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要放假了。这位老师向来很严厉,现在变得更严厉、更吹毛求疵了,因为他想让全班学生在“考试”日这天好好表现自己。现在他的教鞭和戒尺难得有空闲的时候——至少对年龄较小的孩子是如此。只有十八到二十岁的男孩子和姑娘才能逃过这一劫。而且杜宾斯先生鞭打起人来那才叫狠。他戴着假发,脑袋光秃秃的、亮晶晶的。他已届中年,肌肉却不见有丝毫衰弱的迹象。随着这重大的日子临近,他的残暴性子便暴露无遗了。人家稍有差错,他就要鞭子相向,似乎能从惩罚中获得莫大的乐趣。结果是,年龄小的学生,白天里受尽折磨,痛苦不堪,夜晚就算计着如何报复老师。他们殚精竭虑,不失时机地给老师制造麻烦,可他每每高人一筹。学生们每次报复的后果是受到凶残狠毒的惩罚,学生们无不以惨败而告终。最后他们集思广益,一起谋划出一个保证能取得辉煌战果的方案。他们让一位招牌油漆匠的儿子入伙,把方案告诉了他,求得他的帮助。这个方案正中招牌油漆匠儿子的下怀。他也有自己的理由,因为这位老师就在他父亲家寄宿,害得这孩子有充分的理由恨他。老师的妻子几天之后就要来村子探亲,到时候就万无一失了。每逢重大日子,老师往往把自己灌得烂醉。招牌油漆匠的儿子说,考试那天晚上,等这位先生醉到一定程度,他一准把事儿“搞定”。也就是说,就在老师坐在椅子上休息的时候,夜里招牌油漆匠的儿子看准机会设法弄醒他,让他匆匆忙忙往学校赶。

有趣的日子终于如期而至。晚上八点钟,教室里灯火通明,绿叶和鲜花编织成的花环和彩饰点缀其间。这位老师就端坐在高台的宝座上,他身后放着一块黑板。他看上去已有几分醉意,他的左右各有三排长凳,前方则是六排椅子,坐着镇上的显要人士和学生家长。他的左边,市民席的后方临时搭着个宽敞的台子,上面坐着的是当晚应试的小学生。一排排男孩子梳洗得干干净净,穿戴得齐齐整整,好不别扭。那些大男孩呢,则傻傻地坐着。小姑娘和年轻的女士身穿细麻布和平纹细布衣衫,白白的,像一大堆雪,挤挨在一起,显然为自己**的胳膊、为祖母辈留下的老式小首饰、为身上粉红色和蓝色的饰带及插在头上的花儿而显得羞答答的。教室里其余的部分则被不参加考试的学生挤得满满当当。

考试开始了。一名年龄很小的男孩子站了起来,羞怯怯地背起“你们不大会想到,像我这么小年龄的孩子会站在讲台上当众讲话”等等。伴着背诵声,他还做出一些精确异常、抽风似的手势,活像是被机器操纵着——这机器可能还出了点故障。不过,尽管他一直战战兢兢,还是完成了“使命”,在满场热烈的掌声中,他做作地鞠了一躬,退场。

一位羞涩的小姑娘,含含糊糊地朗诵完“玛丽有只小羊羔”等等,行了个招人怜爱的屈膝礼,博得一片应得的掌声,红着脸蛋,高高兴兴地坐了下去。

汤姆·索亚显得很自负,信心十足地走上前去,背诵起那气势磅礴、遗世万年的《不自由毋宁死》[11]的演讲。他满腔**,慷慨激昂地打着手势,可只背了一半,就背不下去了。原来他犯了可怕的怯场症,他两腿打战,几乎喘不过气来。他明显地博得全场的同情——但也造成了冷场,这比同情还要糟。老师皱起了眉头,这无异于变成了一场大灾难。汤姆挣扎了一番之后,只得退场,落得彻底失败的下场。有人勉强鼓了几下掌,但掌声很快就销声匿迹了。

接下来是《小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亚述人来了》等一些名篇的朗诵。然后是朗读测试和拼写比赛。拉丁文班寥寥几个学生的朗诵倒也获得满堂彩。接下去是当晚最出色的节目——年轻姑娘的创意“作文”。轮到的人来到讲台边,清清嗓子,捧起稿子(稿子都用鲜艳的缎带系着)朗读起来,在表情和抑扬顿挫上煞是卖力。文章的题材陈旧,脱不了其母亲、祖母辈的窠臼,甚至可追溯到十字军[12]时代。其中有“友谊”啦,“忆往昔”啦,“历代宗教”啦,“梦乡”啦,“文化之优越性”啦,“政治统治之对比和比较”啦,“愁思”啦,“孝道”啦,“心向往之”啦,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矫揉造作的忧伤及“华丽辞藻”的过度堆砌,加上死搬硬套一些时髦词语,不把它们用滥死不罢休。此外还有一个显著的标志性的特点,使得朗诵大为逊色,那就是篇篇文章的结尾无不充斥着陈腐而令人生厌的说教,就像拖着根残缺不全的尾巴甩来晃去。无论文章标榜的是什么题目,总是煞费苦心地扯上种种说教,想让那些道学家和宗教家从中得到些教益。虽然明知这些说教是言不由衷,但它们至今在学校里仍旧大行其道,还无法把它们从学校里清除出去。也许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它们就仍有市场。我们国家的每所学校里,年轻的姑娘们无不觉得,但凡作文,非要来这么一段说教不可。诸位会发现,学校里那些最轻浮、宗教意识最薄弱的姑娘的作文里,说教往往是最长的、显得最虔诚的。不过,这些事也不必多费唇舌了。反正大实话人家是不爱听的。还是转而谈谈“考试”的事吧。应试者朗诵的第一篇作文题为《那么,难道这就是生活吗?》。我这里且引一两个片段,或许诸位能耐心听一听吧:

在日常生活中,年轻人始终怀着喜悦的心情,憧憬着喜庆节日的欢乐场景。他们在想象中描绘出的是玫瑰色的欢快画面。在幻觉里,沉湎于追逐时尚的人把自己看作是节日人群中“众人瞩目的人物”。她形体优美,身着雪白的长裙,在翩翩起舞的欢乐的人群中,傲然独立。她的明眸灿然,她的舞步最为轻盈。时间在这样美妙的幻境中飞速流逝,于是她进入梦寐以求的极乐世界。在她那五彩缤纷的梦境中,这就是爱丽丝梦游过的童话的世界。在她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赏心悦目、引人入胜!一处更胜另一处。但不久之后,她发现,无非是镜中花、水中月,徒有其表,虚空一场。曾使她昏昏然的甜言蜜语变成刺耳的噪音。舞厅失去其魅力。她劳精耗神,心力交瘁,转身离去。因为现在她深信,世俗的欢娱满足不了灵魂的需求!

如此这般,等等。朗读过程中,不时响起赞许的嗡嗡声,伴以低声的赞叹:“多甜美!”“好有说服力!”“太对了!”等等。在文章以一大段令人难堪的说教结束时,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接着一位身材苗条、神情忧郁的女生站了起来,由于长期服药和消化不良,她的脸白得“有趣”。她朗诵了一首诗。且引它两段足矣:

密苏里少女作别亚拉巴马

再见,亚拉巴马!我非常爱你!

现在我要离去,暂且与你分离。

忧伤,是的,我把思念藏在心底,

燃烧的记忆活跃在我的眼眉!

我曾徘徊在你鲜花盛开的林地,

在塔巴波萨溪畔漫步,读书,

倾听过塔拉瑟的急流的呢喃。

驻足库萨山坡,欢呼它的黎明。

我虽羞愧,却丢不下满腹的愁肠,

满含泪水,转身离去,并不脸红。

我知道离别的不是陌生的土地,

我的叹息也不留给陌生之人。

这个国家热情好客,也有我的家,

我离别它的山谷——也告别山巅。

当我与你以僵冷的眼睛相对,亚拉巴马,

那时我的双眼、心脏已经死亡。

在场的人未必都能听懂诗中的每个词句,但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

接着上场的是位黑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年轻姑娘。她上得台来,略停片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然后带着悲怆的表情,以颇有分寸的语调朗诵了起来:

幻 境

漆黑的夜,风雨交加。高高的苍穹几乎不见星星的踪影。低沉的雷声不绝于耳。摄人心魄的闪电愤怒地在乌云密布的天穹施虐,像是不把英名显赫的富兰克林[13]对它倒行逆施所施加的威力放在眼里!甚至狂风也神秘地倾巢而出,给这张狂雷电呐喊助威。就在这样的时刻,在如此暗黑、恐怖的夜晚,出于对人类的同情,我的灵魂只能发出声声叹息,但是,此外——

我最亲密的朋友,我的顾问,我的安慰者,我的领路人,我悲伤中的欢乐,我欢乐中的又一个极乐,来到我的身旁。

她就像那些浪漫年轻人笔下的天使,在想象中的伊甸园漫步,沐浴在阳光下,步履轻盈,美如皇后,除了自身的美貌,用不着任何雕饰。她举步轻盈,悄然无声。她像其他美女一样,她亲切温柔的抚摸,令人激动销魂。她也会从你身边飘然而过,不为人知,不引人追逐。她脸上露出的愁意,就像是冬季之神长袍上凝结着的泪花。她手指户外搏斗中的暴风雨,令我思索其间的深意。

这篇噩梦般的文字足有十页之多,结尾处的说教摧毁了非长老会教徒所有的希望,因而获得了头奖。这篇作文被誉为当晚最出色的作品,村长给该文作者的颁奖辞热情洋溢,说这是他听过的文章中最感人的一篇,连丹尼尔·韦伯斯特[14]很可能也会引以为豪。

顺便提一句,那种滥用“美丽”一词、爱把人生经历比作“生命的一页”的文章,也是司空见惯的了。

且说那位老师,这时已醉得可以,变得和蔼可亲起来。他把椅子往旁边一移,转身背对大家,在黑板上画起了美国地图。他要考地理了。不料他双手哆嗦,画出的地图很是糟糕,看得在场的人忍俊不禁,哧哧笑了起来。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便使劲补救。他擦掉一些线条,再画一遍,但越画越糟,笑声随之越来越响。可他全身心投入画图,仿佛决心不为这阵阵笑声所影响。他感到双双眼睛都注视着自己,他想象中,眼看成功在望。但笑声仍然不停,显然笑得更响。说来也不足为奇。原来,他的上方有一个阁楼,阁楼有一扇天窗就在他的头顶上,一只猫腰、腿被绑着从天窗上吊了下来。它的脑袋、嘴全被破布蒙着,免得它叫出声来。猫被慢慢地往下吊,弓起身子,抓着绳索,身子晃晃悠悠往下掉,爪子在空中乱抓挠。笑声越来越响。小猫离埋头画图的老师只有六英寸了,越来越近,再低一点儿。小猫把老师的假发拼命一抓,顷刻间小猫和它的战利品被拉上了阁楼的天窗内。老师光秃秃的脑袋即刻变得光亮耀目——那是招牌油漆匠的儿子事先在他头上漆上了一层金漆。

考试就此收场。孩子们终于报仇雪恨。假期到了。

注:本章引用的几篇“作文”,均一字未改地选自《散文与诗歌》(作者:西部一女士)——不过这些作文完全是按女生风格写的,因此比其他任何模仿出来的文章更令人称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