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30年至1835年,一个四人匪帮,巴伯、海口、囚底和蒙巴纳斯,统治着巴黎地下第三层。

海口是个降级的大力士。他的老巢在玛丽蓉拱桥街的阴沟里。他身高六尺,胸如石雕,臂如铜铸,鼻息赛似山洞风声,身躯像巨人,而脑袋如鸟雀。看他那样子,真像法尔内塞的赫拉克勒斯[287]穿上布裤和棉绒上衣。海口的躯体犹如巨型雕塑,本可以伏妖降魔,却觉得自己当个妖魔更痛快。他的额头低矮,脸颊宽阔,未到四十岁眼角就有了鱼尾纹,毛发又短又硬,两颊平刷髯须,下巴长着野猪胡子,由此可以想见其人。他浑身的肌肉要求干活,而他愚蠢的脑袋却不愿意。那是个懒惰的大力士,因懒散而成为杀人凶手。有人认为他是克里奥尔人[288]。他可能与布吕讷元帅有点关系,1815年在阿维尼翁城当过搬运夫。这段见习生活之后,他便改行当了强盗。

巴伯的精瘦和海口的肥壮形成鲜明对照。巴伯瘦小而博学。他是透明的,却又叫人看不透;透过他的骨头能看见光,但是透过他的眸子却什么也看不见。他自称是化学家,从前在博贝什戏班当过小丑,在博比诺戏班当过滑稽演员,还在圣米歇尔山演过闹剧。此人自命不凡,而且能言善辩,突出他的笑容,强调他的手势。他的行当就是露天摆摊儿,叫卖“政府首脑”半身石膏像和画像。此外,他还给人拔牙。他在集市上让人看一些古怪的东西,他还有一辆带喇叭的木篷车,上面贴着这样的广告:“巴伯,牙科艺术家,科学院院士,在金属和非金属物上做物理实验,给人拔牙,治理他的同行抛弃的残牙断齿。费用:拔一颗牙,一法郎五十生丁;两颗牙,两法郎;三颗牙,两法郎五十生丁。不要错过机会。”(“不要错过机会”这句话的意思是:要尽量多拔牙。)他结过婚,也有过孩子,却不知道妻子儿女的下落。他把他们遗失了,就像丢一块手绢一样。巴伯看报,这在他那黑暗的世界中是杰出的例外。在家人还同他一起生活在流动货车上的时候,有一天他看《信使报》,读到一条新闻,是说有个女人生了个能够成活的牛嘴婴儿,他便大声感叹道:“那可是棵摇钱树!我老婆就没有那种智慧,给我生一个同样的孩子!”

从那以后,他就丢开一切,去“闯巴黎”。这是他的原话。

囚底是什么东西?那是黑夜。他要等天空全抹黑了才露面。他在一个洞里昼伏夜出。那洞在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跟同伙说话,他也是背对着人。他名叫“囚底”吗?不对。他说:“我叫‘绝没有’。”若是突然有烛光,他就戴上面具。他肚子能说话。巴伯说:“囚底是二声部的小夜曲。”囚底有影无踪,飘忽不定,极为可怕。很难说他有名有姓,囚底只是个绰号。很难说他能发出声音,他的肚子比他的嘴说话的时候多。也很难说他有一张脸,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的脸,只见过他的面具。他忽而不见,仿佛消逝了一般,每次出现,就好像是从地下钻出来的。

还有一个阴森可怕的人,名叫蒙巴纳斯。蒙巴纳斯是个毛头小伙子,还不到二十岁,脸蛋儿很漂亮,嘴唇好似樱桃,一头黑发很美,眼睛闪着明媚的春光;然而,他做尽了恶事,还渴望无罪不犯。干了坏事又作恶,胃口越来越大。他从流浪儿变成流氓,又从流氓变成强盗。他带点女人气,温文尔雅,却很强健,浑身软绵绵的,却凶猛残忍。他按照1829年的式样,将左边帽檐儿卷起,露出一绺头发。他以行凶抢劫为生。他的礼服剪裁得最好。蒙巴纳斯,简直是一幅式样图,因穷困而图财害命。这个少年屡屡犯罪,唯一的动机就是要一身好的穿戴。第一个对他说“你真美”的青年女工,就已往他心上投了黑点,把这个亚伯变成了该隐。既然长得美,他就想要风雅,而风雅的首要一点,便是悠闲自在;穷人的悠闲自在,就是犯罪。在神出鬼没的强盗中,很少有像蒙巴纳斯那样令人畏惧的。到了十八岁,他身后就留下好几具尸体。不止一个行人张开手臂,脸朝血泊,倒在这恶徒的身影下。头发烫了弯,上了发蜡,腰身和臀部跟女人一样,胸膛则像普鲁士军官,他走在街头,周围的姑娘都啧啧称赞,上衣的扣眼里插着一朵鲜花,兜里却装着行凶的短棒:这便是索命的花花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