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罢相后的唯一一次朝见

事实上,对李纲复相的问题,某些爱国士大夫的呼声一直很高。例如当宋高宗令前宰执上奏议论对金方略时,前参知政事李邴上奏说:“方今大臣,如吕颐浩气节高亮,忠力慨然,李纲识度宏远,威名素著,必自简于宸衷。愿陛下于二人者择其一,起而用之,必有以报陛下。”[1]

因张浚“数于上前言其忠,赵鼎尝为纲辟客,亦为上言,纲才器过人”。绍兴五年十月,宋高宗发表“观文殿大学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李纲为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2]。李纲屡次辞免,不获批准。[3]他遂“乞赴行在奏事”,到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正月十九日,三省同奉圣旨,依所乞”。李纲在二月“初十日到信州(今江西上饶市,实时属江南东路)”,“遵依圣旨指挥,星夜趱程,趋赴行在”[4]。另按李纲给宰相赵鼎的信中自述:“岁除受命,本欲单骑之任,适海寇遽犯福之闽安,人情惊扰,寓居城外,相去密迩,遂有挈家之谋。上元日,起离长乐,又值阴雨连绵,山路崎岖,几于寸进。今已幸脱闽境,数日间可至上饶(信州别名和县治[5]),自三衢(衢州)登舟,顺流而西,度此月下澣之初,可到行在。”[6]

南宋爱国词人张元幹(1091—1171),字仲宗,号芦川居士,福州永福县人。[7]李纲出任宣抚使,救太原时,据张元幹后在李纲祭文中说:

奈何反挤公,则有河东之役。仆尝抗之曰:“榆次之败,特一将耳,未当遽遣枢臣。此卢杞荐颜鲁公使李希烈也,必亏国体。”且陈以祸福利害,退而告公。公虽壮我,而为我危之。既不及陪,属同列有择地希进之诮,即投劾以自白,议者犹不舍也。是岁秋九月,卒与公同日贬,凡七人焉。流落倦游,回首十有四载于兹矣。[8]

可知当时张元幹也随李纲贬官。南宋时,张元幹“辛亥休官”,[9]即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年方四十一已致仕”。[10]张元幹在李纲祭文中又说:

辛亥至己未(绍兴九年),九载之内,公多居闽。岁时必升公之堂,获奉觞豆间,乃登高望远,放浪山巅水涯,相与赋诗怀古,未尝不自适而返。若将终焉,无复经世之意。迨夫酒酣耳热,抚事慷慨,必发虞卿、鲁仲连之论,志在忧国。

反映了彼此志同道合,过从甚密。张元幹“寄李伯纪丞相”的《贺新郎》词,是其爱国词的代表作:

曳杖危楼去。斗垂天,沧波万顷,月流烟渚。扫尽浮云风不定,未放扁舟夜渡。宿雁落,寒芦深处。怅望关河空吊影,正人间鼻息鸣鼍鼓。谁伴我,醉中舞。

十年一梦扬州路,倚高寒,愁生故国,气吞骄虏。要斩楼兰三尺剑,遗恨琵琶旧语,漫暗涩,铜华尘土。唤取谪仙平章看,过苕溪,尚许垂纶否?风浩**,欲飞举。[11]

判断此词的写作年代应有两句。一是“十年一梦扬州路”,宋高宗自建炎元年将行在迁到扬州,到绍兴六年,正好为时十年。二是“过苕溪,尚许垂纶否?”按李纲自建炎元年罢相,只有在绍兴六年二月,赴行在临安府,朝见宋高宗。[12]“过苕溪”,苕溪是乌程县的溪流,可作湖州之别名,[13]垂纶即是垂钓,应是使用姜尚“垂纶于渭滨”[14]的典故。当时宋廷的抗金气氛较为高涨,张元幹期盼李纲朝见后复相,如周代姜尚那样,举恢复之大计。但决定权是在皇帝,故有“尚许垂纶否”的问话。此后又有“风浩**,欲飞举”之语,在他看来,当时的抗金形势颇好,正是国士们有为之际。[15]并非只有张元幹一人,很多爱国士大夫都盼望李纲再相,“国人诵言,公去必复,图回开济,扶危定倾”[16]。“公逸祠宫,无虑十年。人皆谓公,宜在庙堂”[17]。“世方望公,在君左右,克终往绪,光复先业”[18]。当然,张元幹等人期望宋高宗复相李纲,根本上只是幻想。

李纲此次赴临安朝见,共面对三次。二月“二十四日,到国门”,宋高宗“特御内殿,三赐引对”。第一次在二月二十五日,第三次在三月初一日,“朝辞,得旨引见,上殿”。李纲对此次朝见,无疑是作了最充分的准备,“所进呈札子凡十有六”[19],包括《论中兴札子》《论金人失信札子》《论襄阳形胜札子》《论和战札子》《论朋党札子》《论财用札子》《论营田札子》《论赈济札子》《论江西军马札子》《论江西钱粮札子》《论虔州盗贼札子》《论福建海冦札子》《乞宫祠札子》《论常平札子》《议迎还两宫札子》《辨余堵事札子》,今存于《梁溪全集》卷81和卷82。

《论中兴札子》强调说,“势有强弱,事有成败,虽弱而有可成之机,虽强而有必败之兆,顾其理之如何耳。譬如医者之疗病,不问形之壮羸,惟察脉之治否。兴亡之理,何以异此?”只要措置得当,“因利乘便,大振天声以临之。臣将见四方响应,飙举云集,沛然有不可御者。中兴之期,已在指掌之中矣”[20]。李纲此奏主要是批判中兴无望,只图苟安之说。

《论金人失信札子》其实是针对宋高宗多次说难兄宋钦宗、李纲等失信于金人,“殊不知失信在金人,而不在中国;彼方恃虎狼之威,假信义之说以责我。吾之人谋回遹,方震怖之不暇,岂敢与之争是非曲直哉!徒受失信之名,使士大夫与夫将士、兵民茫然,不知所仗,此不可以不辩也”。“愿陛下降臣此章,与大臣熟议,发德音,下明诏,详述自宣和、靖康以来,失信在彼,而不在此。使中外士大夫与夫将士、兵民周知其故,晓然不疑。庶几在我有辞,人百其勇,士气日振,戡乱定功,莫此为先”[21]。

《论和战札子》再次批判遣使求和,“中国为和所误者多矣,十余年来,持和议之说,一切苟且,希冀万一者,何其纷纷也!夫靖康之间,彼以敌国待我,尚可言和;至建炎以来,见于文檄,彼其待我者为如何?乃欲恃和议,以为自安之计,其可乎?况仇雠之邦,不共戴天,卑辞重币,祇自取辱,何益于事!惟当修政刑,明赏罚,选将帅,治军旅,备器械,利甲兵,峙糗粮,积财用,士气既振,乘机大举,以恢复中原,是战之可成中兴之业”。“夫胜负兵家常势,大计已定,愿无以细故动揺,益务自治自强。如汉高祖之坚忍,乃可得志,倘或且战且和,如六国之朝从而暮横,臣愚未见其可也”[22]。

如前所述,李纲特别重视襄阳府在反攻中原中的战略地位,《论襄阳形胜札子》说:

惟襄阳地接中原,西通川、陕,东引吴、越,如行于弓弦之上,地里省半;而又前临京畿,密迩故都,后负归、峡,蔽障上流。遣大帅率师以镇之,如置子于局心,真所谓欲近四旁,莫如中央者也。既逼僭伪巢穴,贼有忌惮,必不敢窥伺东南。将来王师大举,收京东、西及陕西五路,又不敢出兵应援。则是以一路之兵,禁其四出,因利乘便,进取京师,乃扼其喉,拊其背,制其死命之策也。

朝廷近拜岳飞为荆、襄招讨使,其计得矣。然驻军岳、鄂,未闻前进。岂不以自兵火以来,襄阳焚毁尤甚,野无耕农,市无贩商,城郭隳废,邑屋**尽,而粮饷难于运漕故耶?

臣观自古有意于为国家立功名之人,如刘琨、祖逖之徒,未尝不据形胜,广招纳,披荆榛,立官府,履艰险,攻苦淡,积日累月,葺理家计,然后能成功者。若欲坐待其事成,必无此理。愿诏岳飞,先遣将佐、军马及幕府官,径趋襄阳,随宜料理,修城壁,建邑屋,招纳西北之民,措置营田,劝诱商贾之伍,懋通货贿。稍稍就绪,然后徙大兵以居之。旁近诸郡,如金、房、随、郢见属我者,可以抚绥;如陈、蔡、许、颍见从贼者,可以攻取。不过年岁间,必有显效。如谓屯兵聚粮,运漕为难,则汉江出襄阳城下,通于沔、鄂,漕运之利,未有如此之便者。当以兵护粮船,使贼不得抄掠,则吾事济矣。今日天下形胜,臣愚以谓无出襄阳之右者。[23]

然而在事实上,岳飞后虽曾一度以大军进驻襄阳府,却终因后勤困难,最终仍只能以鄂州为岳家军的大本营。

李纲在离开临安前后,又另上札子,再次申述对用兵的各种具体建议,他特别指出:

臣蒙陛下面谕,以数十年来,训练士卒,今方可用。臣退而询之士大夫,咸以为然。区区愚虑,尚有可疑者,以谓吾之士卒,初未尝与大敌力战,则欲保其临敌用命,无奔溃之虞,犹未易也。金百炼则为精金,卒百战则为精卒。故臣欲试之山东者,使战得一胜,则士气百倍,乘破竹之势,所向无前矣。

臣昨在靖康中,与闻国论,当是时岂不愿和,但欲和得其是,则两国生灵,皆赖其利。今日朝廷之议,臣虽不得而与,然闻之士大夫,亦颇得其梗概矣。臣素以治兵为然,岂不愿战,但亦欲战得其是,则中兴之业,自兹以始。夫天下士民,凡有知识者,孰不愿陛下以战则胜,以守则固,而早致中兴之功。独议和者不然,袖手旁观,惟觊一有差失,以售其说,臣愿陛下以持重用兵,以多算取胜,而无为议和者之所幸。天下不胜幸甚。

臣窃谓朝廷用兵,有横议沮师者,罪固不可赦。至于陈献利害,欲弥缝阙失,助成大功,则宜特留圣意,曲赐嘉纳。庶几有智虑者,皆愿自竭,有补国事,伏望圣察。[24]

南宋在绍兴四年先后取得仙人关、襄汉和淮南三次军事胜利,绍兴五年,岳飞又瓦解了杨么叛军,南宋的国力确有上升之势。但李纲仍深知宋高宗志在苟安,而不在抗金,尽管在表面上,朝廷似乎抗金气氛高涨,而皇帝其实根本不可能有坚定的抗金之志。他生怕皇帝的苟安之志逢机必发,加之“议和者”“售其说”,“横议沮师”,而不得不先事劝诫。这表明他的见识和谋略,确是在同时的侪辈之上,不愧是当时最高明的政治家。往后的历史演变,更是证实了李纲的先见。

二、赴任后的艰难经营

李纲致赵鼎信中说:“某已于二十(三)日到界首,交割职事讫。”[25]他另上奏称“伏奉告命,除臣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营田大使、马、步军都总管、兼知洪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臣已于今月二十三日到本路,交割职事讫者”[26]。说明他在三月二十日后,进入江南西路界抚州金溪县界,即行“交割职事”[27]。“四月一日,至洪州”[28]。又李纲四月初六日所写致赵鼎信说:“某已次豫章,交割职事。”[29]豫章是江南西路首府洪州之别名。[30]

按宋制,一路军事长官为安抚使和经略安抚使,往往由文臣担任,简称“帅”,安抚使和经略安抚使兼本路首府的知州和知府。前引李纲奏,为他实职差遣之全称。因为他前宰相、观文殿大学士的资历出任,故使名特高,改为安抚制置大使,而权限其实仍是一路之帅。江南西路,宋时已简称江西,其面积比现在的江西省略小,主要是东北的饶州、信州和南康军属江南东路,而今属江西省。

事实上,李纲在朝见时,已有《论赈济札子》《论江西军马札子》《论江西钱粮札子》《论虔州盗贼札子》四奏,专谈江南西路的政务,提出本路缺粮,军力不足等情况和应对之策。他到任后,在谢表中说:

乃眷大江之西,近接长淮之境,屡更兵火,继以旱灾,流移众而田莱多荒,科敛烦而财力耗屈。欲御寇,则军马单弱;将养兵,则帑藏空虚。疆埸弗宁,盗贼未殄。付以捍患御灾之政,宜得通方适变之才,顾臣何人,乃预兹选。[31]

此表以骈文描述了江南西路所处的困境,表明李纲更深深地感受到了一路政务的重担。今将李纲在洪州和江南西路的施政分述于下。

1.处理荒政,减轻税负,恢复生产,整顿财政

李纲“抵豫章,行四月矣。初至之日,适当旱暵之余,仓库匮乏,饥民满野”。他必须“料理钱粮,推行赈济,虽细务,率皆躬亲”[32]。他又“差干办公事韩岊前去诸州军,点检奉行宽恤事件。续据本官申,筠(今江西省高安市)、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临江军(今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系灾伤最甚去处,有不曾逃移人户,缘灾伤,草贼侵扰,死失佃户、耕牛,阙乏谷种”[33],上述三州军“系灾伤最甚去处”,甚至连拥有佃户的地主,虽未逃移,也难于经营田产。李纲在上奏和致赵鼎的信中,对江南西路当前最迫切的灾荒和缺粮状况,以及自己的应对措置,作了更具体的叙述:

臣已到江西本路界首,交割职事,延见父老,询问民间疾苦。皆云去岁旱伤之后,谷价翔踊,民间乏食,第三等户止是食粥,第四、第五等户多是掘草根而食。官中见催绍兴四年积欠,无从可出。臣契勘下户积欠,有一二十户合纳一石者,虽数目不多,然民无从出,复有公吏须索之扰,情实可悯。伏望圣慈特降睿旨,将灾伤路分第三等已下人户绍兴四年积欠,特与蠲免,或权行倚阁,候秋成日随苗送纳。[34]

伏见湖南安抚大使吕颐浩,近蒙朝廷于邻路广西州军支米三万石应副。窃缘本路旱伤阙乏,与湖南路事体一同。今来若不申告朝廷支降,委是无可赈给,下户饥民不得趁时耕种同,将来秋成,更无指准。伏望圣慈详酌,特降睿旨,许依吕颐浩之例,于邻路江东或两浙州军支拨米三万石,许本路差雇人船前去般取,付臣科拨赈给。庶几实惠可及下户,将来岁事有望,不致阙误。[35]

江西去岁旱灾,次于湖南,而南昌视一路为甚,流移至多,道路相望,田亩有至今未耕垦者,绵亘阡陌。询之父老,以谓前此未尝有也。中、下户往往乏食,牛具多已不存,种麦亦甚稀少,未知向去何以接济?虽蒙朝廷许拨饶州上供米一万硕,本路遣人船般取,得回报云,已支遣尽。抚州、建昌军万四千硕,比到,亦只存数千硕。劝诱上户,数亦不多。此去秋成尚远,赈济殊为阙乏。已具奏,乞于浙西、江东朝廷有米斛处,支拨三万硕。本路自差人船般取,仍得严戒诸郡应副,庶几不失指准。[36]

本路唯临川、建昌去岁薄熟,今春耕种,亦渐成次叙。赣上虽稔,然颇为盗贼所扰,民顽,多不输纳。自余诸郡率皆旱灾,下户种艺无本,田业多荒。而豫章仓库空匮,尤可骇,赡养官吏、军兵,钱粮既无指准,而赈济斛 又复阙乏,深虑将来有误岁计。近被亲笔诏书,令劝谕停蓄之家,减价出粜,既已奉行,已措置劝民入纳,专欲以赈济,给下户之无本者,但恐所得莫能遍及。已具状奏,及申朝廷,乞降钱米,以济目前之急。[37]

本路近来雨泽沾足,但下户乏本种田,殊可矜念。州县所养,多坊郭游手之民,虽能全其性命,不填沟壑,然不若实惠及农夫,使将来有秋可望。前此累尝拜恳,乞于邻路有米去处,支拨三万硕,正为此曹设也。万一朝廷阙米,辄援吕相(颐浩)例,乞支降茶引十万贯,当自招诱客旅,趁此时入纳,应副赈贷。[38]

江南西路在绍兴五年旱灾,虽然稍轻于荆湖南路,但如何救济,争取在绍兴六年得到丰收,是李纲赴任之初关注的中心。他上奏提出:

今来劝诱上户及积米之家,减价出粜,止是可济有钱籴米之人。其流移饥民与下户无钱籴米之人,官中见行赈济,支过米数已多,前去秋成尚远,难以接济。今措置委自知、通、县令,多方劝诱上户及有积米之家,如有情愿纳钱米入官,以助赈济者,许以其入纳之数,陈乞官告、度牒之类,依价折还。一户所纳价直不足,即许众户结甲,同共细计陈情,其入纳数目浩瀚之人,当议特行奏请,优与推恩。[39]

用卖官、卖僧道度牒的方式,“劝诱”地主们出粜余粮,以度灾年。这固然是宋朝常用的办法,却也见效。李纲“自到本路,与监司协力,行移州县,凡有流徙阙食之民,通融斛斗,尽令给米收养,共赈济五万九十二人。又给历州县,遣官检察,令劝诱积米之家减价出粜米、麦、谷二十一万八千一百二十四石五斗”。他为此上奏说:

臣到任之初,米一升价钱至一百三、四十文。近来雨泽沾足,早禾已熟,米价顿减,新米一升止四五十文。将来秋成,决有可望之理。此盖陛下勤恤民隐,至诚恻怛圣德,感召和气之所致。然今春小民乏本,田亩有不曾种莳者甚多,人情方苏,未宜重取。更望朝廷宽假,有以涵养之,乃为得计。[40]

此外,他还请求皇帝说,“况本路所管诸州,去年亢旱尤甚,洪、吉、筠、袁、江、抚州,兴国、临江军皆是灾伤至重去处。所有第四等已下人户,多是贫困,官中见行抄札,给米赈济之人,何缘更有积蓄,非时预行输纳”。“伏望圣慈特降睿旨,将本路灾伤州县合起折帛钱,依条限催纳,其不系灾伤去处,自依今来立限指挥。庶几下户得被实惠,不致逃亡。臣已行下灾伤州县,更切听候朝廷指挥外,见不妨本职待罪”[41]。也就是说,他先“行下灾伤州县”,依己见处理,而自己以“本职待罪”。为了减轻百姓税负,李纲给右相张浚公文说:

纲窃见自军兴以来,取于民者非一,降官告,给度牒,卖户帖,理积欠,折帛、博籴、预借、和买,名色甚多。当此旱灾之余,民力已困,诚愿朝廷讲求理财之道,救弊核实,开阖贸迁,使不敛于民,而用度足,乃为长久之计。[42]

此外,李纲又上奏,请求将本路“桩发淮衣[43]绢二万四千余匹”,予以“蠲免”[44]。关于户帖钱的杂税,他也请求“许将去年旱伤及四分以上州县,未卖户帖价钱,分作二年,随秋税起催给卖。如人户情愿以米斛依本处市价,抵斗折纳者,听,更不收纳加耗,凑作和籴之数起发。庶几稍寛民力”[45]。

幸好绍兴六年迎来了丰收,“赈济就绪,雨旸调适,遂成丰年”[46],“早稻倍获,秋田可望,米价顿减,物情少苏”[47]。李纲于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追忆说:“米尤可惜,去岁初到,升百三十,秋得一稔,升十数文。”[48]到绍兴六年岁末,尚书省奏:“湖南制置大使吕颐浩、江西制置大使李纲抚存饥馑,招集流亡,甚称朝廷委寄之意。”,于是宋高宗“赐诏书奖谕”[49]。绍兴七年“春夏间,雨晹以时,早田既登,入秋顿阙再泽,已觉亢旱,祈祷虽应,殊未沾足”,李纲又“深虑晩田不免旱伤”[50]。他报告宋廷,叙述了江南西路经济恢复的实情:

江西一路,自兵火残破之后,又经旱灾,人户凋耗,虽去年稍得丰稔,人户未尽归业,田土荒废尚多。谓如洪州分宁、奉新等县,人户所存,才有十之三四,其余县分,号为多处,不过十之六七。通一路计之,多寡相补,才及承平之半,税赋自然难以及额。[51]

可知一直到绍兴七年,江南西路的户口大约“才及承平之半”,在古代农业社会的手工生产水平下,户口多少,其实就是经济总量的指标,距离完全恢复,尚须时日。经济虽未恢复,然而在战争年代,人民赋税负担却多于往时。“照对上供米数,旧额一百二十六万九千石,会计绍兴六年一路实催秋苗,止有九十八万三千三百五十九石一斗六升,虽蒙减免上供一十六万九千石外,犹有一十一万六千石,系是实催苗米外虚数,无所从出”[52]。

绍兴七年,江南西路“自春夏以来,雨晹以时,布种甚广”[53]。但洪州“自七月以后不雨”,“晚田已是亢旱”[54],“螟螣渐生,岁事殊可虑”[55],“本路春夏之间,雨晹调适,早禾已自成熟,收割了当。自入秋以来,阙少雨泽,已觉亢旱,又生青虫,食害苗稼”[56]。李纲为此上奏,“窃见朝廷近降指挥,受纳秋苗及和籴米斛,并要一色晚米。窃虑既不籴纳早米,晚稻又失指准,有误大计”。请求皇帝“令朝廷更赐详酌施行”。[57]他还上奏批评说,“前年江、湖、闽、浙尝苦大旱,流离失业,殍踣相望”。绍兴六年“岁大丰穰,民以安乐。自经一稔之后,上下恬嬉,不复勤恤民隐。朝廷意民间之有蓄积,百色诛求。上供不以实数,而以虚额;和籴不以本钱,而以关子。丝蚕未生,已督供输;禾谷未秀,已催装发。州县困于转输,文移急于星火,官吏愁叹,闾里怨咨。感动天心,旱灾复作,江、湖、淮、浙,所被甚广,岁且艰食,人情惊疑,如居风涛,汹汹靡定”。“夫今日之患,欲民力寛,则军食阙矣;欲军储裕,则民财匮矣”。“飬兵之费,有増无减,坐致耗屈,竭(取)于民,谓之有政事,可乎?此臣之所以日夜为陛下寒心者也”。他提出“救今日之弊,以修政事为先也”[58]。李纲上奏:

江西一路去岁旱(暵),及虔、吉州盗贼连年作过,全赖州县官抚摩讨捕。其州县官有事故,阙员去处,乞许差辟一次。其老疾疲懦不职之人,乞许本路择能吏,两易其任,各通理前任月日。其虔、吉州知县,乞依省罢法,许别行奏辟。

此奏得到批准。[59]然而在事实上,当时政治的贪腐,“上下恬嬉”,是任何清官,也包括李纲本人所无力解决的。

财政当然是地方政务的经济基础,李纲在艰窘的财政收入之下,只能筹划如何开源节流,据李纲自述,“洪州前此财赋所以匮乏者,非惟以年凶民贫,用度广阔之故,不治其源,使之然也。诸县者,财赋之源,置而不问,每遇缓急窘迫之际,乃召县令,使之甘认应副,岂非倒置乎?”他自“自到任,将诸县合纳窠名钱,一切根刷见名色,将本县合支用之数,分拨窠名,存留应副外,自余并诸司钱物,并令解州,次月五日前到,违限者治之。又每季因通判行县,委之刬刷,以此源源而来不绝。官、吏、军、民请受,并按月排日支给,军衣之类,亦前期桩办不阙”。“去岁初到官日,大宁仓米止有四石六斗,军资库钱止有二百余贯。今钱贯、米数颇多于前日,春衣钱亦已桩下二万贯”。最终,安抚制置大使司“金谷颇有积蓄,未尝有毫发敛取于民者,皆系措置回易,均节用度,收拾失陷所致”。他卸任前,“交割与权官钱约计七十余万缗,米计八万余石,州县之数不在是也”。“寸积铢累,以及此数,若不妄散,以陈易新,可以常为洪州之根本”[60]。他是在财用困窘的情况下,多方设法,才造成洪州财政稍有盈余的局面。

李纲固然扶病而尽心竭力,筹划江西和洪州的财政,但居然还遭受了流言蜚语,“群小造谤不已,无罪无辜,谗口嗷嗷,必欲中伤”。他不得不在给妻弟张焘的信中加以澄清:

本州去岁实催到苗米一十三万八千余硕,皆系上供及朝廷支用所得,以赡养官兵者,耗剩之数而已。正耗每硕三 (内五胜系转运司拨充明会耗),得二 五胜,为米三万五千余硕;省耗每硕二胜,为米三千余硕;占米加一折纳,得每硕一,为米八千余硕。此皆遵奉朝廷,非创例也。盘量出剩六千余硕,通计前项,凡五万二千余硕。而州仓月支官兵粮米,并诸县支遣,以岁计之,凡八万六千余硕。除所得耗剩米外,两次蒙朝廷拨到,共二万硕,犹侵支上供米二千余硕。见具奏,乞销破,今以奏检录呈。以此观之,所传加耗以敛民,一硕至纳及二硕六七,其可信乎?

本州夏税、和买绢,去岁粗恶,朝廷督责甚峻,且退回数千匹,责以赔纳。盖缘揽纳人与受纳公吏通同作弊,今岁不免约束措置,立定价值,犹减他州十分之三,他州十千有余,本州十贯二百。今录朝旨指挥,并退回绢数,立定价例文字去看。以此观之,所传拣择太过,至民间倍有所费,其可信乎?[61]

此外,绍兴六年二月,宋廷“置行在交子务”,发行纸币交子,[62]立即招致一些官员的反对。李纲也致公文札子给右相张浚说,“窃谓交子之法,行于四川则为利,行于他路则为害”。“交子之行,止凭片纸,民间得之,交手相付,不敢停留,良民折阅,转卖不得元直十之二三;兼并之家,贱价停蓄,坐享厚利,争竞既起,狱讼滋多,其为害有不可胜言者。某纲大观间,任真州司法参军、兼管常平仓库,是时朝廷推行交子之法,豪民挟形势户,竞以贱价得之,以代见钱输纳,官司不敢不受。应系官钱,悉是交子。其后觉知不便,从而改法,仓库见钱为之一空。由此观之,非独不便于民,而官司尤甚”[63]。宋廷最终在五、六月罢交子,[64]这也是李纲所做的一件好事。

2.召集军伍,创置军营,缮治器甲,镇压盗贼

江南西路安抚司原有的若干支军队,包括统制祁超、统领高道等部,约八千五百多人,统领丘赟所部,近一千五百人,都先后拨入岳家军。[65]李纲鉴于本司兵力单薄,只能上奏,请求招兵和调拨军伍。他的《措置招军画一奏状》,详细报告了招军打算,还有必需的钱、粮、、绢、麻布之类预算数额,又谈及军器,说:

契勘本路帅司以前自造到器甲,昨系本司统制官祁超等军马关借披带使用。其逐项官兵,节次抽摘赴都督府、岳飞军前,尽数将带前去,见今阙乏。今承朝廷指挥,合用军器,令帅司一面措置造作使用,如有合行事件,具条申取朝廷指挥。本司见开坐名件,行下诸州,令依应造作外,所有合用钱物,欲乞朝廷特降新法度牒二百道,应副支用。候将来支绝日,再行申请。[66]

李纲在致李光的信中谈及对洪州兵力单薄的担心:

修营房三千余间,见裁减、修治城壁,种种稍就绪,但所乏者军马耳。搜裒一路系将、不系将兵,近五千余人,数日前,辟广场大阅,器甲、旌旗皆一新。观者谓前此未之有,然皆乌合新募之众,何足倚仗?姑可以张声势耳。请兵于朝,不知次数,庙谟方谓屯重兵于淮、淝、襄、汉,此方为内地,兵不必遣。此大不然,兵家乘间,正如贼风之中人,避坚攻脆,声东击西,于不必防处政须著力。今王师布置疏阔,初无相应援之理,淮西既无屏蔽,沿江千余里要害之地,又无兵可以控扼,措置如此,岂不殆哉![67]

可知李纲对江南西路的防卫,极为忧虞,“江西兵将,单弱之甚,沿江要害去处,并无兵可以控扼”[68]。他为此不得不花费很大精力,增强本路军力。

任士安部曾随经李纲自福建移屯荆湖。岳飞平定杨幺后,任士安部并归岳家军。经李纲争取,“朝廷许辟左武大夫、吉州团练使任仕安充”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司都统制。[69]李纲相当器重任士安,特别在致张浚信中说:“任仕安老练兵事,粗细皆可使,但性颇褊急,故为其伍所不喜。昨在福建、湖湘,屡立奇功,中间废罢,实为无辜。某去冬警急之际,辟充本司都统制,委之训练,备见宣力。方朝廷多事之际,武夫中如仕安,未易多得,置之无军马可统之地,实为可惜。望相公特与收拾,湔洗用之,必有可观。”[70]他最终重新编组了安抚制置大使司的前、右、中、左、后五军。他“屡次申陈,蒙朝廷差到李贵、步谅军马各千余人,今(绍兴七年)秋并勾赴本司教阅。以申世景将本军为前军,贾和仲将诸州起发隶将、不隶将兵为左军,任仕安将洪州禁军为中军,李贵、步谅各将本部兵为右军、后军,共六千余人,团结教阅,军声粗振”[71]。

在编组军队的同时,也必须解决军营和器甲的问题。李纲说:“有营房,然后士卒可用。”[72]“洪州自兵火之后,营房并无存者,厢、禁军与民杂处,不可钤束”。李纲遂下令“建置营屋,大使司支钱,与诸州收买木植,及令诸司根括户绝抛弃屋宇,拆移改造,置营房三千余间,并系瓦屋。除拨付本州厢、禁军逐营外,造客军营房一所,五百余间”[73]。尽管李纲创置军营,但当地“士卒营居、市居相半”的状况,实际上仍持续至南宋中期。[74]

由于原江南西路的大部分军队归并岳家军,“倂与器甲、军须,一切席卷而去”。李纲上任之初,“检视甲仗库,空空如也”。他不得不上“奏朝廷,乞降告敕,以渐制造,督责两作院,严其课程,又分委诸州制造”。李纲为此申请“朝廷特降新法度牒二百道,应副支用”,却“未蒙降到。如不合以新法度牒应副,即乞将官告并助教敇牒准折价数支降”。到他罢任时,“已积三千余副,金、鼓、旗帜、弓、弩、刀、枪之类,率皆新置。又以格式造战船、战车、三胜弓、合蝉弩等”[75]。洪州驻军“前此并无教阅之所,为造新兵射厅及阅武堂。防城器具之类,不可无安顿去处,为造东南壁及西北壁防城库两所,共四十间”[76]。

自从岳飞在绍兴三年平定吉州和虔州(今江西省赣州市)的叛乱后,江南西路仍发生若干小规模民叛。绍兴七年初,李纲报告宋廷,“本路虔、吉、筠、袁、抚州,南安、建昌军等处,常有盗贼结集作过。其初微细,正縁巡、尉不切用心,向前缉捕,渐至滋蔓”。“近日虔贼谢小鬼等侵犯吉州,及张大闲、周十隆等见在永丰、兴国县界首作过”[77]。“近日虔贼谢小鬼等八头项,约四千余人,冲突侵犯,逼近州城,残破吉水、永丰两县,为害甚大”[78]。到了二月二十五日,李纲又报告说:“虔寇已遣本司兵将会合讨捕,剿殄数项,亦有受招安者。余党渐归巢穴,目前粗定。深虑官军既退,复出为恶,已留兵屯庐陵,及檄虔守措置。”[79]

六月二十四日,他又报告说:“本路盗贼,除虔州、南安军数头项,已委张龙图、[80]提刑司就近措置外,吉、抚、筠、袁、临江军十余头项,本司遣发兵将,渐次招捕,皆已获其首领。筠贼熊清害捕盗官,尤为凶暴,幸已就戮。见督巡、尉搜捕残党。惟吉寇李安净者,最号狡狯,难于擒讨。近增兵前去措置,势已迫蹙,愿就招安。”后李安净也被捕获。[81]李纲还特别为余应求和张觷请功,说:

契勘本路提点刑狱公事余应求、虔州张觷自到任以来,夙夜究心,同共协力措置,施设方略,遣兵杀获凶贼刘宣、温铁弹、罗十二、刘四花、魏照等贼徒,及生擒贼首刘洪,并招安到久不败获贼首周十隆、谢小鬼、赖十九、丁二十一、刘动天、谢先、谢聪、罗动天、尹宝、张大闲、方叔公等头项,(火)数不少。目即本路惟吉、袁州抵接湖南界,及虔州僻远去处,尚有些小败残徒党,已遣兵前去招捕外,今来盗贼委是衰息。所有逐官备见宣力,委有功效。[82]

余应求与李纲在北宋末年的关系,前面已提及,南宋初,他“与李纲连姻”[83]。张觷与李纲在此前也有交往和通信关系。[84]李纲举荐,以张觷取代孙佑,“守虔,必有显效”。“所荐张觷,非以尝识其人之故,实以智略材术,正可治虔”[85]。

正是由于“虔寇”的活动,李纲“以盗贼纷扰之故,屡次申陈”宋廷,才终于组建了安抚制置大使司的五军。[86]

绍兴七年四月,宋高宗因李纲“典藩踰年,民安盗息”,文阶官由从二品左银青光禄大夫“特迁”正二品左金紫光禄大夫。[87]

3.修筑城池,建设官衙、仓库等

李纲为了洪州的修城,也支付了很多心血。“洪州城池,自建炎三年十月内,经金人残破之后,不曾修治,城壁摧毁,壕堑堙塞,并无楼橹、器具。兼城北一带,皆无民居,尽是荒闲田土,地步阔远。又城外积沙,高与城齐,可以下瞰城中,缓急难以防守”[88]。绍兴七年正月三十日,李纲在致张浚信中说:“今安抚司并洪州诸事,粗已就绪,惟修城一事,不欲劳民,随宜措置,以徐图之。楼橹、器具悉皆新创,异时成就,实为永利。”[89]他与宋廷商议,决定了“裁减、修治城壁”[90]的方案,上奏说:

今委武功大夫、权本路军马钤辖武登相度,合行裁减。自洪乔门至崇和门取直,修筑新城,开堀壕堑,却将旧城裁减,充防捍江水堤岸。又旧城向北一带,自来上有涨沙为患,几与城齐,难以措置。今来存留旧城为堤,亦可以捍隔涨沙,为永久之利。

检计到合用工料、木植、砖、灰等,本司已一面那融,兑支钱物,计置收买材植、物料等,创造窑务,烧变成砖。又用砖数多,勾到南昌、新建两县窑户,高与价值,每一口砖,计价钱二十文(足),令结揽烧变,应副使用。及于诸州刷壮城兵士,量行差拨,及本州壮城、牢城厢军等,相兼修筑。又缘工料浩大,窃虑迟延,已将洪州管下县分,应干僧寺、道观有常住物业者,纽计税钱,量差夫力,本司支破钱米,贴助修筑。并不调发逐县人夫,亦无一事一件取于民间。[91]

由此可知,李纲对修城的规划,到人力、财力和物力的准备,考虑相当周详,并且尽可能不扰民,“不调发逐县人夫,亦无一事一件取于民间”。绍兴六年九月初七日,他又为此致信赵鼎说:

本州城壁,久不修治,类多颓毁,又太阔远,自城北一带皆是空闲去处,难于保守。累具状申朝廷,乞降度牒,措置修葺,及截去阔远空闲去处,未奉指挥。今时月已迫,不免将安抚司钱米那兑支用,收买材料,烧变砖甓,及工役夫力,并不及民。谨具图申呈,伏望钧察。所乞度牒,并昨蒙朝廷指挥,令制造军器,合用钱物,亦累具申请,併望行下支给。不胜幸甚![92]

恭依前项圣旨指挥,相度到合行裁减,自洪乔门至崇和门取直,修筑新城,开掘壕堑,却将旧城裁减,充防捍江水堤岸。

臣一面兑那本司钱物,计置木植、砖、灰等物料,于诸州刷壮城兵士,量行差拨,及本州壮城厢军,并于洪州管下县分,应干僧寺、道观有常住物业者,纽计税钱,量差夫力,各自支破口食粮米,相兼工役。已节次具因依奏闻去后,续准朝廷支降空名承信告一十道,助教敕二十二道,应副变转支用。

自绍兴七年正月初五日起工,创新截筑城身,长七百一十二丈五尺,(根基)阔二丈五尺,面收阔一丈八尺,并护膝墙女头,通高二丈二尺,表里并用砖裹砌,及墁砌城面,炮台、墁道、瓮城,亦系用砖裹砌。计用过新砖一百余万口,并系置窑烧变,并令窑户断扑供应。及于城外开撅周回壕河,计长七百一十二丈五尺,面阔六丈,深一丈六尺。并造到马面、敌楼,大小共一百余座,计六百六十余间。及计备城上要用防城器具,笓篱牌、狗脚木、炮座、檑木等,修盖诸城门楼一十一座,瓮城两所,钓桥四座,防城器具库屋两处,计四十间,并皆齐备。

据都壕寨官申,十一月十五日,修城毕工,已将寺观人夫等犒设放散外,其有所用钱粮,收买砖、灰、木植等物,尽系本司措置应副,并无一事一件取于民间。[93]

李纲离任,与后任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李光交代时,又对修城一事作了若干补充,说:

因朝廷有蹙减指挥,具奏条陈利害,且乞给降空名告敕等,得旨,给空名告敕五万贯。自去年收买木植,烧变砖甓等,至今春兴工,止是本州厢军壮城及他州刬刷到兵卒,共五百余人,渐次修筑。至夏末秋初,方借寺观庄夫,以助工役,日给钱米,月有犒设,皆大使司办给,并不支用漕司经费。至十一月半毕工,为城七百二十丈,壕与城等,为楼橹一百二十余座,计七百余间,为城门十有一所,计三十余间,器具、(笓)篱、炮座等,并旧城皆一新。未尝调发民户一夫,无颗粒分文敛于民者。用新砖百二十余万口,皆自置窑烧变,及令窑户高价揽扑。[94]

李纲主持修城,“用度既省,处画有序,不扰而办,城高池深,民有所依”[95],终于在其任期内完成了洪州城的裁减和重修。[96]洪州城原来周长三十一宋里,共有十六门,其中十门滨江。此次李纲修城,“缩其北面”[97],把北城墙南移,并且毁废了四门,只剩下十二门。[98]后真德秀称赞李纲“整治城郭,团结军伍,威声隐然”[99]。

李纲鉴于“洪州素无吏舍,止以设厅前廊屋为之,难以检察”。他“规度都厅之南,造吏院三十间,以居群吏”。当地“无馆宾客之所,为置候参谋宅,以充行衙”。他又新建仓廪,“以设厅前旧吏舍,分置甲仗、激赏、营田、仪从、添赐等库。下马门外,旧皆草屋,为造房廊数十间,收其直,归公使库”。“大丰仓自兵火后,全无屋宇,为造新厫八座,计四十余间,以贮大使司并常平司米斛”。此外,李纲又新增州学校舍,“州学旧未全备,为増修两廊斋舍等五十余间”。[100]

自去年四月初到任,至今年八月终,已及一年五个月。适值旱岁,遵奉圣旨,赈济劝粜,以活饥民。又依廪朝廷指挥,招填军额,建置营房,修筑城池,缮治器甲,增修官府,创盖仓库,催发钱粮,招捕盗贼。皆系纲逐一躬亲措置处画,心力殚耗,幸已就绪。[101]

他说自己“逐一躬亲措置处画,心力殚耗”,确非虚饰政绩和辛劳。

4.联系和支援岳家军,协调军务

绍兴二年,岳飞平定曹成后,六月,宋廷下令,岳家军自荆湖返回江州屯驻,他率本军应于七月起离荆湖南路。[102]李纲却在“八月十一日次茶陵县,入湖南界”[103]。估计双方失之交臂,未得会面,此后也无缘相见。但如前所述,李纲出镇荆湖的途中,已相当赏识岳飞,断言他“异时决为中兴名将”。

岳飞自绍兴五年平定杨幺叛军后,历任荆湖北路、襄阳府路招讨使,后襄阳府路复旧名京西南路,又任荆湖北路、京西南路宣抚副使和宣抚使。他的军事辖区与李纲主政的江南西路毗邻。事实上,李纲离荆湖退闲后,岳飞仍与他有书信往来,如在绍兴四年岳飞克复襄汉,即给李纲写信报告,李纲在当年九月二十二日给吕祉的信中说:

数日前得岳侯书,已退师岳、鄂。不知新复之地,以何人守之,秪付之数偏禆,果足恃否?[104]

李纲赴任江南西路,彼此往还更为密切。“岳家军的军需主要由江南西路,其次是荆湖南路和广南东路供应”[105]。就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而论,江南西路高于荆湖南、北路,广南东、西路和京西南路,[106]江南西路成为岳家军最重要的后勤供应基地,势所必然。绍兴六年,江南西路“共实合发米一百三十八万三千六百八十二石五斗三合,依准逐次所降指挥科拨,内二十万石应副(刘光世)行营左护军,四十万石岳太尉,三十万石张少保(俊),十一万七千一百四十三石七斗六升三合就支外,只有三十六万四千八百七十二石一斗,系元拨付江州,及改拨行营左护军米,应副老小”[107]。可知江南西路的粮米不仅供应岳家军,连刘光世行营左护军和张俊的行营中护军也须供应。

除了粮米之外,江南西路“毎月应副岳飞大军月桩钱九万余贯,自来系以轻赍、金银,相兼见钱起发。昨缘湖北随军运判刘延年移文,只令起发见钱。自后诸州不惟艰于应办,其装法靡费,亦不易出”。绍兴七年,李纲说:“到任以来,催督至今,共起发过一百七十余万贯。”[108]李纲给李光的公文说:“月桩钱最为难办,本州应副岳飞月六千余缗。”[109]这是指洪州一州。他又说:“诸州所入财赋有限,并系转运司括责扣拨,令认定月桩,应副岳飞等大军支遣,除外别无赢余窠名钱物。”[110]

此外,还有军器等原料的供应,在李纲离任后,“江西今将绍兴九年分本路十一州军合起岁额上供军器,下项物料径赴转运司交纳,发赴岳飞军,自造军器:铁甲叶六十九万九千四百三十八片,牛角六千三百三十四只,生黄牛皮九千一百八十三张,牛筋四千一十斤一十二两,生羊皮一万八千三百九十二张三十一尺三寸五分,箭笴一十八万四千七百九十四只,翎毛五十一万二千九百八十二堵,各长四寸八分,条铁七千六百九十四斤一十三两一钱二分”[112]。可知其数额也十分可观。

关于江南西路供应岳家军的运输路线,李纲上奏说,“契勘岳飞大军移屯襄阳,所有钱粮,并系本路应副,经由蕲、黄等州,自沔、鄂以趋襄汉,实以本路为根本,以蕲、黄等州为咽喉之地”。“诸路应副岳飞钱米,并津般至郢州交卸,势须先有重兵屯驻,及修盖仓库,安顿去处。又自汉、沔至郢州,千有余里,密迩伪境,须得军马防护,粮道乃可无虞”[113]。李纲设计应副岳家军的粮米供应,“每差使司回易官载米斛,前去湖北,回易兑拨,应副岳飞军中,既有利息,又省脚费”[114]。

李纲出任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后,在抗金目标上固然与岳飞志同道合,在地理位置上,其辖区也与岳飞的战区唇齿相依。岳家军固然依赖江南西路的后勤供应,而江南西路也仰仗岳家军的防护。

岳飞宣抚司参谋官薛弼在北宋末年,“李纲定议守御,众不悦”,而薛弼“意与纲同”。李纲“救太原”时,薛弼说:“虏必再至,宜先事河北,且纲不当去。”他因支持李纲而罢官。[115]今存《梁溪全集》中,有李纲致岳飞信四封,至薛弼信一封。至于岳飞和薛弼的书信,今已佚亡。李纲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江南西路的防卫,而担心金军和伪齐军乘虚渡江侵轶。他致赵鼎信中说:

契勘舒、蕲、黄三州,系听本司节制,实为江西蔽障之地。舒州系刘光世地分,蕲、黄州系岳飞地分,并不曾屯驻军马。欲乞朝廷特降指挥,令光世分兵二千驻扎舒州,岳飞分兵四千驻扎蕲、黄两州,皆听本司节度。庶几将来二大将移屯合淝、襄阳,本路不至为敌人之所窥伺。[116]

他在致岳飞信中也强调说:

累日来探报纷纷,皆谓虏、伪聚兵陈、颍,有窥伺淮西、江右之意。闻朝廷已札下使司,摘那一项军马,顺流前来九江,措置防守,必已颐旨遣发。本路以朝廷不曾拨到兵将,沿江要害去处,并无控扼,方以为忧,今得依芘,为幸多矣。更冀选择精锐,早与调发,辱照素厚,想不待喋喋也。[117]

方作书,欲遣人间,得转运司公文关报,使司已遣发官兵五千人,并车战船等前来蕲阳屯驻。方本路阙兵控扼之时,乃蒙调发军马,隔江照应,岂胜感戢。但九江最为本路要害去处,与舒、蕲对境,沿流一带,并无防守,皆系使司钱粮经由之地,不可无兵,以备不虞。如得更遣发三五千人屯驻九江,庶几一路可赖以保全,受赐非浅浅也。荷照之厚,必蒙应副。[119]

李纲致薛弼信,是在淮西发生郦琼兵变之后,关于此次兵变,后面另有交代。他说:

承谕分屯九江,殊荷留念。近得太尉书,亦道此意,但欲候有警急,乃始遣兵,深恐后时。九江于今为上流重地,秋气之高,又近有郦琼淮西之变,岂得不过为备?沿江要害去处,并无一人一骑可以控扼。乞兵于朝,第云已委使司防捍,若必待警急乃遣,贼情狡狯,万一乘间捣虚,为其所先。探报往返,动须旬日,安得无噬脐之悔。今淮西新变之后,重以沿江无兵,人心忧疑。如蒙使司辍那五、七千人,先屯九江,以绝敌人之窥伺,以安人心之动摇,使某得赖余芘,何幸如之!平时荷太尉相照,正有赖于今日![120]

在李纲看来,不仅是淮西的舒州(今安徽省潜山县)、蕲州(今湖北省蕲春县)和黄州(今湖北省黄州区),就是本路的江州和兴国军(今湖北省阳新县),也须由岳飞分遣本军守护,本路方保无虞。但事实上,金军和伪齐军根本上已无能力,冒险渡江,进犯江南西路。

前已交代,李纲是在三月下旬直入江南西路,四月到洪州。岳飞母姚氏则于三月二十六日病逝。[121]李纲得知此事,立即上奏说:“臣访闻岳飞已丁母忧,飞孝于其亲,将来朝廷起复、辞免,往来必费日月,伏乞早降处分。”[122]尽管两人并未相见,但岳飞是大孝子,李纲却早有耳闻,认为岳飞要求守孝丁忧,另一方要“起复”,势必大费周折,故请宋廷为此“早降处分”,以免耽误大事。他给岳飞的第一封信,就是为此专门劝说:

岳飞最终还是勉强服从朝命,率大军前往襄汉,“总戎就道”。七月至八月,岳家军举行第二次北伐,破伪齐镇汝军(大约是河南省鲁山县),复商州(今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虢州(寄治卢氏县,今河南省卢氏县)和伊阳(今河南省嵩县西南)、长水(今河南省洛宁县西南)、福昌(今河南省洛宁县东北)、永宁县(今河南省洛宁县)。但因后勤粮运困难,只能返回鄂州。李纲被此次北伐所鼓舞,他于十月初二日写信说:

屡承移文,垂示捷音,十余年来所未曾有,良用欣快。伊、雒、商、虢(间)不见汉官威仪久矣,王灵乍及,所以抚循之者无所不至,想见人情之欢悦也。继闻驻军襄、邓,其所摹画,想益宏远。朝廷遣使臣降赐轻赍者,络绎于道,本路漕司亦竭力办集钱粮,转达郢、鄂,比来想不至匮乏。所愿上体眷注,乘此机会,早建不世之勋,辅成中兴之业,深所望于左右也。[124]

他盛赞这次北伐为“十余年来所未曾有”,并非过誉。当年冬,金与伪齐军又大举进犯岳家军防区。由于后经宋高宗和秦桧举办文字狱之毁弃,岳飞的史料残缺其多,而《梁溪全集》卷92《乞遣兵策应岳飞奏状》还保留了一件岳飞发给他的原始公文,竟成了解此战唯一史料。李纲得知此事,立即转奏宋廷,又于十二月七日写信给宰相张浚说,“今者伪、虏侵扰上流,虽岳帅勇锐,深虑孤军难以独抗不测之虏”,“欲望朝廷遣发策应之师”[125]。

但他的顾虑还是多余了,岳家军在他发信前已经转入了反攻。但因准备并不充分,在大败敌人,进抵蔡州(今河南省汝南县)坚城之下,决定旋即退兵,准备明年再次大举进击。李纲在十二月十八日两次致张浚信中说,“近得岳帅报,以偏师屡败敌人,然置蔡不取,已遂敛兵,岂有深意耶?”“自淮上王师屡捷之后,边境宁谧。惟襄汉之间,尚有出没,岳帅累挫其锋,防冬遂可无虞”[126]。

到绍兴六年冬为止,抗金形势总的说来,是向好的方向发展。事实上,李纲虽退闲三年,却一直留意人才的考察。他虽未与岳飞会面,而从各种听闻中,无疑已深悉岳飞的志向、品行和军事才能,故在上任伊始,即能说岳飞“孝于其亲”。现在经过彼此书信、公文等往返,岳飞北伐的军事行动,自然了解更深。李纲对岳飞寄予最高度的器重,他致信说:“窃承目疾为梗,迩来计已痊复。戎事方兴,朝廷以荆、襄大计仰成少保,愿言益励壮猷,早建大勋,为中兴功臣之首,诚所望于左右也。”[127]他真心诚意地期盼岳飞养好眼病,“早建大勋,为中兴功臣之首”,这当然决不是客套话。在李纲眼里,中兴的期望,主要只能寄托于岳飞,而非他人可比。宋朝的官场有崇文抑武的传统积习,文臣往往自视高武将一等,甚至数等,瞧不起武将。李纲在绍兴二年,尚对岳飞有所不满和非议,而此时却期盼一员武将“为中兴功臣之首”,说明在他的思想深处,已完全抛弃了崇文抑武的传统积习。

[2] .《会编》卷168,《要录》卷94绍兴五年十月乙卯,《斐然集》卷12《李纲江西安抚制置大使》。

[3] .《梁溪全集》卷79《辞免江西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奏状》,《辞免第二奏状》,卷80《辞免第三奏状》,《辞免札子》。

[4] .《梁溪全集》卷80《乞降旨閤门到日先次引见上殿奏状》。

[5] .《方舆胜览》卷18,《记纂渊海》卷10。

[6] .《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三书》。

[7] .张元幹户贯据《芦川归来集》卷10《宣政间名贤题跋》,王浚明称“永福张仲宗,国士也”。《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园续稿》卷7《跋张仲宗送胡邦衡词》作“长乐张元幹”,乃后人追述,应以前一说为准。

[8] .《梁溪全集》附录三,参见《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36。

[9] .《芦川归来集》卷4《上平江陈侍郎十绝》序。

[10] .《芦川归来集》曾噩序。

[11] .《芦川归来集》卷5。

[12] .《要录》卷98绍兴六年二月癸亥,《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

[13] .《方舆胜览》卷4《安吉州》。

[14] .《魏书》卷72《阳固传》。

[15] .此词历来考证其创作时间不一,如唐圭璋、潘君昭、曹济平先生《唐宋词选注》第347页,北京出版社,1982年;还有王兆鹏先生《张元幹年谱》,《宋人年谱丛刊》第7册第4711页,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都定为绍兴八年,前者说:“这时李纲知洪州(今南昌市),闻讯上书,反对和议,后罢居长乐。张元幹当时寓居福州,为李纲上书坚持抗金的精神所感动,写了这首词送他,表示支持。”以上两书之系年似可商榷。

[16] .《梁溪全集》附录三《薛待制》祭文。

[17] .《梁溪全集》附录三《邵抚干》祭文。

[18] .《梁溪全集》附录三《程尚书》祭文。

[19] .《会编》卷169,《要录》卷98绍兴六年二月癸亥,卷99绍兴六年三月己巳,《梁溪全集》卷84《论进兵札子》,附录一《年谱》,附录二《行状》下。关于李纲“朝辞”日,《要录》做三月己巳(二日),与《行状》差一天。

[20] .此奏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85。

[21] .此奏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348。

[22] .此奏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85。

[23] .此奏又见《历代名臣奏议》卷85。

[24] .《梁溪全集》卷84《论进兵札子》,《历代名臣奏议》卷232。

[25] .《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四书》。

[26] .《梁溪全集》卷85《谢到任表》,另见卷131《谢宰相制置江西启》。

[27] .《梁溪全集》附录二《行状》下,《要录》卷99绍兴六年三月庚寅。

[28] .《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

[29] .《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五书》(四月六日)。

[31] .《梁溪全集》卷85《谢到任表》。

[32] .《梁溪全集》卷128《与陈国佐司谏第一书》。据《宋史》卷379《陈公辅传》,陈公辅,字国佐,他在北宋末与李纲的关系,已如前述。

[33] .《梁溪全集》卷98《条具利害奏状》。

[34] .《梁溪全集》卷85《乞蠲免灾伤路分人户四年积欠札子》。

[35] .《梁溪全集》卷85《乞依吕颐浩例于邻路拨米赈济奏状》。

[36] .《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四书》。

[37] .《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五书》。

[38] .《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六书》。

[39] .《梁溪全集》卷86《画一措置赈济历并缴奏状》,《宋会要》食货59之27,68之59。

[40] .《梁溪全集》卷88《论赈济札子》,参见《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八书》。

[41] .《梁溪全集》卷86《乞将本路灾伤州县合起折帛钱依条限催纳奏状》。

[42] .《梁溪全集》卷103《与右相条具事宜札子》。

[43] .关于“淮衣”,参见王曾瑜《宋朝的和买与折帛钱》,载《锱铢编》第511页:“淮衣和福衣是淮南和福建路的军衣,宋徽宗时,淮南转运司奏:‘本路合要军衣,系江、浙路供应。’淮衣和福衣是江、浙四路又一项负担。”

[44] .《梁溪全集》卷92《乞蠲免(淮衣) 绢奏状》,《宋会要》食货63之6。

[45] .《梁溪全集》卷92《乞将户帖钱分作二分随秋税起催给卖奏状》。

[46] .《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八书》。

[47] .《梁溪全集》卷128《与陈国佐司谏第一书》。

[48]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49] .《要录》卷107绍兴六年十二月丁未,《宋会要》食货57之19,59之28。《梁溪全集》附录二《行状》下所载为绍兴七年正月,盖以李纲收到奖谕诏之时为准。

[50] .《梁溪全集》卷126《与张相公第二十四书》(六月二十四日)。

[51] .《梁溪全集》卷96《准省札催诸州军起发大军米奏状》。

[52] .《梁溪全集》卷98《条具利害奏状》。

[53] .《梁溪全集》卷126《与张相公第二十三书》(四月二十日)。

[54] .《梁溪全集》卷98《本路阙雨乞罢免奏状》。

[55] .《梁溪全集》卷128《与张子公舍人书》(七月二十七日)。

[56] .《梁溪全集》卷106《申省乞施行籴纳晚米状》。

[57] .《梁溪全集》卷98《乞详酌见籴晚米奏状》。

[58] .《梁溪全集》卷98《乞益修政事札子》,《要录》卷113绍兴七年八月,《历代名臣奏议》卷306。

[59] .《宋会要》选举31之5。

[60]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62] .《要录》卷98绍兴六年二月甲辰。

[63] .《梁溪全集》卷104《与右相乞罢行交子札子》,卷124《与张相公第四书》。

[64] .《要录》卷101绍兴六年五月乙酉。

[65] .《梁溪全集》卷82《论江西军马札子》,卷85《乞差兵将讨捕虔吉盗贼及存留李山弹压奏状》,《乞将丘赟下存留洪州军兵充亲兵奏状》,卷87《措置招军画一奏状》,《斐然集》卷17《寄张德远》。

[66] .《梁溪全集》卷87《措置招军画一奏状》。

[67] .《梁溪全集》卷127《与李泰发端明第一书》。

[68] .《梁溪全集》卷128《与陈国佐司谏第二书》(十月初一日)。

[69] .《梁溪全集》卷91《乞拨韩京等军马奏状》。

[70] .《梁溪全集》卷126《与张相公第二十三书》(四月二十日)。

[71]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72] .《梁溪全集》卷78《奉诏条具边防利害奏状》,《历代名臣奏议》卷84。

[73]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74] .《诚斋集》卷125《宋故华文阁直学士赠特进程公墓志铭》,《宋会要》兵6之28—29。

[75]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卷105《申省乞将修城造军器度牒给降告敇状》,《申省乞告敇造军器状》。

[76]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77] .《梁溪全集》卷95《乞差赵不华等充招捉盗贼官奏状》。

[78] .《梁溪全集》卷106《申省相度吉州将兵状》,卷125《与张相公第十八书》(正月十五日)。

[79] .《梁溪全集》卷125《与张相公第二十书》(二月二十五日)。

[80] .按张龙图即张觷,参见《梁溪全集》卷106《申省应副张龙图米等状》。

[81] .《梁溪全集》卷126《与张相公第二十四书》(六月二十四日),《与张相公第二十五书》(七月十一日)。

[82] .《梁溪全集》卷101《乞施行余应求张觷捕盗功效奏状》。

[83] .《要录》卷117绍兴七年十一月己亥。

[84] .《梁溪全集》卷120《与张柔直左司书》。据《宋史》卷379《张觷传》,张觷字柔直。

[85] .《梁溪全集》卷126《与张相公第二十一书》(三月十五日),《要录》卷109绍兴七年三月丙子误作“知处州”,卷112绍兴七年七月癸亥。又《梁溪全集》卷129《与张龙图第一书》《与张龙图第二书》《与张龙图第三书》《与张龙图第四书》《与张龙图第五书》,都是与张觷讨论平定盗贼问题。关于李纲支持张觷,而否决前虔州知州孙佑,可参《卢溪文集》卷28《与黄平国正字书》。

[86]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88] .《梁溪全集》卷101《乞施行修城官吏奏状》,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卷105《申省具截城利便无扰民户状》。

[89] .《梁溪全集》卷125《与张相公第十九书》(正月三十日)。

[90] .《梁溪全集》卷127《与李泰发端明第一书》。

[91] .《梁溪全集》卷105《申省具截城利便无扰民户状》。

[92] .《梁溪全集》卷123《与赵相公第十一书》(九月七日)。

[93] .《梁溪全集》卷101《乞施行修城官吏奏状》。

[94]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95] .《梁溪全集》附录二《行状》下。

[96] .关于李纲主持修洪州城,参见王茂华先生《辽宋夏金时期城池体系研究》第三章《城址与城池考》。

[97]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9《江西奏便民五事状》,《历代名臣奏议》卷97。

[98] .《嘉靖江西通志》卷1《城池》。

[99]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9《江西奏便民五事状》,《历代名臣奏议》卷97。

[100]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101] .《梁溪全集》卷104《与宰执乞宫祠劄子》。李纲称将“修举到前件职事,厘为六状,已具奏闻”,此“六状”今已佚失。

[102] .《要录》卷55绍兴二年六月戊戌,庚子,卷56绍兴二年七月己巳。据《鄂国金佗稡编》卷19《永州祁阳县大营驿题记》,岳飞在七月初七日尚在荆湖南路永州祁阳县。

[103] .《梁溪全集》卷29《八月十一日次茶陵县入湖南界有感》。

[104] .《梁溪全集》卷121《与吕安老龙图书》(九月二十二日)。

[105] .史泠歌《岳家军研究》第三章第二节二、岳家军后勤供应区和总领的设置,第166—170页,河北大学出版社,2016年。

[106] .关于宋代江西的经济和文化,最详尽的作品是许怀林先生《江西通史》第五卷和第六卷,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

[107] .《梁溪全集》卷96《准省札催诸州军起发大军米奏状》。

[108] .《梁溪全集》卷98《条具利害奏状》。

[109]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110] .《梁溪全集》卷87《措置招军画一奏状》。

[111] .《鸡肋编》卷下。

[112] .《毘陵集》卷3《措置江西善后札子》。

[113] .《梁溪全集》卷88《催差军马札子》,卷103《与右相条具事宜札子》。

[114] .《梁溪全集》卷104《与李尚书措置画一札子》。

[115] .水心文集》卷22《故知广州敷文阁待制薛公墓志铭》,《宋史》卷380《薛弼传》。

[116] .《梁溪全集》卷122《与赵相公第七书》。另可参见《梁溪全集》卷87《乞兵于舒蕲黄州驻扎奏状》,卷91《乞令岳飞兵前来江州仍许听本司节制奏状》,卷92《乞降旨岳飞遵依圣旨差兵屯戍江州奏状》,卷128《与陈国佐司谏第二书》。

[118] .《梁溪全集》卷128《与岳少保第三书》。

[119] .《梁溪全集》卷128《与岳少保第四书》(十月十六日)。

[120] .《梁溪全集》卷129《与薛直老宝文书》。据《宋史》卷380《薛弼传》,薛弼字直老。

[121] .《鄂国金佗续编》卷29赵鼎《乞起复》。

[122] .《梁溪全集》卷86《乞催起岳飞军马札子》。

[123] .《梁溪全集》卷128《与岳少保第一书》。

[124] .《梁溪全集》卷128《与岳少保第二书》。

[125] .《梁溪全集》卷125《与张相公第十四书》(十二月七日)。

[126] .《梁溪全集》卷125《与张相公第十五书》(十二月十八日),《与张相公第十六书》(十二月十八日)。

[127] .《梁溪全集》卷128《与岳少保第四书》(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