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要说明一点,这对于下面几页和以后的篇章都是必不可少的。
本书作者——非常抱歉,不能不谈及他本人——已离开巴黎多年。自从他离开之后,巴黎发生了变化,面貌一新,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他所陌生的城市。他无须讲他多么爱巴黎,巴黎是他精神的故乡。由于许多建筑物拆毁或改建,他青年时代的巴黎,他虔诚地铭刻在心的巴黎,如今已是昔日的巴黎。请允许我谈谈那时的巴黎,就当它依然如故似的。作者带着读者到一个地方,介绍说“在某条街上,有某所房子”,很可能今天那里既没有房子也没有街道了。读者若肯劳神,可以去查证一下。至于作者,他对新巴黎一无所知,眼前只有旧巴黎,抱着他所珍视的幻想来写作,梦想当年他在法国所见的事物,并没有**然无存,有的还存留下来,这对他来说是非常惬意的事。一个人只要在故乡来来往往,就总以为那些街道与自己无关,那些窗户、那些屋顶和那些门都不算什么,那些墙壁非常生疏,那些树木也无足轻重,没有踏进去的房舍则毫无用处,脚下所踏的路石也不过是石块而已。可日后一旦背井离乡,就会发觉自己珍视那些街道,怀念那些屋顶和门窗,离不开那些墙壁,热爱那些树木,没有踏进去的房舍天天要神游出入,而且,自己的五脏六腑、血液和心脏,都留在那些铺路的石块之间了。所有那些地点都见不到了,也许此生再也见不到了,但那形象却保留在你的记忆中,而且有了一种令人心碎的魅力,带着幻象的忧伤重现在你的眼前,成为你见得到的圣地,也可以说,化为法兰西的本相,于是你爱上了这些,你极力回想那本来的样子,那旧时的模样,而且乐此不疲,不愿意那模样发生丝毫变化,因为,你珍视祖国的形象,如同珍视母亲的容貌一样。
因此,我们请求允许,在现在谈谈过去,这一点交代之后,请读者记住,我们再继续讲。
冉阿让立刻离开那条大道,拐进小街,尽可能转弯抹角,有时甚至突然折回去,看看是否有人跟踪。
这种招数,正是受围猎的麋鹿喜欢采用的,在容易留下足迹的地段有许多好处,错杂的印迹能误导猎人和猎犬。这在狗群围猎中叫作“假遁树林”。
这天夜晚正是望月,冉阿让倒不气恼。当时,月亮还贴近地平线,将街道割成大块大块的阴影和亮地。冉阿让可以躲在阴影里,沿着房舍和墙壁游走,观察明亮的一边。也许他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忽视了阴影的一侧;不过,他确信波利沃街附近每条僻静的小巷里,都没有人跟在后面。
珂赛特只管跟着走,并不问什么。她来到世上不久,就经历了六年苦难,天性中潜入了某种被动性。还有一点,今后我们还要不止一次地指出,她在不知不觉中,早已习惯了这老人的怪异行为以及命运的离奇变化。再说,同他在一起,她有安全感。
其实,冉阿让不见得比珂赛特清楚他们要去什么地方。他依赖上帝,就像孩子依赖他一样。他感到自己正拉着一个比他更高大的人之手,觉得一个无形的人在指引他。此外,他根本没有准主意,毫无计划,也毫无打算。他甚至不能确定究竟那人是不是沙威,即便是沙威,沙威也不能认定他就是冉阿让。他不是乔装打扮了吗?别人不是以为他死了吗?然而,近日来,有些情况很怪,这就足以令他警觉起来。他决计不再回戈尔博老屋。如同一只被逐出巢穴的野兽,他要找一个洞穴藏身,然后再找一处安身之地。
冉阿让在穆夫塔尔街区摆迷魂阵,兜了许多圈子。这一带居民都已安歇,就好像还在恪守中世纪的法度和宵禁的限制。他在贡吏街和刨花街,在圣维克托木杵街和隐士井街,兜来转去,巧妙地周旋。这里有些小客栈,但是他一步也不跨进去,因为没有看到合适的。其实他并不怀疑,万一有人追踪,也早已失掉目标了。
圣艾蒂安·杜蒙教堂打过十一点钟时,他正穿越蓬图瓦兹街,从41号警察局门前走过。过了一会儿,他出于上文所指出的本能,又转过身来,借着派出所门前的路灯,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三个紧紧跟着他的人,在靠街道昏暗的一侧鱼贯地从那盏路灯下走过。其中一个走进警察局的甬道。打头的那个人十分可疑。
“过来,孩子。”冉阿让对珂赛特说了一声,就急忙离开蓬图瓦兹街。
他绕了个弯子,转过此时已关门的族长巷通道,大步走上木剑街和弩弓街,又拐进驿站街。
前面是十字路口,正是今天罗兰学校的所在地,也是连接圣日内维埃芙新街的地点。
(自不待言,圣日内维埃芙新街是一条老街,而驿站街十年也不见有一辆驿车驶过。在13世纪时,驿站街的居民是制陶工,真正的名字为陶器街。)
一轮皓月照在十字路口上。冉阿让藏在一个门洞里,他在心里盘算那三人若是还跟着他,就会通过那片亮地,他也就必定看得一清二楚。
没过三分钟,那些人果然出现了。现在他们共四人,个个人高马大,身穿棕色长礼服,头戴圆顶帽,手持粗棍。他们在黑夜中的行迹就够阴森可怕的,那大块头儿和大拳头也同样令人胆战心惊,看上去真像四个化身为士绅的鬼魂。
他们走到十字街头中央便站住了,聚成一堆,似乎要商量事情,那样子显得犹豫不决。像是领头的那个人转过身来,气冲冲地抬起右手,指着冉阿让所走的方向;另一个人好像固执地指着相反的方向。前者回身的时候,正巧有月光照在他脸上。冉阿让完全认出来了,那正是沙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