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满江红》,人们总容易想到南宋初年民族英雄岳飞的不朽篇章。词中“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等名句直到现在仍然脍炙人口。岳飞在当时民族灾难深重之际,以“还我河山”为己任,向部下将士发出了“直抵黄龙府,与诸公痛饮耳”的豪言壮语。由于他所统率的军队纪律严明,英勇善战,受到人民的热烈拥护。“撼山易,撼岳家军难”,这句话出自当时的敌方金朝人士之口也就足以说明问题了。由于南宋当权集团一味以个人利害为转移,根本不把民族危亡放在心上,岳飞等爱国将士的北伐大业终于在十二道金字牌的勒令下化为泡影,连他本人也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死在狱中。当我们阅读有关的古籍时,眼前展现出一幅河南父老挡在岳飞的马前恸哭挽留的情景,耳边又仿佛响起陆游的“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等诗句,无论如何也难以抑制心中的惋惜和愤慨。“乃坏汝万里长城”,这是刘宋元嘉年间大将檀道济被杀前对朝廷的斥责,把它拿来形容岳飞的被害也是很恰当的。
人们总是大骂秦桧,把秦桧作为妥协投降、屠害忠良的罪魁祸首来加以谴责。后人在杭州岳王坟前特别用铁铸造了秦桧和他的老婆王氏的跪像。几百年来,人们在瞻仰岳王坟之余总不免用石块和唾沫向这两个跪像发泄自己的愤激之情。“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此之谓也。
秦桧当然该骂。他同石敬瑭、吴三桂等人一样早已成为我国历史上民族败类的代名词。可是,就实际而言,秦桧虽然是南宋初年的大臣,在朝廷制定和推行妥协投降政策上颇为卖力,但真正的决策者他还够不上。南宋的前一个统治者是宋高宗赵构。在建立同女真族金朝相对峙的南方汉族地主阶级政权上他是起了一些作用的。然而这个在民间传说中被描绘成“泥马渡江”的神话式人物正是南宋初年对金妥协投降政策的决策者。信用秦桧的是他,在主战派和主和派的斗争中支持秦桧的也是他。用十二道金字牌把岳飞召回来以及最后造成岳飞的冤死囹圄,也很难说赵构就一无所知。事实上在赵构掌权时期是不允许对朝廷的对金妥协投降政策进行指责的,甚至在秦桧死掉以后仍是如此。史书记载,绍兴二十六年(1156),东平进士梁勋给朝廷上书说金朝一定会带兵南下,朝廷应当有所准备。不料却触怒了赵构,把梁勋充军之外还发布诏书说:“讲和之策,断自朕志。秦桧特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渝定议耶?……自今有此,当重置宪典。”就是说,谁要是提出同秦桧卖国政策相反的方针就是矛头指向“朕躬”,要用“宪典”来重加惩办了。这就证明他自己正是南宋初年推行违反民心的妥协投降政策的真正后台。
堵民之口,只能得志于一时。等到事过境迁,不仅事情的真相大白于天下,而且当初用来堵口的手腕也成为不光彩的记录一并载入史册。
岳飞的抗金事迹和他的《满江红》仍在民间传颂,说明人民并没有因为朝廷宣布他是“叛逆”之臣而改变自己的看法。到了明朝中期又出现了文徵明写的一首新的《满江红》(题宋高宗赐岳飞手敕)。词曰: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悲,风波狱。
岂不念,中原蹙;岂不惜,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古休夸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文徵明的词总算把问题说到点子上了。文徵明敢于说出南宋人士不便于说的话,并不是因为他好议论人们长短。《春气录》记载:“徵明性不喜闻人过。有道及者必巧以他端易之,使不得言。终其身以为常。”说明他的为人是比较厚道的,当然也许是出于明哲保身。他之所以写这篇《满江红》不过是因为他处的时代不同,说话不必顾忌,把历史的本来面目如实地说了出来罢了。
俗话说“盖棺定论”。这句话起源是很古的,司马迁就说过:“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这话有一定道理,多数情况下也确实如此。但是,历史经验证明,有时对于刚刚从政治舞台上消失的场面和人物往往并不能做出恰当的结论,特别是在一些有争议的事件和人物上匆匆忙忙地上定论更难于做到妥切。比如明朝后期在张居正的评论上就曾经几次反复,生前宠之以上柱国、太师、首辅备极殊荣,死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仅本身的一切荣誉称号统统撤销,连儿子也被逼自杀;到了明末又逐渐恢复了名誉。清初的人有鉴于此,题诗云“恩怨尽时方论定”。说明对于一个因为各种利害关系而产生争论的人物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做出定论。这同上面引用的两首《满江红》给后人的启示也是一致的。
(原载于《蒲公英》杂志,197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