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为“花儿”的格律作一小结,以赠有志向民歌学习的新诗人:
(1)“花儿”多用双音节的句尾,即两字尾。学习它,对突破仿民歌体新诗的三字尾是有帮助的。汉语的发展趋势是双音节的词汇逐渐增多,完全用三字尾作诗,有时不免格格不入。有的同志意识到这一点,出现了一些吸收词曲格律的新诗,如朔望同志的某些诗,使人感到面目一新。向词曲学习,是突破三字尾的一法,但还有另一法,是向“花儿”这样的民歌学习。我并不同意完全废除三字尾,三字尾自有其方兴未艾的生命。我只是主张增入两字尾,使民歌体的新诗的格律更丰富多样一些。
(2)“花儿”是严别四声的。它没有把语言的声调笼统地分为平仄两大类。上去通押极少。上声和上声为韵,去声和去声为韵,在声音上取得很好的效果。上去通押,因受唐以来仄声说的影响,在多数诗人认为是名正言顺、理所当然的事。其实这是一种误会,这在耳感上是不顺的,是会影响艺术效果的。希望诗人在押韵时能注意到这一点。
(3)“花儿”的作者对于语言、格律、声韵的感觉是非常敏锐的。他们不觉得守律、押韵有什么困难,这在他们一点也不是负担。反之,离开了这些,他们就成了被剪去翅膀的鸟。据剑虹同志在《试谈“花儿”》中说:“每首‘花儿’的创作时间顶多不能超过三十秒钟。”三十秒钟!三十秒钟,而能在声韵、格律上如此的精致,如此的讲究,真是难能之至!其中奥妙何在呢?奥妙就在他们赖以思维的语言,就是这样有格律的、押韵的语言。他们是用诗的语言来想的。莫里哀戏剧里的汝尔丹先生说了四十多年的散文,民歌的歌手一辈子说的(想的和唱的)是诗。用合乎格律、押韵的、诗的语言来思维(不是想了一个散文的意思再翻译为诗)。这是我们应该向民歌手学习的。我们要学习他们,训练自己的语感、韵律感。
我对于民歌和诗的知识都很少,对语言声韵的知识更是等于零,只是因为有一些对于民歌和诗歌创作的热情,发了这样一番议论。
我希望,能加强对于诗和民歌的格律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