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中》都说了什么
德洪曰:昔南元善刻《传习录》于越,凡二册,下册摘录先师手书,凡八篇。其答徐成之二书,吾师自谓:“天下是朱非陆,论定既久,一旦反之为难。二书姑为调停两可之说,便人自思得之。”故元善录为下册之首者,意亦以是欤?今朱、陆之辩明于天下久矣,洪刻先师《文录》,置二书于《外集》者,示未全也,故今不复录。
其余指知、行之本体,莫详于答人论学与答周道通、陆清伯、欧阳崇一四书;而谓格物为学者用力日可见之地,莫详于答罗整庵一书。平生冒天下之非诋推陷,万死一生,遑遑然不忘讲学,惟恐吾人不闻斯道,流于功利机智,以日堕于夷狄禽兽而不觉。其一体同物之心,譊譊终身,至于毙而后已。此孔、孟以来贤圣苦心,虽门人子第,未足以慰其情也。是情也,莫见于答聂文蔚之第一书。此皆仍元善所录之旧。而揭“必有事焉”即“致良知”功夫,明白简切,使人言下即得入手,此又莫详于答文蔚之第二书,故增录之。
元善当时汹汹,乃能以身明斯道,卒至遭奸被斥,油油然惟以此生得闻斯学为庆,而绝无有纤芥愤郁不平之气。斯录之刻,人见其有功于同志甚大,而不知其处时之甚艰也。今所去取,裁之时义则然,非忍有所加损于其间也。
【译文】
钱德洪记:以前南元善在浙江刊刻《传习录》上、下两册,下册收录先生的八篇书信。在回答徐成之的两封信中,先生强调:“天下间肯定朱熹否定陆九渊的论断已经确定很久了,难以一下子就改变。这两封信姑且作为调停二说的尝试,使世人能够通过自己的思考得出结论。”南元善将这两封信放在下册的卷首,大概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吧?而今朱陆之争早已大白于天下,我刊刻《文录》,则将这两封信放在《外集》之中,以表明信中的思想还不完备,本次刊印就不再收录了。
其他关于知与行本来面貌的讨论,最详细的莫过于回答顾东桥、周道通、陆原静、欧阳崇一的四封信;讨论格物为学以及每日用功可见之处最详细的,是回答罗整庵的信。先生一生不顾天下之人的非难、诋毁,在九死一生中始终不忘讲学,唯恐我辈不了解他的学说,沦落于功利和机巧之中,堕落得像愚昧之徒和禽兽一样。他为他那万物一体的思想奔走一生,至死才停下脚步。这种孔孟以来圣贤所独有的良苦用心,就算是先生有如此多的门人弟子也无法宽慰他的苦心。这一用心,最可见于回答聂文蔚的第一封信中。这些都是南元善旧本就刊录的。讨论“必有事焉”就是“致良知”的功夫,简单明了,使学者可以一听便能领悟的,莫过于在回答聂文蔚的第二封信里,所以此次增补进来。
南元善正处在天下人对先生群起而攻之的时代,他能够以身明道,遭到奸佞排挤被罢了官,但依旧以此生能够听闻先生的学说感到庆幸,没有丝毫愤怒、抑郁、不平的情绪。他刊印《传习录》,一般人只看到它对同学们的帮助很大,却不知道他当时处境的艰难。我这次刊印对他的版本所做的取舍,是出于目前情况的考量,并非刻意要做增减。
【度阴山曰】
《传习录·中》是书信模式,这就有别于上卷和下卷的语录模式。
第一,书信模式由于篇幅很长,所以能详细说明一个问题;
第二,书信模式有问有答,问得精妙,答得高超,可谓是高手过招,看起来很过瘾;
第三,每一封信大体有个主旨,这主旨区别于上卷、下卷的语录混杂方式。
关于知与行本来面貌的讨论,最详细的莫过于回答顾东桥、周道通、陆原静、欧阳崇一的四封信,而讨论格物为学以及每日用功可见之处最详细的,是回答罗整庵的信。
有人曾对王阳明说:“你这辈子立德、立功、立言都全了,如果能把讲学去掉,那就是圣人了。”
王阳明回答:“那我宁愿只留讲学,去掉其他三个。”
这种讲学精神既可贵又难能,下面几封书信就是最好的证明。由于书信中都详细说明了问题,那在此《传习录·中》的评点内容上,就相应简单了一些,因为“以意逆志”远不如“品读原典”来得实在。
答顾东桥书
下功夫的途径:诚意
来书云:“近时学者务外遗内,博而寡要。故先生特倡‘诚意’一义,针砭膏肓,诚大惠也!”
吾子洞见时弊如此矣,亦将何以救之乎?然则鄙人之心,吾子固已一句道尽,复何言哉!复何言哉!若“诚意”之说,自是圣门教人用功第一义,但近世学者乃作第二义看,故稍与提掇紧要出来,非鄙人所能特倡也。
来书云:“但恐立说太高,用功太捷,后生师传,影响谬误,未免坠于佛氏明心见性、定慧顿悟之机,无怪闻者见疑。”
区区格、致、诚、正之说,是就学者本心日用事为间,体究践履,实地用功,是多少次第、多少积累在!正与空虚顿悟之说相反。闻者本无求为圣人之志,又未尝讲究其详,遂以见疑,亦无足怪。若吾子之高明,自当一语之下便了然矣,乃亦谓“立说太高,用功太捷”,何邪?
【译文】
来信写道:“近些日子,学者治学注重外在而忽视内心,追求博学却不得要领。所以先生特别提倡‘诚意’的说法,来治疗那些病入膏肓的人,实在是大有裨益!”
你对时弊颇有洞见,又想用什么来补救时弊呢?我的用心你已一语道破,我还用说什么呢!我还用说什么呢!至于“诚意”之说,固然是圣人之学教人用功的根本出发点,然而近世的学者却放到第二位了,所以我才稍稍将它的重要性提出来,这并不是我本人所独自提倡的。
来信写道:“只怕先生的学说太过高妙,下功夫的途径又太过便捷,后学传来传去会出现谬误,不免沦入佛家明心见性、定慧顿悟的禅机之中,这也难怪那些听闻先生学说的人会有所怀疑了。”
我关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学说,是指学者必须在日常用功中体察本心,体会、探究、亲身实践,在切实之处用功,其中要经历多少阶段、多少积累才能做到这般境界!这正是与佛家在空虚之中寻求顿悟的学说截然相反之处。听到我学说的人本就没有做圣人的志向,又未曾仔细探究我的学说,所以才会有怀疑,这也不足为怪。像你这般高明的人,自然一点便透,为何又说“学说太过高妙,下功夫的途径太过便捷”呢?
【度阴山曰】
阳明心学最讲诚意,“如好好色,如恶恶臭”就是人最大的诚意。诚意,就是真诚无欺地对待自己的正念,见到美女立刻喜欢,闻到恶臭马上厌恶,绝不含糊。如果没有了这份诚意,出于私欲,见到美女也假装不喜欢,闻到恶臭却特别喜欢,甚至还吃屎,这就不是诚意了。
在王阳明看来,诚意是他学说的第一大题目,还要排在“格物致知”之前。顾东桥说王阳明心学“学说太过高妙,但下功夫的途径太过便捷”,是有道理的。阳明心学讲究顿悟,但顿悟却是从长时间的渐悟积累而来,下功夫的途径也特别便捷,先让你诚意,然后是致良知。
这不由让我们想到真理的两个特点:简单;无可操作性。
王阳明心学正是如此。简单,只让你诚意,只让你致良知;但怎么诚意、怎么致良知,他拿不出具体的方法来,他只能给你点化,若想悟透这一学说,必须你自己去体悟,因为你的良知就是你自家的准则。
知行并进
来书云:“所喻知行并进,不宜分别前后,即《中庸》‘尊德性而道问学’之功,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之道。然工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如知食乃食,知汤乃饮,知衣乃服,知路乃行,未有不见是物先有是事。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
既云“交养互发,内外本末一以贯之”,则知行并进之说无复可疑矣。又云“工夫次第,不能不无先后之差”,无乃自相矛盾已乎?“知食乃食”等说,此尤明白易见,但吾子为近闻障蔽,自不察耳。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邪?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路岐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已先知路岐之险夷者邪?“知汤乃饮,知衣乃服”,以此例之,皆无可疑。若如吾子之喻,是乃所谓不见是物而先有是事者矣。吾子又谓“此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是亦察之尚有未精。然就如吾子之说,则知行之为合一并进,亦自断无可疑矣。
【译文】
来信写道:“先生所讲的知行并进,不应该区分先后,这就是《中庸》所说的‘尊德性而道问学’的功夫,这是相互存养、交相督促,内外本末一以贯之的道理。然而,功夫毕竟是有一定的顺序,不能没有先后差别:比如见到食物才吃,见到汤才喝,见到衣服才穿,见到路才走,不存在没有看到对象却先有行为的。这中间不过一瞬间的事,并不是截然二分,并不是今天看到了要等明天再去做。”
你既然说“相互存养、交相督促,内外本末一以贯之”,那么知行并进之说便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了。你又说“功夫毕竟是有一定的顺序,不能没有先后差别”,这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知食乃食”等说法,十分明白简单,然而你却被朱子的学说蒙蔽,没有觉察罢了。人必然有想吃的心,然后去认识食物,想吃的心便是意念,便是行动的开端。食物是否美味,要等尝了之后才知道,岂有没有尝过就已然知道食物美味与否的道理?必然先有想要走路的心,才会认识路,想要走路的心就是意念,就是行动的开端。路是否崎岖险恶,必然要亲自走一番才知道,岂有不亲自走过就已然知道路是否崎岖险恶的道理?“知汤乃饮,知衣乃服”都能以此类推,没什么可怀疑的。如果像你所说的那样,这就是没看到对象却想先去行动。你又说“这中间不过一瞬间的事,并不是截然二分,并不是今天看到了要等明天再去做”,这是你省察还没有精确到位。不过就你自己所说的这些话来看,知行并进是断然无疑的。
【度阴山曰】
“知行并进”最好的例子是自然状态下的水:水在自然状态下无意识地向下流。水绝不会先思考一下,然后再向下流,因此“知行并进”,不分先后。
在上面的问答中,王阳明借力打力,诠释了为何“知食乃食,知汤乃饮”是“知行并进”的证明。
人肯定要有想吃的心,然后就去认识、寻找食物。想吃的心便是意念,一念发动即是行,便是行动的开端。而食物是否美味,要等尝了之后才知道,怎么会有未尝食物就已知其是否美味的道理?
假设你是个接球手,肯定先有接球的心,然后才去看球的来路。想要接球便是意念,便是行动的开端。球是什么样的,你必须接到球后才知道,没有人还未接到球就知道球是什么样的。
我们可以把“知行并进”制作个公式:(欲)知—行—知。这好像是个循环,当你完成这个循环时,你发现知和行,分不清先后。若想知,必要行,只有行了之后才能知,由此形成闭环,所以说,知行就是一回事。
把知行打成两截的人的公式则是这样的:欲(知)—()—()。只有个意念,只有个开端。
心即是理
来书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此为学者吃紧立教,俾务躬行则可。若真谓行即是知,恐其专求本心,遂遗物理,必有暗而不达之处,抑岂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即如来说所云“知食乃食”等说可见,前已略言之矣。此虽吃紧救弊而发,然知行之体本来如是,非以己意抑扬其间,姑为是说,以苟一时之效者也。
“专求本心,遂遗物理”,此盖先其本心者也。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晦庵谓“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此后世所以有“专求本心,遂遗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夫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暗而不达之处,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所以谓之不知义也。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
【译文】
来信写道:“真正具备了某种认知便会去实践,不去实践便不能叫作认知,这是告诫学者要切实用功、脚踏实地去实践才行。如果真的认为行就是知,恐怕专注于探求本心,不顾事物的道理,必然会有不明白、无法理解的地方,这难道是圣人强调知行并进的既定方法吗?”
认知达到真切笃实的地步就是实践,实践达到明觉精察的地步就是认知。知与行的功夫本来就不可分离,只是后世的学者将功夫分作两截,认识不到知行关系的本然面貌,因此才会有知行合一、知行并进的说法。真切的认知就是实践,不去实践便不能称之为认知。参照你信中所提及的“知食乃食”等说法便可明白,前文已经约略谈到了。这虽然是出于补救时弊才如此说的,但知行关系的本然状态便是如此,并非为了以一己私意揣度才这么说的,来达到一时之间效果的目的。
“专注于探求本心,不顾事物的道理”,这大概是失去本心了。事物的道理并不在自己的心外,向自己的心外探求事物的道理,是求不得的。遗弃事物的道理而探求本心,那本心又是什么东西呢?心的本体就是性,性就是理。因此有孝亲之心就有孝顺的道理,没有孝亲之心就没有孝顺的道理;有忠君之心就有忠诚的道理,没有忠君之心就没有忠诚的道理。理难道在心外吗?朱熹所说“人所学习的东西,无非就是心和理。心虽然主宰身体而实则统管着天下万物的道理;理虽然散见于万事万物之中,实则均在于人心”,在这将心和理一分又一合之间,却误导了学者将心和理看作两边了。后来的人之所以有“专注于探求本心,不顾事物的道理”的错误,正是由于不知道心就是理。在心外探求物理,才会有不明白不理解的问题,这正是告子“以义为外”的说法,因此孟子批评告子不懂得何谓义。心是一个整体,就其全然都是恻隐之心而言称之为仁,就其处事得宜而言称之为义,就其有条有理而言称之为理。不能向心之外求义,难道能向心外求理吗?向心外求理,就是将知与行视作两件事了。向心中求理,正是圣人之学知行合一的教诲,你又有什么疑惑呢?
【度阴山曰】
这段话讲了两点。
第一,认知达到真切笃实的地步就是实践,实践达到明觉精察的地步就是认知。特别真切地想要吃美食,这种念头坚定不移,就是行;吃得特别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吃出了味道,吃出了感觉,就是知。因此,知就是行,行就是知。
第二,事物的道理并不在心外,向自己心外求事物的道理,是无法得到的。但是,如果你遗弃事物的道理而凭空探求本心,本心就成了虚无。这段话,其实说的还是知行的问题:有知(心)有行(事物的道理),才是正理。
第三,各种事物都有个理在,但这些理其实都在我心。如果我不以良知给这些事物一个理,它们就没有理,没有理的事物,就等于不存在。所以说,心外无理。
第四,向心外求理,就是将知和行看作两回事了,因为心理合一,知行必然合一。
看破生死观、客观规律和命运
来书云:“所释《大学》古本谓致其本体之知,此固孟子‘尽心’之旨。朱子亦以虚灵知觉为此心之量。然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
“尽心由于知性,致知在于格物”,此语然矣。然而推本吾子之意,则其所以为是语者,尚有未明也。朱子以“尽心、知性、知天”为物格、知致,以“存心、养性、事天”为诚意、正心、修身,以“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为知至、仁尽,圣人之事。若鄙人之见,则与朱子正相反矣。夫“尽心、知性、知天”者,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心、养性、事天”者,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夭寿不二,修身以俟”者,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岂可专以“尽心知性”为知,“存心养性”为行乎?吾子骤闻此言,必又以为大骇矣。然其间实无可疑者,一为吾子言之。
夫心之体,性也。性之原,天也。能尽其心,是能尽其性矣。《中庸》云:“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又云,“知天地之化育,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此惟圣人而后能然。故曰:此“生知安行”,圣人之事也。存其心者,未能尽其心者也。故须加存之之功。心存之既久,不待于存而自无不存,然后可以进而言“尽”。盖“知天”之“知”,如知州、知县之“知”,知州则一州之事皆己事也,知县则一县之事皆己事也,是与天为一者也。“事天”则如子之事父、臣之事君,犹与天为二也。天之所以命于我者,心也、性也,吾但存之而不敢失,养之而不敢害,如“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者也。故曰:此“学知利行”,贤人之事也。至于“夭寿不二”,则与存其心者又有间矣。存其心者虽未能尽其心,固己一心于为善,时有不存则存之而已。今使之“夭寿不二”,是犹以夭寿二其心者也。犹以夭寿二其心,是其为善之心犹未能一也。存之尚有所未可,而何“尽”之可云乎?今且使之不以夭寿二其为善之心。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事天”虽与天为二,然已真知天命之所在,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若俟之云者,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犹有所俟者也。故曰:所以立命。立者,“创立”之“立”,如立德、立言、立功、立名之类。凡言“立”者,皆是昔未尝有,而本始建立之谓。孔子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者也。故曰:此“困知勉行”,学者之事也。
今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致知,使初学之士尚未能不二其心者,而遽责之以圣人生知安行之事,如捕风捉影,茫然莫知所措其心,几何而不至于“率天下而路”也?今世致知格物之弊,亦居然可见矣。吾子所谓“务外遗内,博而寡要”者,无乃亦是过欤?此学问最紧要处,于此而差,将无往而不差矣。此鄙人之所以冒天下之非笑,忘其身之陷于罪戮,呶呶其言,其不容已者也。
【译文】
来信写道:“先生解释《大学》古本认为,致知是获得关于本体的知,这固然与孟子‘尽心’的宗旨相合。朱子也认为虚灵知觉是心的本体。然而人之所以能够尽心是出于对性的体认,人能够扩充自己的知则是因为对于物的体认。”
“人之所以能够尽心是出于对性的体认,人能够扩充自己的知则是因为对于物的体认”,这句话是对的。然而推敲你所想表达的意思,想来你之所以说这句话,是因为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朱子以“尽心、知性、知天”为格物,以“存心、养性、事天”为诚意、正心、修身,以“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为知的极致、仁的尽处,这是圣人的事业。依照我的看法,则正与朱子正相反。所谓“尽心、知性、知天”就是生而知之、安而行之,这才是圣人的事业;“存心、养性、事天”就是学而知之、利而行之,这是贤人的事业;“夭寿不二,修身以俟”,是困而知之、勉而行之,这是学者的事业。怎能只将“尽心知性”视作为知,而将“存心养性”视作为行呢?你刚开始听到我的说法,肯定又会大惊失色。然而其中确实没有可以怀疑的地方,且让我给你一一道来。
所谓心的本体就是性,性的本体就是天理。能穷尽自己的本心,也就能穷尽自己的天性。《中庸》里说:“只有天下最诚敬的人才能穷尽其性。”还说,“通晓天地的化育,求证于鬼神而没有疑问,这便是知天。”这是只有达到圣人的境界才可以做到的。所以我才说:这是“生而知之、安而行之”,是圣人的事业。存养本心,说明还不能穷尽本心,这才需要施加存养的功夫。存养本心的时间久了,就不需要存养的功夫,自然而然能够达到无时无刻不自然存养的境界,然后才可以说“尽”。所谓“知天”的“知”,好比“知州”“知县”的“知”,知州就是将一州之内的事都视作自己的分内事,知县就是将一县之内的事都视作自己的分内事,所以“知天”就是与天为一的意思。“事天”则好比子女侍奉父母、臣子侍奉君主,故而“事天”还是与天有所分别。天所赋予我们的是本心与本性,我们只有善加存养而不敢遗失、损害,如同“父母完整地生下我们,死去时我们也要保持完整”。所以我说:这是“学而知之、利而行之”,是贤人的事业。至于“夭寿不二”的人,与存养本心的人又有区别。存养本心的人虽然不能穷尽本心,但依然一心为善,偶尔失却本心,施加存养的功夫就可以了。现如今要求人的寿命相等,这是由于心为寿命的长短所左右,产生了二心。正是因为有这个对于寿命的二心,所以为善的心便不能专一。存养的功夫都未必可行,又怎么能说“尽”呢?现在要求这样的人不因寿命长短而改变自己为善的心,将生死与寿命都视作天命所赋予的东西,只是一心向善,修养自身并等待天命,这说明这类人还不知道何谓天命。“事天”虽然与天为二,但是已经知道天命的所在,只是恭敬地顺应它而已。像那些等待天命的人,还不知道天命真正的所在,好像还在等待天命的到来。所以我说:这是立命。立就是“创立”的“立”,好比立德、立言、立功、立名等。但凡说“立”的地方,都是表达过去没有而如今确立的意思。孔子所说的“不知天命,就无法成为君子”正是此意。所以我说:这是“困而知之、勉而行之”,是学者的事业。
如今将“尽心、知性、知天”视作格物致知,使得初学之人还不能一心一意地为学,就马上责备他不能像圣人那样生知安行,这就像是捕风捉影,让人茫然不知所措。这不是让人疲于奔命吗?现如今的格物致知学说的弊端,已然暴露无遗。你所谓“务外遗内,博而寡要”,不也是这种过失所造成的吗?这是做学问最紧要的地方,在这里出错,往后便步步皆错了。这就是我之所以要冒着天下之人的非议嘲笑,不顾身陷险地、招致罪祸,喋喋不休地宣传我的观点的原因,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度阴山曰】
第一,如何知道天意?通晓天地的化育,求证于鬼神而没有疑问,就是知道了天意。所谓“天意”就是客观规律和命运,这两样东西都是注定的,而且神秘难测。我们必须明白这两点,同时还要明白,人类即使有超能力,也无法改变这两样东西。人要想成就一番大事业,必须有个人努力和时势的结合。倘若我们找不到改变时势的方法,那就只剩下一条路:个人努力。个人努力就是致良知。只有良知光明的人,才能在时势来时,抓住机会,一跃而上。
第二,生命有限,有生就有死,唯有突破生死观,才能建立事业,生死观不破,就会患得患失,为善的心就不真切、不专一,这样,存养的功夫必不能行。
第三,格物致知,就是要看破这几件事:生死、客观规律与命运。
致知格物
来书云:“闻语学者,乃谓‘即物穷理’之说亦是玩物丧志,又取其‘厌繁就约’‘涵养本原’数说标示学者,指为晚年定论,此亦恐非。”
朱子所谓格物云者,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即物穷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者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为二矣。夫求理于事事物物者,如求孝之理于其亲之谓也。求孝之理于其亲,则孝之理其果在于吾之心邪?抑果在于亲之身邪?假而果在于亲之身,则亲没之后,吾心遂无孝之理欤?见孺子之入井,必有恻隐之理,是恻隐之理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在于吾心之良知欤?其或不可以从之于井欤,其或可以手而援之欤?是皆所谓理也。是果在于孺子之身欤,抑果出于吾心之良知欤?以是例之,万事万物之理莫不皆然,是可以知析心与理为二之非矣。夫析心与理而为二,此告于义外之说,孟子之所深辟也。“务外遗内,博而寡要”,吾子既已知之矣,是果何谓而然哉?谓之玩物丧志,尚犹以为不可欤?
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合心与理而为一,则凡区区前之所云,与朱子晚年之论,皆可以不言而喻矣。
【译文】
来信写道:“听说您对学生讲,朱熹‘即物穷理’的学说就是玩物丧志,然而又拿朱熹关于‘厌繁就约’‘涵养本原’的几封信给学生看,认为这是朱子晚年确定的学说,这样恐怕不妥吧。”
朱熹所说的格物,就是在即物而穷其理。即物穷理就是在事事物物上探求确定的道理,是用自己的心在事物上探求道理,这就将心与理一分为二了。在事物上探求道理,好比在双亲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在双亲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那么孝顺的道理究竟是在自己的心中,还是在双亲的身上呢?假如真的在双亲的身上,那么双亲过世之后,我的心中就没有孝顺的道理了吗?看见小孩坠入井中,必然会有恻隐之心,那么恻隐的道理是在小孩身上,还是在我心中的良知上呢?我是不能为了救小孩而跳入井中呢,还是施以援手把他拉上来呢?这都是所谓的道理。这些道理是在小孩的身上呢,还是出自我心中的良知呢?以此为例,万事万物的道理都是如此,这样便足以明白:将心与理一分为二是错误的。将心与理一分为二,这是告子“义外”之说,孟子曾经深切地批判过。“注重外在而忽视内心,追求博学却不得要领”,你既然已经知道这样不对,为什么还要这样说呢?我说“即物穷理”就是玩物丧志,你认为还有什么不妥的呢?
我所说的格物致知,是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我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那么万事万物都合乎天理。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就是“致知”,万事万物都合乎天理就是“格物”。这就把心和理合二为一了。把心和理合二为一,那么我前面所说的,以及我关于朱熹晚年之论的说法,就都不言而喻了。
【度阴山曰】
第一,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是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我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将我心中的良知推之于万事万物,那么万事万物就都合乎天理。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就是“致知”,万事万物都合乎天理就是“格物”。这就把心和理合二为一了。譬如孝顺父母,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到父母身上,良知所发出的就是孝顺,那么,孝顺父母这件事就符合了天理。推广我心中的良知到声色货利上,良知所发出的就是理性对待,那么,声色货利这件事就符合了天理。这就是心理合一。
第二,朱熹的错误就在于,他把心看成独立的,理自然也是独立的,理必须经过心的评判。这就如同看见一个小孩要掉进井里,王阳明说心即理,那么推广心中的良知到孩子身上,恻隐之心立即产生,拯救孩子就成了刻不容缓的天理。朱熹的思路是,看到一个小孩要掉井里,心也会产生恻隐,但要经过评判,拯救孩子是不是天理,虽然也能立刻去拯救,但终究把心和理分开了。心和理之间有间隔,这就不是心理合一,更不是知行合一。
第三,理在我们心中,不在事物上。在事物上探求道理,好比在双亲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在双亲身上探求孝顺的道理,那么孝顺的道理究竟是在自己的心中,还是在双亲的身上呢?假如真的在双亲的身上,那么双亲过世之后,我的心中就没有孝顺的道理了吗?
学习的方法
来书云:“人之心体本无不明,而气拘物蔽鲜有不昏。非学问思辨以明天下之理,则善恶之机、真妄之辨,不能自觉,任情恣意,其害有不可胜言者矣。”
此段大略似是而非,盖承沿旧说之弊,不可以不辨也。夫学问思辨行皆所以为学,未有学而不行者也。如言学孝,则必服劳奉养,躬行孝道,则后谓之学。岂徒悬空口耳讲说,而遂可以谓之学孝乎?学射,则必张弓挟矢,引满中的;学书,则必伸纸执笔,操觚染翰。尽天下之学,无有不行而可以言学者,则学之始固已即是行矣。笃者,敦实笃厚之意。已行矣,而敦笃其行,不息其功之谓尔。盖学之不能以无疑,则有问,问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思,思即学也,即行也;又不能无疑,则有辨,辨即学也,即行也。辨即明矣,思既慎矣,问既审矣,学既能矣,又从而不息其功焉,斯之谓笃行。非谓学问思辨之后而始措之于行也。是故以求能其事而言谓之学,以求解其惑而言谓之问,以求通其说而言谓之思,以求精其察而言谓之辨,以求履其实而言谓之行。盖析其功而言则有五,合其事而言则一而已。此区区心理合一之体、知行并进之功,所以异于后世之说者,正在于是。
今吾子特举学问思辨以穷天下之理,而不及笃行,是专以学问思辨为知,而谓穷理为无行也已。天下岂有不行而学者邪?岂有不行而遂可谓之穷理者邪?明道云:“只穷理,便尽性至命。”故必仁极仁而后谓之能穷仁之理,义极义而后谓之能穷义之理。仁极仁则尽仁之性矣,义极义则尽义之性矣。学至于穷理至矣,而尚未措之于行,天下宁有是邪?是故知:不行之不可以为学,则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矣。知不行之不可以为穷理,则知知行之合一并进,而不可以分为两节事矣。
夫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而必曰穷天下之理,是殆以吾心之良知为未足,而必外求于天下之广,以裨补增益之,是犹析心与理而为二也。夫学问思辨笃行之功,虽其困勉至于人一己百,而扩充之极,至于尽性知天,亦不过致吾心之良知而已。良知之外,岂复有加于毫末乎?今必曰穷天下之理,而不知反求诸其心,则凡所谓善恶之机、真妄之辨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吾子所谓“气拘物蔽”者,拘此蔽此而已。今欲去此之蔽,不知致力于此,而欲以外求,是犹目之不明者,不务服药调理以治其目,而徒伥伥然求明于其外,明岂可以自外而得哉?任情恣意之害,亦以不能精察天理于此心之良知而已。此诚毫厘千里之谬者,不容于不辩。吾子毋谓其论之太刻也!
【译文】
来信写道:“人的心体本就明白,然而由于被气拘束、被物蒙蔽,很少有人不昏聩。不通过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的方法来明白天下的道理,便无法明白善恶的缘由、真假的差异,就会肆意妄为,其危害难以言述。”
这段话大体上似是而非,大概是承袭了朱子学说的弊端,不能不分辨清楚。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都是学习的方法,不存在只学习不实践的道理。比如学习孝道,就必须服侍奉养双亲,亲身实践孝道,才可以称之为学。难道仅仅是空口白话地随便说说就可以称之为学习孝道了吗?学习射箭必须张弓搭箭,射中靶心;学习书法必须铺纸提笔,切实去写。天下所有的学习,没有不实践就可以称之为学的,所以在学习的开始就已经是实践了。笃是敦厚、踏实的意思。已经实践了,又反复实践加以强化,也就是一刻不停地下功夫的意思。然而学习不可能没有疑惑,有疑惑便会产生问题,问问题就是学习,也就是实践;然而询问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便需要思考,思考也是学习,也就是实践;思考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就要用到辨析的功夫,辨析也是学习,也就是实践。辨析明白了,思考审慎了,疑问消除了,学业长进了,然后还要一刻不息地用功,这就是笃行。并不是说在学、问、思、辨之后再去实践。因此,就探求能够做成某事而言叫作学,就求得解答困惑而言叫作问,就通晓学说而言叫作思,就考察精到而言叫作辨,就落到实处而言叫作行。从作用方面来看可以分为五个方面,但本质上则可以合为一件事。我所说的心理合一的本体、知行并进的功夫,之所以有别于后世的学说,正在于此。
现在你特别举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来穷尽天下的道理,却未提及笃行,这是只将学、问、思、辨视作为知,认为穷理的功夫不是实践。天下难道有不实践就能做学问的人吗?难道有不实践却说自己穷尽天下道理的人吗?程颢先生说:“只要穷尽事物的道理,便能穷尽天性、通达天命。”所以行仁必须将仁做到极致才算穷尽仁的道理,行义必须将义做到极致才算穷尽义的道理。将仁做到极致便是穷尽仁的性,将义做到极致便是穷尽义的性。学习要到穷尽事物的道理才算学成,倘若还没有付诸实践,怎么能叫学成了呢?所以应当明白:不去实践不能称之为学习,不去实践不能称之为穷理。明白不去实践不能称之为穷理,就能明白知行合一、知行并进的道理,就不会把知与行看作两件事了。
万事万物的道理都不在自己的心之外,却要说穷尽天下事物的道理,是唯恐自己心中的良知不足,所以必须向外寻求,来填补自己心中的不足,这还是把心和理看作两件事。所谓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功夫,即便是资质较差、需要付出百倍努力才能赶上常人的人,扩充到极致以至于“尽性知天”,也不过是实现自己心中的良知而已。良知之外,难道还能增加一丝一毫的东西吗?如今说必须穷尽天下事物的道理,却不知道向心中去探求,那么善恶的缘由、真伪的异同,舍去我们心中的良知,又如何能够体察明白呢?你所说的“被气拘束、被物蒙蔽”,正是被这种错误观念拘束、蒙蔽。而今要去除这一蒙蔽,不知致力于内求,还想向外去探求,好比那些眼睛不明亮的人,不服药调理、治好眼睛,却茫然去探求外面的光亮,眼睛的明亮难道可以由外而得吗?肆意妄为的危害也正是由于不能在心体良知上仔细体察天理而已。这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不能不分辨清楚。希望你不要认为我说得太苛刻了!
如何真正地学习?分五步。
第一步,实践。王阳明所谓的“学”必须有实践相伴,服侍奉养双亲,亲身实践孝道,才可以称之为学。否则,难道仅仅是空口白话地随便说说就可以称之为学习孝道了吗?学习射箭必须张弓搭箭,射中靶心;学习书法必须铺纸提笔,切实去写。天下所有的学习,没有不实践就可以称之为学的,所以在学习的开始就已经是实践了。
第二步,强化。反复地实践,反复地强化这一实践的行为,绝不停止,最终形成惯性,你就会成为这一方面的高手。
第三步,询问。学任何事物不可能没有疑惑,有疑惑便会产生问题,问问题就是学习,就是实践。
第四步,思考。询问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便需要思考,思考也是学习,也是实践。
第五步,辨析。思考后可能还有疑惑,这时就要用到辨析的功夫,辨析也是学习,也是实践。
实践—强化—询问—思考—辨析,最终形成自己的理论,这就是王阳明给我们的学习方法。
事物的存在,是我们意念的结果
来书云:“教人以致知、明德,而戒其即物穷理,诚使昏暗之士深居端坐,不闻教告,遂能至于知致而德明乎?纵令静而有觉,稍悟本性,则亦定慧无用之见,果能知古今、达事变而致用于天下国家之实否乎?其曰‘知者意之体,物者意之用’‘格物如格君心之非之格’,语虽超悟独得,不踵陈见,抑恐于道未相吻合?”
区区论致知格物,正所以穷理,未尝戒人穷理,使之深居端坐而一无所事也。若谓即物穷理,如前所云务外而遗内者,则有所不可耳。昏暗之士,果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则“虽愚必明,虽柔必强”。大本立而达道行,九经之属,可一以贯之而无遗矣,尚何患其无致用之实乎?彼顽空虚静之徒,正惟不能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而遗弃伦理、寂灭虚无以为常,是以要之不可以治家国天下。孰谓圣人穷理尽性之学,而亦有是弊哉?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虚灵明觉,即所谓本然之良知也。其虚灵明觉之良知应感而动者,谓之意。有知而后有意,无知则无意矣,知非意之体乎?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如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意用于听讼,即听讼为一物。凡意之所用,无有无物者。有是意即有是物,无是意即无是物矣,物非意之用乎?
“格”字之义,有以“至”字之训者,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是以“至”训得也。然“格于文祖”,必纯孝诚敬,幽明之间无一不得其理,而后谓之“格”;有苗之顽,实以文德诞敷而后“格”。则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未可专以“至”字尽之也。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类,是则一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而不可以“至”字为训矣。且《大学》“格物”之训,又安知其不以“正”字为训,而必以“至”字为义乎?如以“至”字为义者,必曰“穷至事物之理”,而后其说始通。是其用功之要全在一“穷”字,用力之地全在一“理”字也。若上去一“穷”、下去一“理”字,而直曰“致知在至物”,其可通乎?夫“穷理尽性”,圣人之成训,见于《系辞》者也。苟“格物”之说而果即“穷理”之义,则圣人何不直曰“致知在穷理”,而必为此转折不完之语,以启后世之弊邪?
【译文】
来信写道:“您教人以致知、明德,却不让他们即物穷理,倘若使那些内心昏蔽的人深居静坐,不闻圣人的教诲,难道能使他们致知、明德吗?纵使他们在静中有所觉悟,稍稍体悟到本性,那也是像佛家定慧一样毫无实用的见地,真的能够通晓古今、达乎事变,并且将其用于天下国家的实事上去吗?您说‘认知是意念的本体,事物是意念的作用’‘格物就好比是纠正君主心中的不正之念’。这话虽然显示出超高的悟性,独到而不落俗套,但恐怕并不符合大道吧?”
我所说的格物致知,正是穷理的意思,并没有禁止学生去穷理,导致让他们深居静坐、无所事事。但如果认为即物穷理便像前文所说,追求外物而忽视内心存养,则是错误的。昏蔽之人如果能够在事物上体察心中的天理,进而实现其本心的良知,“愚笨的人也一定会变聪明,柔弱的人也一定会变刚强”。只要天下至大的根本得以确立、天下通达的大道得以畅行,九经之类的规范可以一以贯之,没有任何遗漏,还需要担心缺乏经世致用的本事吗?那些顽固不化、孤守虚静的佛家、道家之徒,正是因为不能在事物上体察心中的天理,进而实现心中的良知,反而抛弃伦常,将寂灭虚无当作常态,因此无法齐家、治国、平天下。谁说圣人穷理尽性的学问会有这样的弊病呢?
心是身体的主宰,而心的清澈明亮就是我所说的本然具有的良知。清澈明亮的良知因感应而发动就是意念。有良知而后有意念,没有良知就没有意念,良知难道不是意念的本体吗?意念发用必然有对象,这个对象就是事。比如意念发动于侍奉双亲,那么侍奉双亲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治理民众,那么治理民众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读书,那么读书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听取诉讼,那么听取诉讼便是一件事。但凡意念所发动之处,都有事物的存在。有这样的意念便有这样的事物,没有这样的意念便没有这样的事物,事物的存在难道不是意念的作用吗?
“格”字的含义,有人用“至”字来解释,如“格于文祖”“有苗来格”,其中的“格”就是“至”的意思。然而“格于文祖”必定是内心纯乎孝顺诚敬,对于生死幽明之事都能够合乎天理,才可以称之为“格”;苗人顽固,只有推行礼乐教化之后才算是“格”。所以“格”字也有“正”的含义,不能仅仅用一个“至”字来解释它所有的含义。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的“格”,都是“纠正其不正之处使其归于正当”的意思,这里就不能用“至”字来解释。《大学》中“格物”的意思,又如何能够断定是用“至”字而不是“正”字来解释呢?如用“至”字的含义,必须说到“穷至事物之理”,这样才解释得通。这样用功的关键全在一个“穷”字之上,用力之处也全在一个“理”字之上。如果即去掉“穷”字,又去掉“理”字,直接说“致知在至物”,这样说得通吗?所谓“穷理尽性”,是圣人既定的教诲,在《易经·说卦》中有记载。假如“格物”之说确实是“穷理”的含义,那圣人为什么不直接说“致知在穷理”,而是要转个弯,不把话说尽,导致后来的各种是非呢?
【度阴山曰】
第一,事物固然客观存在,但如果我们不赐予它价值和是非,它的存在就毫无意义,至少对我们而言是这样的。一块在石头群中的小石头,只有我们把它拿出来,欣赏一番,它才存在,否则,我们根本不知道石头群里有这样一块石头。
第二。我们的意念发动必然有对象,这个对象就是事。比如意念发动于侍奉双亲,那么侍奉双亲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治理民众,那么治理民众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读书,那么读书便是一件事;意念发动于听取诉讼,那么听取诉讼便是一件事。但凡意念所发动之处,都有事物的存在。有这样的意念便有这样的事物,没有这样的意念便没有这样的事物,事物的存在难道不是因为意念的作用吗?
第三,有此心才有此理,无此心即无此理。真有孝顺父母的心,才会有孝顺父母这件事和孝顺这个理出现,否则,就没有。
必要有行动
来书云:“谓致知之功,将如何为温凊、如何为奉养,即是诚意,非别有所谓格物。此亦恐非。”
此乃吾子自以己意揣度鄙见而为是说,非鄙人之所以告吾子者矣。若果如吾子之言,宁复有可通乎?盖鄙人之见,则谓:意欲温凊、意欲奉养者,所谓意也,而未可谓之诚意。必实行其温凊奉养之意,务求自慊而无自欺,然后谓之诚意。知如何而为温凊之节、知如何而为奉养之宜者,所谓知也,而未可谓之致知。必致其知如何为温凊之节者之知,而实以之温清,致其知如何为奉养之宜者之知,而实以之奉养,然后谓之致知。温凊之事,奉养之事,所谓物也,而未可谓之格物。必其于温凊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温凊之节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于奉养之事也,一如其良知之所知当如何为奉养之宜者而为之,无一毫之不尽,然后谓之格物。温凊之物格,然后知温凊之良知始致:奉养之物格,然后知奉养之良知始致。
故曰:“物格而后知至。”致其知温凊之良知,而后温凊之意始诚;致其知奉养之良知,而后奉养之意始诚。故曰:“知至而后意诚。”此区区诚意、致知、格物之说盖如此。吾子更熟思之,将亦无可疑者矣。
来信写道:“致知的功夫就是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如何将他们奉养得当,这便是诚意,此外没有所谓格物。这恐怕也不对。”
这是你用自己的意思揣度我的观点才如此说的,并不是我所告诉你的原话。若诚如你所言,还能讲得通吗?我的意思是,想使得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便是意念,还不能说是诚意。必然切实去践行使得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的意念,务求自己内心无所亏欠、自欺,这样才能称之为诚意。懂得如何使得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可以称为知,但不能称为致知。必须将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的知识推行于父母,使得父母切实地受到奉养,才可以称之为致知。冬暖夏凉、奉养父母之事,便是所谓物,但也不能称之为格物。必须在使父母冬暖夏凉、奉养父母的事上按照自己良知所知的去做,而没有丝毫不尽之处,才能称之为格物。冬暖夏凉这一物“格”了,使父母冬暖夏凉的良知才算“致”了;奉养父母这一物“格”了,使父母得以奉养的良知才算“致”了。
所以《大学》里说:“物格而后知至。”实现使得父母冬暖夏凉的良知,尔后使得父母冬暖夏凉的意念才算是诚;实现使得父母得以奉养的良知,尔后使得父母得以奉养的意念才算是诚。所以《大学》里说:“知至而后意诚。”我诚意、致知、格物的观点大致如此。希望你再多加思考,就不会有什么疑问了。
【度阴山曰】
人生在世,做任何事,都必须以真诚无欺的念头去行动,没有行动,一切都是说闲话。想使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这是意念,还不能说是诚意。必然切实地去践行使得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的意念,务求自己内心无所亏欠、无所自欺,这样才能称之为诚意。懂得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可以称为知,但不能称为致知。必须将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将他们奉养得当的知识推行于父母,使得父母切实地受到奉养,才可以称之为致知。
致良知就是在感应事变的过程中体会义理
来书云:“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所谓‘良知良能,愚夫愚妇可与及者’。至于节目时变之详,毫厘千里之缪,必待学而后知。今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至于舜之不告而娶,武之不葬而兴师,养志、养口,小杖、大杖,割股、庐墓等事,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道之大端易于明白”,此语诚然。顾后之学者忽其易于明白者而弗由,而求其难于明白者以为学,此其所以“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也。孟子云:“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由耳。”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
吾子谓“语孝于温凊定省,孰不知之”,然而能致其知者鲜矣。若谓粗知温凊定省之仪节,而遂谓之能致其知,则凡知君之当仁者,皆可谓之能致其仁之知;知臣之当忠者,皆可谓之能致其忠之知,则天下孰非致知者邪?以是而言可以知“致知”之必在于行,而不行之不可以为“致知”也,明矣。知行合一之体,不益较然矣乎?
夫舜之不告而娶,岂舜之前已有不告而娶者为之准则,故舜得以考之何典、间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武之不葬而兴师,岂武之前已有不葬而兴师者为之准则,故武得以考之何典、问诸何人,而为此邪?抑亦求诸其心一念之良知,权轻重之宜,不得已而为此邪?使舜之心而非诚于为无后,武之心而非诚于为救民,则其不告而娶与不葬而兴师,乃不孝、不忠之大者。而后之人不务致其良知,以精察义理于此心感应酬酢之间,顾欲悬空讨论此等变常之事,执之以为制事之本,以求临事之无失,其亦远矣。其余数端皆可类推,则古人致知之学从可知矣。
【译文】
来信写道:“圣人之道大的方面容易明白,所谓‘良知和良能,即便愚夫愚妇也能明白’。至于具体的细节,以及随时代更替而变化的详情,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必须通过学习才能明白。如今有关孝子要使父母冬暖夏凉、早晚请安等礼数,谁不明白?至于舜不告诉父亲就娶亲,武王没有安葬文王就伐纣,曾子赡养父亲是遵从父亲的意志、曾元赡养父亲只是让父亲活命,父亲用小杖打时应当承受、用大杖打时则应逃走,割股疗亲、结庐守孝等事情,在时变之中,过分与不足之间,必须讨论个是非曲直,作为处理世事的准则,然后心体才能不受蒙蔽,遇事才能没有过失。”
“圣人之道大的方面容易明白”,这话没错。然而看看后来的学者,忽略简易明白的大道不去遵循,却去探求那些难以明白的东西作为学问,这是孟子所说的“道在近处却去远处求,事情简单却要做复杂”。孟子说:“圣人之道如同大路,难道很难理解吗?人们的弊病在于不去探求圣人之道罢了。”圣人与愚夫愚妇在良知良能上是相同的,只是圣人能够实现自己的良知,愚夫愚妇却不能,这才是圣人与愚人的分别之处。
你说“有关孝子要使父母冬暖夏凉、早晚请安的礼数,谁不知道”,不过真的能实行其所知的孝道的人却很少。如果说粗略明白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早晚请安等礼数就算是能推行孝的良知了,那么凡是知道君主应当仁爱的人,都可以认为他实现仁的良知;知道臣子应当忠诚的人,都可以认为他能够推行忠的良知,那样天下还有良知没有实现的人吗?如此来看,便能够知道“致知”一定要实践,不实践不足以称之为“致知”,这是很明显的。知行合一是知行关系的本然状态,不也十分明白吗?
至于舜不告诉父亲就娶妻,难道是在舜之前便有不告而娶的准则,故而舜可以在书中求证、询问于人,才这样做的吗?还是根据心中一念的良知,权宜轻重,不得已才如此做呢?周武王不安葬文王就兴兵伐纣,难道在武王之前已经有不葬而兴师的准则,故而武王可以在书中求证、询问于人,才这样做的吗?还是根据心中一念的良知,权宜轻重,不得已才如此做呢?假如舜心中不是真的怕自己无后,武王心中不是真的想救民于水火,那么他们不告而娶、不葬而兴师的行为就是最大的不孝、不忠。而后世之人不务求推行自己的良知,在内心感应事变的过程中体会义理,却想要凭空去讨论这些权变还是经常的问题,把它作为待人处事的一般原则,以求得遇事时能够没有过失,这距离圣人之道相差太远了。其余几件事都可以根据上述一一推得,古人致良知的学问也可想而知了。
【度阴山曰】
第一,良知是规矩,而不是方圆。方圆是死的,但规矩是活的。以规矩去画方圆,无论是方是圆,大小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如果你只是固执于方圆,忘记了规矩,那就不是致良知。规矩就是良知,方圆是依凭良知判定做出的种种事情。
第三,世人往往看到了方圆,而忘记了规矩。看方圆,就会学方圆,把方圆当成待人处事的一般原则,以求得遇事时能够没有过失,这是最大的错误。因为方圆是别人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画出来的,那方圆恐怕只适合当事人,并不具有普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