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文米克一起走着,我一路上打量着他,想看看在明媚的阳光下他是个怎样的人。我发现他很冷漠,个头不高,一张方脸神情木然,他那张脸上的表情,像是用一把边缘粗钝的凿子歪歪扭扭地开凿出来的。从一些痕迹来看,要是他的脸能软一点儿,工具能再锋利一点儿,就能形成两个酒窝,可现在只有两个凹痕。那把凿子在他的鼻子上凿了三四次,想修饰一下,但还没有把凹痕磨平就放弃了。见他那身亚麻衣服破破烂烂,我断定他是个单身汉。此外,他似乎经历过很多次丧亲之痛,至少戴了四枚纪念戒指,还别着一枚胸针,胸针上有一位女士和一棵垂柳,垂柳边是一座坟墓,坟墓上有一个骨灰瓮。我还注意到他的表链上挂着几枚戒指和印章,仿佛他一直在怀念逝去的亲友,负担极重。他的一对黑色小眼睛闪闪发光,目光敏锐,嘴唇宽而薄,上面有杂色斑点。据我估计,他的年纪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

“这么说,你以前没来过伦敦?”文米克先生对我说。

“是的。”我说。

“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文米克先生说,“现在想想真怪!”

“你现在对这里很熟悉了。”

“啊,是的。”文米克先生说,“我知道这里的一切。”

“这地方是不是很邪恶?”我问,我其实并不想了解情况,只是没话找话而已。

“在伦敦,你可能被骗,被抢,甚至被谋杀。但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许多人干这种事。”

“那也是因为他们之间有深仇大恨啊。”我说,想缓和一下情绪。

“啊!我不知道什么叫仇啊、怨啊。”文米克先生答,“他们之间并没有血海深仇。他们这么做,是因为能捞到好处。”

“那就更糟了。”

“你这样认为?”文米克先生说,“我却觉得差不多。”

他的帽子戴在后脑勺上,眼睛直直地望着前面。他目不斜视地走在路上,好像街上没有什么值得他注意的东西似的,嘴边一直挂着一抹呆板的微笑,让他的嘴巴看起来就像邮筒的投信口。一路来到霍尔本山的山顶,我才意识到那只是一种机械的表情,他其实并没有笑。

“你知道马修·波克特先生住哪儿吗?”我问文米克先生。

“知道。”他说着朝一个方向点了点头,“就在伦敦西边的汉默史密斯。”

“远吗?”

“嗯!有五英里路。”

“你认识他吗?”

“哎呀,你挺喜欢盘问人啊!”文米克先生说,赞许地看着我,“是的,我认识他。我认识他!”

他说这些话时,神情既像是容忍,又像是贬低,我听了不由得陷入沮丧。我斜眼端详着他那木然的脸,希望能从他的神情中找到一丝鼓励,他却宣布巴纳德旅馆到了。这个消息并没有减轻我的懊恼,因为我一直认为巴纳德旅馆是巴纳德先生开的旅店,相比之下,我家乡的蓝野猪饭庄只能算个小酒馆。可到了地方,我才知道根本没有巴纳德先生这么一个人,他不是个无形的幽灵,就是个虚构的人物,客店也不像客店,就是几幢又脏又破的房子,挤在一个恶臭的角落里,接待光棍儿。

我们从一道边门进了这个避风港,穿过一条通道,来到一个萧瑟的小广场,在我看来,这地方活像一块平坦的坟地,那里有我所见过的最悲凉的树木、最凄婉的麻雀、最悲惨的猫和最萧索的房子(大约有六幢)。房子里每个房间的窗户上都装着破烂不堪的百叶窗和窗帘,窗台上摆着残缺不全的花盆,窗玻璃都碎了,整个地方都落满了尘土,看起来极为破败,像是东拼西凑搭建而成的。一张张房屋出租的告示从空房间怒视着我,仿佛并没有倒霉蛋自动送上门来。幽魂巴纳德本来怀着熊熊的复仇之心,可看到当前这些住客都在慢性自杀,死后将被随便埋葬在砾石之下,便得到了安抚。煤灰烟尘如同一件不整洁的丧服,覆盖在巴纳德旅馆这片荒凉的房子上,它把灰烬撒在自己的头上,甘心沦为垃圾坑,忍受屈辱,以此作为忏悔。这便是我所见到的情形,还有淡淡的腐烂气味朝我飘过来,有干腐味;有湿腐味;有在无人打理的屋顶和地窖悄悄腐烂的东西发出的霉味,比如老鼠、虫子和附近出租马车的马厩。这些霉烂味在我耳边呜咽着说:“巴纳德混合风味送上,请你来好好享受。”

这是我迈向远大前程的第一步,却如此不尽如人意,我心中实在憋闷,便望着文米克先生。“啊!”他误会了我的意思,说,“这地方这么幽闭,你是想家了吧?我也是。”

他把我带进一个角落,接着沿楼梯而上。我觉得那楼梯正在缓慢地坍塌,就要成为一堆碎屑了。总有一天,楼上的住客从房间门口向外张望,会发现自己下不去了。我们来到顶楼的一个套间。房门上写着“小波克特先生”,信箱上有张字条,上书:外出即归。

“他可能没想到你来得这么快。”文米克先生解释说,“没有用到我的地方了吧?”

“没有了,谢谢你。”我说。

“给你的现款都由我保存,所以,我们以后会常见面的。再会。”文米克先生说。

“再会。”

我伸出手,文米克先生先是看着我的手,好像以为我是在找他要什么东西。然后他看着我,终于明白了过来。

“当然!是的。你平时习惯和人握手吗?”

我被他问得一头雾水,以为伦敦不时兴握手,但我还是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我倒是很少握手!”文米克先生说,“只在永别时才这么做。我很高兴能认识你。再会!”

我们握了握手,他走后,我打开楼梯的窗户,却差点儿削掉自己的脑袋,因为窗绳已经腐烂,整个窗户像断头台一样掉了下来。幸亏窗户落下得很快,我尚未来得及把头伸出去。这次死里逃生,我便老老实实地透过那扇蒙着灰尘的窗户,望着雾气蒙蒙的旅馆,然后悲伤地站在那里,心想世人肯定是大大地高抬伦敦了。

小波克特先生对“即归”的看法与我的不同,我向外张望了半个钟头,几乎把自己逼疯了,用手指在每一块窗玻璃的灰尘上写了好几次自己的名字,才听到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帽子、脑袋、领巾、马甲、裤子、靴子逐渐出现在我的面前,看这副打扮,可知它们主人的地位和我差不多。他胳膊下各夹着一个纸袋,一只手还拿着半加仑草莓,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是皮普先生吗?”他说。

“是波克特先生吗?”我说。

“老天!”他喊道,“非常抱歉。我知道中午有一辆马车从你住的乡下发出来,还以为你会坐那辆马车来呢。其实,我是为了你才出去这一趟的,我这可不是为自己找借口。我觉得你从乡下来,或许餐后想吃些水果,这才跑了一趟考文特花园市场,买了些新鲜的果子。”

不知是什么原因,我觉得自己的眼珠子好像要从脑袋里蹦出来了。我语无伦次地感谢了他的关心,不禁认为这是一场梦。

“老天!”小波克特先生说,“这扇门太难开了!”他把纸袋夹在腋下,拼命地扭着门,水果都要被挤成果酱了。我连忙央求他把水果交给我。他露出愉快的微笑,把东西给我,继续对付那扇门,活像是在与野兽缠斗。最后,门突然开了,他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开,撞在了我身上,我也趔趄着向后退,撞在了对面的房门上,我们见状,都哈哈大笑起来;然而,我依然感觉自己的眼珠子要从眼眶里跳出来,这一切一定只是我的梦。

“请进来吧。”小波克特先生说,“我来带路。这儿相当简陋,不过我希望你能凑合住到礼拜一。我父亲认为,你明天跟我在一起会比跟他在一起要愉快得多,也许你还想去伦敦逛逛。我非常乐意带你去伦敦游玩一番。至于我们的饭菜嘛,想来你不会觉得太糟糕,因为饭菜都是从附近一家咖啡馆叫来的。对了,我还是说清楚为好,根据贾格斯先生的吩咐,饭费是由你支付的。至于我们住的地方,就简陋得很了,毕竟我要自己挣钱养活自己,我父亲没什么可以给我的,不过即使他有,我也不愿意接受。这是我们的起居室,有几把椅子、桌子,还铺了地毯,家里只有这些多余的物件给我。这桌布啦,勺子啦,调味瓶啦,都不是我弄来的,是那家咖啡馆送来给你用的。这个小卧室是我的,有点儿霉味,不过整个巴纳德旅馆都是这个味。那间是你的卧室,家具是为你租来的,想来是够用的了。你要是还缺什么,我再去给你找来。这里也算安静,只有我们两个住,但我敢说,我们是不会打架的。哎呀,请原谅,还叫你一直拿着水果。请把袋子给我吧。我真惭愧。”

我站在小波克特先生对面,把袋子逐一递给他,突然,我留意到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就像我刚才认出他时一样。他退后两步,说道:“天哪,你是花园里的那个男孩!”

“而你,”我道,“就是那位脸色苍白的年轻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