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名强盗结为帮伙,成了变幻无常的海神,在警探的缝隙中迂回周旋,“用不同的外貌、树木、火焰、喷泉”来掩饰,极力逃脱维道克[289]的敏锐目光,相互借用姓名和诀窍,藏匿在自身的阴影里,也相互提供秘密巢穴和避难所,像在化装舞会上取下假鼻子那样改头换面,有时几千人干脆化为一个,有时又一人化为许多人,连可可-拉库尔都错以为他们是一大群强盗。
这四人绝非四人,而是一个长了四颗脑袋的神秘大盗,专门在巴黎大肆活动,好似作恶的巨大章鱼,栖息在社会的底层中。
巴伯、海口、囚底和蒙巴纳斯的势力伸展蔓延,结成地下关系网,通常在塞纳省拦路打劫,对行客下黑手。在这方面点子多的人,富于黑夜想象的人,往往找他们付诸实施,向这四人帮提供脚本,由他们排练上演。只要是杀人越货,有利可图,需要助一臂之力,他们总能派出适当的人手。当一桩犯罪活动在寻求援助,他们就提供帮凶。他们掌握着一个黑暗的戏班子,能演出各种匪窟的悲剧。
他们通常在睡醒的时刻,即天黑时到妇女救济院一带的草地上碰头,商议事情。他们眼前有十二个黑钟点,要安排用场。
“咪老板”,这是送给四人帮的地下通用的称号。在日渐消亡的古老怪诞的民间语言中,“咪老板”是清晨的意思,正如“犬狼之间”这句成语表示黄昏一样。咪老板这一称号,大概是由结束活计的时刻而来:天一蒙蒙亮,这些幽灵就消失了,这些强盗就分手了。四名强盗以这个绰号而闻名。重罪法庭庭长到监狱看拉斯奈尔,追问他否认的一桩罪案。“那么是谁干的?”庭长问道。“也许是咪老板吧。”拉斯奈尔的这种回答,在法官听来像谜语,而警察却很清楚。
有时,从人物表能猜想到一整部剧,同样,从匪徒名单几乎也能看出一个匪帮。下面这些名字是由特别讼状保存下来,是咪老板主要同伙相应的称号:
邦灼,别号春生儿,又称比格纳伊。
勃吕戎(有一个勃吕戎家族,有机会我们还会提到)。
布拉驴儿,已经露过面的养路工。
寡妇。
非你私台。
荷马·荷古,黑鬼。
星期三晚。
快讯。
福恩王,别号卖花女。
光荣汉,刑满释放的苦役犯。
刹车杠,别号杜蓬先生。
南苑。
捕杀力夫。
短褂子。
克吕铜钱,别号怪罗。
吃花边。
脚朝天。
半文钱,别号二十亿。
等等。
我们举这几个例子,这也不是最坏的。这些名字均有所指,不仅代表个人,而且代表一种类型。每个名字,都对应着在文明下面滋生的怪形毒菌中的一种。
这些人轻易不肯露出真面目,不是那些常见的在街头来往的人。夜晚逞凶之后疲倦了,白天他们就去睡觉,有时睡在石灰窑里,有时睡在蒙马特高地或红山遗弃的采石场里,有时干脆睡在地下水道里。他们躲藏起来。
这些人怎么样了呢?他们一直存在。他们始终存在。贺拉斯这样谈论他们:“吹笛子卖艺的班子、卖药的郎中、募捐者、滑稽剧演员……”只要社会还是老样子,他们也就总是这样。
他们在窟穴的黝黯棚顶下,永不停息地从社会渗漏的潮湿里滋生出来。
这些幽灵去而复来,总是老样子,仅仅换了名字,换了一层皮。
一个个成员被剔除了,但部族仍然存在。
他们始终保持原来的技能。从流浪汉到剪径强盗,一直保持血统纯正。他们能猜出衣兜里的钱包,能嗅出坎肩兜里的怀表。对他们来说,金银都有气味。一些资产者挺天真,可以说一看样子就值得一偷。那些人总是耐心地跟着这些有钱的主儿。他们若是看到一个外国人或外省人走过,就会像蜘蛛一样惊喜得浑身战栗。
半夜时分,若是在僻静无人的街上遇到或望见那些人,就会叫人心惊胆战。他们不像人,而是雾气成精后幻化成的形体,仿佛他们常与黑暗融为一体,是分辨不出来的,除了阴影外再没有别的灵魂,即使暂时闯出黑夜,也不过几分钟,只为干一下魔鬼的营生。
怎样才能驱除这些魑魅魍魉呢?要有阳光,要有强烈的阳光。哪只蝙蝠也抗拒不了曙光,要从底层照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