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年,就在读者看到故事的这个阶段,马吕斯自己也不大清楚为什么,忽然打破这种习惯,将近半年没踏进卢森堡公园,到这条小径散步了。后来有一天,他又旧地重游。那是夏天的一个晴朗上午,马吕斯就像人逢好天气那样,心情特别愉快,心里仿佛充满他所听见的鸟儿的歌声,和他从树叶缝隙间所望见的点点蓝天。

他径直走上“他的小路”,走到那一端,看见那熟悉的两个人仍坐在那张椅子上。不过,当他走近时仔细一瞧,那男子虽然还是原先那个男子,但那女孩好像不是原先那个女孩了。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个修长美丽的姑娘,正是女子初长成的特定时刻,具有最妙丽的全部形貌,又保留女孩最天真的全部情态;这一转瞬即逝的纯洁时刻,只能用两个词表示:十五岁。那头美发,栗色间有金黄色纹理;那额头仿佛是大理石雕成的,那脸颊宛如玫瑰花瓣儿,红里透白,白里透红;那芳唇妙口,粲然一笑好似阳光,婉转一语如同音乐;那颗脑袋,拉斐尔会赋予圣母玛利亚,那脖颈,让·古戎会赋予维纳斯;而那鼻子算不上美,却很俏丽,好让那张光艳照人的脸完美无缺了;那鼻子不直不弯,既非意大利型,也非希腊型,而是巴黎型的,也就是说有几分灵秀,有几分娇丽,虽稍欠规整,但显得纯洁,足令画家失望,却叫诗人着迷。

马吕斯从她身边走过时,看不到她那双始终低垂的眼睛,只看见那褐色长睫毛投下暗影,饱含羞赧。

那美丽的女孩尽管羞赧,还是边微笑边听白发老人说话;迷人莫过于低垂双眼的这种清纯笑容。

马吕斯乍一见,以为是同一个男人的另一个女儿,大概是之前那个的姐姐。可是,他遵循不可改易的散步习惯,第二次走到那座椅跟前时,就留心打量起那姑娘,这才认出是同一个人。半年工夫,小姑娘变成少女了,仅此而已。这种现象太常见了。女孩好似蓓蕾,时候一到,眨眼间就开放,忽然变成一朵朵玫瑰花。昨天还把她们当成孩子视而不见,今天再一照面,就觉得她们能勾走人的魂儿了。

这一个不仅长大了,而且还出落成了个理想的模样儿。正如在四月里,有些树木只需三天工夫就能鲜花满枝头,六个月就足够她换上美妆了。她的四月艳阳天到了。

有时能见到这种情况:一些可怜而庸俗不堪的人仿佛一觉醒来,从赤贫骤然变成巨富,开始奢华靡丽,一时挥霍铺张,讲究起排场。这是因为一大笔年金进了腰包,昨天到期取款了。那姑娘也领到了半年度的金额。

再说,她已不再是头戴长毛绒帽子,身穿粗呢衣裙,脚穿平底鞋,双手通红的寄宿生。人美了衣着也随之漂亮了,她的一身穿戴十分优雅,既朴素又华丽,毫不矫揉造作:一件黑锦缎衣裙,一条同样料子的披肩,一顶白皱呢帽子。她的白手套衬出一双纤巧的手,手中把玩着一把中国象牙柄的阳伞,而她的锦缎靴则显出一对纤足。从她跟前走过时,能闻到她周身散发的沁人心脾的青春香气。

至于那男子,还是原来的模样。

马吕斯第二次走到她跟前时,那少女抬起眼帘。那眼睛呈一片幽深的天蓝色,而在那迷蒙的蓝天里,还只有童稚的眼神。她若不经意地看了看马吕斯,就好像是望望在槭树下跑闹的那个孩子,或者是望望影子投到椅子上的那个大理石承露盘。马吕斯则继续散步,心里想着别的事儿。

他又从那少女坐的椅子旁边经过四五趟,目光甚至没有转向她。

后来几天,他还和往常一样到卢森堡公园散步,还像往常一样见到“父女俩”在那里,但是他已不再留意了。姑娘丑的时候他没有多想,长得美了他也没有多想。他总是在离姑娘坐的椅子很近的地方经过,因为那是他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