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毫不犹豫地投身于写作事业,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就像鸭子戏水一样。但是,当我成为作家后,一直对这个身份转变感到很惊奇,我想不出自己怎么会成为作家,也搞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对写作如此迷恋。一百多年来,我的家族一直在从事法律行业。根据《英国人物传记词典》,我的祖父是股份有限律师协会的两位创始人之一。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里,有整整一排他写的法律著作。他只写过一本与法律无关的书,那是一部短文集,是他曾经发表在一些严肃杂志上的短文合辑,其中涉及的是他对于礼法的理解。他匿名出版了这本书。我曾经有这本书,装帧很漂亮,封面是用小牛皮制作的,但是我从未读过这本书,而且后来也找不到了,我真希望自己当时能够好好读一下,这样我就可以了解我的祖父是怎样一个人。他在法官胡同住了很多年,因为当时他是刚才提到的那个律师协会的秘书。退休后,他搬进了肯辛顿三角地带(Kensington Gore)的一栋房子里,从房中可以俯瞰海德公园。有人送给他一只托盘、一套茶具、一件咖啡器皿,还有一只银质的分层装饰盘。这只盘子体型巨大,制作考究,但是我们这些后人一直把它当成一种累赘。
我小时候曾见过一位老法官,他告诉我,他有一次受邀与我祖父共进晚餐。当时他还只是一名见习生。我的祖父正在切牛肉,仆人把一盘连皮一起烤熟的土豆递给他。在常人看来,连皮一起烤熟的土豆,如果再多加上一些黄油、胡椒粉和盐,绝对是一道人间美味。可我的祖父却不喜欢这样的吃法。他从桌子首端的椅子上站起来,从盘子里把土豆一个一个拿起来,然后朝墙上的每一幅画扔去,随后,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坐下来继续用餐。我问这位朋友祖父的举动对其他人有没有什么影响,他说根本就没有人注意。
他还跟我说,我祖父是他所见过的最其貌不扬的小个子男人。有一次我去位于法庭胡同的律师协会,想亲眼看看我祖父有没有那人说的那么难看。那里面有他的一幅画像,假如说我那位老朋友所说的属实,那么画家肯定是极度美化了我的祖父。画像中的祖父眉毛浓密,下面有一双漂亮的黑眼睛,两眼烁烁放光,只是略带嘲讽的表情。下巴显得很坚毅,鼻子很直,红色的嘴唇微微向前凸起。一头黑发,发型酷似阿尼塔·卢斯小姐(Miss Anita Loos),而且仿佛正在风中飘扬。他手里握着一只羽毛笔,身边摆着一摞书,很显然都是他自己写的。除了他穿的黑色衣服之外,其他地方看起来并不像我事先所想的那么威武严肃,反倒有一点点搞笑。很多年前,我在翻弄我叔叔死后留下的各种文件时,无意中找到了我祖父年轻时写的日记,那是在十九世纪初,当时他正在旅行途中,他在描写位于沙夫豪森(Schaffhausen)的莱茵河(the Rhine)瀑布(在我看来,这个瀑布完全没有他所描写的那么壮观)的时候,向万能的上帝表达了感激之情,因为在创造“这个巨大的瀑布时”,他让自己那些“生活困窘的人类在与上帝的宏大创造进行对比时体会到自己的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