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故事发生的时期,几乎是现代了,但还不像今天这样,巴黎每个街口都有个警察(这是善政,但还不是讨论的时候),那时,到处都是流浪儿。据统计,警察巡逻队在没有围墙的空场上、建造中的房屋里和桥拱下面,平均每年要收容二百六十名孩子。他们的巢穴有一处名声远扬,养育了“阿尔科勒桥的燕子”。当然,那是社会最严重的病兆。人类的全部罪恶,都是从儿童的流浪生活开始的。

不过,巴黎自当别论。尽管我们提起那种往事,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将巴黎列为例外还是对的。可以说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里,一个流浪儿就是一个被毁掉的成人,儿童放任自流,就要不可避免地染上社会的种种恶习,丧失天生的诚实和良心,几乎无处不是如此。然而,我们还要强调指出,巴黎的流浪儿,表面上看再怎么粗野,再怎么学坏,可是内心却几乎完好无损。这种现象确实神奇,在我们历次民众革命所显示的光明磊落中大放异彩。巴黎空气的氛围,就像海水中的盐一样,能产生拒腐蚀性。呼吸巴黎的空气,能保持心灵的纯洁。

我们这样讲,绝不表明当我们遇见那样一个孩子时不会感到揪心,在他们周围,似乎飘浮着离散家庭的游丝。现代文明还远非完善,一些家庭抛弃亲骨肉,将子女丢进黑暗,丢在大马路上,不知所终,这种事情也绝非极不正常。这样它们便命运难卜。这种可悲的事还形成了一种固定的说法,叫作“扔在巴黎石头马路上”。

附带说一句,旧朝君主制绝不禁止丢儿弃女的现象。城郊下层人的行为有点像埃及和吉卜赛,倒合乎城里上层人的口味,给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解决问题。仇视平民百姓孩子的教育,原就是一种信条。何必培养“半瓶子醋”呢?这就是当年的口号。因此,无知儿童必然成为流浪儿。

况且,君主制有时需要儿童,于是就在大街上搜罗。

不必追溯得太远,就说路易十四在位的时候,国王要建一支舰队,自有其道理。主意不错,再看看办法如何。帆船是风的玩物,必要时还得牵引,如果仅有帆船,而没有以桨或蒸汽为动力,随意航行的战船,就谈不上舰队。当年海军的桨帆船,就相当于今天的蒸汽舰。因此,必须造桨帆船,而桨帆船航行要靠桨手,也就需要当桨手的苦役犯了。柯尔柏授意各省总督和高等法院尽量多地制造苦役犯。司法官员都积极配合。一个人在宗教仪式行列走过时不脱帽,就表明是新教徒,就要送去当桨手。儿童只要到十五岁还流离失所,在街上撞见就送去当桨手。盛朝圣世啊!

在路易十五统治时期,巴黎街头的孩子消失了,被警察劫走,秘而不宣,不知弄去干什么了。老百姓惊恐万分,窃窃私议,推测国王洗红水浴那种骇人听闻的事。巴尔比埃[70]也直书其事。有时,孩子供不应求,军警就抓那些有父亲的孩子。父亲悲恸欲绝,跑去向军警讨还。于是法院出面干涉,判处绞刑。绞死谁呢?绞死军警吗?不是,要绞死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