局和大智慧,而力挽危局的相才。正如后来朱熹所说:“方南京建国时,全无纪纲。自李公入来,整顿一番,方略成个朝廷模样。”[88]今存李纲有一阕《苏武令》词,似为拜相后所作,以言心志:
塞上风高,渔阳秋早,惆怅翠华音杳。驿使空驰,征鸿归尽,不寄双龙消耗。念白衣,金殿除恩,(归)黄阁,未成图报。
谁信我,致主丹衷,伤时多故,未作救民方、召。调鼎为霖,登坛作将,燕然即须平扫。拥精兵十万,横行沙漠,奉迎天表。[89]
四、李纲动受掣肘与罢相
在朝事危难的关头,气节无非是表现为正气,李纲当然十分懂得树立和发扬气节的重要性。但无论是对宋高宗,还是对黄潜善和汪伯彦而言,他们既已立定主意,就是要降金苟安,就须在根本上回避气节问题;却又无以提出堂皇的理由,反对李纲的正论,就只能对“僭逆”和“伪命”两议采取模糊和淡化的态度。
李纲坚持己见,他对宋高宗说,“臣愚瞽,辄以管见十事,冒渎天聪,已蒙施行五事。如议本政、久任、修德三事,无可施行,自应留中。所有议张邦昌僣逆以及受伪命臣僚二事,皆今日政刑之大者,乞早降处分”。“方国家艰危,陛下欲建中兴之业,当先正朝廷,而尊崇僣逆之臣,以示四方,其谁不解体?又伪命臣僚,一切置而不问,何以励天下士大夫之节?执政中有议论不同者,乞降旨宣召,臣得与之廷辩”。
宋高宗遂“宣召黄潜善、吕好问、汪伯彦再对”而“潜善主之甚力”,经李纲“诘难数四,乃屈服,然犹持在远不若在近之说”。李纲说,“邦昌当正典刑,何远近之有?借使在近,当幽縶,而反尊崇之如此,何也?”“邦昌已僭逆,岂可使之在朝廷,使道路指目曰此亦一天子哉!”“臣不可与邦昌同列,正当以笏击之。陛下必欲用邦昌,第罢臣,勿以为相”。黄潜善再也无话可说,李纲又斥责吕好问对黄潜善之附会,汪伯彦只得说:“李纲气直,臣等不及。”宋高宗方才将李纲的《议僭逆》“降出”。但于翌日面对时,黄潜善“犹左右之”。宋高宗便令“太傅、同安郡王张邦昌责授昭化军节度副使,潭州安置”[90]。
在李纲的坚持和邓肃、左司谏潘良贵[91]等的弹奏下,王时雍、徐秉哲、吴幵、莫俦等一大批失节的官员分等受到惩处。其中较为特殊的是徐秉哲。宋高宗居然一度令他“假资政殿学士、领开封尹,充大金通问使”,“释秉哲之罪,使谕敌求和,秉哲不受”。于是“责授昭信军节度副使,梅州安置,坐使金辞行也”[92]。处分降臣,李纲似乎暂时占了上风,却与黄潜善、汪伯彦等仇隙更深。
宋高宗最初对张邦昌移交政权,颇为喜出望外。但他的态度又很快变卦,认为张邦昌的存在,对自己的帝位始终构成威胁,故最后仍以“在内中衣赭衣,履黄裀,宿福宁殿,使宫人侍寝”等不臣的“心迹”,赐令自裁。[93]
李纲“入朝月余,边防、军政已略就绪”,而黄潜善、汪伯彦之流却私下怂恿宋高宗南逃,这实际上也是对李纲政争的反扑。李纲不得不在一次奏对时规劝说:“独车驾巡幸所诣,未有定所,中外人心未安。夫中原者,天下形势根本也,一去中原,则人心揺,而形势倾矣!臣尝建巡幸之策,以关中为上,襄阳次之,建康为下。今纵未能行上策,犹当适襄、邓,示不去中原,以系天下之心。选任将帅,屯列军马,控扼要害,以折虏人之谋,使今冬无虞。车驾还阙,天下之势遂定。而近日外议纷纭,皆谓陛下且幸东南。果如所言,臣恐中原非复我有,车驾还阙无期,而天下之势遂倾,难复振矣!”宋高宗只能口不应心地解释说:“但欲迎奉元祐太后,及津遣六宫往东南耳。朕当与卿等独留中原,训练将士,益兵聚马,虽都城可守,虽金贼可灭矣!”李纲拜贺与称赞说:“陛下英断如此,虽汉之高祖、光武,唐之太宗,不是过也!”又说了一番“履艰难之运者,不宜怀安”的道理。李纲还为皇帝“拟撰诏文”说:
(祖宗都汴,垂二百年。比年以来,图虑弗臧,祸生所忽。肆朕纂承。顾瞻宫室。何以为怀?是用)权时之宜,法古巡狩,驻跸近甸,号召军马,以防金人。秋高气寒,再来犯界,朕将亲督六师,以援京城及河北、河东诸路,与之决战。已诏奉迎元祐太后,津遣六宫及卫士家属,置之东南。朕与群臣、将士独留中原,以为尔京城及万方百姓,请命于皇天。庶几天意昭答,中国之势寖强,归宅故都,迎还二圣,以称朕夙夜忧勤之意。应在京屯兵聚粮,修治楼橹器具,并令留守司、京城所、户部疾速措置施行。[94]
臣伏读愕然,未喻圣意,不知天虑与前不同,果以为当如此耶?将左右大臣密献此说,姑从其策耶?如天虑果以为当如此,臣窃以为未然;而左右大臣密献此说,则臣窃叹其未尝深思远虑,姑欲脱一时之患,而不知祸难之在后也。夫京师,宗庙所在,陛下即位之初,礼当一到,徒以城池之修未备,而防秋之期已迫,势有未可往者,臣固不敢力争。至于巡幸东南以避狄,则臣不知车驾果将安之耶?若欲出于下策,遂往建康,则臣恐天下之势倾,而中原不复为我有矣!
经李纲苦口婆心地劝说,据理力争之后,宋高宗“乃收还巡幸东南手诏,令与执政商议”。李纲于翌日又再具札子,并口奏说:“今乘舟顺流,而适东南,固甚安便,但一去中原,势难复还。夫中原安,则东南安,失中原,则东南岂能必其无事。一失机会,形势削弱,将士之心离散,变故不测,且有后艰。欲保一隅,恐亦未易。臣诚不敢任此责。且陛下既(已)降诏,独留中原,人心悦服,奈何诏墨未干,失大信于天下?愿断自渊衷,以定大计。”皇帝表面上不得不勉强同意,“乃许幸南阳”,但在内心深处,却深为嫌恶李纲,无非是其直言刺中了他希图“画河为界”,苟安宴乐、言而无信的痛处。两人的对金政策有根本性的分歧。
实际上,黄潜善和汪伯彦仍坚持原议,“阴以巡幸东南之计动上意,其议颇传于外”。“上意中变,于是纲所建白,上多不从”,他的处境已相当艰难。有幕客私下劝李纲说:“士论汹汹,咸谓密有建议者,东幸已决,南阳聊复尔耳。盍且从其议乎?不然,事将变。”李纲回答:“天下大计,在此一举,国之安危存亡,于是乎分。成命已行,倘或改易,吾当以去就争之。且上英睿,必不为异议所惑。不然,吾可贪冒宠禄,为保身计,虚受天下之(贵)哉!”[95]所谓“且上英睿,必不为异议所惑”,不过是古代不得不遵守的臣规的虚辞而已。李纲积累了近两个月的从政经验,内心何尝不清楚,皇帝是听从黄潜善和汪伯彦,还是相信自己?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决不愿妥协。
宋高宗设法提升黄潜善和汪伯彦的官位。六月,他将汪伯彦升任知枢密院事,作为长官。八月初,又任命李纲为左相,黄潜善为右相。[96]黄潜善特别举荐虞部员外郎张浚任殿中侍御史,[97]其实是要他充当自己驱除政敌的打手。
作为谏官的右谏议大夫宋齐愈在面对时,对李纲的措置持异论,说“招军、买马、劝民出财助国非是”。张浚与宋齐愈颇有交谊,在面对前,宋齐愈对尚任虞部员外郎的张浚说:“李丞相今上三议。李公素有名誉,其建明乃尔。”张浚进一步追问,宋齐愈说:“胡可为也?今西北之马不可得,独江、淮之南,而马不可用。括民之财。岂可艺极、至于兵数。若郡增二千。则岁责十万缗以养,今岂堪此?齐愈将极论之。”宋齐愈说此三项措施有实际困难,当然也是事实。张浚说,“宰相不胜任,论去之,谏官职也。岂有身为相未几,上三事,而公尽力驳之,彼独不恚且怨”。“公受祸自此始矣!”[98]
李纲至此已完全清楚自己的处境。据《梁溪全集》卷177《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下的自述:
初,余每因留身奏事,从容论治体,及有所规谏,虽苦言逆耳,上皆嘉纳。至是奏陈当世急务,拟进指挥,多不降出。余因知谮诉之言,其入已深。一日,对内殿,留身奏上曰:“臣以菲材,误蒙圣慈,使待罪宰相,当国家艰难之时,付以天下之重。臣夙夜黾勉,虽久患痁疾,亦不敢在假将理,思竭驽钝,以报称知遇之万一。近日屡烦宸翰,令改正已行事件。臣逐一按据辩明,幸蒙圣察。又所进拟措置机务,多未蒙降出。顾臣孤拙寡与,独荷陛下特达之知,忌媢者多,恐必阴有谮诉,而离间臣者。《书》言:时则勿有间之。而管仲亦以信用君子,而必以小人参之,为害霸。夫君子、小人若冰炭,势不两立,治乱安危,系其进退。在人主有以察之而已。”因出札子,极论君子、小人之理,且言:“靖康间,渊圣听用唐恪,而恪奸邪,舞智以御其君,能得渊圣之心,移易是非,变乱白黑。卒谮罢徐处仁、吴敏,而夺之相。其后遂致祸故。方陛下励精图治,枕戈尝胆,振起中兴之功,诚不愿蹈覆车之辙也。夫疑则当勿任,任则当勿疑。持狐疑之心者,来谗贼之口,愿致察于此。”上慰谕曰:“无此,但朕思虑偶及之耳。其余章疏,见省览,非晚降出。”余拜谢而退。
李纲在口奏的同时,又进呈了《论君子小人札子》的书面文字,其中说:
臣窃谓国家艰难之际,图回事业,虽材智兼用,然帷幄腹心,非君子不可。何哉?君子爱君而不谋身,忧国而不谋家,以公忘私,以义忘利,而小人则反此。自昔人主信小人而任之,其国未尝不至于危亡。夫小人岂不欲安存,而恶危亡哉?然使之谋人之国,必致于此者,以其无远见,而操术然也。彼方以谋家保身、营私趋利为得计,而于国事恬不加恤;非不加恤也,以谓必不至于危亡,而不知恤也。
然而为人主者,曷尝不欲用君子,而退小人哉!卒之君子多不能安其身于朝廷,而小人常得志者,君子行道直,自信笃,去就轻,好恶正,故也。行道直,则不能阿谀以取容;自信笃,则不能过防而远害;去就轻,则不为爵禄之所累;好恶正,则不为奸邪之所喜。自非人主明足以察,诚足以任,则君子虽欲有为于当世,不可得也。
李纲为了打破“谮诉之言,其入已深”,作了最大的努力,以求分辨君子和小人,强调“君子、小人若冰炭,势不两立,治乱安危,系其进退”,恳切希望皇帝对自己“疑则当勿任,任则当勿疑”。但是,不管他如何苦口婆心,与黄潜善、汪伯彦臭味相投的宋高宗,事实上却根本听不进其忠告和诤言,只是在表面上仍虚与委蛇而已。
黄潜善、汪伯彦等人遂看准时机,对李纲下手。他们选择的突破口,就是设法撤销张所的河北西路招抚司和傅亮的河东路经制司,以求迂回曲折地恢复“画河为界”的原议,他们为此制造了各种流言蜚语。据《梁溪全集》卷177《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下记载:
初,张所既受招抚使之命,建言乞置司北京,候措置就绪,即渡河,移司恩、冀,以所募兵内结陷虏兵民,复怀、卫、濬三州,解邢、洺、磁、相、中山之围,以图收复真定。
既有期矣,所尚留京师,招集将佐,措置钱粮。而河北转运使、权北京留守张益谦奏,招抚司搔扰,不当置司北京。且言所欲起北京屯戍兵给用器甲为非是。缘置招抚司,河北盗贼白昼杀人,不若罢之,专以其事委帅臣。盖张悫久为河北都运,与益谦善。悫以余尝沮其执政,故附潜善、伯彦,相与谋,使益谦为此奏,以沮张所,而惑上意也。余奏上曰:“张所画一,乞置司北京,候措置就绪日渡河。今所尚留京师,以召集将佐,故未行,不知益谦何以知其搔扰,而言不当置司。至于守兵器甲,不可辍那,当令招抚司具合用数申陈,自朝廷给降,可也。朝廷以金人攻围河北,民无所归,聚为盗贼,故置司招抚,因其力而用之,以解河北之急。岂缘置司,乃有盗贼?今京东、京西群盗啸聚,攻掠州县,岂亦招抚司所致耶?方时艰危,朝廷欲有所经略,益谦小臣,乃敢非理公然沮抑,此必有使之者,不惩之,无以戒妄议而沮奸臣。”
上乃令降旨,招抚司依画一置司北京,就绪日疾速渡河,不得抽摘守兵。具合用器甲,申朝廷应副。如招抚到河北兵民,严行钤束,无令作过。张益谦令分析以闻。尚书省既札下矣,枢密院复以益谦申状将上取旨,凡千余言,痛诋招抚司,令北京行下州县出榜。
后数日,乃关过尚书省。余始见之,乃以枢密院画旨并尚书省元降指挥,同将上进呈,与伯彦、悫争于上前。余奏曰:“张益谦所奏皆细故,情涉观望,尚书省已得旨行下,而枢密院又别取旨,痛诋訾之,此何理也?不过欲与益谦相表里,以细故而害大计,沮抑张所耳。朝廷以兵力不足,而河北之事急,故委张所以招抚,因兵民、盗贼之力,以捍强敌,而复故地。今措置甫就绪,行且成功,而沮抑之如此。州县将士知朝廷议论不同,安肯协力,弃事功于垂成,良可惜也!臣不知朝廷之于张所,欲其成耶?欲其败耶?欲其成,则不当沮抑之如此;欲其败,则不若罢去之。无使挟私害公,而不为国家虑也。沮抑一张所,有何所难,致误国家之大计,使河北兵民尽为金人之所得,河北州县尽为金人之所有,中原且弗能保,将谁任其责?靖康间,惟朝廷议论不同,无以公灭私之意,遂及祸。故今岂可复蹈覆车之辙耶!”伯彦、悫无以对,第云:“初不知尚书省已降指挥。”上乃令枢密院改正,依前降指挥施行。
(王)、(傅)亮行才十余日,枢密院复取旨,令留守宗泽节制,即日过河。亮申朝廷,以与前议及元降指挥不同,“今欲令过河,无不可者。但河外皆金人界分,本司措置,全未就绪。既过河后,何地可为家计?何处可以得粮?乌合之众,使复为金人之所溃散,何自可以得兵?亮等不足惜,第恐有误国事”。
余将上进呈,奏曰:“河东今日之势,不同河北。河北所失不过数郡,其余皆为朝廷守,王师渡河,犹有驻泊得粮之处。河东州县,太半陷没。沿河一带,自解州、河中至河阳、怀、卫,皆为金人所据。今经制司军旅未集,遽违前议,驱之渡河,遂为孤军。倘为金人所覆,不知朝廷何所更得将佐、士卒,当此一道,而经略之。古者将帅不从中御,愿且如前议,尽将帅之智虑而责成。俟其淹旷时月而无功,则朝廷自有法以待之,何必驱之若是之遽?”而潜善、伯彦皆谓不使之亟渡河,且失机会,如亮等但欲逗遛耳。
余曰:“兵事不可遥度,目下亦未见有机会可乘。但当委任将帅,使择利而动耳。今不恤其措置未办集,而驱之使渡河,正所以为贼饵,不见其利也。且亮等受命而行,才十余日,申明朝廷前后所降指挥不同,乃将帅之职,岂可便以为逗遛?如赵充国坚执屯田之议,不闻宣帝以为罪也。臣以谓不若只依前降指挥为便。”
上以潜善、伯彦执议,圣意颇惑,依违不决者累日。余留身,极论其理,且言:“潜善、伯彦始极力以沮张所,赖圣度鉴察之,不得行其志,又极力以沮傅亮。盖招抚河北,经制河东,皆臣所建明,而张所、傅亮,又臣所荐用。力沮二人,乃所以沮臣,使不安其职。臣每鉴靖康大臣不和之失,凡事未尝不与潜善、伯彦商议而后行,不谓二人乃设心如此。如傅亮事理明白,愿陛下虚心以观之,则情状自见。”上曰:“俟批出,只令依元降指挥,于陕府置司。”
至翼日,批出,乃云:“傅亮兵少,不可渡河,可罢经制司,赴行在。”盖潜善留身密启之也。余留御批将上,奏曰:“臣昨日论傅亮事,已蒙宣谕:俟批出,依元降指挥。继奉御批,乃罢亮经制使,不知圣意所谓?”上曰:“亮既以兵少,不可渡河,不如且已。”
余奏曰:“臣论傅亮,乞降指挥,非谓不使之渡河。缘亮昨乞于陕府置司,与金人对垒,募兵训练,择利过河,收复州县。朝廷已从其请。今行未半月,遽改命,使宗泽节制,即令过河。臣谓有不可者三:事从中御,不尽将帅之虑,一也;军旅未集,驱乌合之众渡河,即成孤军,必为金人之所溃,二也;军溃之后,朝廷未有将佐、士卒,可以当河东一道之寄,三也。故臣以改命为非是,当依前降指挥,以责成功。今乃缘臣争论之故,并与经制司罢之。此必潜善等以私害公,阴有以荧惑圣听,欲以沮臣,使去耳。臣荷陛下特达之知,起自罪谪,付以国柄。方艰难之秋,但知一意以为国家,苟可以持危扶颠者,知无不为,庶几仰副委任之万一。诚以傅亮经制河东,乃今日所当为之大者。潜善等乃欲以非理沮罢之,此而可沮,则其他孰可为者?今御批犹未施行,愿陛下致察于此,尚容臣得待罪于宰司,以图报称。不然,臣岂敢尸禄,贪冒宠荣,以虚负天下之责哉!”
上无语,余以御批纳上前,曰:“圣意必欲罢傅亮,乞以御批降付潜善施行。臣得乞骸骨,归田里。臣非敢轻为去就,更望陛下留神,熟思之。使亮不罢,则臣何敢决去。”因再拜榻前,上犹慰谕,谓不须如此。余既退,闻亮竟罢去,乃入表札求去。
以上只是李纲所接触到的片断情况,发生于八月十二日和十四日,[102]仅比关于张所的争议晚了五至七天。至于黄潜善、汪伯彦等如何密谋,如何怂恿皇帝罢傅亮,逐李纲等史实,已成永远的历史空白。事实上,宋高宗对傅亮几月前“陛下复归东都,则臣能守滑;陛下未归,则臣亦不能守也”的奏语,一直心存嫌恶。但他已不是单纯罢傅亮,而是决计通过罢傅亮,逼李纲提出辞呈,以逐出朝廷。按上引记录,李纲正论侃侃,说得宋高宗哑口无言。宋高宗明知理亏,分明拿不出名正言顺、堂堂正正的说词,却仍坚持“画河为界”,弃地两河,退避南方的决策,而只能行出尔反尔、反覆变诈之术。因为不罢李纲,不搬掉绊脚石,又何以推行此项基本决策?然而宋朝祖宗又留下了体貌大臣的传统,故宋高宗在表面上仍须与李纲虚伪地敷衍一通,以示圣恩的包容和宽厚。
应当说明,按汪伯彦掌管的“枢密院复取旨”,令河东路经制使司“听宗泽节制”,其实绝非是要扩大宗泽事权,而是旨在撤销李纲所设之河东路经制使司。一旦目标达到,“听宗泽节制”自然成为空文。
当时的宰执除左相李纲、右相黄潜善和知枢密院事汪伯彦之外,另有同知枢密院事张悫和尚书右丞许翰。正如李纲所述,他曾反对张悫出任执政,故张悫在对待张所与傅亮的问题上,确是附会了黄潜善和汪伯彦。不仅是李纲,宗泽和许翰也将张悫视为黄、汪一党。如宗泽上奏正式谴责说:“仆射黄潜善、枢密汪伯彦、张悫,皆无远识见,无公议论,偏颇回遹,惟富贵是念。”[103]许翰是在七月十五日任命的。然而上引李纲的记录中,不见许翰参政的议论,具体情况不清楚。正如前引李纲自述:“然翰之来晚,不能有相助也。”
张浚的劾奏原文今未传世,大致“以为纲虽负才气,有时望,然以私意杀侍从,典刑不当,有伤新政,不可居相位。又论纲杜绝言路,独擅朝政,士夫侧立,不敢仰视。事之大小,随意必行,买马之扰,招军之暴,劝纳之虐,优立赏格,公吏为奸,擅易诏令,窃庇姻亲等十数事”[104]。据朱熹所写张浚行状说:“宰相李纲以私意论谏议大夫宋齐愈,腰斩。公与齐愈素善,知齐愈死非其罪。谓上初立纲,以私意杀侍从,典刑不当,有伤新政,恐失人心。”[105]朱熹此件文字,其实是碍于与张浚儿子张栻的私人交情,照录张家提供的原文,有所曲笔。但《朱子语类》卷131说,李纲“相于南京时,建议三事。宋齐愈言之,其时正诛叛人,遂以宋尝令立张邦昌,戮之。当时人多知是立张邦昌,间有未知者,宋书以示之。及刑,人多冤之。张魏公深言宋甚好人。宋,蜀人,当时模样,亦是汪、黄所使(令)。魏公(张浚)亦汪、黄荐。李罢相,乃魏公言罢也”。张浚“初赴南京,亦主汪、黄”。“如汪、黄在高宗初年为宰相”,“高宗初启中兴,而此等人为宰相,如何有恢复之望?”对张浚此事持批评态度,并且认为宋齐愈是汪、黄同党。按宋朝的惯例,台谏官提出弹劾,不管是非曲直,宰相和执政也只能向皇帝上交辞呈。
李纲深感事无可为,已非去位不可了。他最后一次面对,宋高宗仍虚情假意地挽留,说:“卿所争事小,何须便为去就。”李纲说:“潜善、伯彦自谓有攀附之功,方虚位以召臣,盖已切齿。及臣至,而议论伪楚,建请料理河东、北两路,谓车驾宜留中原,皆不与之同,宜其嫉,无所不至。臣东南人,岂不愿陛下顺流东下,为安便哉!顾一去中原,后患有不可胜言者!”有人说:“公决于进退,于义得矣,如谗者何?”李纲说:“大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吾知全吾进退之节而已。畏祸患而不去,彼独不能讽言者诋訾,而逐之哉?天下自有公议,此不足虑。”[106]
尽管古代有严格的臣子规矩,李纲却在《乞罢第二表》中,无可抑勒地强烈表述了他极端痛愤之情:
顾两河之土彊,乃中原之屏蔽。名城坚垒,嶪嶭相望;高山大川,蟠互交鎻。风气便用武之习,兵法坚戴宋之心,因而用之,靡不济者。堤防修,则泛滥自息;藩篱固,则堂奥可宁。机会在于一时,功利收于百倍。力陈至计,幸契渊衷。创招抚、经制之两司,择张所、傅亮为二帅。所建议于靖康之末,得朔部之民情;亮总戎于建炎之初,有大将之规略。皆采众论,匪徇私心。斋坛既登,戎车甫驾,时靡旬日之久,变生腹心之间。枢密降旨以沮所者踰千言,宸翰从中以罢亮者方寸纸。事同戏剧,人为咨嗟。而臣备位宰司,误膺国寄,既不能以先见之明杜谗口,又不能以至诚之意回天心。复何颜面?尚叨宠禄![107]
五、李纲罢相后的倒行逆施
李纲罢相,震动朝野,使一些稍有血性的士大夫感到难以保持缄默。在北宋末领导伏阙上书爱国群众运动的太学生、名士陈东,应宋高宗之召,正好在“八月十五日至行在所,即具状申尚书省,不报。因寓居神霄宫”,尚未得皇帝召见。[112]如前所述,他其实与李纲无一面之交,但闻知此讯,激于爱国义愤,就立即上书。关于他的上书,今存《宋陈少阳先生文集》卷3载有三份,看来经后人所删节,其大意是“论李纲不可罢,黄潜善、汪伯彦不可用,乞亲征,邀请二帝”[113]。但指责宋高宗“不当即大位,将来渊圣皇帝归来,不知何以处”一段文字,当时已广为流传,[114]肯定是被删去了。另一抚州崇仁县(今江西省)士人欧阳澈也上书,“极诋用事者”,并且“语侵宫掖”,指责宋高宗“宫禁宠乐”[115],无非是批评皇帝沉湎女色,宠信宦官之类。
他们切直无隐的忠言,刺中了宋高宗的灵魂痛处,使他恼羞成怒。关于两人被害的一份重要原始记录,是今载于《宋陈少阳先生文集》卷8和《欧阳修撰集》卷7的许翰《哀词》,许翰说:
及纲罢相,翰犹缀班列奏事。一夕,见潜善独留甚久。翌日,上顾潜善曰:“昨夕二人已处之矣。”因泛言:“欧阳澈书论朕宫禁宠乐,恶有此事。陈东书必欲留李纲,归曲朝廷。”翰茫然,初不知其端也。既罢(朝),问潜善:“上所处者何人?”曰:“即(后所指)陈东、欧阳澈也。”“处之如何,岂已逐之耶?”曰:“斩之矣!”翰惊失色,潜善乃曰:“今日方将论救,已不及矣。”因究其书何以不下政府,曰:“独下潜善,故不得(以)相示。”是时伯彦、(张)悫皆不复问其本末,盖所与闻者也。伯彦等但称叹主上威神睿断。而潜善至堂,见应天府尹孟庾白事,独诘何以不关政府,而斩东等,微示愠色。盖潜善前留,本定此议,恶专其恶,故反推而远之也。
许翰说:“纲忠义英发,舍之无以佐中兴。今纲罢,而留臣无益。”他又说:“吾与东皆争李纲者,今东戮于都市,吾在庙堂,可乎?”“因力求去”,黄潜善、汪伯彦“等皆怒,有逐之之意矣”[120]。他满怀悲愤,离开朝廷,对皇帝的秉性是看透了,可说是痛心、伤心,兼之寒心到了极点。许翰从此就选择了苟全性命于乱世,而再也不愿参政。后宋高宗“召复资政殿学士、提举万寿观,辞不至”[121]。
按“画河为界”的既定决策,河北西路招抚司自然必须撤销,而招抚使张所自然是宋廷的重点打击对象。张所刚发遣都统制王彦、统制岳飞等率七千装备不良的军队,渡过黄河,前往收复失地,贬谪张所的命令便于九月下达。黄潜善极其憎恨张所,认为过去将他流放江州尚不解恨,又通过宋高宗,将张所贬逐至岭南,这是宋时对官员极重的处分。张所一片丹心,忠于职守,投降派其实根本搜剔不到什么罪名,居然下此毒手,作为对弹劾黄潜善的报复,也足见时政之昏暗。张所后居留荆湖南路首府潭州,被土匪刘忠杀害。[122]这位“有材气谋略”之士,“勇于有为,敢任难事”[123],空怀报国抗金之志,小朝廷却根本容不得他发挥才能,竟未得以施展半点儿抱负。张所实际上又是被小朝廷活活糟蹋致死,赍恨以殁。在张所被贬后十多年间,仍是“身名凋丧,後嗣零落”,几乎无人提及。只有岳飞感念遣恨和旧恩,为之上奏,要求褒表忠义,而宋廷也只是追复原官。[124]
左正言邓肃仍挺身为李纲主持正义,他上奏恳切而委婉地说:
窃惟人主之职,在论一相。陛下初登九五之位,召李纲于贬所,而任之以均衡,其待之非不专,而礼之非不厚。然李纲学虽正而术疏,谋虽深而机浅,固不足以上副眷注之诚矣。惟陛下尝顾臣曰:“李纲真以身徇国者!”今日罢之,而责词严甚,此臣所以窃有疑也。既非台章,又非谏疏,不知遣词者亦何所据而言之?臣若观望,岂复敢言?臣爱君,其敢默默乎?且两河百姓虽愿效死,而五月之间,略无统领,民心茫然,将无所适从矣?及李纲措置,不一月间,民兵稍集。今纲既去,两河之民将如何哉?伪楚之臣,罪当万死,前日纷纷,皆在朝廷。李纲先乞逐逆臣张邦昌,然后叛党稍能正罪。今纲既去,则叛臣将如何哉?叛臣在朝廷,政事乖矣;两河无兵,则夷狄骄矣。李纲于此,亦不可谓无一日之长也。昔者宣王所以为中兴之主者,内修政事,外攘夷狄而已。陛下圣德,过于周宣,所以修政事而攘夷狄者,岂可后哉!李纲一日之长,亦惟陛下采之。[125]
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二月,张浚又劾奏秘书省正字胡珵。胡珵颇有文采,“陈东上书,攻六贼,言者谓珵尝润色其书”[127],实际上参与了陈东领导的伏阙上书爱国群众运动。如前所述,他曾任李纲宣抚司幕僚,“尤蒙特顾”[128]。张浚指责他“挟谄媚之姿,躬奸回之性,沾沾可鄙,自托李纲,服童仆之役,而出入其寝室,朝夕交结,阴中善良。逮纲遭逐,营为百计,密招群小,鼔唱浮言。陈东之书,珵实笔削,意欲使布衣草莱之士,挟天子进退大臣之权,一时哄然,几致召乱。按珵罪状,天地不容,愿褫夺官爵,投之荒裔,永为臣子立党不忠之戒”[129]。宋高宗为此下诏说:“秘书省正字胡珵交结权要,传导风指,讽谕狂生,扇揺国是,可特追所有官,勒停,送梧州编管。”[130]将他流放到当时的岭南炎荒之地,这当然是十分严厉的处分。
在李纲等一批忠臣义士被贬被杀之后,宋高宗遂得以按与黄潜善、汪伯彦等原定的决策,于十月一日将“行在所”自南京应天府迁往淮南东路扬州(今属江苏),[131]“凡(李纲)纲所规画军民之政,一切废罢”[132]。他在临行前下诏说:
朝廷以连年兵革,国势未强,所以长虑却顾,巡幸淮甸。访闻小人乐于侥倖,撰造言语,妄倡事端,意在煽惑军民,成其私计,不可不治。应敢妄议,欲摇动朝廷者,许人告,有官人转五官,白身人补保义郎。同谋或为首始谋之人能自首者,免罪,依此推恩。其同谋及知情曾见闻不告之人,并行处斩。[133]
宋高宗又下诏奖励告讦,企图以酷刑峻罚钳制天下之口,这进一步暴露了他秉性的极端残忍。
黄潜善、汪伯彦等当然不可能有任何高明的对金政策,无非一是南逃,躲避金军的兵锋,二是卑辱遣使求和。但骄狂的金人一意要吞灭宋朝,对宋的复国完全采取不承认态度,宋高宗一厢情愿地派人出使金朝,到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为止,前后遣使五批,除了第一批外,后续的四批都被金方扣押。[134]
[1] .《梁溪全集》卷136《〈靖康行纪〉序》,今据附录一《年谱》引《〈靖康行纪〉序》摘录。
[2] .《梁溪全集》卷57《节制湖南勤王人兵赴行在奏状》。
[3] .《宋史》卷89《地理志》。
[4] .《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引《〈靖康行纪〉序》。
[5] .《梁溪全集》卷17,附录一《年谱》引《湖海诗序》。
[6] .《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
[7]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辛卯。
[8] .《梁溪全集》卷19《建炎行》。
[9] .《梁溪全集》卷162《书杜子美〈魏将军歌〉赠王周士》。据同卷《跋王府君文编》,又《直斋书录解题》卷21:“《王周士词》一卷:长沙王以宁周士撰。”可知王以宁字周士,如前所述,他曾是李纲宣抚司参议官,此后彼此一直有交往。
[11] .《历代名臣奏议》卷82欧阳澈上书,《欧阳修撰集》卷1《上皇帝万言书》。
[12]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乙未,《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卷1附吕中《中兴大事记》。
[13]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会编》卷124,《太仓稊米集》卷57《上皇帝书》。
[14] .《北山小集》卷36《寄李枢密论事札子》。
[15] .《梁溪全集》卷60《御书》,《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3《高宗属意李忠定》。
[16] .《要录》卷4建炎元年四月乙丑。
[17]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甲午。
[18] .《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4。
[19] .《会编》卷103,《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甲午。
[20] .《梁溪全集》卷56《上皇帝封事》注文说,李纲“被领开封府事之命,总师至次江宁府,上皇帝封事”。然而据《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乙未“从纲《建炎进退志》修入”,则说是李纲“行至太平州”,上此封事。依《要录》此后李纲到江宁府,平周德兵变之叙事,应以后者为准。此奏又载《历代名臣奏议》卷348。
[21]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癸亥,《玉海》卷58。
[22] .《梁溪全集》174《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上,《会编》卷102,《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已亥。
[23]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甲午。
[24] .《朱子语类》卷131。
[25]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辛丑。
[26]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己未朔,《宋史》卷362《范宗尹传》。
[27] .《梁溪全集》卷174《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上。
[28] .《温公易说》卷3。
[29] .元胡炳文《周易本义通释》卷2。
[30] .《会编》卷104,《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己未朔,《梁溪全集》卷19《建炎行》序,卷174《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上,卷178《建炎时政记》上,附录二《行状》中。
[31]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戊戌。
[32]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甲子注,此注有当时已沦陷之府、州、军统计,但统计不全,如河东路平定军就未列入。
[33] .《要录》卷159绍兴十九年四月戊辰,《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6。
[34] .《嵩山文集》卷1《元符三年应诏封事》。
[35]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丙辰,月末,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辛亥,《宋史》卷247《赵士 传》,卷363《张所传》。
[36] .宗泽任襄阳知府时间,应以《宋史》卷24《高宗纪》为准,《宗忠简公集》卷7《遗事》所载在朝见后,不确。
[37] .《宋史》卷168《职官志》。
[38] .《宗忠简公集》卷7《遗事》,《宋宗忠简公全集》卷9《宗忠简公事状》。
[40] .《梁溪全集》卷32《哭宗留守汝霖》序。
[41] .《梁溪全集》卷175《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下。
[42] .《宗忠简公集》卷4《上李丞相书》。
[43]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98《序·宗忠简遗事》,以《宋集珍本丛刊》影印明谢氏小草斋抄本《后村集》卷11同篇参校。
[44]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戊辰,《宗忠简公集》卷4《上李丞相书》。
[45]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戊辰,《鲁斋王文宪公文集》卷14《宗忠简公传》。
[46] .《宋史》卷162,卷168《职官志》,李昌宪:《宋朝官品令与合班之制复原研究》第102—10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
[47] .《宗忠简公集》卷5《雨晴渡关二首》。
[48] .《朱子语类》卷131,《朱文公文集》卷76《丞相李公奏议后序》。
[49] .《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乙亥,《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卷1附吕中《中兴大事记》。
[50] .《梁溪全集》174《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上,详见《梁溪全集》卷58,卷59。
[51] .《梁溪全集》卷58,《历代名臣奏议》卷84。
[52]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戊戌。
[53]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戊寅。
[54] .《梁溪全集》174《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上。
[55]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庚午。
[56] .《宋史》卷363《许翰传》,《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4。
[57] .《宋史》卷363《许翰传》。
[58] .《梁溪全集》卷176《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
[59]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丙寅。
[60] .《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丁酉作“右正言”,今从《宋史》卷375《邓肃传》,《栟榈先生文集》卷12《辞免除左正言第一札子》。
[61] .《栟榈先生文集》卷21《上李右丞相简》。
[62] .《栟榈先生文集》卷5《贺梁溪李先生除右府》。
[63] .《要录》卷7建炎元年七月辛丑,《宋史》卷375《邓肃传》。
[64] .《历代名臣奏议》卷195邓肃奏,《栟榈先生文集》卷12《辞免除左正言第九札子》。
[65]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丁亥。按李心传在注中说:“此据李纲《建炎进退志》修入。”但今存《梁溪全集》卷174至卷177《建炎进退志总叙》之节录已无此记事。
[66] .关于南宋初“军制二十一条”,《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壬申只作简略叙述,据《宋会要》刑法7之28—30所载,仅二十条,可能漏落一条,参见《梁溪全集》卷62《乞修军政札子》,卷176《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
[67] .《梁溪全集》卷59《议守》,《历代名臣奏议》卷334。
[69] .《梁溪全集》卷62《乞教车战札子》,卷176《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历代名臣奏议》卷222。
[70] .《梁溪全集》卷62《乞造战船募水军札子》,《拟水军号》,卷176《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历代名臣奏议》卷222。
[71] .《梁溪全集》卷61《乞募兵札子》《乞括买马札子》,卷62《乞令诸路郡县增修城壁器械札子》,卷176《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会编》卷109,《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丁亥,《历代名臣奏议》卷222。
[72] .《宋会要》兵2之50—58,《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丁卯,《宋史》卷363《张悫传》。
[73]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甲子注有宋朝已沦陷的府、州、军统计,但统计不全,例如平定军就未列入。
[74] .《梁溪全集》卷61《乞于河北西路置招抚司河东路置经制司札子》,《历代名臣奏议》卷84。
[75] .据《宋史》卷86《地理志》,“建隆初,置保塞军”,太平兴国六年,改保州,此处“塞”字疑衍。
[76] .《宗忠简公集》卷4《上李丞相书》。
[77] .参见本书第六章第一节。
[78] .《梁溪全集》卷175《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下。
[79] .《要录》卷4建炎元年四月甲子。《金史》卷128《傅慎微传》则称他“其先秦州沙溪人,后徙建昌。慎微迁居长安”。
[80] .《靖康要录笺注》卷8靖康元年六月二十七日。
[81] .《要录》卷4建炎元年四月甲子。
[82] .《孟子·滕文公下》。
[83] .王曾瑜:《宋高宗传——荒**无道》第188页,中国书籍出版社,2016年。
[84] .《宋史》卷379《陈公辅传》。
[85] .《会编》卷84,《要录》卷2建炎元年二月乙亥。
[86] .《要录》卷3建炎元年三月壬寅。
[87] .《梁溪全集》卷58《议伪命》,《历代名臣奏议》卷188。
[88] .《朱子语类》卷131。
[89] .《云麓漫钞》卷14载此词,称“绍兴初,盛传《苏武令》词”,“云李丞相(纲)作,未知是否”。
[90] .梁溪全集》卷174《建炎进退志总叙》上之上,《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壬戌,癸亥。
[91] .《宋史》卷376《潘良贵传》,《要录》卷7建炎元年七月辛丑,卷8建炎元年八月辛酉作右司谏。
[92] .《会编》卷111,卷112,《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己未朔,辛酉,壬戌,癸亥,卷7建炎元年七月辛丑。
[93] .《挥麈后录》卷4,《后村先生大全集》卷105《题跋·高宗御札》,《梁溪全集》卷176《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宋史》卷475《张邦昌传》。
[95] .《梁溪全集》卷63《议巡幸第一札子》《议巡幸第二札子》,卷177《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下,《历代名臣奏议》卷84,《要录》卷7建炎元年七月乙巳,卷8建炎元年八月壬戌。
[96] .《会编》卷112,《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戊寅,卷8建炎元年八月壬戌,《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4。
[97] .《要录》卷7建炎元年七月丁未。
[98] .《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丁亥。
[99] .《会编》卷80,卷111,卷112,《要录》卷2建炎元年二月辛未,卷7建炎元年七月辛卯,癸卯,卷8建炎元年八月戊子朔,《梁溪全集》卷176《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上,《宋史》卷200《刑法志》。
[100] .见《梁溪全集》卷63《论君子小人札子》,《历代名臣奏议》卷156。
[101] .《梁溪全集》卷180《建炎时政记》下。
[102] .《梁溪全集》卷180《建炎时政记》下。关于张所和傅亮的拜罢,另可参见《要录》卷6建炎元年六月丁亥,卷7建炎元年七月己丑朔,丙辰,卷9建炎元年九月壬寅。
[103] .《宗忠简公集》卷1《条画五事疏》。《要录》卷10建炎元年十月庚申作“臣窃见仆射黄潜善,福建人,枢密汪伯彦,徽州人,内张悫虽是北人,然无公识,无远见,议论偏颇”,文字稍异。
[104] .《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乙亥。
[105] .《朱文公文集》卷95张浚行状。按《名臣碑传琬琰集》中编卷55《张忠献公浚行状》的文字有异:“宰相李纲以私意恶谏议大夫宋齐愈,加之罪,至论腰斩。公知齐愈死非其罪。既入台,首论纲,罢之,大略谓纲虽负才气,有时望,然以私意杀侍从,典刑不当,有伤新政,不可居相位。”
[106] .《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乙亥,《宋史》卷358《李纲传》,《梁溪全集》卷177《建炎进退志总叙》下之下。
[107] .《梁溪全集》卷64。
[108] .《会编》卷113,《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乙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4,《宋史》卷358《李纲传》。
[109] .《梁溪全集》卷119《与程给事第一书》。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毁谤李纲,本书第十章第二节。
[110] .《栟榈先生文集》卷16《具瞻堂记》。
[111] .《朱子语类》卷131。
[112] .《宋陈少阳先生文集》卷6陈东行状。
[113] .《会编》卷113,《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壬午。
[114] .《挥麈后录》卷9。
[115] .《欧阳修撰集》卷7和《宋陈少阳先生文集》卷8许翰《哀词》,《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壬午,《宋史》卷473《黄潜善传》。
[117] .《会编》卷118,《要录》卷17建炎二年八月庚申。
[118] .关于宋高宗为杀害陈东和欧阳澈之元凶的考证,参见王曾瑜《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第二编二、《陈东和欧阳澈之死》,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
[119] .《梁溪全集》附录二《行状》下。
[120] .《会编》卷113,《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乙亥,丙戌,《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4,《宋史》卷363《许翰传》。
[121] .《要录》卷53绍兴二年闰四月癸丑,卷58绍兴二年九月庚辰,《宋史》卷363《许翰传》。
[122] .《要录》卷9建炎元年九月壬寅,《宋史》卷363《张所传》都不载张所贬谪的原因,其实无非是反映了官史为宋高宗的失政避讳。又两书说张所死于岭南贬所,今据《鄂国金佗续编》卷9《照会追复张所左通直郎直龙图阁省札》更正。
[123] .《宋陈少阳先生文集》卷3《上高宗皇帝第一书》。
[124] .《鄂国金佗稡编》卷11《乞以明堂恩奏张所男宗本奏》,《鄂国金佗续编》卷9《照会追复张所左通直郎直龙图阁省札》,《赐张所一资恩泽仍支银绢省札》。
[125] .《栟榈先生文集》卷12《辞免除左正言第十三札子》,《历代名臣奏议》卷143。
[126] .《要录》卷8建炎元年八月乙亥,《宋史》卷375《邓肃传》。
[127] .元或明初《无锡县志》卷3上。
[128] .《朱子语类》卷131。
[129] .《要录》卷13建炎二年二月辛未。
[130] .《要录》卷13建炎二年二月己卯,《鼠璞》卷上《陈东伏阙》。
[131] .《要录》卷10建炎元年十月丁巳朔。
[132] .《宋史》卷358《李纲传》。
[133] .《要录》卷9建炎元年九月癸丑。
[134] .王曾瑜:《岳飞和南宋前期政治与军事研究》第二编一、《宋高宗的对金屈辱外交》,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