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末万历以来的加派辽饷、剿饷、练饷,各种史籍叙述得很多,对加派的后果也有概括性的论述。缺点是深入研究不够。如果把明廷的加派同农民起义的消长联系起来看,就不难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万历末年,明王朝的财政已经濒临破产,朝廷先后每亩加征九厘,一共加赋白银五百二十万两。农民们早已髓干血尽,常年赋税都穷于应付,硬要逼迫他们缴纳更多的银钱无疑是驱使逃亡。农民的逃亡直接造成生产的萎缩,也间接加深了明王朝的财政危机。明朝末年,农民逃亡的原因固然比较多,其中之一是天灾。但是因为天灾流离他乡和由于无法承受沉重的赋税而逃亡是有区别的。因灾外流的农民只要能混过荒年还可能回乡生产;为逃税而离乡背井的农民不仅自己不可能重返故土,政府为了征足税额还往往把逃亡者的赋税摊派到现存农民头上,这就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
万历末年,陕西三水县乡绅文翔凤谈到本地的情况时说:“其地四境皆深谷,不桑、不麻、不棉、不织纺、不商贩,而无可易银以办纳。凶则无粟可粜,丰则无处易银,而粟价腾涌,贱不得售。至每银一钱籴麦豆至三斗外,谷养至四五斗外,粮米完而粟已尽矣。况敢问一家之口食与御寒之衣絮乎?至今而如太义里则四甲、五甲尽逃绝无一户也,蒲村里则一甲尽逃绝无一户也,三水里则七甲尽逃绝无一户也。其他零丁户口逃亡者至不可胜道。而所遗之逃地则阖里包赔之。地之所入,曾不足办粮之半。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止得世世赔纳,年年推委,家家洒泪而已。名为十二里,而按其户口实不满七八里也,以供二万三千两之赋,冤哉其能胜之乎?地之价贱者亩不过一二钱,其无价送人而不受者大半。……其鬻子鬻女者每比限即有之,其全家逋逃终身不反者每岁即有之,其每限之毙于比较之鞭笞者又谁为怜之。……况岁增辽饷四千七百,是且二万八千金矣,有不至民日尽,地日荒者耽?”[2]
马懋才《备陈灾变疏》里描述了崇祯元年即农民起义刚刚爆发时陕北延安一带的情况:
国初每十户编为一甲,十甲编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户口萧条,已不复如其初矣。况当九死一生之际,即不蠲不减,民亦有呼之而不应者。官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止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而赔一户之钱粮;一里止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则见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漂流异地,栖泊无依。恒产既亡,怀资易尽,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者乎!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3]
这两段话相当典型地反映了在明政府“严为催科”的赋税压榨下,大批农民由流亡转化为起义。
崇祯初年,农民起义逐渐蔓延到陕西各地,地方官穷于应付。当时一些陕西官员就感到农民起义不仅是个军事问题,主要还是个社会问题。他们主张由朝廷减免赋税,量加赈济,使农民不致流离失所,铤而走险。陕西巡按御史李应期在崇祯元年七月的奏疏中说:
全陕地多硗确,民鲜经营。概自边疆多事,征兵征饷,闾阎十室九空。更遇连年凶荒,灾以继灾,至今岁而酷烈异常也。臣自凤、汉、兴安,巡历延、庆、平凉,以抵西安,但见五月不雨,以至于秋,三伏亢旱,禾苗尽枯,赤野青草断烟,百姓流离,络绎载道。每一经过处所,灾民数百成群,拥道告赈。近且延安之宜雒等处,西安之韩城等属,报有结连回罗,张旗鸣金,动以百计。白昼摽掠,弱血强食。盖饥迫无聊,铤而走险。与其忍饿待毙,不若抢掠苟活之为愈也。
接着,他请求皇帝“伏(俯)念奏(秦)灾重大,关系匪轻,敕下户部覆议,将天启七年负欠并今岁加派地亩辽饷亟赐免征,复将见年者酌减一半,其余军饷、宗禄一并宽缓。不然,即日取此饿莩毙之杖下无益也。更祈皇上敕部俯查万历十一年并十三年全陕大荒事例,概发帑金遣官赈济,于以救灾民而安地方。异日公家之赋尤可望之将来。如曰内帑以匮,诸饷不继,蠲赈两端概靳不施,万一祸乱大作,天下动摇,勿谓臣今日缄口不言”[4]。
崇祯二年,杨鹤出任陕西三边总督,亲眼看到陕西各地的灾荒十分严重,无衣无食的饥民千百成群地加入起义队伍;他所部属的军事追剿收效甚微,官军疲于奔命,起义农民却有增无减。同年冬天,由于后金军队入侵畿辅,朝廷诏令各地抽调精锐火速勤王,又使他深感兵力不足。于是,他提出了招抚为主,追剿为辅的方针。他在奏疏中指出,“盗贼”之起,“总因饥荒之极,民不聊生”。要从根本上解决地方动乱问题,必须由政府拨款帮助农民渡过难关。“盖解而散,散而复聚,犹弗散也。必实实赈济,使之糊口有资,而后谓之真解散。解散之后,尚须安插,必实实给与牛种,使之归农复业,而后谓之真安插。如是则贼有生之乐,无死之心,自必帖然就抚。抚局既定,剿局亦终。臣所谓欲行剿抚之实著,必有剿抚之实费者此也。”杨鹤认为,用兵征剿或招抚赈济都要花费大笔金钱,效果却很不一样:“况费之于剿,金钱一去不返,且斩首太多,上干和气。费之于抚,金钱去而民在,活一人即得一人性命,盗息民安,利莫大焉。”[5]
在农民起义初起之时,杨鹤、李应期等人出于维护明王朝的统治,提出的主张是比较有见识的。他们认识到大荒之年农民们已经依赖树皮草根土石苟延残喘,政府如果不发放救济,反而追逼钱粮,势必“祸乱大作”。而停征、救济眼下虽然得花一些钱,农民们渡过难关后可以依旧种田纳税,从长远来看是“利莫大焉”的事。然而,杨鹤等人主张的这样一点极其有限的让步,也由于最高统治者贪婪凶顽的本性而无从实现。在内外臣工的呼吁下,直到崇祯四年正月,朱由检才勉强发银十万两派御史吴甡前往陕西放赈,同时宣布“赦罪”招抚,所谓“仍晓谕愚民,即已被胁从,误入贼党,若肯归正,即为良民,嘉与维新,一体收恤”[6]。就当时陕西的灾荒来说,十万两银子不过是杯水车薪,“所救不及十之一”[7]。同年七月,兵部职方司李继贞在疏中明白指出:“前赈臣携十万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万人,而斗米七钱,亦止可活五十日耳。皇上宜敕赈臣回奏,前十万金果足乎?不则当早沛恩膏,虽内帑不宜惜也。”[8]可是,要皇帝拿钱好比割他的肉,朱由检认定与其割自己的“肉”不如杀农民的头。于是他借口农民“旋抚旋叛”,公然声称:“贼势猖獗,招抚为非,杀之良是。”[9]起义农民为什么“旋抚旋叛”以至于“猖獗”起来呢?重要原因之一是朱由检下令招抚的时候仍然不肯蠲免赋税。奉命前往陕西放赈的吴甡就说:“是时州县官仍行催科,死逃徭粮皆责见在户代纳,流离载道。”[10]还必须指出,就在“民穷盗起”之时,朱由检竟悍然下令再次加派辽饷。崇祯三年十二月初一日,他发布诏令道:
向缘东事倥偬,屡为增赋,豁寝无日,久轸朕怀。乃迩来边患靡宁,军兴益急。户部咨奏再三,请于每亩除见加九厘外,仍再征银三厘,前后共银一分二厘。惟北直保、河六府向议免征,今量行每亩加征六厘。前项俱作辽饷,事平即行停止。朕因廷议既协,权宜允从……[11]
同月,户部管理新饷右侍郎周士朴报告说,加派和杂项赋税经多次催促,各地仍然没有解运到部,要求严诘各省巡抚和巡按御史,限部文到达三天之内开列职名具奏。朱由检立即同意由“户部勒限各抚按查拖欠根因,一一指名纠参,以凭惩处;如过限不参,一律重治”[12]。一年以后,即崇祯四年十二月,朱由检见考选官员中在任职期间征纳钱粮不足额的很多,大为震怒,把户部尚书毕自严关进监狱。影响所及,“自是考选,唯论钱粮,不及抚字,士风一变”[13]。就是说,从这以后各级地方官员奉承上旨,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只有拼命逼取钱粮,农民的死活置之度外了。
与此相应的是,崇祯四年起,农民起义由陕西扩展到了山西,声势越来越大。朝廷和山西的官员纷纷指责陕西当局“以邻为壑”,把起义军赶过黄河就算完事。陕西官员反唇相讥,说是既然如此,就请山西当局把起义农民赶回来好了。统治阶级内部的互相攻击并没有抓住问题的症结,根本原因是山西也存在同样的阶级斗争形势。就在崇祯四年的冬天,山西的一个乡绅说过:“始之寇晋者,秦人也。今寇晋者,半晋人矣。二三月间从贼者十之一,六七月而从贼者十之三,至今冬而从贼者十之五矣。”[14]他建议:“欲除晋之盗,莫先欲抚晋之贫民。”[15]这些话表明了农民起义在山西扩展得那样快,原因在于统治阶级制造了一大批走投无路的贫民。
崇祯六年(1633)底,起义军由渑池飞越黄河进入中原大地的时候,河南正遇着连年大旱,“野无青草,十室九空”。“有斗米值银五钱者,有工作一日不得升米者,有采草根树叶充饥者,有夫弃妻者,母弃子者,有卖一子女不足数餐者,有自缢空林、甘填沟渠者,有饿死路侧者,有鹑衣菜色而行乞者,有杖比而毙者,有泥门担簦而逃者,有骨肉相残食者。”明政府却“加以诛求,重之以供应,而且责之以兵粮、器械、米豆、刍茭,悉索敝赋以应河北之求,而且正赋之外有加派焉”。结果是,“旧征未完,新饷已催,新征甫毕,旧甫又下,额内难缓,额外复急。村无犬吠,尚敲催呼之门,树有啼鹃,尽洒鞭扑之血。黄埃赤地,乡乡几断人烟,白骨青磷,夜夜常闻鬼哭。触耳有风鹤之声,满目皆慌惨之色。欲使奸民之不望贼而附不可得也”[16]。这位作者,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要求朝廷“速查河北河南(指河南省黄河南北的各府州县,不是现在的河北、河南两省)果确系现罹兵火连年荒旱地方,准免加派预征,余暂行停征,以收拾思乱人心,以预遏附贼之口实”。崇祯皇帝看了不以为然,在奏疏上批示道:“军兴费繁,蠲停岂堪频请?”堵住了吕维祺的嘴巴,却堵不住起义农民的进军。农民军进入中原地区后,很快就打开了一个崭新的局面。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农民军杀向河南、湖广、安徽、四川的广大地区,“直走空虚无人之地,捷若风雨之至”[17]。统治者留下的失败记录也不能不承认崇祯七年是战局发生巨大变化的一年。洪承畴奏疏中说:“大抵贼自七年非昔日比。”[18]农民起义不再是个局部问题了,它已经变成威胁朱明王朝生存的腹心大患。
为了动员全国的力量镇压农民起义,朱由检在崇祯八年八月决定任命湖广巡抚卢象升为直隶、河南、山东、四川、湖广等处军务总理,由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督剿西北,卢象升分剿东南”[19]。卢象升上任以后,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军饷不足。他说:“兴师一万,日费千缗。倘缺一兵之粮,必有一兵起而为患者。此何等时而尚堪尝试乎?”他绞尽脑汁提出了“因粮输饷”的建议:“乡绅每亩地粮一两助银二钱,士民地粮五万两以上每两助银一钱,其自一钱,二钱而外及士民地粮不及五两与夫兵荒应免之地,不得混征分毫。并以一年为止,向后不得借题科派。”[20]这个建议得到朱由检的同意,通令各省执行。广东三水县就在崇祯八年夏季“以流寇派乡官、士民因粮出货输饷(乡官户每银一两派二钱,士民一钱)”[21]。不久,卢象升又考虑到“人心不古,世道浇顽,嗜金如饴,躲闪百出。田连阡陌者从此而花分,诡计又将无所不为”。再次建议,“不若简明直截,除大小文武乡官每两各输银一钱外,各省直举、贡、监、生员及武举、武生、吏员、承舍以至各衙门快壮皂隶,凡有衣冠职役者,每地粮一两,各输银五分,其余无告之乡民百姓一概免之,似于情理攸当”[22]。按照卢象升的计算,这一措施加上改折、事例,一年至少可以得到一两百万两银子。经崇祯帝批准后,正式下达。值得注意的是,卢象升搜括钱财为的是镇压农民起义,但是他毕竟比较能够正视现实,知道从一般农民身上实在榨不出多少油水了。因此,他所建议的“因粮输饷”只限于向官僚、士绅、吏役等地主阶级实力派加征。
崇祯十年(1637)三月,杨嗣昌被任命为兵部尚书。他一上任就提出了“四正六隅,张十面之网”的大规模围剿计划。为了实现这一狂妄计划,他建议增兵十二万,增饷二百八十万八千两。对于怎样取得这一笔庞大的“剿饷”,杨嗣昌作为官僚地主伪代言人坚决反对卢象升“分别贫富”的“因粮输饷”,主张改按天下田亩数字一体加征。他说:“因粮输饷前此卢象升奏行一年,不能应手。良由宦室富民从来飞洒诡寄以避大户差徭。如今欲分贫富,其事甚难,只分得个巧拙而已。”[23]崇祯皇帝急于把农民起义镇压下去,只要能拿到养兵的银子就不计一切后果,立即同意了杨嗣昌的建议,发布诏书说“流寇蔓延已久,生民涂炭已极。不集兵会剿,贼不能速除;不多措钱粮,兵不能大举。帑部匮绌,设处无方。廷议改因粮为均输,暂累吾民一年,除此腹心大患”[24],通令一律按亩加征。许多史籍记载,明朝廷加派剿饷时常常提到“改因粮为均输”,却并没有解释清楚什么叫“因粮”,什么叫“均输”。这就不能正确地揭示明朝廷内部代表官僚地主利益的杨嗣昌同代表中小地主利益的卢象升之间的政策分歧。剿饷强行加派了,杨嗣昌吹嘘的“断断乎可三月而平贼也”却落了空。农民起义在一度消沉后,又向统治阶级发起了勇猛的进攻。
在明末农民战争史上,崇祯十二年是双方都在组织积聚力量的时候。人心的向背直接关系到酝酿中的决战将由哪一方取胜。朱由检只能作为一名拙劣的弈手而出场,当天下嗷嗷之时,他投下的一步棋却是接受总兵杨德政等人的建议,增加练饷七百三十万两。连同先前所加辽饷、剿饷,三项合计加派高达一千六百多万两,超过常年岁入一倍。正如历史所展示的那样,朱明王朝饮鸩止渴的做法,加速了自身的灭亡。崇祯十三年以后,农民军所向无敌,朱明王朝迅速土崩瓦解,根本原因是人民做出了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