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八年一月

大权独揽,小权分散。

党委决定,各方去办。

办也有决,不离原则。

工作检查,党委有责。

这首四言最早发表在《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简注

以四言韵语提出的这个“党的领导原则”,毛泽东曾作过说明:“这几句话里,关于党委的责任,是说大事由它首先作出决定,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检查。‘大权独揽’是一句成语,习惯上往往指的是个人独断。我们借用这句话,指的却是主要权力应当集中于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集体,用以反对分散主义。难道大权可以分揽吗?这八句歌诀,产生于一九五三年,就是为了反对那时的分散主义而想出来的。所谓‘各方去办’,不是说由党员径直去办,而是一定要经过党员在国家机关中、在企业中、在合作社中、在人民团体中、在文化教育机关中,同非党员接触、商量、研究,对不妥当部分加以修改,然后大家通过,方才去办。第三句话所说的‘原则’,指的是:党是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个人作用的统一(党委和第一书记的统一),中央和上级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