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巴黎住下来,在那儿度过了残冬。我对科学知识一无所知,后来觉得该了解了解科学了,至少得掌握一点常识吧。于是,我读了不少相关的书。我也不知道自己学到了多少知识,只觉得自己十分孤陋寡闻。若说这一点,我老早就有自知之明了。春天姗姗来临,我到乡间去,在傍河而建的一个客栈里住下来,不远处有一座美丽的法式古镇—那儿的生活平静如水,似乎二百年没有起过波澜。”
我猜想那年夏天是拉里和苏姗娜?鲁维埃一起度过的。不过,我没有打断他的话。
“后来,我去了西班牙,想看看委拉斯凯兹 和埃尔?格列柯 的画。我觉得,宗教不能给我提供答案,也许艺术可以为我指出一条路吧。我浪迹天涯,四处游**,最后去了塞维利亚。我喜欢那地方,打算在那儿过冬。”
我二十三岁那年也去过塞维利亚,也喜欢那地方。我喜欢那弯弯曲曲白颜色的街道,喜欢那教堂以及瓜达尔基维尔河畔一望无际的平原。我还喜欢那些安达卢西亚姑娘,她们一个个风韵十足、活泼可爱,黑色的眸子闪闪发亮,头上插一朵康乃馨,把一头黑发衬托得如乌云一般,而康乃馨显得愈加艳丽。她们美丽的肤色以及诱人、性感的嘴唇令人着迷。是呀,那时候年轻,觉得自己到了天堂。拉里到那儿去的时候,比我当年大不了许多。我不由心想:见了那些迷人的姑娘,他不可能无动于衷。他以下说的话解答了我心里的疑问。
“我遇见了一个在巴黎就认识的画家,名叫奥古斯特?科迪特,此人曾经和苏姗娜?鲁维埃同居过。他来到塞维利亚写生,勾搭上一个女孩子,两个人就住在了一起。有天晚上他请我和他们一道去埃里丹尼亚剧院听一位弗拉门哥 歌唱家演唱,把他情妇的闺密也带了去。那个闺密有沉鱼落雁的容貌,年仅十八岁。她跟一个小伙子闯了祸,有了身孕,不得不离开了自己的村子。那个小伙子正在服兵役。她将孩子生下来后交给奶妈照料,自己进了一家烟草厂打工。我把她带回了我的住处。她活泼可爱,非常招人喜欢。过了几天,我问她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生活。她回答说愿意。于是,我们在一家旅馆租了两个房间,里面有寝室和客厅。我让她辞去工作,可是她不愿意。这倒也好,因为这样一来,白天我可以用来做些事情。我们自己开火做饭。她上班前准备好早饭,中午回来做午饭,晚饭我们则下馆子去吃,吃完饭就去看电影或者去跳舞。她把我看作疯子,因为我洗过一次蒸汽浴,而且每天早晨坚持用海绵蘸冷水擦身子。她把孩子寄养在一个村子里,离塞维利亚有几英里的路程,我们常在星期天去看孩子。她跟我同居是想积攒些钱,等她的男友服完兵役回来,他们就租套房,好用这些钱装修房子,对此她毫不隐瞒。她是个招人疼的小可爱,将来一定能成为她的心上人帕克的好妻子。她整天乐呵呵的,性格温和,懂得情意。她把人们讳莫如深的**视为身体的自然功能,与身体别的功能是一样的。她从**中获得欢乐,也乐得给别人带来欢乐。在**,她活像一头小兽,不过却是一头善良、迷人、温和的小兽。
“后来,一天晚上,她告诉我,她收到帕克从西属摩洛哥(他服兵役的地方)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他就要复员,两天内将抵达加的斯。第二天早上,她把自己的东西打了包,把钱塞在长袜子里,让我送她上车站。当我把她送上车厢时,她热烈地吻了我。一想到就要和自己久别的心上人重逢,她兴奋不已,早已没有了心情跟我话别。我敢肯定,不等火车开出车站,她就会把我忘到九霄云外。
“她走后,我继续留在塞维利亚,直至秋天来临,然后就踏上了前往印度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