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纳德旅馆,我和面色苍白的年轻先生站在那里,端详着彼此,过了一会儿,我们都哈哈大笑起来。“想不到是你!”他说。“想不到是你!”我说。接着,我们又开始凝视彼此。“好吧!”脸色苍白的年轻先生和善地伸出手说,“就让那件事过去吧,那天我把你打得很重,你要是能原谅我,可就太有雅量了。”

听他这么说,我便知道赫伯特·波克特先生(这便是面色苍白的年轻先生的姓名)依然自以为是,认不清实际情况。不过我还是谦虚地做出了回答,我们还热情地握了握手。

“那时候你还没交上好运吧?”赫伯特·波克特说。

“是的。”我说。

“是的。”他同意说,“我听说那是最近的事。那时候我也在盼着自己能交好运呢。”

“真的吗?”

“是的。哈维沙姆小姐派人把我找去,看她会不会喜欢我。但她不可能瞧上我的,她瞧不上呀。”

我觉得应该表示自己听到这事很吃惊,才有礼貌。“她的品位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赫伯特笑着说,“但事实就是事实。不过,她确实曾派人请我去试一试,要是我能成功,那可真是要什么有什么了,说不定早就和艾丝特拉那什么了。”

“什么意思?”我突然严肃地问道。

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忙着把水果摆到盘子里,这分散了他的注意力,这才没说清楚,于是解释道:“订婚呀。”他还在忙着摆水果:“订婚。订婚。管他怎么说呢,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

“你怎么受得了失望呢?”我问。

“呸!”他说,“我才不稀罕呢。她太难缠了。”

“你说哈维沙姆小姐?”我问。

“她的确难缠,但我指的是艾丝特拉。那姑娘冷酷,傲慢,还刁蛮任性,是哈维沙姆小姐一手带大的,要她向所有的男性报复。”

“她和哈维沙姆小姐是什么关系?”

“没关系。”他说,“只是领养来的。”

“她为什么要报复所有的男人?她有什么仇要报?”

“老天,皮普先生!”他说,“难道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我说。

“老天!这事可就说来话长了,还是等吃晚饭时再讲给你听吧。现在请允许我冒昧地问你一个问题。那天你为什么到那儿去?”

我把经过告诉了他,他一直专心听我讲完,又突然大笑起来,还问我和他打完架疼不疼。我没有问他疼不疼,因为我相信他一定很疼。

“贾格斯先生是你的监护人吧?”他继续说。

“是的。”

“你知不知道,他是哈维沙姆小姐的代理人和律师,也是她的亲信?”

我觉得,他这么一说,就把我推向了危险的境地。我毫不掩饰自己的窘迫,回答说,在我们打架的那天,我的确在哈维沙姆小姐家见过贾格斯先生,但那之后没再见过第二面,而且我相信他也不记得在那儿见过我。

“他非常热心,推荐我父亲做你的家庭教师,还亲自去拜访我父亲,要他接下这个差事。他知道我父亲,也是因为他和哈维沙姆小姐的关系。我父亲是哈维沙姆小姐的表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两个走得很近,我父亲不善巴结,也不愿意去奉承她。”

赫伯特·波克特说话直率,性格随和,很讨人喜欢。我以前没见过他这样的人,以后也没见过,从他的每一个眼神和每一种语气中,我都强烈地感受到他天生就不会行事鬼祟,做卑鄙的勾当。看他的一举一动,我相信他是个有为青年,可与此同时,也有个声音在悄悄对我说,他一辈子也不可能功成名就,更不可能大发财源。我也说不清这是怎么回事。在我们第一次坐下来吃饭之前,我就产生了这样的念头,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想。

他仍然是一位面色苍白的年轻先生,精神不错,也很有活力,举止间却透着一丝疲倦,由此可见他并没有天生的好体魄。他的样貌谈不上英俊,却和蔼可亲,总是乐呵呵的,这胜过好看的脸孔。他的身材并不高大,还与当年我臭揍他时一样,但看起来他的身体将会一直那么轻盈和年轻。特拉布先生这个当地裁缝做出来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会不会比我穿起来更优雅,这也许是个问题。但我意识到,他虽穿着旧衣服,我穿着新衣服,他却气派得多。

他很健谈,我觉得我若有所矜持,实在难以回报他的好意,也不符合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具有的天性。因此,我给他讲了我的事,还特别强调贾格斯先生不许我打听恩人是谁。我还提到,我自小就在乡下学习打铁,不太懂礼貌,要是他看到我有任何行差踏错之处,还请他帮忙提醒一下,我将不胜感激。

“愿意效劳。”他说,“不过我敢说,你用不着我提醒的。我敢说,我们会常常在一起,我愿意消除我们之间不必要的拘束。你能不能帮我个忙,从现在开始叫我的名字赫伯特?”

我谢过他,说我会的。作为交换,我告诉他我的名字是菲利普。

“我不喜欢菲利普这个名字。”他笑眯眯地说,“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想起拼写课本里作坏典型的男孩,或是很懒,甚至摔进了池塘;或是很胖,别人都看不到他的眼睛;或是很贪心,把蛋糕锁起来不给别人吃,最后却便宜了老鼠;或是决定去掏鸟巢,却成了附近大熊的美餐。我来告诉你我喜欢叫你什么吧。我们相处得那么融洽,而你又当过铁匠,你不介意吧?”

“但凡你的建议,我都不介意。”我回答说,“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就叫你汉德尔,你觉得可以吗?汉德尔写过一首迷人的乐曲,叫《和谐的铁匠》。”

“我非常喜欢。”

“那么,我亲爱的汉德尔,”他话音刚落,门就开了,他闻声转过身去,“晚餐来了,我必须请求你坐在上座,因为晚餐的钱是你出的。”

我没同意,于是他坐在桌首,我坐在他对面。饭菜虽然简单,但十分可口。对当时的我而言,那简直就是只有市长大人才能享受的盛宴。此外,吃饭的环境也相当宜人,不受任何影响,既没有大人在场,又是在伦敦,如此一来,饭菜就多了几分美味。更妙的是,那顿饭还有几分吉卜赛的特点。虽然饭菜均是由咖啡馆提供的,但按照彭波乔克先生的话说,却“极尽奢侈之能事”,可起居室的周边区域却好似一个没有草的牧场,有那么点儿漂泊无定的感觉,因此,咖啡馆的伙计只好遵从流浪生活的习惯,把餐具放在地上(他还被绊了好几次),把熔化了的黄油放在扶手椅上,把面包放在书架上,把奶酪放在煤斗里,把整只炖鸡放在隔壁房间我的**(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发现大部分欧芹和黄油都沾在了我的**)。如此这般,这顿饭吃得相当开心,尤其是伙计不在那里看着我,我更是开心到了极点。

吃了一会儿,我提醒赫伯特他答应过给我讲哈维沙姆小姐的事。

“确实如此。”他答道,“我马上讲给你听。汉德尔,在讲之前,我要先告诉你两点。第一,在伦敦,人们通常不把刀放进嘴里,以免发生意外;第二,人们用叉子把食物送进嘴里,不过也不可以把叉子在嘴里放得太深。这简直不值一提,只是别人这么做,我们也得跟着做。还有,握勺子的时候,一般不宜握得太高,应该拿低一点儿。这有两个好处。一是容易送食物进嘴里(毕竟把食物吃进去才是目的);二是右胳膊肘的动作不必过大,不然那姿势就像在开牡蛎一样。”

他提出了这些友好的建议,说得活泼有趣,我们都笑了,我也没有脸红。

“现在来说说哈维沙姆小姐吧。”他接着说,“你必须知道,哈维沙姆小姐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她母亲在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父亲把她当作掌上明珠。她父亲是你们那边的一个乡绅,是个酿酒商。我不明白为什么开酿酒作坊是个了不起的行当,但有一点毋庸置疑,烤面包算不上文雅,酿酒就偏偏可以跻身上流社会。世事就是如此。”

“然而,上等人不可以开酒馆,对吗?”我说。

“绝对不行,”赫伯特答,“可是,小酒店却可以接待上等人。好了!哈维沙姆先生非常富有,也非常傲慢。他的女儿也是这样。”

“哈维沙姆小姐是独生女吗?”我冒失地问道。

“等一下,我正要说到这一点。不,她不是独生女,她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她父亲后来偷偷娶了另一个女人,好像是他家的厨子。”

“我还以为他很傲慢呢。”我说。

“我的好汉德尔,他确实傲慢。他就是因为傲慢,才隐瞒了娶第二个妻子的事。没过多久,这第二任妻子就死了。照我理解,他是在她死后,才把自己另娶他人的事告诉了女儿,就这样,他儿子成了家里的一分子,住在你知道的那幢大房子里。那儿子渐渐长大了,变得**不羁,挥霍无度,不孝顺,反正就是坏透了。最后他父亲剥夺了他的继承权,只是临终前还是心软了,给他留下了一笔财产,不过远远比不上哈维沙姆小姐的那份。再来一杯吧,请恕我直言,在社交场合,干杯的时候可不能太实在,不必杯底冲上,杯子边缘扣在鼻子上。”

我听他讲故事听得太认真了,不知不觉中又出了差错。我向他道谢,还道了歉。他说了句“不客气”,又讲了起来。

“哈维沙姆小姐继承了大笔的遗产,你想想也知道,她成了很多人追求的目标。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又有钱了,可他欠了不少债,还清之后又开始挥霍度日,就这样把大部分遗产败光了。他和哈维沙姆小姐不和,那可比他和他父亲之间的分歧严重多了。人们都怀疑他恨透了自己的姐姐,认为是姐姐在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让父亲生他的气。现在,我要讲到这个故事最残酷的部分了……亲爱的汉德尔,我又要中途停顿一下了,餐巾是不能放进酒杯里的。”

至于我为什么要把餐巾塞进酒杯,我完全说不出来。我只知道,我突然就开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餐巾塞进杯子里,而这样的毅力完全值得用在更有意义的事上。我再一次感谢他,向他道歉,他再一次兴高采烈地说“不客气”,便继续往下讲。

“后来出现了一个男人,至于他和哈维沙姆小姐是在什么地方认识的,可能是赛马会,也可能是公共舞会,反正他们就是认识了。那个男人开始追求哈维沙姆小姐。我从未见过那个男人,毕竟那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汉德尔,那时候我和你都还没有出生呢,但听我父亲说,那人长得英俊,是个情场高手。我父亲斩钉截铁地说,他绝对不是个上等人。他这样认为,绝对不是出于愚昧或是偏见。因为他有个理论,那就是自从开天辟地以来,一个人如果打从骨子里就不是个上等人,言谈举止之间必定会暴露本性。他说,哪怕是上了清漆,也掩盖不住木头的纹理,涂的清漆越多,纹路就越明显。反正呀,这个人死命追求哈维沙姆小姐,还发誓对她忠贞不贰。想必她那个时候对情呀爱呀还了解不深,可她付出了自己的全部真情,深深地爱上了那个男人。毫无疑问,在她眼里,他是个十全十美的人。他步步为营,利用她的感情从她那里骗走了很多钱,还连哄带骗,说什么等与她成婚后,他就负责打理酒坊,要她花大价钱买下她弟弟手里的酿酒厂股份。其实哈维沙姆小姐的父亲留给他的股份并不多。当时你的监护人还没有成为哈维沙姆小姐的心腹。她本人过于傲慢,外加被那个男人迷得团团转,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除了我父亲以外,她的亲戚不光穷,还诡计多端。我父亲也很贫寒,却不趋炎附势,也没有嫉妒心。他是那一众亲戚中唯一有主见的,他提醒哈维沙姆小姐,她为这个男人做得太多了,简直到了毫无保留的地步,完全受他的左右。结果呢,她一有机会就当着那个男人的面,怒气冲冲地命令我父亲离开她家,从那以后,我父亲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想起哈维沙姆小姐曾说过:“等到我的尸体停放在这张桌上,马修一定会来看我的。”于是我问赫伯特,他父亲是否恨她恨到了骨子里。

“那倒不是。”他说,“但是,她曾经当着她那个准丈夫的面,指责我父亲想从她那里捞油水,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样的话,如果他现在去见她,那不光是她,就连我父亲自己也要觉得她说的是对的了。现在还是继续说那个男人,把故事讲完吧。婚礼的日期定好了,婚纱买好了,蜜月之旅计划好了,给宾客的请柬也发出去了。结婚的日子终于到了,新郎却没有出现。他给她写了一封信……”

“她是不是换上结婚礼服后才收到的信?”我插嘴说,“收到的时间是八点四十分?”

“正是那个时间。”赫伯特点着头说,“后来,她让所有的钟都停了下来。那封绝情信寄来后,婚约就解除了,至于那封信还写了什么,我没法儿告诉你,因为我也不清楚。她得了一场大病,好了后,就任由家里日渐荒废,那儿是什么样子,你也看到过,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过天日。”

“这就是全部的故事吗?”我想了想后问道。

“反正我知道的就是这样。事实上,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都是我自己拼凑出来的。我父亲向来对此事三缄其口,甚至当哈维沙姆小姐邀请我去她家的时候,也没有向我透露更多,只说了些必要的情况。不过我有件事忘了说。人们认为,她爱错了的那个男人其实自始至终都是和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串通好的,他们两个平分了从她那儿骗来的钱。”

“有一点很奇怪,他为什么不娶了她,把她所有的财产都搞到手?”我说。

“他说不定早就结过婚了,要她遭受奇耻大辱,也许是她弟弟报复计划的一部分。”赫伯特说,“但你要记住,具体情况如何,我也不得而知。”

“那两个男人后来怎么样了?”我又考虑了一下这件事,问道。

“他们都坠入了更可耻、更堕落的境地,如果还能更可耻、更堕落的话,最后自然是走向灭亡。”

“他们现在还活着吗?”

“不知道。”

“你刚才说,艾丝特拉不是哈维沙姆小姐的亲戚,而是被收养的。什么时候收养的?”

赫伯特耸了耸肩。“自从我听说有哈维沙姆小姐这么一个人以来,艾丝特拉就一直在她身边。此外,我就不知道了。好了,汉德尔,”他结束了哈维沙姆小姐的故事,另起话题道,“我们之间现在完全推心置腹了,我把我知道的关于哈维沙姆小姐的事全告诉你了。”

“我所知道的一切,你也知道了。”我回道。

“我完全相信。这样你我之间就不会你争我夺,猜不透对方的心思了。你平步青云后必须遵守的那个条件,也就是不能打听,也不能讨论是谁施恩于你,你大可放心,我和我的亲人绝对不会坏了规矩的,甚至提都不会提。”

说实在的,他这话说得体贴周到,我觉得即使我要在他父亲家里住上很多年,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此外,他的话也极富深意,我觉得他很清楚哈维沙姆小姐是我的恩人,就像我自己也知道这个事实一样。

我之前没想到,他挑起这个话题,是为了不让这件事成为我们之间的隔阂。不过现在说清楚了,我们都轻松多了,而我现在才明白他的用意。我们心情愉快,也很聊得来。聊着聊着,我问他是干哪一行的。他答:“我是个资本家,做船舶保险生意。”想必他看到了我在环顾房间,寻找航运或资本的痕迹,便补充道:“都在市里呢。”

我以前觉得做船舶保险生意的人个个富甲一方,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我开始怀着敬畏的心情想到,我曾经把一个年轻的做船舶保险生意的人打得仰面栽在地上,打青了他那有魄力的眼睛,还把他那责任重大的脑袋打出了血。但是,那个奇怪的印象又浮现了出来:赫伯特·波克特他一辈子也不可能功成名就,更不可能大发财源。念及此,我心中也稍感宽慰。

“仅仅是投资船舶保险生意,我并不满足。我还要购买一些稳赚不赔的人寿保险公司的股票,从而进入董事会。我还想投一点儿钱到采矿生意。除此之外,我要租下几千吨的船搞贸易。”他靠在椅背上说,“我想过了,我要去东印度群岛,贩回来丝绸、披肩、香料、染料、药材和珍贵的木材。这样的生意做起来很有意思。”

“利润很大吗?”我说。

“必定可以赚得盆满钵满!”他说。

我又犹豫起来,开始觉得他的前途比我光明多了。

“我想,”他把拇指插在背心口袋里说,“我还要到西印度群岛去做贸易,贩回来糖、烟草和朗姆酒。还要去锡兰,专门贩运象牙。”

“那你得多买几条船。”我说。

“得要一支船队才够。”他说。

这些交易如此雄心勃勃,气势恢宏,我不由得又敬又畏。我问他,他做保险的那些船现在主要去哪里做贸易。

“我的保险生意还没开始。”他回答说,“仍在筹备阶段呢。”

不知怎的,在巴纳德旅馆这个地方筹划生意,似乎极为合适。我充满信心地说:“啊,这样啊!”

“是的。我目前在一家会计行里做事,一边工作一边筹备自己的生意。”

“会计行赚钱吗?”我问。

“这个嘛……你是说会计行的那个小伙子吗?”他问道。

“我是说你。”

“哎呀,我哪里有钱赚呢?”他说这话的神气,就像一个人在仔细合计和结算账目,“我一个铜板都没赚到。也就是说,那儿不给我任何报酬,我还得……养活自己。”

这自然是赚不到钱的。我摇了摇头,像是在说,收入这么少,是很难积累起资本的。

“但关键在于好好筹划。”赫伯特·波克特说,“这可是重中之重的大事。你知道的,在会计行里工作,很方便筹划。”

他这话说得十分奇怪,难道不在会计行做事,就不能筹划生意了?但我尊重他的经验之谈,没有出言反驳。

“这么一来,”赫伯特说,“你看到有机会了,就知道时机到了。到时候就可以着手进行,全力以赴了,然后赚到第一桶金,生意就这样做起来了!赚到钱以后,你只要把资金运用好了就成。”

这简直与他在哈维沙姆小姐家的花园里和我打架时如出一辙。他忍受贫穷的态度,也和他忍受失败的态度完全一致。在我看来,他就是以当初忍受我拳打脚踢的态度,来承受命运的无情打击。很明显,他身无长物,只有最简单的必需品,因为我注意到的每一件东西,都是咖啡馆或别的商号给我送来的,记在我的账上。

然而,他虽然在心里认为自己已经发了财,却不摆架子,我很感激他没有自吹自擂。他天生和蔼可亲,如此就更讨人喜欢了。我们相处得十分愉快。傍晚,我们一起去街上散步,还买了半价票进剧院看戏。第二天,我们去了威斯敏斯特教堂做礼拜,下午,我们逛了公园。那儿有很多马,我不知道是谁给马儿钉的蹄铁,但我希望是乔。

到这个礼拜日,即使少算几天,我依然感觉自己辞别乔和毕蒂已有几个月了。我和他们相隔万水千山,更显得我们分离了很久,家乡的沼泽地仿佛远在天边。其实就在上个礼拜日,我还穿着老旧的礼拜日服装,去家乡的老旧教堂做礼拜,而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社会地位,还是根据各种不同的日历,这似乎都是不可能的事。在伦敦的街头,人头攒动,黄昏时分灯火辉煌,我却觉得心中苦闷,责备自己不该把家乡那又旧又破的厨房抛得那么远。到了安静的深夜,巴纳德旅馆那个愚蠢的门房根本不懂如何做好分内的事,他借着值夜之名四下走动,他的脚步声落在我的心头,听来是那么空洞。

礼拜一早上八点四十五分,赫伯特去会计行做事,我想他是去筹划生意。我送他去上班。他工作一两个钟头,就要离开,陪我去汉默史密斯,因此,我在附近等他。礼拜一早晨,这些年轻的保险商结伴去一些地方找生意。从他们所去的地方来看,我觉得这些刚刚起步的商业巨头都仿佛是从蛋里孵化出来的,而那些蛋埋在尘土下,经历了高温,就跟鸵鸟蛋差不多。在我看来,赫伯特做事的那间会计行所处的位置并不好,位于一个场院靠后的一幢楼里,他们在三层,每一个地方都肮脏污秽,窗外并无景色,只能看到另一幢靠后的大楼的三楼。

我一直等到中午,这期间,我逛了一家证券交易所,看见一些头发蓬松的男人坐在航运板下面,我觉得他们都是有头有脸的大商人,只是搞不懂他们为何都有点儿打蔫儿。赫伯特来之后,我们一起去了一家有名的馆子吃午饭。当时我觉得那家饭馆很是高级,现在想来,那里可以说是全欧洲最糟糕的地方,只不过是表面光鲜而已。当时我就注意到,桌布、餐刀和服务生衣服上的油脂比牛排上的还多。这顿饭的价钱还算合理(考虑到那些油脂的话,毕竟那是不收费的),饭后,我们回到巴纳德旅馆取我的小提箱,接着雇了一辆马车前往汉默史密斯,下午两三点钟到达,下车后只走了一小段路,便到了波克特先生家。打开门闩,我们走进了一个可以俯瞰河流的小花园,波克特先生的孩子们正在那里玩耍。见到眼前的情形,我觉得波克特夫妇的孩子们既不是自己长大,也不是由父母养大,而是在磕磕绊绊中成长起来的,不过我希望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欺骗自己,毕竟这无关我的利益,我对他们也没有偏见。

波克特太太正坐在树下的一把花园椅上看书,双腿搭在另一把花园椅上。波克特太太的两个保姆在照顾玩耍的孩子们。“妈妈,”赫伯特说,“这位是皮普先生。”听了这话,波克特太太和蔼而庄重地接待了我。

“阿利克少爷,简小姐,”一个保姆对其中两个孩子喊道,“你们在灌木丛边上蹦蹦跳跳,会掉到河里淹死的,那你们的爸爸会怎么样呢?”

与此同时,这个保姆捡起了波克特太太的手帕,说:“你已经弄掉六次了,太太!”听了这话,波克特太太大笑了两声,说:“谢谢你,弗洛普森。”她说完,便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继续看书。她立刻眉头紧皱,流露出专注的神情,仿佛已经连续看了一个礼拜的书。但她才看了五六行,就抬头望着我,说:“你妈妈身体还好吧?”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把我难倒了,我只得胡言乱语,说如果我的母亲还在人世,我肯定她一定会身体康健,不仅会很感激她的问候,还早就要我代为问安了,说到这里,保姆终于过来,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喂!”她捡起手帕大声道,“已经七次了!太太,你今天下午是怎么了?”波克特太太接过自己的东西,先是露出一种说不出的惊讶表情,仿佛从未见过这条手帕一样,接着,她哈哈大笑,像是认出了这东西,说:“谢谢你,弗洛普森。”她竟忘掉了我的存在,继续沉浸在书中了。

我此时才有时间数了数,发现园子里有六个波克特家的小孩,都处在不同的摔倒成长阶段。我刚数完这六个,就听到第七个发出了凄厉的哀号,就像从遥远的天外传来的一样。

“小宝贝在哭!”弗洛普森说,似乎认为这很不可思议,“快去看看,米勒斯。”

米勒斯是另一个保姆,她进了屋,孩子的哭声渐渐停止了,仿佛小婴儿是个小口技演员,被人在嘴里塞了什么东西。波克特太太一直在看书,我很想知道那是什么书。

波克特太太正坐在树下的一把花园椅上看书,双腿搭在另一把花园椅上。(第179页)

我想,我们是在等波克特先生出来见我们。反正我们一直在等,我正好趁此机会观察一下这不同寻常的一家人:孩子们玩着玩着,只要靠近波克特太太就准会绊倒,摔在她身上,而她见了,总会露出片刻的惊讶,孩子们则要哭上很久。看到这种不可思议的情况,我大为不解,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沉思。后来,米勒斯抱着婴孩出来,把孩子交给弗洛普森,弗洛普森又把婴儿交给波克特太太,就在交接孩子的时候,抱着孩子的弗洛普森差一点儿就头朝下摔倒在波克特太太身上,幸好我和赫伯特扶她站稳了。

“老天,弗洛普森!”波克特太太把目光从书上移开了一会儿,说,“所有人都在摔跤!”

“哎呀,太太!”弗洛普森回答说,脸涨得通红,“你那儿有什么东西呀?”

“能有什么呢,弗洛普森?”波克特太太问。

“这不是你的脚凳吗?”弗洛普森叫道,“你这样把它藏在裙子下面,谁能不绊倒呢?给你!抱好孩子,太太,把你的书给我。”

波克特太太照办了,十分生疏地把孩子抱在腿上,轻轻地摇哇,晃呀,其他孩子也过来一起玩。但才过了一会儿,波克特太太就发布了一个简单的命令,要保姆带着孩子们去屋里睡觉。因此,在第一次拜访波克特家的时候,我就有了第二个发现,那就是波克特家带孩子的方式,就是时而摔跤,时而睡觉。

弗洛普森和米勒斯像赶一小群羊似的,带着孩子们进了屋,波克特先生则从屋里走了出来,与我见面。波克特先生一脸迷茫,一头花白的头发乱糟糟的,仿佛不清楚该怎么把事情理顺。他家里如此情况,他这个样子也就不足为奇了。