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勒斯没有找到求知阁的位置,不过他对此也早有预料。

要是求知阁这么好找,不可能在霍格沃茨隐藏这么久。

他早就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这段时间他直接把有求必应屋变成了了自己的卧室,在找到求知阁之前,他可以先住在这里。

他“忠诚”的仆人,卢修斯·马尔福给塞勒斯送来了多比——一个有点反骨家养小精灵。

之前交代卢修斯的事期他已经在进行了,多比每天会给塞勒斯送来当天的预言家日报以及马尔福的一些工作报告。

卢修斯在这件事情上非常的积极,塞勒斯都有点怀疑他的干劲比当年在伏地魔手下作威作福的时候还大。

不过这也难怪,马尔福家族是出了名的擅长见风使舵,保密法颁布之前,他们丝毫不在意给和麻瓜合作,保密法颁布之后,他们又立刻与麻瓜撇清关系。归根究底,他看中的是家族的利益。

而塞勒斯针对妖精和古灵阁的计划一旦成功,马尔福家族就能顺理成章成为英国魔法界最有权势的家族!

到了那个时候,所谓的神圣纯血28家在他的眼里就只是一个可笑的笑话了。

现在,马尔福已经将自己的财富全部从古灵阁取了出来,然后收买各路的报社,开始对古灵阁进行舆论攻击。

当然他也不是孤军奋战。

在英国,除了神圣纯血28个家族之外,还有许许多多其他的纯血家族,他们不像马尔福或者布莱克那样有底蕴,但是积累的财富也不少。最先支持卢修斯的就是高尔和克拉布两个家族。

他们在很久之前就是马尔福家族的跟班了。

这件事让马尔福去做塞勒斯还是很放心的,他只需要稍微注意一点动向就行。掌控巫师的经济是一条长线,目前来说,提升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塞勒斯除了在寻找求知阁,也在研究目前他手里有的魔法道具。

金杯、冠冕、复活石以及时间转换器。

冈特家族的戒指没什么好说的,这东西更多的还是纪念意义,但是金杯和冠冕就不一样了。赫奇帕奇留下的金杯显然蕴含着某种强大的古代魔法。这种魔法甚至违背了甘普变形法则。

要知道甘普变形法则在魔法界几乎就等同于万有引力定律。

这样的一件魔法道具,就算没有什么攻击性,也是极具价值的。可是伏地魔这个没脑子的傻蛋,居然把它制作成魂器……

塞勒斯将金杯拿出来,放在了一张桌子上。

他没有惊动杯子里面伏地魔的灵魂碎片,而是拿起魔杖,轻轻地在杯子的边缘敲了敲。

“叮——”

一声清脆的声响立刻回**开来。

“我要一杯南瓜汁。”

空****的杯子里立刻自动涌起了泉水,只不过这水是橘黄色的,散发着南瓜的香甜。

变出一杯南瓜汁,实际上召唤咒也能做到。不过召唤咒需要施咒者提前知道食物的位置,然后才能将它召唤出来。但是塞勒斯可以很明显地看出金杯中的魔力并不是召唤。

它确确实实的无中生有,变出了一杯南瓜汁。

南瓜汁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但是塞勒斯一口也不敢喝。

一个寄宿了伏地魔灵魂的杯子变出来的食物,哪怕它实际上没有什么问题,塞勒斯也觉得有点膈应。

实验完了食物,塞勒斯将杯子里的南瓜汁倒掉,继续用魔杖敲着杯壁。

“给我一杯——”他顿了一下,“福灵剂。”

金杯再一次涌动起来,这一次,里面涌出的一大杯金色的,晶莹剔透的魔药!

塞勒斯不久之前才用过福灵剂,自然能认出这东西来。不过当时他得到的福灵剂也只有几滴而已。

而此刻,在塞勒斯眼前的却有满满的一大杯!

“没想到连福灵剂都能变出来。”

他将杯子举起来,溢满的金色的魔药立刻晃向四周,落在了桌子上。如此浪费的举动要是让人知道了,绝对会对他破口大骂!

像这样珍贵的魔药,一两滴的价值就已经难以想象了,更何况此刻塞勒斯洒落了这么多。

可以说,要是随便有一个识货的人在场,恐怕会毫不顾忌自己的脸面扑到桌子上把那些洒下的福灵剂舔干净……

不过实际上,福灵剂是有副作用的,一次喝一滴两滴几乎已经是极限了。

要是真的大口将一整杯福灵剂都喝下去,那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痛惜地将福灵剂倒掉之后,塞勒斯做了最后一次尝试。

他郑重地将魔杖抵住了金杯的边缘:“给我一杯,不死药。”

这一次,金杯并没有任何的反应。

想来也是,即使是金杯,也不可能变凭空变出它从没有见过的东西,但若是自己主动将不死药倒进去呢?

金杯能否将不死药无限复制?

塞勒斯说干就干,他切开手指,往金杯中滴了一滴血液。

他本身就是依托贤者之石复活的,可以说贤者之石就是他的心脏,他的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是生命的脉搏,每一滴血液都有着无与伦比的生命力!

他的鲜血本身,就是不死药!

如同红色宝石一般的血液接触到了金杯的杯壁之后,立刻像是涌起的泉水一般漫上来,霎时间,猩红的血水就填满了金杯!

血色的魔药散发着浓郁的生命力量。

塞勒斯觉得自己有必要找几只小白鼠试试药,看看被制成了魂器的金杯变出来的魔药还能不能饮用,实在不行——那他就只能再伪装成汤姆·里德尔一次了。

“金杯中的蕴含的魔法确实是古代魔法,而且比起一般的古代魔法要高深得多。”塞勒斯放下金杯。

在他的面前,一只老的发黄,毛发都干枯的老鼠浸泡在了血色的魔药中。

这足以被称之为永生之酒的珍贵魔药,就这样被塞勒斯用来当做试验品。

躺在不死药中的那只老鼠是有求必应屋召唤出来的,只要是霍格沃茨城堡里有的,而且没有被施加特殊的魔法防护的东西,有求必应屋都能将它带到塞勒斯的面前。

老鼠在霍格沃茨可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盘亘在管道中的蛇怪千年来就是靠进食老鼠存活的。

这只快要老死的老鼠被塞勒斯浸泡在金杯中之后,体态似乎发生了改变。

它的毛发不再干枯,瘦削的躯体似乎也变得丰盈起来,那双因为苍老而发白的眼睛,也重新变得乌黑!这几乎是逆转了时间的魔力,不死老不仅仅是延长了老鼠的寿命,甚至让它变得年轻!

塞勒斯倒是没有觉得奇怪,同一种魔药,对不同的物种所能产生的效果确实是存在差异的。像老鼠这样较为低级的生命,不死药的效果自然会更加显著。

而更为高级的生命,尤其是魔法生物,它们本身就具备一定的魔法抗性。

强大的魔法抗性带来的不仅仅是削弱敌人的魔法效果,实际上,也会削弱魔药的药效。能够让老鼠重返青春的不老不死药,用在巫师的身上之后恐怕就只能用于延长巫师的寿命,想要逆转巫师的身体状况就很难了。

这也是为什么尼克·勒梅虽然活了很久,但是身体却一直在衰老的原因。

这是塞勒斯一开始就有所预料的事情,他所做的实验,也不是为了证实这个,而是为了另一件事。

他静静地看着那宛如从血中重生的老鼠,看着它重新充满了活力,从血水中走出,在桌子上拖出一条血印。老鼠直起身体,警惕地环顾四周,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彻底复活了?”

塞勒斯有些诧异,他还以为金杯中变出来的东西会被伏地魔的灵魂污染呢。不过,正当他以为不死药没有问题的时候,这只老鼠的身体突然一僵,然后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发出凄厉的惨叫!

它蜷缩着身体,在桌子上痛苦地挣扎,仿佛无数个人拿着魔杖对它施展了钻心咒似的。

接着,一股可怕的黑气立刻笼罩了它。

老鼠顿时不动了。

塞勒斯往后退了半步,他盯着那股黑气。

这显然是一种强大恶毒的诅咒,它没有夺走这只老鼠的生命,但是却让它变得生不如死。

痛苦只是一个方面,他能看出这只老鼠的命已经被诅咒,成了半死半活的东西。

与此同时,金杯中那些原本鲜红的血液似乎也像是氧化了一般,变得暗淡发灰,如同掺杂了剧毒,变成了散发出恶臭的污泥。

此刻,那只老鼠再度站起来,好像刚才的那些痛苦都是虚假的,但是实际上,它的皮肤在一瞬间开始溃烂,那些本来已经变得柔顺的毛发枯萎掉落,散发出腐烂的气息。

像是一具死了之后却留着意识,还在循着本能行动的丧尸。

“可悲的东西。”

这已经算不上活着了,但是又没有彻底死去。

塞勒斯的魔杖喷出一道火,将它烧成了灰烬。

就和他之前的猜测一样,金杯变出来的东西已经无法再使用了,伏地魔的那个灵魂肆无忌惮地对金杯施展了诅咒。恐怕任何一个人要是吃了金杯中变出来的食物,都会变成与那只老鼠一样的下场。

而那些被他所咒的生命,最终都会成为他的养分。

不过塞勒斯还是又骂了伏地魔一句。

这个家伙简直就是文物毁灭者,那么多好东西都被他糟蹋了。

伏地魔制作魂器也就算了,偏偏非要挑选这些强大的魔法道具来制作,就是为了满足他那几乎已经变态的收集癖。但实际上呢,不管是金杯魂器也好还是日记本魂器也好,它们本质上没有任何差别。

魂器对于制作材料并不苛刻,就像是门钥匙一样,哪怕是路边的小石子作为容器。重要的至始至终都只是分裂的灵魂的碎片,而不是容器。

要是换做塞勒斯,他要是打算制作魂器,他绝对要选一只凤凰或者摄魂怪。

想想吧,一个杀不死的魂器,那才是最保险的!

“可惜了金杯。”

一个本来可以无限生产不老药的东西——

塞勒斯叹了口气,他不是没有想过将金杯中的魔法复制下来,然后自己重新制作一个新的,但是这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简单。金杯上的魔法不出意外是古代魔法,而且非常的深奥。

尽管他确实有了能够学习古代魔法的天赋,但是这只不过是一个前提,就好像是一把钥匙,让塞勒斯可以走进古代魔法的大门,但是实际上能掌握多少古代魔法就不一定了。

霍格沃茨的学生都具有巫师天赋,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各个领域都成为大师。

魔药、魔咒、变形术、炼金术……

能在其中一个领域有所成就已经是非凡的天赋了,更多的学生都是平庸的,实际上,平庸就是常态。

金杯上的古代魔法显然非常的高深,不是塞勒斯现在能够掌握的。

“其实金杯也不是完全没用了。”塞勒斯捏着下巴想道,“至少,要是我想毒死什么人,就不用费心去炼制魔药了……”

“又或者,我可以想办法剔除金杯中的那个灵魂的碎片?”

将伏地魔的灵魂取出,还原金杯最原本的样子,这个想法就像是一粒被施展了魔法的种子,种下之后,立刻就在塞勒斯的脑海里长成了参天大树。

不只是为了金杯的魔法,实际上研究魂器对他自己来说也尤为重要。

塞勒斯现在摸不准自己到底还算不算伏地魔的魂器,虽然说自己的灵魂应该已经没有了伏地魔那么碎片的影子,理论上来说他和伏地魔之间的联系应该已经被切断了。

但是万一呢?

灵魂上的事,没有谁说得准。

塞勒斯觉得自己至少应该早作打算,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发现日记本中的那个灵魂还在他的脑海里作祟,那就得有将它切除出去的能力。

不过不能用金杯来做实验,万一失败了,导致金杯被毁掉就得不偿失了。

塞勒斯将金杯收好,然后拿出了冈特家族的戒指。

戒指上的复活石早就已经被他取了下来,单论戒指本身,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用处,只能象征冈特这个身份,这种东西哪怕最后毁掉了,塞勒斯也不会心疼。

“魂器的制作需要灵魂的分裂,而让灵魂分裂则需要通过谋杀。根据《尖端黑魔法》的记载,反过来,想要让被分裂的灵魂重新聚合在一起,唯有忏悔……”

塞勒斯觉得有点不靠谱。

且不说杀人的是伏地魔,自己干嘛替他忏悔?

即使真的忏悔了,恐怕也没有用处,他们说到底不是同一个人。

让伏地魔忏悔就是更是无稽之谈了。他要是会忏悔,那他就不是伏地魔了。

“还是得想别的办法。”塞勒斯想着,“魂器中的灵魂毕竟是外来的东西,不可能与容器本身完全相容。如果能将它从容器中取出来就好了,或者……引诱它自己出来呢?”

就好像他从日记本中复活之后,日记本也就不在是魂器了,如果戒指中的那个灵魂也复活了,是不是戒指就不再是魂器了?

不过……

帮助伏地魔复活?

这种事情塞勒斯想都没想过。

他有了一个更好的想法——刚好,现在金杯能涌出无穷无尽的“不死药”了。

塞勒斯将注意打在了金杯上。

既然是伏地魔自己污染了金杯,那么就该让他尝尝着诅咒的滋味!

塞勒斯将戒指丢进金杯溢满的污泥中,那戒指宛如沉入泥沼。

片刻之后,漆黑的污泥开始沸腾,不停的冒起粘稠的气泡,然后炸开,飞溅出来的淤泥落到桌子上,立刻将桌面腐蚀出了一个坑洞。

塞勒斯看得心惊肉跳,这时候,一股浓郁的黑气涌了上来,像是点燃了有害垃圾之后冒出来的毒烟。

黑气慢慢的在塞勒斯的眼前组成了一个半虚半实的形体——一个面容尚且没有扭曲的伏地魔。

“你——”

看见塞勒斯,他似乎也有点惊讶,似乎是没有想明白为何此刻出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自己”,而且还是以这幅令他感觉到遥远的模样。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孩子到底有什么魔力?”

与其他的魂器一样,戒指中的灵魂也在那个夜晚与伏地魔断开了联系。

这个灵魂也曾经感受过本体的恐惧与愤怒,此刻看见了塞勒斯,他希望能够知道当年发生的事情,更希望知道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塞勒斯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

然而塞勒斯没有打算同他交谈的打算。

之前他蛊惑冠冕,是因为他需要借助冠冕的力量,但是对于戒指中的这个灵魂,就没有多嘴的必要了。

他冷着眼,直接拿起了魔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