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骑士团的借贷业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例如在阿拉贡,预付欠款的业务早在12世纪30年代就已经开始,到了13世纪晚期,圣殿骑士团会定期向阿拉贡王室提供贷款。在13世纪,一般都是为了达成某个特殊目的,王室才会向骑士团寻求贷款,但在接下来的100年里,这已经成为政府财政的常规选项。统治者日益需要利用金钱达成义务。为了满足财政需求,他们时常采取短期贷款的方式,将自己的收益提前取出。他们会求助于那些拥有大量资金的个人与机构,其中包括意大利商行,当然也包括圣殿骑士团。为了满足王室的财务需求,圣殿骑士团有时不得已也要向他们提供借款,毕竟,为了赢得王室的欢心,想要拒绝也并不容易。
财?力
不论军事活动还是慈善事务,骑士团势必都要在其中投入大量金钱。骑士团的一项收入来自战争。如果战役取得胜利,战利品与被征服土地上的地产都构成了这项收益的一部分,在有些战争前线,骑士团还能收到贡金。然而,大多数骑士团成员所获得的收益基本来自那些远离战场的地产。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之所以有能力承担“圣地”的主要防御工作,是因为它们可以定期从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各个地区得到收益,而不像东部拉丁的统治者与贵族,他们的收入基本依赖于当地的地产。在所有骑士团中,只有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能够从西方获得大量财富。
有些赠予来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边境地区,这些资金源于世俗社会的各个阶层,虽然在俗教士所能提供的赞助非常有限。捐款人希望通过自己的捐赠推进基督徒抵抗异教徒的事业。在12世纪,“圣战”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但它却影响了捐款的形式,因为此时古老修道院的荣光正在渐渐褪去,受欢迎的程度变得越来越小。一些人支持骑士团的理由非常特殊——捐款有时可以用来替代加入远征的义务,而有些资助人本身就有过远征经验,或是曾在骑士团中从事军事与慈善工作。有些人之所以选择赞助骑士团,一方面可能是受到某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影响,另一方面则可能是地理因素的作用——赞助人决定资助一个骑士团,往往是因为这个骑士团的修道院就在他的居所附近;捐款人希望通过自己的善心,在此生或来世能够得到神的恩宠。虽然捐款人从未试图建立新的修道院——这通常都是富有的施主想要达成的目的,但他们的名字还是会在修道院的祈祷文中出现。12世纪的赞助人期望他们的捐款主要用在军事与慈善方面。然而,到了13世纪,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把钱捐给祈唱堂(chantry)的神父、弥撒仪式或是在分堂讲坛前燃烧的油灯。有些人则希望看到捐款带来的物质利益——如教堂的维护与修缮,有这种期待的赞助人通常都来自修士阶层。
通过购置资产,骑士团又可以增添一项收益。他们会利用剩余的收益进行投资,从而获得长远利益。在有些地区,骑士团购置的财产要比得到的捐赠还多,即便有些财产并不值钱。通过捐赠与通过购置资产所获得的收益,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由于在军事与慈善方面的开销巨大,骑士团不能像一些宗教机构那样,对于所购置的资产过于挑剔。在条顿骑士团的条文中,第二条就指出,由于战争与慈善开销巨大,“骑士团成员既可以掌握动产,也可以拥有不动产,即土地、耕地、葡萄园、乡镇、磨坊、堡垒、教区教堂、小礼拜堂,以及什一税等”。这个列表显然并不详尽——例如,还有捐赠的马匹与盔甲,或现金捐款;与此同时,骑士团还能享受到一些特权,这些待遇要么能够为他们提供更多增加收益的机会,要么能够确保他们的收益为自己所用。例如,对于那些每年都会向骑士团捐款的资助者,教皇会从他们必须参与的补赎行为中免除七分之一,而骑士团也可以免缴一部分什一税。通过开垦荒地,骑士团也可以增加收入,这主要发生在12世纪和13世纪的西方基督教世界。发放贷款也属于骑士团的收益之一,不过这方面的史料很少,我们难以掌握其获得收益的具体细节。然而,为了获取利益,据说骑士团常常会滥用自己的特权。
虽然骑士团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来获得收益,但这些途径并不总是能够维持下去。在叙利亚与西班牙,尤其后者的收复失地运动在13世纪中期陷入停顿,通过向异教徒宣战的方式获取收益的渠道变窄了。在大部分远离基督教世界的区域,骑士团在13世纪收到的捐款数目也在萎缩,购置资产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赞助人渐渐对骑士团失去了兴趣,而购置资产的数量也在不断下降,这与骑士团的财政状况有关。
骑士团不仅没能积累更多的财富,反而丧失了很多收入渠道。由于埃及马穆鲁克人的进攻,骑士团失去了在东方的地产。医院骑士团团长在1268年声称,他在耶路撒冷王国已经有8年没有任何收入了。教皇时常谴责并恐吓那些对骑士团的财产造成损害的人,这表明在西方基督教世界,想要维持自己的权益需要非常谨慎。在那些侵犯骑士团利益的人当中就包含在俗教士,他们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急于限制骑士团的特权,如举行葬礼的特权。骑士团还会受到某些时代大趋势的影响,如通货膨胀,而在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大部分地区,由于战争与骚乱频仍,人们的收入普遍都在下降,哪怕这只是短期的趋势。
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骑士团的大部分收益使用在了军事与慈善事业上,或是拿去购置资产。大部分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的成员居住在西方,因此,骑士团在西欧获得的收益基本用于维护他们的住所。在履行宗教义务方面,骑士团也消耗了大量财富,这些义务是以修建祈唱堂与弥撒的形式出现的。1309年的一份调查显示,圣殿骑士团在位于英格兰埃塞克斯(Essex)的克利幸(Cressing)的收入,其中有四分之一用在这个方面。骑士团的支出还包括建筑的维护与修缮,有时甚至为了讨好某些人,也需要投入一笔开销。由于要偿还在外欠下的应缴款与税款,骑士团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在缩水。在13世纪,骑士团之前享受到的一些豁免权也受到约束。在1215年,教皇英诺森三世限制了骑士团的什一税豁免权,而在与主教们发生冲突之后,为了与当地教区达成和解,骑士团又让出了一些权限。一些在俗的统治者迫于不断增长的财政压力,同样选择收紧骑士团已享有的免税政策。在13世纪,国王和教皇还希望骑士团能够上缴一种新形式的普遍税款——虽然教皇从未要求骑士团为援助“圣地”而上缴税款,但为了满足在西方的需求,教皇曾多次向骑士团索要补助金。
一些小型的骑士团,如蒙弗拉格修会,从未拥有足够的收入来让自己保持相对独立的状态;即便是那些发展较好的机构,当它们在承担额外的负担,或是遭到严重的军事打击的时候,也时常会遇到财政上的困难。例如,医院骑士团曾不顾自己的财力,大力支持12世纪60年代攻打埃及的计划;而在西班牙,当卡拉特拉瓦骑士团输掉了阿拉尔克斯战役之后,卡斯蒂利亚国王不得不出手资助。种种迹象表明,在整个13世纪,几个主要的骑士团所面临的财政问题更多的是长期性的。涉及债务的证据越来越多,而这些债务通常都不是短期债务。在14世纪初期,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医院骑士团在德意志开始实行限制征募与禁止建设新建筑的政策。不过,相对于这些措施而言,一种更加普遍的做法是财产转让。这在短时间内可以缓解问题,但却损害了长期收益。
不论军事活动还是慈善事业,都受到了这些问题的影响。医院骑士团团长在1306年声称,他的骑士团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为病人提供良好的照顾;而在13世纪晚期,圣殿骑士团团长曾多次表示,由于贫穷,他们很有可能放弃守卫“圣地”的职责。在西班牙,圣地亚哥骑士团团长在1233年也有过类似的言论——骑士团的资源很难维系堡垒的正常运转,而他们愈加不情愿在伊比利亚半岛服役,这似乎也是财政问题所致。许多骑士团很难继续履行它们的义务。
成员招募
同收益问题一样,骑士团需要稳定的人员输入,尤其是骑士团成员的死亡率似乎要比行为更加内敛的修会死亡率高得多。虽然并不排斥外来人员,但骑士团大多在本地招募新兵——志愿加入西班牙骑士团的人们基本来自伊比利亚半岛,而条顿骑士团的成员大都是说德语的本地人,只有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的应征者来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不同地区,这两个骑士团主要是从法国吸收新鲜血液。至于修会,则有一些入会要求。所有新兵都要以自由人的身份加入骑士团,在13世纪,只有骑士的后代才能在应征时申请成为骑士。在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若想要加入骑士的行列,申请人还必须是合法夫妻所生的后代。然而在这两个骑士团中,此类申请人只占较少的一部分,大部分应征者成了军士。在大部分骑士团中,对于已婚的应征者,如果未征得配偶的同意,也是不允许加入的。在此基础上,骑士团还会对此类申请人进行健康与财产方面的考察。在中世纪早期,修道院往往被认为是收容身患残疾或畸形的子女的庇护所,而这正是骑士团所力图避免的。与此同时,它们还要确保申请人在加入之前没有债务缠身。如果有人想要进入修道院从此过上远离世俗的宗教生活,那么他必须向修道院提供一笔入院捐赠金。虽然这种做法在12世纪和13世纪遭到教会越来越多的反对,但在骑士团中,这项制度却消亡得非常缓慢。骑士团也拒绝接受儿童,这与如今教会反对儿童进入修道院的做法如出一辙。贵族子弟在修道院(而非自己家里)被扶养长大并非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生活在骑士团中的孩子不必宣誓。有些骑士团还设定了最小准入年龄。从圣殿骑士团的审讯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几个申请者在加入骑士团的时候只有10岁或11岁,但这毕竟是例外,圣殿骑士团的新兵平均年龄为20岁上下。
然而,从条文的措辞中我们可以判断,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在孩子的职业选择上没有任何发言权。家族中的年轻子弟在新兵中占据很大比例,此外,他们还有维持生计的需求。在新兵入团仪式的演说中有这样的暗示,即在有些人看来,加入骑士团就会过上美好的生活。在有些演讲中,还会向新兵们保证,加入骑士团会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比如说在圣殿骑士团。以上的考量往往都是非常重要的——在他加入骑士团的时候,“他们曾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既然他已经是贵族出身,富有,且拥有足够的土地”。大量史料都会强调新兵的精神与思想层面的问题,而这也是不容小觑的。对于一些人而言,不论为上帝服役,还是确保自己能够得到救赎,相较于躲在修道院里,与异教徒作战似乎都是更好的选择,这种想法特别兴盛于十字军运动早期。还有一个因素让骑士团显得没有像修道院那么排外——那些在修道院中只能成为皈依者的人,在骑士团中却可以成为正式成员。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某个家庭或邻里与骑士团之间的关系在招募时所起的作用。
在骑士团成立早期往往很难招到新兵,有些机构可能自始至终都没能解决这个问题,如蒙特高迪奥骑士团。然而,一旦形成规模,如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即便它们没能吸引到几个拥有神职的志愿者加入,但想要在西方征召足够的在俗人员还是不成问题的,哪怕在13世纪情况也是如此。有些志愿者还得通过颇具影响力的赞助人作为中介才能得到骑士团的认可。在编年史学者马修·帕里斯(Matthew Paris)1244年(拉佛比战役战败之后)的记载中,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不得不“从一般信徒中进行挑选,并允许他们加入骑士团”。然而在13世纪,骑士团在伊比利亚半岛所面临的情况并有没那么理想。
组织工作
在成立之后的几年里,骑士团一般仅由一队成员与一位团长构成,在这个阶段,管理体系在骑士团内部是基本没有必要的。随着财富与人员的不断积累,不论在前线地区还是在别处,建立下属于骑士团的修道院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如果骑士团拓展的范围太大,那么在修道院与骑士团大本营之间就需要有一个管理层作为调节。由于团长很难对遥远地区的修道院进行监管,因此,管理体系的建立就显得很有必要了。通过体系的运作,位于西方基督教世界其他地方的物资与人员,就可以轻松地运送到前线地区。同时在几个战争前线作战的骑士团,在每个地区都要配备一位首领。修道院当时的组织形式很难满足骑士团的需求,在这些形式当中,较为重要的一种是将一个地区的修道院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省。虽然在细节上各有差异,但几个主要的骑士团都采用一种分成三个层次的管理系统。
在前线地区,修道院大多位于城堡里面,并要履行相应的军事职责,而在其他地区,修道院的首要任务是对周围地区的财产进行管理。虽然有些骑士团为许多神职人员开设了分院——如圣地亚哥骑士团,而且有的骑士团还有女修道院,但修道院中的成员大多是由在俗的兄弟组成的。在女修道院中,修女的人数有时会多达四五十人,而在男修道院中(除了前线地区的修道院),常常只有几位修士,人数远没有在这里生活或工作的外人多。修道院的首领被人称作“导师”或“长官”,这位首领并不是由修道院成员选举产生,而是上级指派的。他必须确保修道院成员都遵守规矩,而在前线地区,他还要在战场上领导他的兄弟们。与此同时,他还要负责修道院的财务管理工作,非前线地区的修道院每年都要从自己的收入中拨出一部分交给上级。这位首领没有下级官员,他的管理工作要在修道院全体教士的意见下进行,他们每周都会召开一次例会。省级首领也是由上级指派的,他的职责同修道院的院长类似。在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与条顿骑士团中,西欧每个省的首领都要将年收入的三分之一上交给骑士团大本营。同修道院的情况相同,省级首领之下也不存在副省级官员。但他们会咨询省级教士的意见,这些人每年开一次会,与会的人中还包括下级各个修道院的首领。在几个主要骑士团的大本营中,大统领(或称团长)手下有几位副手,其中包括一位副统领、一位负责军事事务的长官以及一位负责军需的长官。在规模较小的骑士团中,这些长官各行其是,并不会组织例会。大统领会向总修道院的成员咨询意见,他大概每周都会同修道院的修士们见一次面。所有骑士团,不论规模大小,都会定期举办碰头会,来自不同省的教士都会出席。
因此,在各个层面,骑士团官员的权力都会受到修道院教士的制衡。在某些问题上——如招募新兵,教士通常会要求事先召开会议,商讨事务的具体措施。这种做法已经成为惯例,以至于其他类型的业务往来也会以这种形式展开。在中央级和省级会议上,人们会详细列出账单,并结清之前欠下的债务。在履行前者的义务时,有的官员因账目问题将会面临短期停职,这种情况在一些骑士团中时有发生。因此,修道院时常会组织这样的会议。然而,官员们希望他们在行政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充分的自由,而不是被自己的下属牵着鼻子走。中央与省级修道院之间很少开会,而且修道院中的成员流动性较大,缺乏连续性,并非所有修士都有自己的印章。虽然监管的确存在,但似乎没有人愿意因此给官员们戴上过于沉重的镣铐。通常只有在违纪情况持续不断的时候,下属才会介入。例如,在1296年,医院骑士团就发生过此类情况。当时中央级别的修士试图修正团长们滥用职权的做法。下属在加入骑士团的时候,曾发誓服从上级指挥,这似乎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不过有一点我们不能忘记,即便在世俗世界,人们也不愿对统治者长期加以限制。
与此同时,上级官员对下属进行监管的时候,并不总是那么顺利。骑士团团长始终试图让自己的影响力遍及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但想要在“圣地”实现这个理想就困难得多了。原因很简单,身处“圣地”的骑士团在地理层面并不占据中心位置。在所有规模较大的骑士团中,巡查探访已经成为惯例。虽然各省的长官会亲自执行这项任务,但骑士团团长也常常会派代表进行检查工作。显然,中间的省级管理层存在逐渐独立化的趋势,尤其在省级修道院中的修士大多是本地人的情况下,便可能滋生本土的人际关系凌驾于上下级关系之上的问题。在履行财政义务的时候,省级长官虽然偶尔会有拖延,但在1300年以前,省级官员真正让自己获得更大的独立性,这个尝试只出现在13世纪晚期葡萄牙的圣地亚哥骑士团。在葡萄牙国王的支持下,他们成功地削弱了自己的上级,即骑士团团长的权威。
与在俗教士占大多数的修道院不同,那些以神职人员或修女为主导的修道院,通常有选择自己首领的权利。在与神学或精神领域有关的问题上,在俗教士要听从神职人员的指导。然而,骑士团的管理工作却主要由在俗教士负责,上层的管理工作则掌握在骑士手中。大本营中的官员与省级首领一般都属于骑士阶层,在圣殿骑士团的中央修道院中,骑士当然是最大的组成部分,骑士团每天的日常事务都在这里进行。骑士还是各大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圣殿骑士团与条顿骑士团负责选举新一任团长的委员会中,骑士也占多数——委员会由八位骑士、四位军士以及一位神父组成。在地方层面,几个主要骑士团中的骑士通常会负责管理那些位于前线地区的修道院,但是在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其他地区,充当这一角色的往往是军士,而在他们的下级官员中则会有骑士出现。在这些地区,官员的委派似乎是由一个人是否合适而非他的级别决定的。由地方修道院组织的分团,大多也由军士阶层构成,在基督教世界边境以外的地方,他们已经具有较大规模。不同级别成员承担着各自不同的角色,他们之间并不总是和平相处,但长期的分歧也实属罕见。例如,圣地亚哥骑士团与卡拉特拉瓦骑士团的内部纷争,其中的神职人员时常抱怨他们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在医院骑士团中,锡赫纳(Sigena)修道院(位于阿拉贡)中的修女们曾多次与省级首领发生冲突。
对属于自己的事务,骑士团也无法彻底掌控。虽然大部分骑士团因享有一些豁免权而往往不受主教的管辖,但他们还是服从教皇的权威,当教皇认为有些问题需要更正的时候,他们便会出手干预。教皇偶尔会插手骑士团内部的官员委任,有的是出于政治原因,有的是因为教皇想要提携某个人。国王也会因同样的理由干预此事。此外,西方的世俗君主有时也会阻拦骑士团发往“圣地”的款项。隶属于一些宗教机构的骑士团更倾向于服从外部的定期监管。几个西班牙骑士团就隶属于西多会,包括卡拉特拉瓦骑士团、蒙特高迪奥骑士团与圣马利亚修会,而阿维什骑士团与阿尔坎塔拉骑士团则并入卡拉特拉瓦骑士团旗下。这些安排的具体原因大多不得而知,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能够了解到,卡拉特拉瓦骑士团的案例是由修会当时的处境所致:1158年,圣殿骑士团的卡拉特拉瓦城堡即将失守,而菲特罗(Fitero)修道院院长(属于西多会)接手了这项任务,卡拉特拉瓦骑士团在这之后建立。这种隶属关系在西多会内部也存在,中央级别的修道院有审查下级修会的权力,并且可以委任修会首领。然而在理论上,大多数骑士团仅隶属于教皇。
修道院生活
加入骑士团的新兵需要起誓,遵守常规的隐修戒律,即守穷、守贞与忠顺的誓言(圣地亚哥骑士团除外,他们甚至允许已婚男士成为正式成员)。从此,他们便过上了修道院式的生活——睡在寝室,吃在食堂。居住在修道院的所有兄弟都有参加礼拜的义务,不过,很多人不识字,他们顶多只能听神父背诵经文,并在每个特定的时间说几句主祷文。在礼拜仪式之间穿插着许多实践活动。人们并不指望在俗的兄弟们会进行冥想与阅读。虽然骑士团中并不缺乏文化活动,但在审讯圣殿骑士团的记录中,我们唯一能找到的一类书籍都与礼拜仪式相关。有些兄弟主要从事管理与慈善工作,而内务与农活一般由军士负责。在和平时期,如何进行军事操练与演习,对此我们能够了解到的非常少。骑士团的规章制度仅仅是用来确保某些世俗骑士的行为能够受到约束,如打猎与沿街兜售。虽然在人迹罕至的荒废地区,卡拉特拉瓦骑士团的成员是允许打猎果腹的,但在骑士团(如圣殿骑士团)的规则条文中有明确规定:“宗教骑士团成员不应当沉湎于世俗的娱乐当中。”与修道院中的修士不同,骑士团的兄弟们是可以吃肉的,一周有三天能开荤。他们在斋戒期贯彻戒律不必像僧侣们那样彻底,且在事先未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额外加设斋戒也是不允许的。实行这项举措,是为了确保兄弟们在战场上有足够的体力,即便主要的斋戒时段与战争季并不重合(除波罗的海地区),且在战场上打仗的战士在骑士团中只占少数。在修道院中,就餐时不允许说话,虽然圣殿骑士团接受了这条戒律,但在席间还是需要利用手势进行沟通。在衣着方面,圣殿骑士团也被迫进行改良,在叙利亚,从复活节到诸圣节(All Saints)期间,由于天气炎热,骑士团成员可以换掉棉质衣服,改穿亚麻制品。服装与配饰的样式必须简约、质朴,不可以出现浮夸的装饰。
对于那些违反规矩的人,骑士团制定了不同等级的惩罚方案,重到开除团籍,轻则为几日的补赎劳动,有时也会有体罚的形式。然而,法令并不能完全杜绝违纪情况的发生,而且偶尔还允许宽大处理。因此,集体生活并不能有序开展。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官员已经开始有自己的独立居所。例如,在14世纪初,在利马索尔(Limassol)的医院骑士团大本营中,普通的成员似乎也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了。与寝室相关的史料,不论官员居住的大型居所,还是普通成员生活的小型房间,都能在对圣殿骑士团的审讯中找到记录。在食物方面也存在一些宽松政策,这种做法有时(并非总是如此)需要以骑士团的特殊需求的名义才能展开。与衣着和装备相关的规矩都要严格遵守,没有放宽的余地,但想要执行下去却颇有难度。在13世纪医院骑士团的雕像中,人物的衣着上刻有许多刺绣图案,配饰上装点着黄金与白银制品,这类浮夸的衣着形象时常遭到人们的指责。与此同时,骑士团成员也没能严格遵守禁止打猎的戒律。
在骑士团中贯彻严格的生活管理制度之所以受到阻碍,是因为这些成员在刚刚加入骑士团的时候,缺少一段初学期(novitiate)。如果有这个阶段存在,志愿加入骑士团的人就可以检验自己能否适应这种宗教生活,而接纳这些志愿者的原有成员也可以对他们进行评估,与此同时,后者还能对前者做出相应的指导。卡拉特拉瓦骑士团一向坚持新招募的成员要经历一段试用期;条顿骑士团在13世纪中期已经允许部分新兵免于初学期;而在圣殿骑士团中,这项政策已经彻底不存在了。但即便在初学期已经遭到废除的时期,骑士团依然会给予新兵一些指导。例如,在圣殿骑士团入团仪式临近尾声的时候,新兵会得到一些训导,内容涉及违反戒律将面临的惩罚,以及与生活细节相关的种种规矩。然而,对于刚刚进入骑士团的新兵而言,这些训导显然没有多大效果。虽然在圣殿骑士团以及其他一些骑士团中,上级时常会公开向成员宣讲骑士团戒律,我们找到许多14世纪早期圣殿骑士团接受审讯的记录,这些记录揭示了骑士团兄弟对此类经文的茫然无知。例如,对于主祷文的宣讲次数,人们的评估就各不相同。由于缺少初学期,骑士团兄弟的识字率又很低,许多问题继而出现,但实际上,在修道院的世界中,戒律标准的下降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批评家与角色转换
虽然在13世纪,骑士团依然能够得到捐款与资助,仍然会有志愿者应征加入大型的骑士团组织,但在12世纪与13世纪,骑士团却逐渐受到外界越来越多的批评。在此类机构出现之初,人们对它的质疑便已存在,而这种质疑的声音,在后世作家的写作中从未停止过。此外,骑士团也会因为各种不同的理由遭到指责,这样的情况也变得越来越普遍。外界常常谴责骑士团的傲慢与贪婪。此外,人们也开始责问骑士团的资金使用问题。一些批评家指出,骑士团成员的生活其实非常安逸,甚至极其奢华,他们把钱财都浪费在满足个人的欲望上。因此人们认为,骑士团成员的生活与那些在前线地区的骑士,尤其是那些在“圣地”的兄弟,并不相同。这些批评的声音包括圣奥尔本斯大教堂的编年史学者马修·帕里斯的作品《大事纪年》(Chronica majora),以及林肯大教堂院长1274年在里昂大公会议上的发言。活动于前线地区的骑士团成员往往会将军事矛头指向自己的基督教兄弟,这也是常为人们所诟病的,这项指控通常是针对波罗的海地区的条顿骑士团。而在骑士团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特别是在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之间,由于长期的竞争与敌对关系,双方刀剑相向的情况时有发生。骑士团之间的敌对关系还会阻碍它们在战场上的合作。另外,骑士团都享有相对的独立性,这也会影响它们在东方战场抗击穆斯林的作战效果。而另一些批评家则指出,地中海东部地区的骑士团在对待异教徒的问题上并不愿采取过于侵略性的政策。例如,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反对攻打耶路撒冷的计划,这招致法国十字军的责难。有些人甚至认为骑士团成员对穆斯林的态度过于友好。另外,英国方济各会修士罗杰·培根(Roger Bacon)在13世纪60年代批评骑士团的作战对象过于宽泛,指向性不够明确。他认为骑士团的军事行为对异教徒的皈依起到了反作用。这样的批评已经算是比较客气的了。在波罗的海地区的宝剑骑士团与条顿骑士团就不止一次地遭到更尖锐的批评,认为他们的活动阻碍了异教徒的皈依,并且正是骑士团所采取的政策才导致这一现象的出现,不过这是少数人的观点。
像这样的批评言论必须放在具体语境下进行观察。所有宗教都不乏恶意诽谤与诋毁它的人。对骑士团的行为做出的评价也并不总是批判性的,每个骑士团都有各自坚定的捍卫者,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甚至已经超出了批评的范围。在12世纪与13世纪,教皇虽然会对骑士团的某些行为做出批评,但他们在大部分时候抱以支持的态度。还有一些批评家显然对骑士团心存偏见。教皇为了给予骑士团特权,牺牲了在俗神职人员的利益,他们不仅要奉献部分收益,在民间的权威也有所下降。等到了13世纪,教会还不断地要求神职人员为援助“圣地”而缴税。在波罗的海地区,很多诽谤者是条顿骑士团的竞争对手,他们的批评并不是基于个人经验,而仅仅是重复以往的成见。许多批评家存在一个问题,即他们得到的信息不足,对骑士团的了解非常有限。他们觉得骑士团手里一定持有大量资源,在为防御“圣地”提供资金的时候不会遇到任何困难。然而,在审讯圣殿骑士团的清单中,我们很难找到说明骑士团非常富裕的证据。批评家对敌人的评估也有夸大嫌疑。我们常常会看到他们批评骑士团在“圣地”对异教徒的政策,然而,这部分是由误解,以及不同的价值观造成的。十字军往往对东方的政治局势缺少清晰的判断,他们无法理解拉丁定居者们的长远利益究竟体现在何处;相较而言,他们更赞赏对异教徒的强硬政策,而对未来并不多加考虑。
另外,并不是所有批评的声音都是有失公允的。骑士团有时的确会滥用特权;对自己的基督教兄弟动武也不能总以自卫做挡箭牌——条顿骑士团先后在匈牙利与普鲁士宣告独立,这种做法并不是只针对异教徒的。
到了13世纪晚期,许多人认为,有必要对骑士团组织进行改革。基督教权威以及研究十字军的学者对此投入了很大关注。一些人认为,骑士团在地中海东部地区的独立性应当受到制约;还有一点得到了更多的讨论,即为避免骑士团之间的不良竞争,应当考虑将一些骑士团,甚至所有骑士团合并。许多理论家对这一观点做出了进一步论证,如雷蒙德·卢里(Raymond Lull)与彼得·杜波依斯(Peter Dubois)。1291年在教皇尼古拉四世(Nicholas IV)组织召开的几次省级会议上,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在一些会议上,人们还提议评估骑士团的资产,看他们手中的土地能够维持多少骑士的生计。彼得·杜波依斯就主张,骑士团在西方的财产应当充公,以支持其他远征项目。
在一些理论学者的愿景当中,他们期望能有一个骑士团在地中海东部地区领导基督教事业,等到那个时候,就可以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虽然如此,但他们所提出的改革方案却都没能得到具体落实。最终,迫使骑士团做出调整的是前线地区局势的变化。这种骑士团自身的转变起步于西班牙,13世纪中期当地的收复失地运动基本陷入停滞,骑士团将作战重点转向了基督徒的内部纷争。西班牙的统治者们希望通过骑士团的力量抵抗基督徒内部的竞争对手。例如,在1285年法国入侵阿拉贡的时候,骑士团就曾为后者服役;而在13世纪晚期,骑士团则卷入了卡斯蒂利亚王国的内部权力纷争。在1291年,地中海东部地区的拉丁定居点沦陷,对于骑士团而言,这成为一个更加明显的转折点。虽然遭到巨大的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骑士团就此消亡,因为对于当时的人而言,“圣地”还未彻底沦陷。圣殿骑士团、医院骑士团与阿卡的圣托马斯修会将大本营迁至塞浦路斯,这里离叙利亚海岸只有100英里(约161千米)。在此后的几年中,有几次针对穆斯林的远征发起;而同一时期,圣殿骑士团与医院骑士团的团长们就收复“圣地”的最佳方案争论不休。医院骑士团在塞浦路斯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在14世纪的第一个10年中,医院骑士团征服了小亚细亚西南沿岸的罗德岛,从而为自己转换了一个新的角色。与此同时,圣拉撒路骑士团将大本营迁至法国,它在那里就不再承担任何军事功能;条顿骑士团则先将总部设在威尼斯,并于1309年再次迁址到玛丽恩堡(Marienburg,位于普鲁士),从那时起,条顿骑士团就将工作重点放在波罗的海地区了。
对圣殿骑士团的审讯
在其他骑士团寻求角色转型的时候,圣殿骑士团却在法律上遭到废止。1307年10月,法国在国王腓力四世(Philip IV)的动议下,圣殿骑士团成员(当时它的总部依然在塞浦路斯)在法国被逮捕。据说,在入团仪式上,新兵被迫否认上帝的存在、在十字架上吐痰,并且还要做出下流的亲吻动作。圣殿骑士团成员被指控滥搞偶像崇拜,坊间同时传言,骑士团内部同性恋关系风行。虽然教皇克雷芒五世极力反对腓力四世的做法,但由于骑士团团长雅克·德·莫莱以及许多成员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因此克雷芒五世勒令西方各国统治者逮捕本地的圣殿骑士团成员,并剥夺其财产。在执行教皇命令的过程中,唯一受到较大阻碍的地方便是阿拉贡,那里的骑士团成员固守在城堡中,并进行顽强的抵抗,前后超过一年之久。在1308年年初,腓力四世与教皇之间发生了许多口角,因此耽搁了对骑士团的审讯工作,直到1311年才有裁判者与高级教士在整个西方的各个国家对圣殿骑士团进行调查。他们所得到的结果各异。在法国以及意大利的部分地区,大部分成员招认了自己的罪过,甚至那些更加严重的指控他们也都承认了;但在塞浦路斯、阿拉贡、卡斯蒂利亚和葡萄牙,骑士团成员却否认这些起诉;在英格兰,只有三位兄弟供认了控告中的主要内容。基于这些情况,维埃纳大公会议(Council of Vienne)在1311年年末召开,以决定圣殿骑士团的命运。有一组骑士团成员出席并为自己申辩,但他们却没能得到辩护的机会,即使高级神职人员中的大多数认为应当给他们一次机会。1312年3月22日,就在腓力四世到达维埃纳两天后,克雷芒宣布了废除圣殿骑士团的决定。大部分成员被立即除名,至于他们的财产却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问题。
审讯期间,在讨论如何抑制圣殿骑士团的权限这个问题上,主要牵涉两个方面:第一是骑士团有罪与否,第二是国王腓力四世想要达到的目的。那些针对圣殿骑士团的种种指控如此触目惊心,令人难以置信。至关重要的是,还缺乏对骑士团治罪的证据,例如那些据说已经秘密窝藏起来的神像(谣传在法国居多,但法国王室在逮捕圣殿骑士团成员时都是搞的突然袭击)。此外,那些承认了严重指控的供词很难让人信服:这些供词前后不够连贯,对于指控中涉及的不当行为所做出的解释也并不合理,即便在法国的审讯中所记录的供词,我们也找不到任何成员为自己辩解的内容。这些供词给人的印象是,骑士团成员正在从事一些连他们自己都难以置信的活动。在法国,一些骑士团兄弟推翻了原来的供词,然而这种做法似乎对被判有罪的人毫无益处。如果这些被招认行为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那么骑士团成员早就该逃脱这次检查了,然而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因为不论在圣殿骑士团还是在其他骑士团中,都曾有过叛教的先例,而许多成员要接受审讯(调查者一般是一位本骑士团以外的神职人员),并供认自己的罪过。基于这样的前提,我们再回看这次审讯,有一点就显得非常突兀了——没有任何人见证圣殿骑士团成员的供认行为(1307年之前均是如此),这里显然存在很大的问题。还有一点我们不能忘记,那就是这次对圣殿骑士团的指控并不新鲜——之前早有针对异教徒与穆斯林的控告。也许,骑士团成员供认了罪行,这始终是个事实,然而,这个结果却是通过极富技巧且持久的盘问、心理战术与折磨实现的——利用这种方法,哪怕是清白的人都会认罪。
想要探询逮捕骑士团成员的背后动机则更是难上加难,部分原因是我们没法确定,在商讨动议的过程中,法国国王究竟发挥了多大作用。一种常见的说法是,法国王室财政吃紧,因此背后的目的可能与金钱有关。同其他统治者一样,通过掌控圣殿骑士团的财产,法国国王的确能够得到一些短期收益,但这并不必然指向原始的动因。与此同时,法国政府似乎也没有为了得到更多长期收益而向骑士团施压。还有人指出,王室试图拓展自己的权势,因此他们不能容忍骑士团在自己的王国里存在,尤其是这个组织还享有一定的独立性,具有很强的军事实力,且由贵族阶层组成。然而,圣殿骑士团在法国却很少彰显其尚武的一面;其成员也并不以贵族为主;此外,骑士团的行动也常常受到限制。有的学者将这次审讯解读为君主权力对教会势力的超越。可是异教徒与偶像崇拜的罪名很难与这种学说相匹配,因为即便法国政府有能力对教皇进行恐吓,并影响他的决定,但判定骑士团命运的依然是教皇,政府必须接受教皇的审判结果。为了扩大法国在“圣地”的影响,人们当时设计了许多提案,而部分学者也尝试将审讯放在这个背景下进行考察。然而,这些提案有哪些是源自法国政府的又是一个模糊的问题;另外,将这些提案同国王在审讯中的地位联系在一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事实上,腓力四世很有可能轻信了坊间关于圣殿骑士团的流言。在妻子于1305年去世以后,他越来越沉迷于宗教事务,并对于教皇能否采纳他个人认为正确的行为持怀疑态度。总之,想要下一个确切的结论并不容易。
骑士团历史的第一阶段在14世纪早期宣告结束。虽然圣殿骑士团遭到废止,其他骑士团也饱受批评,但此类机构依然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即便它们在14世纪的作用已经大为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