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些小说,在投寄刊物时自己就标明是笔记小说。笔记体小说是近年出现的文学现象。我好像成了这种文体的倡导者之一。但是我对笔记体小说的概念并不清楚。

中国古代小说有两个传统,唐人传奇和宋人笔记。唐人传奇本多是投之当道的“行卷”。因为要使当道者看得有趣,故情节曲折,引人入胜;又因为要使当道者赏识其才华,故文词美丽。是有意为文。宋人笔记无此功利的目的,多是写给朋友们看看的,聊资谈助。有的甚至是写给自己看的。《梦溪笔谈》云“所与谈者,唯笔砚耳”。是无意为文。因此写得清淡自然,但,自有情致。我曾在一篇序言里说过我喜欢宋人笔记胜于唐人传奇,以此。

两种传统,绵延不绝,《阅微草堂笔记》可以说是继承了笔记传统,《聊斋志异》则是传奇、笔记兼而有之。纪晓岚对蒲松龄很不满意,指责他:

“今燕昵之词、媟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

这问题其实很好回答:想象。

一般认为,所写之事是目击或亲闻的,是笔记,想象成分稍多者,即不是。这也有理。

按照这个标准,则我的《桥边小说三篇》的《茶干》是笔记小说;《詹大胖子》不完全是,张蕴之到王文蕙屋里去,并非我亲眼得见;《幽冥钟》更不是,地狱里的女鬼听到幽冥钟声,看到一个一个淡金色的光圈,我怎么能看到呢?这完全是想象,是诗。

我觉得这样的区分没有多大意思。

凡是不以情节胜,比较简短,文字淡雅而有意境的小说,不妨都称之为笔记体小说。

我并不主张有人专写笔记体小说,只写笔记体小说。也不认为这是最好的小说文体。只是有那么一小块生活,适合或只够写成笔记体小说,便写成笔记体,而已。我并没有“倡导”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