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是现代中国文学的大师。

他的一生很富于传奇性。

他是凤凰人。凤凰是湘西(湖南西部)一个偏僻边远小城。小城风景秀美,人情淳朴,但是地方很落后野蛮。统治小城的是地方的驻军,他们把杀人不当回事。有时一次可杀五十人,到处都挂的是人头。有时队伍“清乡”(下乡捉土匪),回来时会有个孩子用小扁担挑着两颗人头。这人头也许是他的叔父的,也许就是他的父亲的。沈先生就在这小城里过了十几年“痛苦怕人”的生活。

沈先生有少数民族血统。《从文自传》里说:“祖父本无子息,祖母为住乡下的叔祖父沈洪芳娶了个苗族姑娘,生了两个儿子,把老二过房作儿子。”这个苗族女人实是沈先生的祖母。沈先生说:“我照血统说,有一部分应属于苗族。”后来沈先生在填写履历表时,在“民族”一栏里填的就是苗族。

也许正是因为他有少数民族血统,对他的成长产生很大影响:身体虽然瘦小,性格却极顽强。

沈先生从小当兵,在沅水边走过很多地方。

“五四运动”的浪潮波及到湘西,沈从文受到民主、自由思想的影响,他想:不成!不能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活下去。于是一个人冒冒失失地闯进了北京(当时叫北平)。

他小学都没有毕业,连标点符号都不会,就想用一枝笔打出一个天下。他住在酉西会馆(清代以前,各地在北京都有“会馆”,免费供进京应试的举子居住)。经常为找点东西“消化消化”而发愁。北京冬天很冷(冷到零下二十几度),沈先生却穿了很单薄的衣裳过冬。没有钱买煤,生不起火,沈先生就用棉被裹着,坚持写作。

(香港的同学,你们大概很难想象这种滋味!)

他真的用一枝笔打出了天下。从二十年代初到四十年代末,他写出了几十本小说和散文,成了当时在青年中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

沈从文热爱家乡,五百里长的沅水两岸的山山水水,在他的笔下是那样秀美鲜明,使人难忘。

他爱家乡人,他爱各种善良真实的人。他从审美的角度看家乡人,并不用世俗的道德观念对他们苛求责备。他说他对农民和士兵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他写水边的妓女,写多情的水手。他特别擅长写天真、美丽、聪明、纯洁的农村少女,创造了一系列农村少女的形象:三三、翠翠、天天、萧萧……。

他的叙述方法是多样的,试验过多种结构式样。可以全篇用对话组成,也可以一句对话也没有。

他是一个文体家。他的语言是很独特的。基本上用的是以普通话为基础的口语,但是掺杂了文言文和方言。他说他的文字是“文白夹杂”。但是看起来很顺畅,并不别扭。有的评论家说这是“沈从文体”。这种“沈从文体”影响了很多青年作家。

一九四九年以后,沈先生忽然停止了写作,转而从事文物研究。他在文物研究上取得很大的成绩,出了好几本书。于是我们得到一个优秀的物质文化史的专家,却失去了一个无与伦比的天才的伟大作家。关于沈先生的转业,我曾写过一篇《沈从文转业之谜》,可参看。

汪曾祺

一九九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