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不急。”查理连忙答应。

接着,他就看到此生难忘的一幕。罗格的袖子里,突然蹿出一颗人头。人头下面不是脖子,而是一条蛇身。

可在昏暗的酒馆里,黝黑的蛇身并不显眼。在查理眼里,他只看到人头漂浮在空中,然后噙着酒杯把啤酒一饮而尽。

“这……这……”他的嘴唇颤抖起来,说出来的话含混不清。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他的心跳加速,冷汗从额头上滑落。他感到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一种深深的恐惧从心底升起。

当纳吉尼扭过头好奇的看向他,查理再也承受不住内心的恐惧。他大叫一声,一屁股摔在地上。心跳如擂鼓般猛烈,呼吸急促而浅薄。他的理智瞬间崩溃,顾不得裤子中间传来的湿热,连滚带爬的逃出猪头酒吧。

阿不福思注视着罗格的宠物,手上的动作不禁停了下来。片刻后,他又恢复成无事发生的样子。

“主人,他怎么了?”纳吉尼好奇地询问,眼睛睁得圆圆的,专注地盯着远处摇晃的大门。

“可能因为欠钱,被阿不福思先生吓跑了。”罗格的语气十分轻松,示意纳吉尼先回水晶球里。

“她说她来过这里。”罗格看向阿不福思,询问道:“你见过她吗?”

阿不福思默不作声,依旧低头忙自己的事情。

罗格叹了口气,遗憾的说:“可惜了,她是纯血兽人。我跟老师用了很多方法,费了好大劲才逆转了一部分血魔咒。”

阿不福思依旧没有反应,他将吧台上的酒杯收走,随手扔进脏兮兮的浣洗盆里。

“请问,这附近有什么墓地吗?”罗格的问题好像触及到阿不福思的逆鳞,他那双跟邓布利多一模一样的蓝眼睛,凶狠的盯着罗格。

“出去,否则你将终身禁止进入猪头酒吧。”

“唉,好吧。”罗格放下几枚西可,临走前小声嘀咕:“明明跟校长长得差不多,脾气却这么差。”

阿不福思猛地抬起头,盯着离开酒吧的罗格。他后悔了,应该让他终身禁止进入这里。上一个享受这份殊荣的,是手脚不干净的蒙顿格斯。

然而,阿不福思却并不知道,那个巫师小偷已经死在审问椅上了。

他并不认识纳吉尼,可很久之前,曾经有条蛇在酒馆附近出现过。他记性很好,从不记错任何一个人,也能看出两者花纹一模一样。

当他听到罗格说起坟墓,不禁想起父母、妹妹、还有儿子奥睿利乌斯。

阿不福思的心情突然变得很糟糕,他粗鲁的赶走所有客人,回到二楼盯着妹妹的画像沉默不语。

离开了猪头酒吧的罗格,在霍格莫德村闲逛。纳吉尼藏在水晶球里,好奇的询问:“主人,为什么那里一股膻味?”

“因为有人养了一头山羊。”

“为什么他要养山羊?”

“可能因为山羊是恶魔,会**他。”

“恶魔?**?”纳吉尼不解的继续追问。

罗格嘴角泛起恶趣味的笑,低声说:“水手会被山羊魅惑,把它当做小老婆。”

“什么是……”

“好了,不要再问了。”罗格拍了水晶球一下,走进文人居羽毛笔店。

橱窗里摆放着着各式各样的羽毛笔,酒红色、翠色、孔雀尾羽……琳琅满目,好像一只只艳丽的鸟儿展现身姿。

和罗格想象的相反,这里的客人还是蛮多的。不过,大部分是女巫。她们像是在挑选装饰品一样,拿着各种各样的羽毛笔,仔细地比较着,讨论着。

很明显,她们不是来挑选写作工具的

“艾米丽,这根羽毛笔的花色比之前的好。”一个女巫兴奋地说,她的眼睛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真的诶!这下,我收藏的羽毛笔要超过十根了!”

听着她们欢快的讨论,罗格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他见过收藏瓶盖的、收藏火柴盒的,还第一次见收藏羽毛笔的。

他看向女巫们,她们手中的羽毛笔各具特色,有的色彩鲜艳的,有的花纹独特的,有的散发着淡淡的魔法气息。这不禁让人回想起前世的学生时代,某人的文具袋里也总是装着花花绿绿各种样式的笔。

罗格心里暗暗说道,“差生果然文具多。”

文人居羽毛笔店最出名的羽毛笔,莫过于速记羽毛笔。丽塔通过它,曾写下不少让人咬牙切齿的报道。

对于霍格沃茨的学生而言,他们最喜欢的羽毛笔是可以自动写作业或写考试答案的。可惜,这里并不会出售。

店主多恩女士站在柜台后面,她正在用小刀修剪笔尖。

罗格径直走到柜台前,微笑着对店主说:“您好,我听说您的羽毛笔做得非常好,我想定制一些特别的羽毛笔。”

多恩女士好奇地看着罗格,注意到他手中的长条木盒,于是询问:“请问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罗格点点头,随即打开木盒,里面盛放着好几种鸟类的羽毛。

多恩女士拈起一根雪白松软的雪鸮初级飞羽,仔细检视着。她不停地点头称赞:“啊,这只雪鸮体型肯定很大。你瞧它的初级羽毛手感丝滑,弹性十足,真是前所未见。”

她又把玩起一根猫头鹰羽毛,惊讶地说:“夜铭猫头鹰?!我去过加拿大,见过那些出名的哈德逊湾的鹅毛。可这只夜铭猫头鹰的羽毛,质地比它们还要轻盈细腻。用它做出的羽毛笔,绝对适合书写文章。”

当她拿起三根颜色鲜艳的凤凰羽毛时,眉头不禁微皱,一脸惋惜地说:“像凤凰这样珍稀魔法生物的羽毛,做成笔有点……奢侈。”

其实她更想说浪费,毕竟无论做魔杖还是魔药材料,都好过做成笔。

“没关系,我准备送人的。”罗格平静的说道。

多恩女士见罗格态度坚定,问:“那肯定是很重要的朋友。对方用右手写字吗?你对它们有什么要求。”

“首先,需要基础的速记功能。然后是自动记录写过的内容,以便我以后查询。另外,还要能自动检查文本,纠正错别字和语法错误。

我希望它能够翻译多种语言、还能自动绘画、自动切换墨水颜色……”罗格林林总总说了一大堆要求,多恩女士嘴角的微笑逐渐变得僵硬起来。

她不得不用羽毛笔沾沾墨水,让它速记下罗格对定制羽毛笔的要求。

这些魔法功能,单独做到很容易。可是,如果让一只羽毛笔同时拥有如此多功能,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甚至有些功能,文人居并没有开发过,她需要研究相关魔法。

多恩女士犹豫片刻,婉拒道:“这些功能太多了,一根羽毛笔很难做到……”

她还没说完,就看到一小袋金灿灿的加隆放在桌子上。粗略估计,至少几十枚。

罗格轻声询问:“这些定金,你看够吗?”

多恩女士深吸一口气,斟酌片刻,最终下定决定:“好吧,我会尽力尝试制作这样一支魔法羽毛笔的。”

定做这些羽毛笔,除了自己用,罗格还准备把它们当成圣诞礼物送给其他人。不过,除了赫敏,应该没人喜欢学习用具。

罗格又买了一个纯银的上墨器和一些羊皮纸,准备到三把扫帚酒吧转转。没记错的话,老板娘罗斯莫塔是可是罗恩·韦斯莱的理想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