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开幕词中申言:“此次国民党改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改组国民党,要把国民党再来组织成一个有力量有具体的政党;第二件就是用政党的力量去改造国家。”孙中山将后者概括为两句话八个字:“以党建国”、“以党治国”。他认为俄国革命的成功经验是“将党放在国上”,“俄国完全以党治,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可为我们模范”。
以此观之,似乎“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的思想源自俄国经验。实际上,在俄国革命之前,这一思想在孙中山胸中早已成形。同盟会推翻满清,创立民国,实际就是以党建国之始;1914年组织中华革命党,将革命程序分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明确提出:“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在此时期之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陈之迈在《中国政府》一书中这样写道:“自从中华革命党在民国三年组成之后,一党专政的理论已经成熟。民国十二年十三年改组为中国国民党,这个理论遂成定制。”他申言:“一党治国的理论实为孙先生所创始,苏联革命的成功,不过使我们对于这个办法益增信念而已。”李剑农亦认为,1917年俄国革命的胜利,重新燃起了本来就持有“在革命期内需要一党专政”看法的孙中山对一党制的强烈兴趣。1924年国民党一大召开,在“以俄为师”的背景下,“党治”理论正式确立。随后黄埔军校和国民政府相继成立,“党军”与“党国”体制从理论付诸实际。
孙中山十分注意政权的“合法性”问题。他认为中国历史上的传统习惯是“成王败寇”,而近代文明国家则注重“政治名义”,“若有一种政治上行动,即败后也不为寇”。他认为,一般性的反抗政府的举动是犯法的,是土匪的行为,但“有一种反抗政府的举动,不是土匪,也不犯法,就是革命”。在孙看来,“革命”具有无可置疑的政治“正当性”。在此以前,他一直以“护法”为旗帜,亦是基于其行动“合法性”的考量,但事实证明“护法”不仅未能成功,反陷自己于被动。他于是决定放弃“护法”的旗帜。他宣称:“今次本总理再回广州,不是再拿护法问题来做工夫。现在的政府为革命政府”;正式宣布脱离北京政府,“不承认彼为政府”,与之处于敌对政府状态。这标志着广州政府自此正式以独立的政府姿态出现于中国政治舞台上,与北京政府处于南北对峙状态。故李剑农认为,国民党的改组,是中国政治新局面的开始。此后政治中所争的,将由“法”的问题变为“党”的问题了;从前争“法统”,此后将争“党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