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来评介邓友梅的《烟壶》,其实是不合适的。我很少写评论。记得好像是柯罗连科对高尔基说过,一个作家在谈到别人的作品时,只要说:这一篇写得不错,就够了,不需要更多的话。评论家可不能这样。一个评论家,要能一眼就看出一篇作品的历史地位。而我只能就小说论小说,谈一点读后的印象和感想。
友梅最初跟我谈起他要写一个关于鼻烟壶的小说的时候,我只是听着,没有表示什么。说老实话,我对鼻烟壶是没有什么好感的。这大概是受了鲁迅先生反对小摆设和“象牙微雕”的影响。我对内画尤其不感兴趣,特别是内画戏装人物,我觉得这是一种恶劣的趣味。读了《烟壶》,我的看法有些改变。友梅这篇小说的写法有点特别,开头一节是发了一大篇议论。他的那一番鼻烟优越论我是不相信的。闻鼻烟代替不了抽烟。蒙古人是现在还闻鼻烟的,但是他们同时也还要抽关东烟。这只能是游戏笔墨。但是他对作为工艺品的鼻烟壶的论赞,我却是拟同意的,因为这说的是真话,正经话。友梅好奇,到一个地方,总喜欢到处闲遛,收集一些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工艺品。这表现了一个作家对于生活的广博的兴趣,对精美的工艺的赏悦,和对于制造工艺的匠师的敬爱。我想这是友梅写作《烟壶》的动机。他写这样的题材并不是找什么冷门。即使是找冷门,如果不是平日就有对于工艺美术的嗜爱,这样的冷门也是找不到的。
《烟壶》里的聂小轩师傅有一段关于他所从事的行业的具有哲理性的谈话:
“打个比方,这世界好比个客店,人生如同过客。我们吃的用的多是以前的客人留下的。要从咱们这儿起,你也住我也住,谁都取点什么,谁也不添什么,久而久之,我们留给后人的不就成了一堆瓦砾了?反之,来往客商,不论多少,每人都留点什么,你栽棵树,我种棵草,这店可就越来越兴旺,越过越富裕。后来的人也不枉称你们一声先辈。辈辈人如此,这世界不就更有个恋头了?”
乍一听,这一番话的境界似乎太高了。一个手艺人,能说得出来么?然而这却是真实的,可信的。手工艺人我不太熟悉。我比较熟悉戏曲演员。戏曲演员到了晚年,往往十分热衷于授徒传艺。他们常说:“我不能把我从前辈人学到的这点玩艺带走,我得留下点东西。”“**”中冤死了一些艺人,同行们也总是叹惜:“他身上有东西呀!”
“给后人留下点东西”,这是朴素的哲理,是他们的职业道德,也是他们立身做人的准则。从这种朴素的思想可能通向社会主义,通向爱国主义。许多艺人,往往是由于爱本行的那点“玩艺”,爱“中国人勤劳才智的结晶”,因而更爱咱们这个国家的。聂小轩的这一思想是贯串全篇的思想。内画也好,古月轩也好,这是咱们中国的玩艺,不能叫它从我这儿绝了。这才引出一大篇曲曲折折的故事。我想,这篇小说真正的爱国主义的“核”,应该在这里。
《烟壶》写的是庚子年间的事,距现在已经八十多年,邓友梅今年五十多岁,当然没有赶上。友梅不是北京人,然而他竟然写出一篇反映八十年前北京生活的小说,这简直有点不可思议!这还不比写历史小说(《烟壶》虽写历史,但在一般概念里是不把它划在历史小说范围里的)。历史小说,写唐朝、汉朝的事,死无对证,谁也不能指出这写得对还是不对。庚子年的事,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这最不好写。八十多岁的人现在还有健在的,七十多岁的也赶上那个时期的后尾。笔下稍稍粗疏,就会有人说:“不像。”然而友梅竟写了那个时期的那样多的生活场景,写得详尽而真切,使人如同身临其境。友梅小说的材料,是靠平时积累的,不是临时现抓的。临时现抓的小说也有,看得出来,不会有这样厚实。友梅有个特点,喜欢听人谈掌故,聊闲篇。三十多年前,我认识友梅时,他是从部队上下来的革命干部、党员,年纪轻轻的,可是却和一些八旗子弟、没落王孙厮混在一起。当时是有人颇不以为然的。然而友梅我行我素。友梅对他们不鄙视、不歧视,也不存什么功利主义。他和所有人的关系都是平等的。也正因为这样,许多老北京才乐于把他所知的掌故轶闻、人情风俗毫无保留地说给他听。他把听来的材料和童年印象相印证,再加之以灵活的想象,于是八十多年前的旧北京就在他心里活了起来。
《烟壶》是中篇小说,中篇总得有曲折的、富于戏剧性的情节、故事。情节,总要编。世界上没有一块天生就富于情节的生活的矿石。我相信《烟壶》的情节大部分也是编出来的。编和编不一样。有的离奇怪诞,破绽百出;有的顺理成章,若有其事。友梅能把一堆零散的生活素材,团巴团巴,编成一个完完整整的故事,虽然还不能说是天衣无缝,无可挑剔,但是不使人觉得如北京人所说的:“老虎闻鼻烟——没有那宗事。”这真是一宗本事。我是不会编故事的,也不赞成编故事。但是故事编圆了,我也佩服。因此,我认为友梅的《烟壶》是一篇“力作”。
友梅写人物,我以为好处是能掌握分寸。乌世保知道聂小轩轧断了手,“他望着聂小轩那血淋淋的衣袖和没有血色的、微闭双眼的面容惊呆了,吓傻了。从屋里走到院子,从院子又回到屋里。想做什么又不知该做什么。想说话又找不到话可说”。这写得非常真实。这就是乌世保,一个由“它撒勒哈番”转成手工艺人的心地善良而又窝窝囊囊的八旗子弟活生生的写照。乌世保蒙冤出狱,家破人亡,走投无路,朋友寿明给他谋划了生计,建议他画内画烟壶,给他找了蒜市口小客店安身,给他办了铺盖,还给他留下几两银子先垫补用,可谓周到之至。乌世保过意不去,连忙拦着说:“这就够麻烦您的了,这银子可万万不敢收。”寿明说:“您别拦,听我说。这银子连同我给您办铺盖,都不是我白给你的,我给不起。咱们不是搭伙作生意吗?我替你买材料卖烟壶,照理有我一份回扣,这份回扣我是要拿的。替你办铺盖、留零花,这算垫本,我以后也是要从您卖货的款子里收回来的,不光收回,还要收息,这是规矩。交朋友是交朋友,作生意是作生意,送人情是送人情,放垫本是放垫本,都要分清。您刚作这行生意,多有不懂的地方,我不能不点拨明白了。”好!这真是一个靠为人长眼跑合为生的穷旗人的口吻,不是一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客。他也仗义,也爱财。既重友情,也深明世故。这一番话真是小葱拌豆腐,如刀切,如水洗,清楚明白,嘎嘣爽脆。这才叫通过对话写人物。邓友梅有两下子!
友梅很会写妇女。他的几篇写北京市井的小说里总有一个出身卑微,不是旗人,却支撑了一个败落的旗人家庭的劳动妇女。她们刚强正直,善良明理,坦**磊落。《那五》里那位庶母,《烟壶》里的刘奶妈,都是这样。《烟壶》写得最成功的人物,我以为是柳娘(我这样说友梅也许会觉得伤心)。她俊俏而不俗气,能干而不咋唬,光彩照人,英气勃勃,有心胸,有作为,有决断,拿得起,放得下,掰得开,踢得动,不论遇到什么事都能沉着镇定,头脑清醒,方寸不乱,举措从容。这真是市井中难得的一方碧玉,挺立在水边的一株雪白雪白的马蹄莲,她的出场就不凡:
……这时外边大门响了两声,脆脆朗朗响起女人的声音:“爹,我买了蒿子回来了。”寿明和乌世保知道是柳娘回来,忙站起身。聂小轩掀开竹帘说道:“快来见客人,乌大爷和寿爷来了。”柳娘应了一声,把买的蒿子、线香、嫩藕等东西送进西间,整理一下衣服,进到南屋,向寿明和乌世保道了万福说:“我爹打回来就打听乌大爷来过没有,今儿可算到了。寿爷您坐!哟,我们老爷子这是怎么了?大热的天让客人干着,连茶也没沏呀!您说话,我沏茶去!”这柳娘干嘣楞脆说完一串话,提起提梁宜兴大壶,挑帘走了出去。乌世保只觉着泛着光彩,散着香气的一个人影像阵清清爽爽的小旋风在屋内打了个旋又转了出去,使他耳目繁忙,应接不暇,竟没看仔细是什么模样。
寿明为乌世保做媒,聂小轩征求柳娘的意思,问她:“咱们还按祖上的规矩,连收徒带择婿一起办好不好呢?”柳娘的回答是:“哟,住了一场牢我们老爷子学开通了!可是晚了,这话该在乌大爷搬咱们家来以前问我。如今人已经住进来,饭已经同桌吃了,活儿已经挨肩做了,我要说不愿意,您这台阶怎么下?我这风言风语怎么听呢?唉!”
这里柳娘有点“放刁”了,当初把师哥接到家里来住,是谁的主意呀?你可事前也没跟老爷子商量过就说出口了!
友梅这篇小说基本上用的是叙述,极少描写。偶尔描写,也是插在叙述之间,不把叙述停顿下来,作静止的描写。这是史笔,这是自有《史记》以来中国文学的悠久的传统。但是不完全是直叙,时有补叙、倒叙,这也是《史记》笔法。因为叙述方法多变化,故质朴而不呆板,流畅而不浮滑,舒卷自如,起止自在。有时洋洋洒洒,下笔千言;有时戛然收住,多一句也不说。友梅是很注意语言的。近年功力大见长进。他的语言所以生动,除了下字准确,词达意显,我觉得还因为起落多姿,富于“语态”。“语态”的来源,我想是:一、作者把自己摆了进去了,在描述人物事件时带着叙述者的感情色彩,如梁任公所说:“笔锋常带感情”;同时作者又置身事外,保持冷静和客观,不跳出来抒愤懑,发感慨。二、是作者在叙述时随时不忘记对面有个读者,随时要观察读者的反应,他是不是感兴趣,有没有厌烦?有的时候还要征求读者的意见,问问他对斯人斯事有何感想。写小说,是跟人聊天,而且得相信听你聊天的人是个聪明解事,通情达理,欣赏趣味很高的人,而且,他自己就会写小说,写小说的人要诚恳,谦虚,不矜持,不卖弄,对读者十分地尊重。否则,读者会觉得你侮辱了他!
这篇小说的不足之处,我觉得有这些:
一、对聂小轩以及乌世保、柳娘对古月轩的感情写得不够。小说较多写了古月轩烧制之难,而较少写这种瓷器之美。如果聂小轩的爱国主义感情是由对于这门工艺的深爱出发的,那么,应该花一点笔墨写一写他们烧制出一批成品之后的如醉如痴的喜悦,他们应该欣赏、兴奋、爱不释手,笑,流泪,相对如梦寐,忘乎所以。这篇小说一般只描叙人物的外部动作,不作心理描写。但是在写聂小轩想要砍去自己的右手时,应该写一写他的“广陵散从此绝矣”的悲怆沉痛的心情。因为聂小轩的这一行动不是正面描写的,而是通过柳娘和乌世保的眼睛来写的,不能直接写他的心理活动,但是事后如果有一两句揪肝抉胆、血泪交加的话也好。
二、乌世保应该写得更聪明,更有才气一些。这个人百无一用,但是应该聪明过人,他在旗人所玩的玩艺中,应该是不玩则已,一玩则精绝。这个人应该琴棋书画什么都能来两下。否则聂小轩就不会相中他当徒弟,柳娘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爱这样一个比棒槌多两个耳朵的凡庸的人了。柳娘爱他什么呢?无非是他身上这点才吧。
三、九爷写得有点漫画化。
一九八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