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占领长沙后,大西政权的重心就从武昌移到了湖广南部。张献忠本人先在长沙,后在衡州总揽军政事务。这一期间,大西政权的作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布文告宣传大西政权的政策。占领长沙之初,张献忠就发布了下面这个著名的檄文:

孤提天兵临长沙,一日之内两府三州归顺。副总兵尹先民、何一德带兵效顺,即愿前驱进取江西。孤甚嘉之,封先民、一德世袭伯,所部将领皆为总兵。升岳州知府、原任朱朝通判任维弼为分巡监军长岳道,升蒲圻知县吕凤起为知府。所属州县士民照常乐业,钱粮三年免征。军民人等,各宜投册归顺,庶免屠戮。天兵临城,玉石俱焚,毋遗后悔。[42]

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西军攻克常德,这里是农民起义的死敌杨嗣昌的老家。大西军以平南先锋的名义颁布命令说:

照得朱贼杨某,昔年曾调天下兵马敢抗天兵。某幸早死于吾刃矣。今过武陵,乃彼房屋、土田、坟墓在此。只不归顺足矣,焉何拴同乡绅士庶,到处立团。合将九族尽诛,坟墓尽掘,房屋尽行烧毁。霸占土田,查还小民。有捉杨姓一人者赏银十两,捉其子孙兄弟者赏千金。为此牌仰该府。[43]

大西政权常德知府周圣楷、司理王宇帱当即遵令执行。

这两个文告具有鲜明的农民革命特色。首先,文告中公开把矛头指向以朱由检为头子的明王朝,称明朝为“朱朝”,呼杨嗣昌为“朱贼杨某”[44],表明起义农民在政治上日益成熟,他们反对当今皇帝的旗帜是何等鲜明!其次,文告宣布了对明政府文武官僚的政策,归顺者加官晋爵,抗拒者严加惩办。这种区别对待的政策减少了进军中的阻力,对尔后大西军在湖广、江西、四川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大西政权提出了“士民照常乐业,钱粮三年免征”和“霸占土田,查还小民”的革命政策,对于在明政府无情压榨和官僚地主疯狂兼并下的贫苦农民,是个有力的号召。明广西布政司参议方震孺说“临武、星子,伪官罗列,纷纷告谕,皆以免三年饷为言。愚民眩惑,利其私恩;而我征兵运饷,未免劳民动众。闾左之间怒于心而形于色矣”[45],颇能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有人认为,大西政权把杨嗣昌家霸占的田土“查还小民”,只是出于对杨本人的报复,属于个别的情况,并不能说明在大西政权管辖区内土地关系的变动。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大西政权确实没有发布过改变土地所有制的全面性法令,不能以点代面,以偏概全,把平南先锋的命令说成普遍的做法。但是,我们也应当估计到,大西军对明宗室和官僚地主的扫**必然在土地关系上引起重大的变化。如明朝吉王仅在长沙、善化两县就霸占了肥沃田地七八十万亩,占两县田额总数的十分之四[46],又在醴陵县占有籽粒田六千八百九十五亩。[47]楚王占地数字不详,但每年租银多达二万一千三百两,租谷二万三千八百三十七石。[48]荣王仅在湖广桃源一县就征收田租一千八百两、山场刀斧钱九十六两。[49]正是在大西军的打击下,分封在湖广的楚王、吉王、桂王、荣王、岷王等最大的土地占有者不是覆宗灭祀,就是远窜他乡。[50]他们原先霸占的田地,在很大程度上转归了生产者所有,这可以说是不容怀疑的。

二、普遍设立各级政权。史载张献忠“陷长沙,据府署称王府,设官分属,招兵命将。凡四阅月”[51]。当地乡绅、原明朝给事中史可镜投降了大西政权,被任命为长沙辰州常德巡抚。[52]到崇祯十六年底,大西军在湖广南部绝大部分府县和江西袁州、吉安两府都派设了地方官员。

在湘、赣地区,大西政权也非常重视吸收知识分子,采取的方法有礼聘和开科取士两种。前者是争取当地有名望的文人参加大西政权的工作,后者主要是吸收那些在明朝腐败科举制度下不得志的文人。如史籍所载,“癸未,献贼陷郡(指长沙府),大索名士”[53]。衡阳著名学者王夫之多次拒绝大西政权的征聘,最后毁坏面容,伪称病重,才免于出仕。这固然说明了王夫之的封建正统立场牢不可破,也反映了大西政权的礼贤下士。“九月,献忠入衡。……开科殿试,考授伪员。劣衿或羶逐之。”[54]在江西虽然只有两个月左右时间,也通过征聘和科举吸收了不少知识分子为大西政权服务。如在袁州府“初至日,以伪官啖人,蚩蚩者走如鹜”[55]。吉安的吴侯更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据记载,吴侯“性狂不羁,能为诗、古文、四六,年四十余不得入庠,惟肮脏自怜”。崇祯十六年冬,张献忠义军攻克吉安,属邑皆下,大西政权“开科求贤,诸落拓者争赴试”。吴侯参加考试后,取中在三甲,被任命为龙泉(今江西遂川县)知县。到任不久,明江西总督吕大器领兵重占吉安,龙泉县的官僚地主郭维经等人发动叛乱,吴侯被捕。受审时,吴侯“从容慷慨,颜色不变,所书供状千余言皆四六骈语,琅琅可诵”[56]。这个在旧政权下受压抑的知识分子最后献身于大西农民革命,说明了张献忠等起义军领导人争取知识分子的工作是有成效的。

[1] 《绥寇纪略》卷十。《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四亦同,仅文字小异。

[2] 崇祯刊本:《御寇详文》。

[3] 乾隆八年马格撰《重修宝丰县志》,记崇祯十五年五月十三日张献忠起义军攻克河南宝丰县,系年有误,当系十四年五月十三日。

[4] 《平寇志》卷五。

[5] 陈宏绪:《寒夜录》卷中。

[6] 《绥寇纪略》卷十,记“献忠寻陷无为州”。据明安庐池太巡抚郑二阳致应天巡按等人的信件,“庐州、无为相继失守,在五月初七、初八”(见《郑中丞益楼集》卷四)。张献忠起义军于五月初七日攻占庐州,初九日才起营转移。初八日占领无为州的是革里眼,见《平寇志》卷五、《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五。

[7] 《平寇志》卷五。下文又说,献忠“因谋取安庆、桐城,渡江入南京,僭号天命,先刻伪宝,选自宫男子,伪署副总、参、游诸官”。

[8] 《绥寇纪略》卷十。

[9] 据郑二阳的奏疏,他在崇祯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即已离任,新任巡按徐世荫也已接事,庐州等处被义军攻克,都是这以后发生的事情。然而,明廷仍然追究他疏于防范的责任(见《郑中丞益楼集》卷一)。徐世荫任安庐池太巡抚的时间很短,九月间就为黄配玄取代。

[10] 《兵科抄出湖广巡抚宋一鹤题本》,见《明清史料》乙编,第十本,第九七四至九七五页。

[11] 《国寿录》卷一《皖将廖应登传》说,张献忠在桐城地区活动时,曾大书“一统齐天”的联幅。

[12] 康熙《蕲水县志》卷十七,《人物·熊文灿传》。

[13] 《绥寇纪略》卷十。

[14] 康熙九年《麻城县志》卷三,《变乱》。民国《麻城县志》前编卷五,《武备·兵事》,记张献忠改麻城县为“长顺州”。

[15] 《绥寇纪略》卷十。

[16] 《平寇志》卷六。

[17] 《薛谐孟先生笔记》上册记:“癸未五月三十日,湖广省城又破矣。楚藩以九十耋龄,引佩带自缢。”《平寇志》卷六云:“楚宗从贼者执王见献忠。”

[18] 《竹中记》云:“贺公被执,贼犹称为先生,公闭目不语,舁出,死于登子湖。”

[19] 《平寇志》卷六。

[20] 据《绥寇纪略》及《竹中记》;《平寇志》卷六,记李时荣为巡按,误。

[21]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六。

[22] 《竹中记》,见《汉阳魏氏丛书》。

[23] 《竹中记》。

[24] 《竹中记》。按,眉史氏著《复社纪略》卷一,“复社姓氏”汉阳府下有龙土贯,当即此人。

[25]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六说,献忠“发银赈武昌五千,汉阳、六安五千”。数额似乎过小,而且六安当时不在献忠管辖之下,疑有误。

[26] 《竹中记》里记载了张献忠进入湖广后,没收官僚地主家产的一个小故事:“献贼劫某御史家,自门达寝皆有藏。众骇其多。一贼曰:‘为我辈累此辈。’一贼曰:‘为此辈生我辈。’噫,二贼亦黠矣。可为士大夫发一怍也。”至于没收明宗室的家产,楚王是个典型例子。

[27]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六也说:“以妇女立婆子营,收其夜合之资为军需。”既然说全城的百姓几乎被献忠杀光,而起义军战士又不准私藏银财,“夜合之资”从何而来呢?可见造谣也需要水平。

[28] 真正对武昌地区居民穷极**的是左良玉部官军。本地人魏赏延记载说:崇祯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左部官军从樊城逃到汉口镇,“士甚强,马甚壮……而仇镇人亦甚勇,于是居其居因薪之,食其食因粪之,财其财,妇其妇,而男则筑以刀镮而逐之。越二日,监军道皖城王扬基与大将军旧,迎之渡江。驻省城(指武昌)外金沙江洲。洲人受其荼毒与汉口同。二镇故并雄财货,甲于全楚,不数日**然焉”(见《竹中记》)。可见什么“婆子营”不过是左军兽行的折光反射,对男子以“铁骑围而蹙之”,也正是左军“筑以刀镮而逐之”的移花接木。

[29] 彭观民:《彭节愍公家书》,附于彭孙贻《湖西纪事》,《虔台节略》之后。

[30] 是时李时荣已经病死,由谢凤洲升任巡抚。

[31] 同治《蒲圻县志》卷三,《祥异》记:“十六年秋七月十一日,流寇张献忠陷城,知县曾孩死之。”

[32] 方震孺:《淮南方孩未先生全集》卷九,《笔记·决疑》。

[33] 《平寇志》卷七。光绪二年《韶州府志》卷二四,《武备略·兵事》。大西军在湖广南部掀起的革命风暴还波及广西。史载大西政权委任童佐圣为江华知县后,“有临武矿夫头蒋应开自号魁楚,率众到江华招悍奴亡命,横挟殷户出银养兵。领童贼牌令破广西贺县,惨杀甚多,刦县印还报”。(见同治九年《江华县志》卷七《寇变》)

[34] 《平寇志》卷七。康熙二十二年《万载县志》述丘仰寰事云:“麻棚丘仰寰聚党数千,结寨天井窝行劫。后胁从万余,破城一十三次,至甲申年四月方受抚投诚。”这里没有说明到一六四四年四月受抚的是丘仰寰本人还是他的部众。据崇祯十六年十二月兵部题本,十一月左良玉部副将吴学礼攻破袁州府,“生擒伪都司丘仰寰”(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第一二八页)。袁继咸《浔阳纪事》载,后来投降的是卢南阳等人,未再提及丘仰寰。可见丘仰寰在袁州战役时已经牺牲。

[35] 康熙六年《袁州府志》卷二○,《遗事》。与此相对照的是,大西军却严禁任意屠杀。刘献廷说:“余闻张献忠来衡州,不戮一人。以问娄圣功,则果然也。”(《广阳杂记》卷二)顾炎武《明季实录》附录《苍梧兄酉阳杂笔》内也说:“犯衡阳者,为贼张献忠第四子(献忠无子,可能是第四个养子艾能奇,有的书写作艾四)。……赵公子见其行军长四十里,见马则抢,人多不杀。”

[36] 《平寇志》卷七,《国榷》卷九九。

[37] 《平寇志》卷七。

[38] 同3。

[39] 《平寇志》卷七。按,崇祯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兵部为塘报事咨行稿》中说“改为龙成县”,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第一二八页。

[40] 同上条引《兵部为塘报事咨行稿》。

[41]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六。《明季北略》卷十九《吕大器复江西郡县》条记:“大器沈毅知兵。方入援时,路过峡江,城门四闭。闻是官军,反行遮杀。吕以八王兵到,开门出迎,手持县印,口称:‘千岁,备有大马三十五匹,粮草无算,新旧知县俱已拿下,听候发落。’大器立取奸民枭示之,次第恢复。”

[42] 《平寇志》卷七。《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六也收录了这个檄文,但缺后半段,文字也略有不同。中间一段云:“其长沙地方已升岳州知府,原任朱朝通判任维弼为分巡监军长沙道,升蒲圻知县吕凤起为知府。”语意较完整,盖以吕凤起升任长沙府知府,而非接替任维弼之岳州知府。

[43] 杨山松:《孤儿吁天录》卷十六。参看顾炎武《明季实录》附录苍梧兄《酉阳杂笔》。

[44] 由于这个文件是杨嗣昌的儿子保存下来的,原文肯定是直呼杨嗣昌之名,被杨山松等人改成了某字。

[45] 《淮南方孩未先生全集》卷十,《定难》,《详行大法责成诸将》。

[46] 《堵文忠公集》卷二,《地方利弊十疏》卷三,《直陈颠末疏》。

[47] 康熙二十四年《醴陵县志》卷三,《赋役志》,《旧赋役纪存考》。

[48] 《明清史料》丙编,第三本,第二九二页。

[49] 康熙二十四年《桃源县志》卷一,《派办》。

[50] 顾炎武:《明季实录》附录,苍梧兄《酉阳杂笔》记:“荣邸承奉云:贼有老成者亦不妄杀人,惟宗室无得免者。”

[51] 康熙二十四年《长沙府志》卷一,《沿革》。

[52] 大西军西上准备入川时,史可镜为官军俘获,后来在南京被杀。见《绥寇纪略》卷十,《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六。

[53] 乾隆十二年《善化县志》卷九,《人物》,《吴愉传》。

[54] 乾隆二十六年《衡阳县志》卷十,《祥异·兵燹》。

[55] 康熙六年《袁州府志》卷二○,《遗事》。

[56] 同治十二年《遂川县志》卷十八,《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