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的发生直接源于巴黎和会中国外交交涉之顿挫,然追溯其更早的缘由,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的国际局势亦有关联。
1918年11月11日,历时4年有余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德、奥同盟国阵营的失败而结束。虽然在中国是否参加战争的问题上,国内政界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但战争既已结束,而中国参加的协约国阵营又是战争的胜利方,因此而引发了国人对战后国际局势及中国所处地位的欣慰与兴奋之情,正如大总统徐世昌在11月16日就战争结束所发的总统令中所言:“我协约国士兵人民,不惮躬冒艰险,卒以公理敌强权而获此最后之胜利。吾国之力排众难,加入战团,与兹盛举,是堪欣幸。”为此,全国各地都举行了规模不等的庆祝活动,视欧战胜利为公理战胜强权之象征。更使国人期待的是,美国总统威尔逊1918年1月8日在美国国会演讲时,提出了解决战争善后问题的公开缔约、航海自由、除却经济障碍、缩小武装、公道处理殖民地问题、组织国际联盟、国无分大小一律平等等“十四点”意见。威尔逊的建议,不过是美国一向以来奉行的“门户开放、利益均沾”政策的再申明,但在中国社会却引起了十分强烈、正面的反应与呼应。因为中国一向受到列强的压迫,一向为不平等条约所束缚,一向苦于被列强私下瓜分种种利益和势力范围,如今威尔逊提出各国权利平等、缔约公开公平的原则,而美国又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主要参战国,说话似乎有很大的分量,自然使国人为之兴奋不已,认为中国是战胜国,可以就此伸张正义,摆脱受列强欺凌的局面。难怪并不亲美的陈独秀也将威尔逊的演说捧为“都是光明正大,可算得现在世界上第一个好人”。
与民间的乐观态度相对应,北京政府对战后议和问题及在和议中争取中国的权益也是重视的,因为这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第一次以战胜国资格出席国际会议。欧战结束后不久,北京政府即决定以外交总长陆徵祥、驻美公使顾维钧、驻英公使施肇基、驻法公使胡惟德、驻比公使魏宸组为中国出席和会全权代表,陆徵祥为首席代表。后为缓和与南方广州军政府的关系、对外显示中国的团结一致,广州非常国会参议院副议长王正廷加入代表团,成为正式代表(广州军政府曾任命孙中山、伍廷芳、王正廷、伍朝枢、王宠惠为出席和会代表,但不为北京政府接受),但为不突破代表名额的限制,胡惟德退为代表团成员(和会只允给中国2位代表名额,故中国每次出席会议的代表只能采取轮流参加制),代表团成员还有驻丹公使颜惠庆,驻意公使王广圻等。1919年1月21日,徐世昌发布对中国代表的任命令。中国出席和会代表团基本上由民国以后崭露头角的新进外交家组成,可谓是网罗了当时一代外交英才的“豪华”阵容。他们中的多数人曾经留学美、欧,谙熟国际关系、外交技巧与外交礼仪,懂得如何以西方认可的方式进行外交交涉,善于在弱势情况下争取舆论与人心的支持,同时他们也对中国国家与民族的长远利益与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有深切之体认与把握,这些都对中国参加和会的讨价还价过程和最终结果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根据社会各界的要求及政府讨论的结果,中国代表受命在和会提出的主要条件有:(1)收回德、奥在华租界及特权,因为德、奥为战败国,作为战胜国的中国提出此条至为正当;(2)撤销庚子条约赋予外国的在华驻兵权,这是中国最感耻辱者,也是严重影响中国国家主权者;(3)停付庚子赔款,此条与上条联系;(4)取消外国在华势力范围,取消治外法权,实行关税自主,虽然这几条亦严重影响中国国家主权,但因其发生年代久远,北京政府亦不认为可以立即实施,而不过以其为期望条件。至于日后导致中国外交受挫的关键点——山东问题,因北京政府视其为中国收回德国权益之一部分,且日本事前亦无不予归还之表示,故并未认其可能发生问题。事实上,北京政府提出上述条件固属正当,但也反映出其对世界大势之发展及国际关系之冷酷并无切实之认识。因为早在和会召开前,“欧西报纸颇有中国参战不力,对敌侨取缔不严诸论说。外交团亦以为言。且闻有人拟乘机破坏,不使加入之说。经欧美各公使迭向各政府接洽,……美国认为中国亦应一致优待,力与赞助。各国无异议,遂得一律加入。”于此可见,连中国参加和会的身份尚且受列强的质疑,哪里还能指望列强在和会中同意中国提出的诸多条件。因此,中国的所谓“战胜国”地位不过是虚幻的,列强从未将中国视为平等一员,而美国的“赞助”亦不过是口惠而实不至。至于日本,对于山东问题早有方针,原敬内阁处理山东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就是确保日本接收德国在山东的权益,然后再和中国讨论后续问题。陆徵祥在赴巴黎参会途中于12月8日在东京与日本外相内田康哉会见时,内田已透露此信息,称山东问题“俟与德国交涉清楚后,按照原议交还中国,请中国勿听德人或他方挑拨,致生异议。”其语暗含玄机,虽云交还中国,但须俟其“与德国交涉后”行事,实际是将山东问题先作为日、德,后作为日、中之间的问题,从而也为在山东问题上向中国勒索埋下了伏笔。但北京政府及出席和会的代表当时尚未思虑及此。
1919年1月18日,解决第一次世界大战善后问题的国际和平会议在法国首都巴黎正式开幕。法国因地主之利而由总理克列孟梭出任大会议长,美国国务卿蓝辛、英国首相劳合-乔治、意大利首相奥兰多、日本首席代表西园寺公望为副议长。会议下分5项专门小组讨论,即国际联合(国际联盟)、赔偿损失、惩罚战事祸首、规定劳动法律、海陆交通问题,中国代表顾维钧参加国际联合小组、王正廷参加海陆交通小组的讨论。但和会实际上的决策机构是由美、英、法、意、日各派两名代表组成的五国会议(3月下旬又有美、英、法、意四国领袖会议的组织),法国总理克列孟梭在会议发言时,“雄辩滔滔,词锋犀利。玩其语意,一若此次和会,除美、英、法、义(意)、日五国外,余国之被邀入会,已属好意,直无可以商量之余地。其气概咄咄逼人”。故中国首席代表陆徵祥已经感觉,“法总理如此态度,前途可虑。我国在会中之结果,毫无把握。”说到底,巴黎和会仍是大国俱乐部私下商议的结果,而非弱国小国争取自身权益的场合。
陆徵祥的担忧果然不幸而言中。1月27日,五国会议讨论山东问题,因事关中国,中国代表顾维钧、王正廷被邀参加下午的会议。日本代表在发言中,“竟然要求胶济铁路及其他利益为无条件之让予。交还中国一层,一字不提。”此事诚出中方意料之外,因为日本原先并未有如此表示,然顾维钧并未因此而失去方寸,给对方留下可钻之空当。他沉着应对,不急不徐,表示:“关于胶州问题,应由中国陈说理由后,再行讨论。”顾的建议完全合乎情理,得到了五国会议的赞同,于此亦使中方争取到缓冲的时间,可以有从容之应对,体现出顾维钧作为青年外交家的机敏干练。事实上,顾维钧可算是代表团中对山东问题较有研究及准备者,他在代表团先前的内部讨论中,已经提出了山东问题的重要性,因此,由他出面应对日本的挑战亦可谓所得其人。
28日,五国会议听取中国代表就山东问题的阐述。顾维钧精心准备,作长篇发言,着重阐述:“山东因历史、人种、宗教、风俗、语言、国防等关系,与别种海屿不同,应令德国将所租青岛及胶济铁路及附属权利,完全直接归还中国。”他说:
所有德国胶州租借地、胶济铁路及其他权利,即应直接归还中国。该地为中国领土完全之关系,不可稍有亏损;人民三千六百万,自有历史以来为中国种族,操中国语言,奉中国宗教。该地租与德国之原委,早为人所尽知。当时因教案问题,德人用武力要挟,中国不得已徇其所请。以形势言,胶州为中国北部门户,为自海至京最捷径路之关键,且胶济铁路与津浦相接,可以直达首都。即仅为国防问题,中国全权断不能听任何他国于此重要地点,有所争持。以文化言,山东为孔孟降生之地,即中国人民所视为神圣之地。中国进化,该省力量居多,故该省为中国全国人民目光之所集。以经济言,该省地狭而民庶,面积不过二万五千方英里,人口多至三十六兆,人烟稠密,竞存不易,设有他国侵入其间,不过鱼肉土著而已,亦不能为殖民地也。故以今日会议所承认之民族及领土之完全各原则言之,则该地之归还中国,实为应得之权利。
他希望以山东在中国地理、历史、人文、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打动他人,故其发言颇具感情,并对协约国阵营表示感谢,对日本亦无恶语严词相向。最后他表示:“日本军队为中国驱除德人势力于山东,中国至为感荷。英国于欧战危迫时,仍能出兵相助,亦中国所深佩。其他联盟诸国与德相持,使不能分兵东援,亦中国所不能忘。但感荷之忱,虽至殷切,若竟割让中国人民天赋之权利以为酬报,由此再播将来纷争之种子,则中国全权倘不力争,不特无以对中国,亦无以对世界。”他的发言兼具感性与理性,语调平和而坚定,表述明晰而机巧,“各国代表以今日中国所请理由极为充足,均与顾、王两使握手表示,并于顾使陈述时,各强国代表屡有美意表示,现于颜色”。因为中国曾在上年与日本就有关山东铁路借款换文时,对日本驻兵及双方“合办经营”胶济铁路等项有“欣然同意”之辞,事实上承认了日本在山东的地位,为日本今日之要求埋下了伏笔,也是中国交涉中的软肋,但顾维钧非常巧妙地将此问题转换了角度,提出“所有中日在欧战期内所订条约、换文、合同等,因中国加入战团,情形变更,该项条约等均认为临时性质,须交大会决定”。这就全面打消了日本要求的理由,而为中国争得了重新商议的可能。当美、英、法代表询中日双方是否愿将前所签订各条约、协定等提交大会时,日本代表表示“须请示政府”,“语涉迟疑,各代表颜露不满意之色”;而顾维钧“答以我国并无反对交出之意”,又以此得到了美、英、法之同情。至此,日本代表不能不改变策略,表示将交还胶州租借地等山东权益,但须俟德国将其交与日本后,再与中国接洽。顾维钧立即跟进,表示“归还手续,我中国愿取直接办法(即由德国直接交还中国)。盖此事为一步所能达,自较分作二步为直捷。”他特别声明,日本的要求“想系指一九一五年二十一款要求所发生之条约及换文而言”,但此为“日本送达最后通牒,中国始不得已而允之。即舍当时成立之情形而言,此项约章既为战事所发生之问题,在中国视之,至多亦不过为临时暂行之办法,仍须由平和议会为最后之审查解决。纵令此项条约换文全属有效,而中国既向德国宣战,则情形即大不同。……不能阻中国向德国要求将中国固有之权利直接交还中国也。且中国对德宣战之文,业已显然声明,中德间所有一切约章,全数因战地位而消灭。约章既如是而消灭,则中国本为领土之主,德国在山东所享胶州租借地暨他项权利,于法律上已经早归中国矣。”会议至此结束,转待以后讨论。
作为首次代表中国参加国际多边大型会议的代表,又被置于事关中国国家主权与民族利益的重大问题之风口浪尖,年仅31岁的青年外交家顾维钧在28日会议的表现可圈可点,他的发言与辩论,有理、有力、有节,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而又坚守原则立场,不失交涉分寸,在相当程度上为中国挽回了因日本突然袭击而面临的不利局面,并为其后中国的交涉方针与策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博得了与会各国代表的同情与理解。
由于日本执意要求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益,故在1月28日的五国会议之后,如何争取收回山东权益成为参加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的首要任务。代表团经过一番详密之讨论,由顾维钧起草了《中国要求胶澳租借地、胶济铁路暨其他关于山东省之德国权利直接归还中国说帖》。该说帖分为“德国租借权暨其他关于山东省权利之缘起及范围”、“日本在山东军事占领之缘起及范围”、“中国何以要求归还”、“何以应直接归还”四部分,以顾维钧在28日会议的发言为基础,对山东问题之来龙去脉予以条分缕析,结论是:“中国鉴于上列各项理由,深信平和会议对于中国要求胶澳租借地、胶济铁路暨关于山东省之他项德国权利之直接归还,必能认为合于法律公道之举。"2月15日,中方将说帖及有关文件送交大会。对中国在山东问题上的态度,日本虽未在五国会议上明言,但实际是不满意的,日本驻华公使小幡酉吉和日本出席和会代表团均对顾维钧的发言和中国代表团的说帖表示了异议,于此亦表明,中国希望在和会期间得到山东问题的顺利解决绝非易事。
中国代表团参加巴黎和会前本拟有在会上提出的各项条件纲目,但当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出关于山东问题的说帖时,认为“目前山东问题最为吃紧,故所提问题即以此为限。深恐各项问题如果同时提出,不免使欧美各国转因公共利益偏向于彼,在我反有孤立之势。”其后,中国代表团又根据会议的进程及情势的演进而继续提出了中国的其他各项要求。
3月8日,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中国提出德奥和约中应列条件说帖》,其主旨为:“在使从前用威吓手段或用实在武力,而向中国获得之领土与权利产业,仍归还中国,并除去其政治、经济、自由发展之各种限制。”对德条件为:(1)废除中德间所有条约及因条约产生之权利;(2)订立中德平等新约,德国放弃最惠国待遇;(3)德国退出辛丑条约及赔款;(4)所有在华德国租界、租借地之一切公产退还中国;(5)赔偿中国人民因战事而受之损失;(6)保留向德国提出赔偿战费之要求(3月27日决定放弃此条);(7)偿还中国收容德国战俘之费用;(8)归还1900-1901年间从中国掠去之仪器物品;(9)批准万国禁烟公约。除不包括第8款外,对德条件的其余8款也是中国提出的对奥条件。其后,中国代表团又提出《废除一九一五年中日协定说帖》和《中国希望条件说帖》。前者将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及据此签订的“民四条约”定性为“一种单方面之条约”,“具有临时之性质”,因“中国政府签字于该协定,实以受有一九一五年五月七日日本哀的美敦书之胁迫”,故中国对此一向持有保留,要求废除亦至为正当。后者列举了有碍中国国家主权的若干重要关节点,“冀依主权国所不可少之土地完整、政治独立、经济自由诸原则,而加以纠正。庶障碍消除,而发展得遂其自由”。说帖提出各国舍弃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队、巡警,裁撤外国邮局及有线、无线电报机关,撤销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归还租界,关税自由等项希望条件,并称中国“非不知此类问题并不因此次世界战争而发生。然平和会议之目的,固不仅与敌国订立和约而已,亦将建设新世界,而以公道、平等、尊敬主权为基础。征以万国联合会约法,而益见其然。此次所提各问题,若不亟行纠正,必致种他日争持之因,而扰乱世界之和局。故中国政府深望平和会议熟思而解决之”。唯列强对于实际并不有碍其利益的山东问题尚且不能满足中国的希望,对于中国提出的牵涉各国实际利益的上述希望条件则更不可能同意。5月14日,和会议长、法国总理克列孟梭致函陆徵祥,表示各国“充量承认此项问题之重要,但不能认为在平和会议权限以内。拟请俟万国联合会行政部能行使职权时,请其注意。”中国的希望至此落空。
对于中国代表认为最关紧要的山东问题,在会议有决定权的五大国中,日本坚持其主张;英、法、意等国因与日本在战时订有秘密协议,支持日本获得德国在山东的权益,故在所谓条约义务上无法反对日本的主张;只有美国出于威尔逊声明的精神和“门户开放”原则,对中国表示了一定的支持。然而事实上,自1月28日的会议之后,列强并没有再听取中国的意见,中国亦无从知晓列强间对此事之交易情形究为何如,中国代表只能依靠与各国代表的双边接触,了解一些列强协商的进展。4月7日,陆徵祥在致北京政府的电文中坦言:“国际对我情形,今日更殊畴曩,列席人数,其尤著者也。我国全权到时,接待应酬之淡漠,列强领袖在会访问接洽之艰难,各界人物对华议论观察之轻慢,种种情况,江河日下。关于我国山东问题,除某国(美国)善意维持外,各国要人对我态度虽无不表示同情,然每以种种事实之关系,口吻多欲吐而仍茹。总之,强权利己之见,绝非公理正义所能摇,故协群力以进行,犹恐九鼎之难举。”会议的进程验证了陆的看法。4月16日,美国在五国会议中提议,德国在中国的所有权益,先由本会暂收,俟青岛等地开埠后,再交还中国。日本坚持中日订有成约,应先交由日本再转交中国。英、法、意代表“均缄默”,美国“遂搁议”。次日,美国又提议将德国境外所有有关协约国的权益交由五国处置,此建议当然包括德国在山东的权益,故日本虽同意美国的提议,但声明对山东问题予以保留。这样,中国收回山东权益的主张仍无法实现。
4月22日,陆徵祥、顾维钧再度出席五国会议。由于意大利因其领土要求未得满足而退席,美国担心日本亦照此办理,使会议就此流产,故改变了先前支持中国的态度。威尔逊在发言中认为:山东问题“实为复杂,中国、日本既有一九一五年五月之条约换文于前,又有一九一八年九月之续约于后,而英、法等国亦与日本协定条件,有维持其继续德国在山东权利之义务。此次战争,本为维持条约之神圣”。威尔逊此前堂而皇之提出的“十四点”,第一条就是反对秘密条约,现在为了现实利益的交换,不惜食言而肥,这本为国际关系中的常态,但却使一直企图依赖美国的支持而解决山东问题的中国代表处境更为艰难,本就势单力薄的中国代表在会上更显孤立无援。而英国又一再追问,1918年中日订立有关山东问题的条约时,“停战在即,日本决不能再强迫中国,何以又欣然同意与之订约?”此事的确为中国代表不易解释周全者,当年皖系军阀控制的北京政府为获得日本的借款而草率签订的该约,为中国在和会交涉收回山东权益留下了无穷后患,外人均以为此“授日本以极好口实”,“中国弱点惟在此”。这也是五四运动兴起后,国人对主其事者不能原谅的重要原因。为了在对德和约中解决山东问题,英国提出了两个办法,一按中日协定条件,一使日本继承德国权利。两项办法均不利于中国,因此为中国所反对,但列强未接受中方的意见。会后,中方代表均认形势严重,只能“再竭力托美坚持。必不得已,则以全力设法使草约内不至将胶州问题专列一条,而仍浑含于德国在本境以外所有一切权利应交由五国公同暂管之一条,全部惟均苦毫无把握”。
4月24日,中国代表团再次提议,德国在山东权益先交五国暂收,日本在对德和约签字后一年内将其交还中国,中国愿对日本占据胶州期间的军事开支有所补偿,胶州湾全部开作商埠。但列强对中国的提议及所作让步并不重视。30日,美、英、法三国会议决定:德国将山东的所有权益让于日本,日本将德国租借地及其他政治性权利交还中国,但保留经济性权利。因为日本坚持其后交还山东权益是日本与中国交涉的问题,非关对德和约,因此即便是上述已经非常迁就日本的规定,也因为日本的反对未能全部写入最后的条约文本,条约文本中只写明德国将其让与日本,而“于交还中国一层不提一字”。由于这是三国会议对山东问题的最后决定,所以即便是对外态度最为温和者,也不能不认为这是中国外交交涉的失败,由此而波及国内,掀起一场政治风暴,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