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的儿子波克兰[76]的作品中有这种孩子,博马舍的戏剧中有这种孩子。这种调皮相是高卢精神的余韵。调皮掺入良知,有时能给良知增添力量,如同葡萄酒掺了酒精一样。有时,这种调皮是缺点。荷马总是翻来覆去,不错;伏尔泰,则可以说是调皮。加米尔·德穆兰[77]是郊区人。尚皮奥奈[78]出身巴黎街头,对神迹毫不客气,他在很小的时候,就随人潮到博维的圣约翰和山上圣艾蒂安两座教堂,“淹没那里的回廊”;他对圣日内维埃芙[79]的圣体盒相当不敬,还向圣让维埃的圣血瓶发号施令。[80]
巴黎流浪儿既恭敬,又好嘲弄,又特别放肆。他们的牙齿难看,因为营养不良,肠胃有病;他们的眼睛美丽,因为他们有智慧。他们当着耶和华的面,能单脚跳上天堂的台阶。他们的拳脚很棒,无论什么情况都能发育成长。他们在水沟里嬉戏,一遇到骚乱就挺身而出,面对枪林弹雨也狂放不羁,既是顽童,又是英雄,就像庇比斯城的孩子,敢于揪住狮子的皮毛摇晃。军鼓手巴拉[81],当初就是巴黎流浪儿,他高呼:“前进!”正如《圣经》中的马叫一声:“哗!”一眨眼的工夫,他就由猴崽子变成了巨人。
污泥中的孩子也是理想中的孩子。衡量一下从莫里哀到巴拉所包容的范围吧。
总之,一言以蔽之,流浪儿是因为受苦,才成为寻开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