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孩子,亲爱的皮普的同伴。我现在要给你们讲一讲我的人生经历,它不如歌曲那样动听,也不如故事书那般有趣。不过我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这话很简短,你们一听就能明白。那就是进监狱出监狱,再进监狱再出监狱,进进出出,没完没了。好了,现在你们明白了。我大半辈子都是这么度过的;后来,我认识了皮普,与他成了朋友;再后来,我被押上船,送到了流放地。

“我经历过各种判罚,只差没被绞死。他们把我像个银茶壶一样关起来。他们把我押在囚车上,送到这里,又送到那里,时而把我押送出这个城镇,时而把我押送出那个城镇。他们给我戴上枷锁,用鞭子抽我,折磨我,驱赶我。别说你不知道,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是在哪里出生的。我最早的记忆是在埃塞克斯,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偷萝卜填饱肚子。有个男人,那家伙是个补锅匠,他丢下我自己跑了,只带走了他的炉子,却撇下我一个人挨饿受冻。

“我知道我姓马格维奇,名字叫艾贝尔。那我是怎么知道的呢?就像我知道树篱上的鸟叫什么,比如苍头燕雀、麻雀,或者画眉什么的。我还以为自己说不准呢,可既然鸟儿们的名字都被我说中了,我想我自己的名字也错不了。

“据我所知,小艾贝尔·马格维奇穿着破烂的衣服,饿得前胸贴后背,人们见了他,不是躲着走,就是把他赶走,要不就把他抓起来。今天被这个人抓,明天被那个人抓,抓呀,抓呀,我就这样长大了。

“事情就是这样的,我小时候穿得破破烂烂(倒不是说我照过镜子,毕竟我去的那些人家里没有镜子),是个没人疼的小可怜,但我那时候就名声在外了,人人都知道我是根硬骨头。‘这小子不好对付,是个强硬的家伙。’每次有人来监狱里探监,他们就一边指着我,一边这么说。‘可以说,这小子是在监狱里长大的。’他们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我也瞧着他们,他们有的过来量量我的脑袋,要我说,该量的其实是我的肚子;还有的塞给我一些我看不懂的小册子,讲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他们总是在我耳边唠叨魔鬼的故事。可是,魔鬼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总得找吃的填饱自己的肚子,不是吗?坏了,我又讲粗话了。我知道自己该保持体面。亲爱的孩子,亲爱的皮普的伙伴,我再也不会说粗话了,请你们放心。

“我四处流浪,有时候乞讨,有时候干点儿偷偷摸摸的勾当,要是条件允许,我也去做工。不过这样的机会并没有你们以为的多,想想看,你们愿不愿意雇我这样的人。偷猎、做劳工、当车夫、晒干草、当小贩,我什么都干过,只是赚不到什么钱,还总是惹一身麻烦,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有一次,一家客栈里来了个逃兵,从头到脚穿得破破烂烂,是他教会了我识字。还有个行游各地巡演的巨人,别人给他一便士,他就给人家签名字,是他教会了我写字。那时候,我被关进大牢的时间比从前少了很多,但监狱的钥匙被磨平了,也有我的一份功劳。

“二十多年前,在艾普索姆[3]的赛马会上,我认识了一个人,要是再给我遇见那家伙,我肯定要用炉盘上的这根拨火棍敲裂他的脑袋瓜儿,就像敲裂龙虾的爪子。他的真名叫坎培森。亲爱的孩子,昨晚我走后你告诉你的同伴曾见过我在沟里臭揍一个人,就是他。

“这个坎培森自以为是个上等人,他上过公立寄宿学校,倒也有些学问。这家伙能说会道,对名流雅士的生活方式也很在行,而且,他长得非常英俊。在那场盛大赛马会的前一天晚上,我在荒原上一个我熟悉的酒馆里遇见了他。我进去的时候,他和另外几个人坐在桌边。店老板与我是老相识,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叫了坎培森一声,说:‘我瞧着这个人挺符合你的要求。’他指的是我。

“坎培森仔细打量了我一番,我也看着他。他戴着一条链表,手上有一枚戒指,还别着一枚胸针,他身上那套衣服很讲究。

“坎培森仔细打量了我一番,我也看着他。他戴着一条链表,手上有一枚戒指,还别着一枚胸针,他身上那套衣服很讲究。”(第340页)

“‘从外表看,你的运气很糟糕。’坎培森对我说。

“‘是的,先生,我这人向来时运不佳。’(当时,我因为流浪被关进了金斯敦监狱,才刚刑满释放不久。就算不是因为流浪,我也会为别的罪名入狱,不过当时恰好就是因为流浪。)

“‘你的好运来了。’坎培森说,‘也许你要开始交好运了。’

“‘但愿如此。看什么时候有机会吧。’我说。

“‘你都会做什么?’坎培森说。

“‘要是你能找到吃喝,我倒是会吃会喝。’我说。

“坎培森笑了,又从上到下打量了我一番。他给了我五先令,让我第二天晚上再来同一个地方见他。

“第二天晚上,我去同一个地方见坎培森。坎培森要我做他的搭档,和他一起干。坎培森要我入伙,那他是干什么行当的呢?那家伙是个诈骗犯,伪造笔迹,把偷来的钞票出手,反正就是这类勾当。坎培森用他那颗脑袋瓜儿想出种种诡计和陷阱,不过他不会让自己陷进去,他捞到好处就跑,找其他人当替罪羔羊,坎培森干的就是这一行。他的心比铁锉刀还硬,像死人一样冷酷,而且,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他的思想就像魔鬼一样邪恶。

“还有一个家伙和坎培森一起混,那人叫亚瑟,不过这不是他的本名,只是个化名而已。亚瑟有衰退病,活像个幽灵。几年前,他和坎培森骗了一位富有的女士,赚了一大笔钱。不过坎培森这人好赌,把钱都输没了,就算是把国王的税金交给他,他也要输个精光的。就这样,亚瑟的病越来越重,身上没几个钱,又得了谵妄症,眼瞅着是活不长了。情况允许的时候,坎培森的妻子(坎培森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倒是很同情他,只是坎培森对任何人和事都没有半点儿同情心。

“我应该把亚瑟当成前车之鉴,但我没有。不过,亲爱的孩子,亲爱的伙伴,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在乎,我用不着假装,反正假装也没什么好处。就这样,我开始与坎培森搭伙,成了他随意摆布的一件工具。亚瑟住在坎培森家的顶层(就在布伦特福德附近),他的住宿费是多少钱,吃喝花了多少钱,坎培森一笔一笔地都记录了下来,要是他病情好转,能工作了,就叫他还上。但亚瑟的那笔账很快就了结了。在我第二次还是第三次看到他的时候,反正是在一天深夜,他发狂似的从楼上跑进坎培森的客厅,只穿着一件法兰绒睡袍,头发都汗湿了,他告诉坎培森的妻子:‘莎莉,现在那个女人就在楼上,我甩不掉她。她穿着一身白衣服。头发上还别着白色的花儿,她疯了,那疯样太吓人了,一只胳膊上挂着裹尸布,还说凌晨五点就用裹尸布把我裹起来。’

“坎培森立即说:‘你这个大傻瓜,难道你不知道她还活着吗?她又不是鬼魂,她要进来,要么走门,要么爬窗,还得上楼梯,她怎么可能在楼上呢?’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去楼上的。’亚瑟说,他吓得浑身发抖,‘但她站在床脚的角落里,已经发疯了。她的心碎了,是你伤了她的心!她的心还往下滴血呢。’

“坎培森嘴上不饶人,骨子里却一直是个懦夫。他对他的妻子说:‘把这个病秧子送上楼吧,别再由着他胡言乱语了。’然后告诉我:‘马格维奇,帮她一把,好吗?’可他自己从不靠近。

“我和坎培森的妻子把他送回了楼上的**,他语无伦次,说个不停。‘哎呀,你们快看她!’他喊道,‘她在对着我摇晃裹尸布呢!你们没看见她吗?看看她的眼睛!她这么疯癫,难道不恐怖吗?’接着,他哭喊着说:‘她会把裹尸布缠在我身上,那我就完蛋了!把裹尸布从她手里拿走,快拿走!’接着,他死死抓住我们,一直跟她说话,还回答她的问题,搞得我也以为自己看到了那个女人。

“坎培森的妻子早就习惯他这样了,她给他喝了些酒,缓解了他的谵妄症,不久他就安静下来了。‘啊,她走了!是看守把她带走了吗?’他说。‘是的。’坎培森的妻子回答。‘你有没有叫他把她锁起来?’‘是的。’‘有没有叫他夺走她手里那个丑陋的东西?’‘是的,是的,告诉过他了。’‘你真是个大好人。’他说,‘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要离开我,谢谢你了!’

“之后,他就安静地睡着了,到了五点,他又突然尖叫一声,大喊道:‘她来了!她又拿到裹尸布了。她把那东西展开了。她从角落里走了出来,就要到**来了。抱紧我,你们两个每人抱一边,不要让她用那玩意儿碰我。哈!她上次就没碰到我。不要让她用那玩意儿缠住我的肩膀。别让她把我扶起来,用那东西缠住我。她扶我起来了。快把我放下来呀!’然后,他的身体猛地一弓,就这样死了。

“坎培森倒是轻松,认为这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我和他很快就忙起来了,他这人非常狡猾,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我拿着我的《圣经》发誓。亲爱的孩子,就是这本小小的黑皮经书,我就是让你的同伴用它发誓的。

“且不说坎培森策划了什么勾当,我又是怎么执行的,不然就是说上一个礼拜也说不完。亲爱的孩子,皮普的伙伴,我只告诉你们一句话,那个人让我深陷在他编织的网里,使我成了他的奴隶。我总是欠他的债,总是受他控制,总是在工作,总是陷入危险。他比我小,但他诡计多端,也有学问,他胜过我千百倍,还是个下手不留情的家伙。当时我的老婆一直在和我闹别扭,不过别说这事了,我可不想提起她……”

他茫然若失地环顾四周,仿佛突然失去了往日的记忆。他转过脸对着火,把两手摊开放在膝上,把两手抬起来又放下。

“没必要说得太详细了。”他说,又向四周看了看,“反正和坎培森一起混的那段时间,对我来说是这辈子最艰难的一段时期,只这一句,就能概括了。我刚才有没有告诉过你们,和坎培森一起做买卖的时候,为了一点儿小小的罪过,我还单独受过审判?”

我回答说没有。

“好吧!”他说,“事实就是这样,那次我被定罪了。在那四五年的时间里,总共有过两三次,我因为一点儿嫌疑就被抓了起来,不过每次都是证据不足。最后,我们把偷来的钞票出手,我和坎培森都因此犯了重罪,还受到其他几条指控。坎培森对我说:‘我们自己找自己的辩护律师,别再来往了。’我当时穷得叮当响,除了身上那套衣服,我卖掉了我所有的衣服,这才找到了贾格斯。

“我们被押上被告席时,我首先注意到坎培森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上流绅士,留着一头卷发,穿着一身黑衣服,胸袋里还插着一条白手绢,可再看看我,简直就是个可怜虫,一副穷酸相。审判刚开始的时候,各方要简要陈述证据,我注意到和以往一样,他们要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我的头上,还为他开脱。接着,证人来到证人席作证,我又注意到和以往一样,证人一口咬定我罪大恶极,还发誓说每次都是把赃款交到我手里,每次都是我在干坏事,好处也都进了我的口袋。后来,到了律师辩护的阶段,他们的计划我就看得更明白了。坎培森的律师说:‘法官大人,各位先生们,在你们面前肩并肩站着两个人,你们只消看上一眼,就能看出他们二人有着天差地别。一个很年轻,受过良好的教育,裁决时应该考虑这种身份;另一个年纪比较大,没受过教育,裁决时也应该考虑这种身份。这个年轻人,与本庭审理的罪名没有多大的牵扯,只是有一些嫌疑而已,再看年龄大的那一位,他是这类案件的惯犯,每次都会被定罪。倘若这二人中只有一个犯了罪,那犯罪的是哪一个呢?倘若这两个人都犯了罪,哪一个的罪行比较重呢?答案如何,并无疑问。’反正那个律师说的就是这类的话。说到人品,坎培森上过学,他的同学有的在这里身居高位,有的在那里手握大权,至于那些证人,都是他在各个俱乐部和社交圈子里的老相识,他们又怎会对他不利呢?再看看我,以前受过多少次审判,从南到北,什么拘留所呀,看守所呀,又有谁不知道我呢?再说我们自己的发言,坎培森说起话来不时低下头,还用他那块白手帕捂着脸,啊,他说着说着,还老是引经据典;再看看我,我只能说:‘先生们,我边上的这个人金玉其外,其实就是个无赖。’后来判决出来了,坎培森果然从轻发落,只说他这个人本性不坏,只是遇人不淑,还主动揭发我;再看看我呢,除了说一句我有罪,还说得出什么话呢?我告诉坎培森:‘只要出了这个法庭,我一定会打烂你的脸。’坎培森立即请求法官保护他的安全,于是,法官派了两个狱吏站在我们中间。后来就宣判了,他只被判了七年,再看看我,被判入狱十四年,法官还很同情他,说什么他本来大有前途;再看看我,他觉得我是个累犯,罪大恶极,只会越来越糟糕。”

他越说越激动,好在还能克制住自己,喘了两三口粗气,又吞了两三次口水,他向我伸出一只手,用安慰的语气说:“亲爱的孩子,我不会再说粗话了!”

激动之下,他浑身燥热,便掏出手帕在脸、头、脖子和手上一通擦,这才继续往下说。

“我对坎培森说过,我要打烂他的脸,我也发过誓,要是我做不到,就让上帝打烂我的脸!我们被关在了同一条监狱船上,我很想揍他,可是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能做到。最后,我摸到他背后,一拳抡在他的脸上,等他转过身来,我又狠狠给了他一拳;可就在此时,看守发现了我,把我抓走关进了黑牢。那艘监狱船上的黑牢并不结实,毕竟我经常被关进黑牢,还擅长游泳和潜水。就这样,我逃到了岸上,跑到一片墓地里藏了起来,还羡慕那些死人没有烦恼,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你,我的孩子!”

他深情地望着我,见他那种神情,我又开始厌恶他,不过我真的很同情他的遭遇。

“我的孩子,听你当时说的话,我知道坎培森也逃到沼泽地去了。我敢说,他是被我吓破了胆,为了摆脱我才越狱的,可他不知道的是我也逃到了岸边。我找到了他,打烂了他的脸。我告诉他:‘我自己是死是活不要紧,我一定要把你拖回监狱船上。’我本来要揪着他的头发,把他弄回船上去,那些当兵的来不来,我都会那么做。

“当然,最后又是他占了便宜,谁叫他名声好呢?他说他被我吓破了胆,以为我要杀了他,这才逃狱。他只受到了很轻的惩罚。我却被戴上脚镣,再度受审,还被判了终身流放。亲爱的孩子,亲爱的皮普的伙伴,我现在来到了这里,也就算不上终身流放了。”

他又像刚才那样擦了擦身上,然后慢慢地从口袋里掏出那一团乱糟糟的烟叶,又从纽扣孔里抽出烟斗,慢慢地装上烟叶,抽了起来。

“他死了吗?”沉默了一会儿,我问道。

“你问谁死了,亲爱的孩子?”

“坎培森。”

“可以肯定一点,如果他还活着,那他一定盼着我死了。”他露出凶狠的目光,“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

赫伯特一直用铅笔在一本书的封面上写字。趁普罗维斯站在那里盯着炉火的时候,他轻轻地把书推到我面前,我看到他写的是:“哈维沙姆少爷就叫亚瑟。坎培森就是骗取哈维沙姆小姐感情的那个人。”

我把书扣过来,对赫伯特微微点了点头,把书放在一边。但我们谁也没说什么,只是看着普罗维斯站在火堆旁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