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下午不知什么时候,我抬起了头,看看四周,发现夕阳已在墙上涂上了西沉的金色余晖。我问自己:“我该怎么办呢?”
然而我的心灵做出的回答——“马上离开桑菲尔德”——竟是这么迅速,这么可怕,我急忙掩住自己的耳朵。
我猛地站起来,拉开门闩,跨出门去,可是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我抬头一看——原来是罗切斯特先生,他就坐在横挡在我房门口的一把椅子上。
“我真是个傻瓜!”罗切斯特先生突然大声叫了起来,“来,简妮特,把你的手放到我的手里,然后我就能用几句话来对你说明这件事情的真相。你能听我说吗?”
“能,先生。只要你愿意,听上几个小时都行。”
“我只要几分钟就够了。简,我在我们家并不是长子,我还有一个哥哥,这事你是不是知道,或者听说过吗?”
“我记得费尔法克斯太太有一次跟我说起过。”
“那你有没有听她说我父亲是个爱财如命的人?”
“她的话里好像有这个意思。”
“是啊,简,正因为他是这么个人,他决意要使家产保持完整。分割他的田产,把一部分分给我,这是他怎么都不愿意的,他要在死后把全部家产都留给我的哥哥罗兰。可是他也不愿让他的另一个儿子成为穷人。这就得给我找一家富有的人家结亲。他很快就给我找到了一个对象。他的老朋友梅森先生是西印度群岛的种植园主,又是个商人。他确信老朋友的财产又多又可靠,而且经过调查知道梅森先生有一儿一女,还从他那儿打探到,他可以而且愿意给女儿一笔三万英镑的财产,这就足够了。我一离开大学,就给送到了牙买加,去娶一个已经定好亲的新娘。我父亲没有提到她的钱财,只告诉我说梅森小姐是西班牙城出名的美人,这倒也不是假话。我发现她确实是个漂亮女人,属于布兰奇·英格拉姆那种类型——高高的,黑黑的,举止颇为庄重。她家的人很想抓住我,因为我出身名门。她也这样想。他们让衣着华丽的她在舞会上跟我见面。我很少能单独见到她,和她个别交谈就更少了。她千方百计讨好我,拼命显示她的美貌和才情来讨我的喜欢。她那个社交圈里的男人似乎都爱慕她,嫉妒我。她的亲戚们怂恿我,情敌们刺激我,她又引诱我,使得我几乎连自己也未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哦,我一想起自己的这个举动就看不起自己!—— 一种从内心蔑视自己的痛苦就会主宰着我。我从来没有爱过她,从来没有敬重过她,甚至也从来没有了解过她。
“我新娘的母亲我从没见过,我原以为她已经去世。蜜月过后,我才知道自己错了。她母亲原来发了疯,给关在一座疯人院里。她另外还有一个弟弟,是个完全不会说话的白痴。
“简,我不想拿那些讨厌的烦琐事来烦扰你了,几句要紧的话就可以把我要说的话说清楚。我跟楼上那个女人一起生活了四年,四年还不到,她就已经把我折磨得够苦了。她的坏脾气以可怕的速度滋长着、发展着。她的邪恶迅猛地增长着。它们是那么强烈,只有用残酷手段才能制止住,可我不愿用它。她的智力低得像侏儒——而怪癖却大得像巨人!她的怪癖给我带来多么可怕的厄运啊!伯莎·梅森—— 一个跟声名狼藉的母亲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女儿——硬拖着我经历了种种丢人现眼的痛苦和烦恼,一个娶了个荒**放纵妻子的男人必然会经历的痛苦。
“在这期间,我的哥哥死了,在四年将尽时,我的父亲也去世了。这时,我是够富有的了,可我又贫苦得可怕。一个我所见过的最粗野、最下流、最堕落的生命,跟我的生命牢牢地拴在一起,还被法律和社会称为我的一部分。而我却不可能用任何合法的手续摆脱它,因为当时医生已经诊断出,我的妻子疯了——她的恣意妄为已经使疯病的胚芽过早地生长起来。
“我当时接近了绝望的边缘,只是因为还有一点点自尊心,才使我没有坠入深渊。我知道,只要她还活着,我就不可能另娶一个更好的妻子。一天夜里,我被她的叫喊声惊醒了——我在**睡不着,便起来打开窗子。只要我能办到,我就有权利摆脱这种生活。我打算开枪自杀。可是这一念头只在我心中出现了一刹那,一阵从欧洲越洋过来的清风吹进了开着的窗户。
“‘去吧,’希望说,‘再到欧洲去生活,那儿谁也不知你有一个被玷污的名字,也没有人知道你背着这样一个肮脏的包袱。你可以把疯女人带到英国去,把她关进桑菲尔德,加以妥善地照料和防范。’
“于是,我把她送到了英国,带着这么一个怪物乘船,我这次航行真是够可怕的了。令人高兴的是我终于把她弄到桑菲尔德,看着她安全地住进了三楼的那间屋子里。到现在为止,她已在那个房间里住了十年了。我从格里姆斯比疯人院雇来了格雷斯·普尔,只有她和外科医生卡特两人,我让他们知道了我的秘密。费尔法克斯太太当然有可能猜测到一点儿,可她没法知道事情的确切真相。总的来看,格雷斯经证明是个好看护,尽管她有着一个无法治愈的毛病,这也许是干她这种麻烦职业的人常有的,她不止一次地放松和丧失过警惕。这疯女人又狡猾又恶毒,她从不放过利用看护人的疏忽。有一次她悄悄藏起了一把小刀,用它刺伤了她弟弟,还有两次她偷到了自己房门的钥匙,半夜里偷偷从房里溜了出来。第一次她恶狠狠地企图把我烧死在**,第二次她魔鬼般地找上了你。多谢上帝保佑了你,她只把她的怒火发泄到你的结婚礼服上,也许是那服装让她模糊地回忆起自己当新娘的日子。然而当时有可能会出什么事,我可是连想也不敢想啊。我一想到今天早上扑上来掐住我脖子的家伙……”
“别再提那些日子了,先生。”我打断了他的话,偷偷抹去了眼角的泪水。他的话使我非常难受,因为我知道我该怎么做——而且马上就要做了——而所有这些回忆,他的这些感情的表白,只会使我做起要做的事来更加困难。
“对,简,”他回答说,“既然现在要可靠得多——未来要光明得多,那何必还一味想着过去呢?”
听到他这样痴迷地断言,我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简,你明白我向你要求的是什么吗?我只要你的一句诺言:‘罗切斯特先生,我愿意成为你的。’”
“罗切斯特先生,我不愿意成为你的。”
又是一阵长长的静默。
“哦,简,这太狠心了!这……这是不道德的。爱我倒不是不道德的。”
“依了你就不道德了。”
“你要走了,简?”
“我要走了,先生。”
“你要离开我了?”
“是的。”
“你不愿意来了?你不愿做我的安慰者,我的拯救者了?——我深挚的爱情、我剧烈的痛苦、我疯狂的祈求,对你来说都无所谓吗?”
他的声音中有着如此无法形容的悲怆!要坚决地再说一遍“我走了”,是多么困难啊!
“简!”
“罗切斯特先生!”
“那么,去吧——我同意——但是记着,你把我痛苦不堪地撇在这儿了。上楼到你自己的房间去吧,把我所说的一切再好好想想,简,稍微想一想我受的苦——替我想一想。”
他转过身去,扑倒在沙发上。“哦,简!我的希望——我的爱——我的生命啊!”从他嘴里痛苦不堪地吐出这几句话。接着是一阵低沉而强烈的抽泣。
“别了!”在我离开他时,我的心中这么呼喊道。绝望的心情又补了一句:“永别了!”
七月的夜是短促的,午夜过后不久,黎明就来临了。“现在着手去做我该做的事情已经不会太早了。”我想着,就起来了。我已穿好衣服,因为上床时除了鞋子我什么也没脱。我知道该到抽屉里的什么地方找出我的几件内衣、一个小金盒和一枚戒指。我把其他的东西打包成一个小包裹。我把里面装有二十个先令(这是我的全部财产)的小钱袋放进口袋。我系好我的草帽,扣牢我的披巾,拿了包裹和那双暂时还不想穿上的便鞋,偷偷溜出房间。
现在,我已走出了桑菲尔德府。
我走到大路上时,不得不坐到树篱下休息一会儿。正当我坐在那儿休息时,我听到了车轮声,看到有辆车正朝我疾驰而来。我站起身,举起手,马车停了下来,我问赶车人上哪儿,他说了一个很远的地名。我确信,那地方罗切斯特先生并没有什么亲朋好友。我问他让我搭车到那儿要多少钱,他说三十先令。我回答只有二十先令。他说,好吧,那就将就着收二十先令吧。他还允许我坐到车厢里面去,因为车子正空着。我坐进去,车厢门关上了,车子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